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第二天奥德尔的父亲就把露辛达租给了县那头的一户人家。他们是穷苦的农民,没钱买奴隶。他们付钱给奥德尔的父亲,雇她来干农活、挤牛奶、背柴禾。什么都得干。
奥德尔陷入绝望之中,经常整天卧床不起。要么就在县里四处游荡,喝酒赌博。直至他发现,每周有两天,那个农民的老婆和露辛达都会进城来卖鸡蛋。
每逢这些日子,奥德尔就会起个大早,精神焕发地张罗着出去打猎。他给一匹马备上鞍具,带着一支装在枪套里上了膛的猎枪和一对猎犬,在门廊处翻身上马。一人一骑跑出几英里,狗在后面撒欢地跟着,不时钻进树林兴致勃勃地嗅来嗅去,好似真要打猎一般。他骑马从城中穿过,继续沿路向前,直到看见露辛达。她赤脚走在路上,胳膊上挎着一篮子鸡蛋。他会下马走在她身边,拿过篮子替她提着,努力找一个话题跟她聊天。在那数月间,他从不曾想过要把她拽到林子里。她会乞求他不要再来,为他自己,也为了她好。回到城边,他把篮子还给露辛达,执着她的手,分别时,俩人都低下了头。
当然,最终奥德尔还是把她拉进了树林,躺到长松叶铺就的床上。打那以后,每月都有几晚,他去露辛达的木屋与她幽会。他给马缚上脚绊,把狗拴在一棵树上,然后走进那片松林间的空地,她的小屋就在此处。她会穿着一件薄薄的睡衣跑出来迎他,他抱住她,带她返回屋中,与她睡觉,直到黎明将至。
他寻找各种理由不回家,最主要的借口是打浣熊。很快,附近一带的奴隶都知道,奥德尔会出大价钱买新杀的浣熊。如果赶上了,奥德尔就在回家的途中买一只,来证实他晚间狩猎的故事。否则,就只好对着家人哀叹自己射术不精,抱怨猎犬经验不足,猎物也越来越少。
这种情况维持了大约一年。然后一天晚上,露辛达告诉奥德尔,她怀孕了。这下,奥德尔再也无法继续忍耐,第二天就去找他的父亲。俩人在所谓的书房见面,虽然父亲在那里唯一读过的东西就是种植园的大账本。他们站在壁炉边,奥德尔提议自己把露辛达买下来,他愿意付任何价钱,决不吝惜。父亲坐了下来,吃惊地眨巴着眼睛。我没太听懂你的意思,他说,你买这个黑鬼,究竟是为了让她干农活,还是为了她的屄?
奥德尔在父亲的左耳上猛击了一拳。老头倒了下去,爬起来,又再跌倒,鲜血从耳孔中流出。他高喊救命。
接下来的一星期,奥德尔被锁在一间放腌菜的储藏室里,头上和两肋满是淤伤,全是拜弟弟和父亲的工头所赐。被关起来的第二天,他的父亲来到门口,隔着门缝说:我已经把那条母狗卖到密西西比了。
奥德尔一次次用身体撞击着木门,那一夜,他像一只猎浣熊的狗一样不停地嚎叫。接下来的几日,他的狂嚎仍是时断时续,周期性地发作。
等他终于疲倦到叫不出声,父亲才把门锁打开。奥德尔跌跌撞撞地走出来,天光刺得他眼睛直眨。我相信你已经接受了教训,父亲说完向下坡的农田扬长而去,边走边用鞭稍抽打着草穗和野花。
奥德尔回房收拾起一包衣物,从父亲办公室的保险柜里取走所有能找到的现金——相当大的一袋金币和一厚沓纸钞。他又来到母亲房间,拿了一枚镶钻石和红宝石的胸针、一只祖母绿戒指、几串珍珠项链。奥德尔出到屋外,备鞍上马,朝密西西比骑去。
在战前的那几年,他找遍了种植棉花的各州,累垮了三匹马,用光了全部的钱财,但露辛达仍是渺无踪影。他从未再踏上过家乡的土地。
从某种意义上讲,他依然在寻找。这就是为什么,当需要靠自己赚钱的时候,他选了一个到处漫游的行当。他的生意日渐败落,从赶着马车的行商,成了如今推着车子补锅兼卖货的小贩。他已经快跌到谷底,可以想见,用不了多久,就得拉着连轮子都没有的爬犁或雪橇了,或者干脆只身背起货囊,卖些小玩意儿。
