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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形像,她很得体地冲着他的那个朋友说:“你让他死了这条心吧。”他的那个朋友后来接管了他在大陆的生意,本来他也想接管林秋天,但被林秋天拒绝了。心思玲珑剔透的林秋天可不能做那种人,她得要名誉,她还想嫁人呢,再说,这个家伙和他的朋友比起来,除了钱财上面不分伯仲,其它的诸如相貌、风度、气质、修养方面可差得远了,不过,当那个男人提出让她帮他在大陆也找个女朋友的时候,林秋天一下子就想到了蓉蓉。她对那个男人说:“我那个小妹妹长得虽然不错,可是个黄花儿闺女,她面子薄,会不好意思的,你有什么条件说出来,我帮你去说说看,成不成可不在我了。”那男人听说是个处女,更加上起心来,他开出了条件,一所房子,每个月五千元的生活费,事成之后,还会给林秋天一笔好处。
林秋天回到北京后,把这件事告诉了蓉蓉,她并没有劝蓉蓉什么,她把决定权交给了蓉蓉自己。蓉蓉犹豫再三,还是答应了,她在心里为自己找了许多的原因,比如:她父亲的单位又分了房子,他已经和继母一起搬过去了,虽然蓉蓉现在自己住在老房子里,但父亲说过,这房子迟早单位要收回去的,到那时候,蓉蓉只能搬回去和他们一起住,这是她最不愿意的事情;再比如:现在她那个异母妹妹也已经长大了,自己已经越来越成为了继母的眼中钉,肉中刺,就算没有这些事,她也不愿意搬回去住,她厌恶她那个父亲,虽然那种事后来一直也没有再发生,但她还是心存故忌;还比如:她将来的前途呢?难道她就一辈子干这种伺候人的工作吗?这又能有什么大出息?总之,蓉蓉找出了各种各样的理由来说服自己,当然,这种理由是每个人都能找几条的,其实最主要的原因,还是林秋天以前对她说过的那句话——她太喜欢钱了,只是那个时候的蓉蓉对这一点还羞于承认。
林秋天也早就知道蓉蓉是会答应的,她太了解蓉蓉了,但她并没有马上就把这个消息告诉给那个台湾人,她要拖一拖,她知道,这么快就让他知道事情办成了,不仅对蓉蓉的将来没什么好处,也不利于自己和他讨价还价,她还想好好地敲上他一笔呢。那一段时间,林秋天经常和蓉蓉在一起,她自己家里有女儿,不方便让蓉蓉去,便经常去蓉蓉家,梦妍去找蓉蓉的那次,正赶上她在,不过,她们没有见面,所以相互之间还是不认识。那个台湾人在北京买好了房子以后,蓉蓉搬了过去,在林秋天的授意下,她把名字从王红英改成了王美蓉,她听从了林秋天的劝告,决心改头换面,再世为人,可是她并不知道,林秋天这次从她的身上狠狠地挣了一笔,不过,这也没什么关系,在几年以后,她也无师自通地把这一招儿用到了陈心茗的身上。正像林秋天说的那样,在有些方面,蓉蓉太像她了,就像得了她的真传一样。
林秋天在不久后嫁了个日本人出国了,往后的这些年里,她们虽然还有联系,但除了那次蓉蓉有难的时候她们见了一面,就再也没见过。这次,林秋天又回来了,蓉蓉虽然已经不再是从前的那个小孩子了,但她的心里还是有些忐忑不安,林秋天的每次出现,都会有一些事情发生的,只是这一次,她不知道又会发生些什么。
十五、逃婚1
三十一
蓉蓉好不容易才在乱纷纷的回忆当中沉沉睡去,却又被心茗的电话吵醒了,她看了看床头柜上的表,已经快半夜两点了。
“怎么了?新娘子,激动得睡不着了?”
“蓉蓉,我有事找你。”电话那边是陈心茗有些焦急的声音。
“有什么事明天再说吧,都几点钟了?你就不怕明天起来面目浮肿,像个猪头?虽说你要嫁个猪头小队长,也犯不上这样向他看齐啊,哈哈哈……”蓉蓉被自己的幽默逗得笑了起来。
“你别开玩笑了,我真的找你有急事。”陈心茗有些急了。
“什么事?这么着急。”蓉蓉被她的声音止住了笑。
“我要离开这儿,马上,你过来接我吧。”
“什么什么?我没听错吧?”
“没有,就现在,你马上过来,带我走!”
