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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若干轴丝带、锡杯,以及许多吹制的棕色小玻璃瓶,里面装着鸦片酊和其他各种药酒。再加上其他几位旅客,杂七杂八凑到一张长桌上饮酒聊天。他们都对过去贩卖家禽、家畜的岁月恋恋不舍。一个人说:哎,我从这里赶过去的牛不知道有多少了。另一个人提起某次从这条路上押送一大群鸭和鹅,他说每隔几天,他们就得把鸭、鹅的脚探进滚烫的沥青里,然后再裹上沙子,省得它们在路上把自己的脚蹼磨掉了。每个人都有许多故事讲。
一直到吃晚饭,英曼都是一个人呆着,坐在房间不漏雨的那头,呷着棕色的酒。这酒据称是波旁威士忌,但除了有酒精味,再也尝不出跟波旁威士忌有任何共同之处。他没好气地看着房间对面壁炉中仅是空摆设的火苗。其他人经常朝他瞟一眼,神情中带着一些不安。他们的面孔是镜子,英曼能从中看到自己,在那些人的眼中,他分明就是一个可能无缘无故举枪杀人的家伙。
为在马厩上面的干草棚里过夜,英曼付了南方发行的五元纸钞。晚餐另付五元,等端上来一瞧,原来是不到半碗黑乎乎的炖兔肉和鸡肉,外加一块玉米饼。就算现在的钱再不值钱,这也实在是太贵了。
晚饭后,在天黑前最后的余光中,英曼背靠拴马桩站在牲口棚的门口,头顶是从酒馆房后伸出的木瓦雨达。大滴的雨水溅落在停车的院子和路上的泥浆里,北风冰凉。屋檐的椽子上挂着两盏灯,它们的光芒似乎被雨水冲淡,只照出地上的水坑。一切东西原本鲜亮和突出的部分,都被灯光捕捉到,在阴影衬托下变得更加分明,形成了阴郁的对比。雨水从雨达上连珠而落,英曼想起朗斯特里特在弗雷德里克斯堡说过的话:北军络绎倒毙就像从屋檐流下的雨水。英曼在心里说:根本不像,没有一点共同之处。
客栈使用的木材已经很旧,断面不再整齐光滑,即便在这么潮湿的天气里,英曼用手摸上去,仍有粉末一般的感觉。泥泞的过道对面,两匹马低头站在畜栏里,被雨淋得精湿。另一些比较幸运的,则站在过道这一侧的马厩中。但是这些马竟然会咬人,英曼正转头看它们的时候,那两个要去集市的老人之一从马厩旁走过,去自己的房间,被一匹棕黄色的母马生生地从他的上臂咬下核桃大小的一片肉来。
英曼就这么站着,目光迷离,看着外面渐渐变暗的景致。过了一会,他决定还是去睡觉,明天起个大早继续上路。他攀上梯子,进入草棚,发现自己已经有了一位室友,就是那个白头发的货郎。其他的旅客都出钱买了客房的铺位。那人已经把手推车上的各色箱子袋子卸下来,全部带上草棚。英曼把自己的包裹往房檐下一扔,走过去背靠一堆干草坐下。房梁的长钉上挂着货郎从酒馆带上来的一盏油灯,英曼正好坐在它昏黄的光圈之外。
英曼看着货郎坐在摇曳的灯光下,脱去靴袜,他的脚跟和脚趾附近起了许多紧绷绷的血泡。他从一个皮袋子里拿出一根放血针。映着灯光,钢制的利器在黑暗中闪射出淡黄的光泽,像一根金钩。他把脚上的血泡全部挑破,用手指挤压,将里面粉红色的液体放尽,然后又把靴子穿上,嘴里说了声:唔……。他在裤子上抹抹手指头,站起身在草棚里一瘸一拐走了几个来回,极其轻柔小心。
——唔……,他又说了一遍。
——你跟我走得一样惨,英曼说。
——差不离。
他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一只表,看看表盘,曲起指节在上面敲了敲,放到耳朵上听了一阵儿。
——我以为已经很晚了,才六点,他说。