故事讲完,英曼和奥德尔发现他们已经把壶中的酒喝光。奥德尔再去他的货品袋中翻出了两小瓶成药汁,主要成分是酒精。他们坐着啜饮,过了一会儿奥德尔说,我所见过的惨事你想都想不出。他讲起自己在密西西比四处寻找露辛达,路上目睹的情状让他担心,她已经去到了另一个世界,走得可怕而血腥;还有一些事更让他害怕露辛达并没有死。有的黑奴被活活烧死;说不上因为什么小事,他们就可能被切掉耳朵和手指。他见过的最可怕的酷刑,出现在纳奇兹附近。当时他正走在河边一条荒僻的路上,忽然听到远处的树林里有兀鹰扑腾,发出凄厉的叫声。他拿起猎枪进林察看,发现一个女人被囚在用搭豆角架的木棍做成的笼子里,置于一棵弗吉尼亚栎下,树上黑压压地栖满了兀鹰。笼子上也落满了兀鹰,它们不停地啄里面的女人,已经叼出了她的一只眼珠,撕掉了胳膊和后背上许多皮肉。
当她用剩余的一只眼睛看见奥德尔,就尖叫道:快开枪打死我。但奥德尔把两管铅弹全都射到树上,兀鹰跌落满地,其它的仓皇飞走。奥德尔突然生出一种恐惧,怕这个女人就是露辛达。他走上前用枪托砸开笼子,把她拉出来放倒在地,给她喝水。他茫无头绪,不知下一步该怎么办,然而,不等他拿定主意,那女人已经口吐鲜血死了。他看着她,摸摸她的脚、锁骨和头发。这女人不可能是露辛达,肤色不同,而且脚的骨节很大。
奥德尔说完之后人已经醉了,坐在那里用衬衫的袖口擦去眼中的泪水。
——这是个疯狂的世界,英曼实在没有更好的话可说。
一早,英曼离开被火烧出破洞的酒馆,在迷蒙的雾气中上路了。维西很快赶了上来,一只眼睛下面被剃刀割出了一条细细的口子,还在淌血,他不停地拿大衣的袖子去擦。
——晚上受罪了?英曼说。
——她不是真想伤害我。这一刀都是因为我要她陪一夜,价钱上又不肯让步。至少我最大的担心没变成现实,她没把我的男根挥掉。
——嗯,我希望这一晚上过得很值。
——绝对。堕落不贞的女人的魅力是众口一词的,而且,我承认,我对奇异的女体有特殊的癖好。昨晚,当她脱去大内衣站在我面前,我简直惊呆了。事实上,是完全被震撼了。那一幕应该记在心里,留到老年去回忆,给一颗绝望的心增添些快乐。
源与根(1 )
她们在冰冷迷蒙的烟雨中向镇里走去。艾达身穿涂蜡的府绸长外套,鲁比则套着一件巨大的毛线衫,是她自己用未染色的羊毛织的,羊毛脂还留在上面。她的观点是这些油脂能防水,不啻于马金托什雨衣。这件毛线衫唯一的失败之处就是,一遇到潮湿的环境,它就散发出一只长毛未剪的母羊的馥郁之气。艾达坚持要带伞,但在路上走了一个小时后,天上即云开日出。因此当树叶上的水珠停止嘀嗒,她们就把各自的雨伞卷起来,鲁比将之扛在肩上,活像一位林中猎人扛着他的来福枪。
天色越来越清朗,留鸟和候鸟各自繁忙。候鸟们要提前迁到南方,天上飞过排成各种队形的野鸭、黑色和白色的大雁、鸣叫的天鹅、夜鹰、蓝鸲、蓝松鸭、鹌鹑、云雀、翠鸟、库柏鹰和红尾鹰。不单是它们,鲁比对进城这一路上看到的任何一种鸟,总要品评几句,从它们最细微的习性上找到谈论的话头,或以兹验证它们的品性。鲁比认为,鸟的啁啾与人的话语一样,包含着意义。她说尤其喜欢春天,群鸟欢歌笑语地从南方飞回,汇报它们都去了哪里,做了什么,而她却一直守在原地。
走过一片黄色茬地时,鲁比和艾达看见地头有五只渡鸦聚在一起。鲁比说,听人讲秃鼻乌鸦能活好几百年,虽然怎么验证这一说法,就没人知道了。一只雌性红衣凤头鸟衔着一小根桦树枝从天上飞过,这使鲁比迷惑不已。她估摸这只鸟一定是脑子糊涂了,现在可不是筑巢的时候,它带着这么个东西干嘛?当她们经过河边一小片山毛榉树时,鲁比说这河之所以叫鸽子河,是因为有时候大批过路的鸽子聚集在这里吃山毛榉坚果。她还说起小时候,斯特布罗德经常一连失踪好多天,任她自谋生路,当时她可没少吃鸽子。它们是一个孩子最容易打到的猎物,都不需要用枪,拿根棍子就能把它们从树上敲下来,然后趁它们醒过来之前,把脖子一拧。
三只乌鸦驱赶一只老鹰飞过天空。鲁比看到后,表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