“你要干嘛?睡魔症了?梦游呢?”
“哎呀,你别开玩笑了,我说正经的呢,我不能跟安伟结婚。”
“噢,后悔了。”蓉蓉终于明白了陈心茗说的话,她有些不屑地说:“我早就知道有这么一天,可是,没想到是这种时候。”
“你明白了就行了,快来吧,天亮了就来不及了。”
“天亮还早着呢,你别着急,我问你,你要是现在走了,安伟怎么办?我的意思是说,人家家里都准备好了,请柬也发了,你爸你妈也大老远的从美国赶来了,你这一走……”
“我不管,我顾不上那么多了,反正我不能跟他结婚,我现在也没法跟他解释,只能一走了之,你来不来?你要是不来,我就自己走。”
“别,我马上就过去,你在家等我吧。”
“那好,你快点儿啊。”陈心茗挂上了电话。
蓉蓉一边换衣服,一边无可奈何的摇着头,“这个陈心茗,可真够可以的,早不后悔晚不后悔,偏偏在这个时候后悔,瞧她想出这招儿,一走了之,她光图着眼前省事儿了,可后面那一烂摊子事儿谁来收拾啊?反正我不管,我也管不了,本来我也不愿意她嫁给安伟,安伟这个倒霉蛋,哎——”想到这儿的时候,蓉蓉的心中忽然灵犀一闪,何不做个顺水人情呢?蓉蓉拿起了电话。
三十二
“我”和一个叫蓉蓉的女人来到一个叫“川底下”的小村子,这里距离北京大概有八、九十公里,据说这里是现今保存最完整的山村古建筑群,有五百多间七十余套明清时代的四合院民居,距今已经有四百多年的历史了。可我们去的时候什么也看不见,因为时间太晚了,或者说是太早了,凌晨三点!
我们摸黑进了村儿,就像鬼子当年摸黑进村抓李向阳一样。停车熄了灯以后,才发现四周黑得像被刚刚泼了一盆墨,两个人坐在车里,居然谁都吓得不敢出去。
“今儿这天儿也真够怪的,连颗星星都没有。”蓉蓉说。
“是啊,我们怎么办?”“我”问。
“还能怎么办,下车吧。”
“太黑了,我不敢。”
“哟,看不出来你胆子这么小啊,你都敢在结婚前夜跑出来,还有什么不敢的事情。”
“别没完没了的你。是朋友不是,是朋友就别冷嘲热讽的。求着你了是不是。”
“得,我错了,我去敲门,你把车锁好。”蓉蓉无可奈何地下了车,又探进头来,“把手电给我。在前面的抽屉里。”
“我”摸索着找着手电递给她。“这么晚了,行吗?人家还不把咱当贼抓起来。”
“不行也得行啊,谁让你大小姐突发奇想呢。”
蓉蓉到前面去敲门,我哆哆嗦嗦地锁好了车,看着前面手电的光柱往前走。这么会儿的功夫,东边的天际上已经有了些微微的白光,村子里静得吓人,连声狗叫都没有。“我”在心里暗暗地埋怨这个村里的人连条狗都舍不得养,有点动静好歹也让“我”觉得“我”还是在人世上啊,现在,“我”感觉连地狱的门都摸不着,地狱也会比这里热闹些。
蓉蓉在前面叫“我”,“我”加快脚步走了过去,一扇木板门的前面,一个中年男子睡眼惺忪地和蓉蓉站在一起,看见“我”,他憨厚地笑了笑,露出一口雪白的牙齿。“来了。”他向“我”打招呼,好像“我”是刚从外面回到家里的亲人一般,熟稔而亲切,“难道他认识我?”“我”一边面想着,一面跟着他们进了院子。
院子里有一间屋子的灯已经亮了,淡黄色的灯光透过陈旧的木格子窗上糊的雪白的窗纸漏出来,使整个小院显得韵味十足。不过“我”此时可没心情欣赏这些,和蓉蓉谢过了房东要为我们做饭的提议,进了北面的正房,外面的房间里是几张单人床,里面是一铺炕,我们上了炕,等房东一出去,便脱了个精光,钻进了刚刚铺好的被窝里。
躲在床上,蓉蓉说:“在这种地方睡觉,最好就是不穿衣服,有滋味。”
“有什么滋味?没跳蚤吧!”“我”问。
“穷讲究什么呀?家里没跳蚤,你不呆啊。”蓉蓉今晚好像一直对我有些怨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