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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推理哪里不对了?」
「不是那个。上而严格交代,事情的真相要等到维纳斯展结束,才能公布。」
「什麽意思?」
「就是要照常进行展示。」
「让大家看那个幻影?这是罪过啊。」
「我也是这麽想,可是没办法,这是命令呀。」
「嗯,想必那个馆长运用了很多关系。不然会让他颜面大失。好,就用这个当饵向那个馆长勒索。」
「少来了!我会被怀疑呢!」
「说的也是。可是这样子不是跟个傻瓜一样吗?竟然要对那些人言听必行。」
「有什麽办法呢?」
「不如洗手不干警察,我们一起四处闯荡江湖。」
「不行。」
真弓瞪着淳一,「你才是应该开一家侦探社,正正当当地工作。」
「饶了我吧!我这个人没有不知何时会被逮到的刺激感就活不下去了。」
「牛脾气!」
「不懂事!」
「乖僻!」
「古怪!」
两人一齐大笑出声。
「快天亮了,睡觉吧。」
「是啊。」
真弓伸了个大懒腰。「好累喔。」
真弓冲好热水澡,裸身 上浴巾出来时,淳一色眯眯的笑着说:「我的维纳斯上场了,刚出浴的维纳斯也很不错。」
「什麽话!」
「这个维纳斯的优点在於……」
淳一靠向真弓。
「什麽?」
「把腰巾移开一点。」
淳一抱住真弓说。
从名画走出的女人1「喂,和我离婚吧。」
淳一刚回到家就如此说着。坐在沙发上翻着周刊的真弓呆然若失地回道:「怎麽突然这麽说?」
「我有女朋友了。」
淳一扑通一声跌进沙发里,一边唔地伸懒腰,一边说着,然後就看起了手上的报纸。
「……哦。」
真弓停了一会,点头道:「那个人是美女吗?」
「当然罗。」
「是怎麽样的人?」
「系出名门的千金小姐。」
「哦,其想见一见。」
「见她干嘛?」
「用枪打死地。」
「喂,你是警察呢!」
「现在是个普通女人。」
「普通女人怎麽会有枪呢?」
「什麽方法都可以!」
真弓尖声道。「不能用枪的话,用切肉刀剁成块,或是用冰镐刺死都可以。」
「即使你这麽做了,她也死不了。」
「怎麽,难道她是超人的表妹还是什麽的?」
「我的情人是这个啦。」
淳一把手上的报纸拿给她看。标题是「发现幻梦巨匠.汤岛画伯的「某位小姐」」,将近占了版面的一半,画作也刊登出来了。
「你真是的!」
真弓胀红着脸,火冒叁丈地说。淳一在拖鞋的猛攻之下,一边在客厅四处逃窜,一边说道:「喂,冷静一下!你不懂得幽默吗?」
「什麽幽默!你是希望我心脏 痹死掉吧!」
「你的心脏会为了胡诌的话停止跳动吗?」
「你是什麽意思啊!你喔……」
真弓对着淳一飞扑过去,两人便在地毯上扭打、翻滚起来。
「我知道了,知道了,对不起啦。」
「你直是……」
真弓话没说完,就被淳一用双唇塞住了嘴。「……哎……那样子……」
真弓在接吻空档还忿忿不平地说着,但是在淳一怀里终究是柔顺了起来。
此时行事审慎的作者只好转过身来背对他们 这两位诚如读者所知,是一对夫妻。为夫者今野淳一,叁十四岁,身材中等,体格健壮,是有点严肃的男子,以小偷为业。为妻者真弓,二十七岁。说是美女,不如说是给人可爱印象的女性,虽然有点粗心大意,却是警视厅搜查一课的刑警。
这封夫妻还没有小孩子,感情仍然很融洽。从他们整年都在互相对骂着:「你给我去死!」「我要杀了你!」就可以知道。或者看到现在正从地毯起身,整理紊乱的衣服和头发的真弓那副愉快的表情,谁都会点头同意才对。
「这是谁的画?」忘了刚才说要把人家剁成块的事,真弓拿起报纸说道。
「你是说作者?模特儿?还是持有人?」
「作者我知道,就是这个汤岛的白梅画伯吧。」
「他叫做汤岛龙王。」
「怎麽像是中国餐馆的名字。」
「你少乱搅和。」
淳一坐上沙发,点着香烟说:「他这个天才是有名的任性,完成的作品只要稍微有点不满意,就会把它毁掉。据说他生前大约画了一百幅的油画,其中有八成是他自己烧掉的。」
「哎!好奇怪!」
「正因为如此,剩下的二十幅画才会价值连城。狂热的收藏家五千万圆都肯出呢!」
「五千万!折合我几年的薪水啊?嗯,月薪实际是十五万圆……」
「别算了,连活下去都嫌烦了。尤其自从四、五年前汤岛龙王死了以後,他的画迷就想着也许还有没烧掉的画,而拚命到处搜寻。」
「所以找到了这幅画?」
「对,模特儿是谁还不知道。但不管是谁,这个问题并不重要,最棒的是这幅画。」
这幅画的风格并不特别,是一幅极为寻常的肖像画。一个穿着白色洋装的十七、八岁女孩双手轻叠在身前,眼睛直视着观看者。她的脸稍长、五官端正,是个美少女。自然束起的头发长长垂下(其实是隐藏着,看不出长短,却让观看者觉得一定是长的)。唇边泛着略带羞怯的笑容,清澈的眼睛充分显露腆的神情。彷佛是将「纯洁」一词入画的杰作。不,其实「纯洁」的确入了画。
「这幅画,要在哪里展览?」
「据说是明天开始在K百货公司举办特别的展示会。」
「那你不妨每天去看她。这不就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吗?」
「你这话也太老套了。」
淳一取笑她。「当然会去看她,不过每天去太麻烦了。」
「那怎麽办呢?」
「请她过来。」
真弓目不转睛地看着淳一说:「受不了你!偷那种东西干什麽呢?你又没有处置美术品的管道。」
「谁说要卖啦?我怎麽可能会出让!我要把她挂起来,每天独自欣赏。」
「也带到床上去吗?啊,好可笑!」
「喂,这是艺术鉴赏呢。你没有吃醋的道理啊!何况这幅画的所有权还有待争议。」
「为什麽?」
「这幅画被丢在伊豆某个小车站的长椅子上。」
「怎麽会。」
「不知道。碰巧发现的站员对尽有兴趣,心想也许是某位名家的画,便送去县内美术馆,这才知道是汤岛龙王的画作。」
「那为什麽会有所有权的争议呢?」
「因为那个站员说是他发现的就是他的,而龙王的亲属则坚持是他们的,不愿退让。再加上某个画商说有购买这幅画的契约,所以就变成一场叁方的争夺战。」
「那麽是谁把画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