货郎把灯从钉子上摘下来,放到地板上,跟英曼一起在草堆上靠着。他们默默地坐了一会儿。雨滴敲打着头顶的木瓦,提醒他们有一个严实的屋顶和一堆干草,是件多么美好的事。那一圈柔和的黄光,给空荡的草棚平添几分温暖与舒适。灯光以外的一切,全都隐没在黑暗里,他们似乎置身于一个以光为墙的怡人小屋之中。可以听到下面马厩里的马在移动身体,它们的喷气声,还有一些人困顿的谈话声。
货郎又伸手去翻他的袋子,掏出了一个大白镴壶,他拔下塞子,喝了一大口,然后递给英曼。
——这是田纳西来的瓶装酒,他说。
英曼喝了一口,味道很好,入口有一股烟味和皮子味,还别有一番纯厚浓郁的滋味。
外面雨下得更大,黑夜里刮起了大风,在木瓦间呼啸,吹得板条格格做响,灯光在气流中跳动闪烁。暴风雨持续了好几个小时。他们四肢摊开躺在草堆上,在电光与雷鸣之中喝酒,讲着背井离乡、像野兽般流浪的故事。
英曼了解到,他的名字叫奥德尔,在灯光下可以看出,尽管他的头发白得跟鹅毛一样,人却根本不老,岁数顶多比英曼稍大一点。
——我过的可不是舒坦日子,远远不是,奥德尔说,不过,也别看我现在的模样,就以为我一直这么潦倒。我生在有钱人家,按正当权利,我本应该即将继承佐治亚南部的一个棉花和蓝靛种植园。那可是一大笔财产。现在这是随时都可能发生的事,因为我的父亲已经老了。说不定那个老混蛋已经死了呢。那一切都应该属于我,那么多的土地,用英亩算都嫌太麻烦,一边长10英里,另一边6 英里;还有那么多的黑奴,都找不到足够的活给他们干。这些都是我的。
——那你怎么不回家?英曼问。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几乎占去了整个傍晚。当灯油燃尽后,货郎对着黑暗,继续诉说他那鲁莽而又阴郁的爱情故事。奥德尔曾是一个快乐的青年,家中的长子,所受的培养和教育都是为了将来能够继承种植园。问题是,这个20岁的年轻人竟然叛经离道地爱上了一个黑女仆,一个叫露辛达的奴隶。他自称对她的爱已经远远超过疯狂的程度,因为在每个人眼里,哪怕仅爱她一点点,都是心理不健全的表现。那时她22岁,是一个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的混血儿。皮肤的颜色不比鞣制过的鹿皮深多少,他说。她是一朵黄玫瑰。
使问题更形复杂的是,奥德尔不久前刚娶了县里另一位大种植园主的女儿。当时他前程似锦,远近的姑娘都随他挑。奥德尔相中的是一个娇柔体弱的姑娘,经常神经紧张头晕疲惫,在客厅的贵妃榻上一躺就是一下午。但她有一种近乎透明的美,奥德尔非她不娶。可是,婚礼之后,当他解下新娘的大蓬裙,眼前就几乎没剩下什么了。她是那么的瘦小纤细。他在妻子身上,没看到任何东西,可以锁住自己的心。
全家人都住在一个大房子里——奥德尔、他新过门的小媳妇、他的父母、弟弟,还有一个姊妹。奥德尔要做的事不多,他父亲还没到那个愿意放开任何一点权力的年龄。并不是说父亲在管理田产方面有什么非他莫属的过人之处,他一生最不得了的业绩,就是年轻时去了一趟法国后,成功地提高了口味,认为苦艾酒好过威士忌。
闲来无事,奥德尔花许多时间读司哥特的小说,天气冷的那几个月就去打猎,热的时候钓鱼,还对养马生出了兴趣。他觉得生活无聊已极。
露辛达是作为赌牌的筹码,被他父亲赢回来的。那次秋天猎熊,他父亲赢了五花八门许多东西,一个晚上的赌局,就有许多口猪、几家子奴隶、一匹鞍马、一窝捕鸟的猎犬,一支英国造的上好猎枪和露辛达在几人间易手。被从前的主人打发过来那天,她只带着一块方布,里面裹着她所有的东西,布包还没个南瓜大。
露辛达被派到厨房干活,奥德尔就是在那里第一次见到她。他走进厨房,当即就爱上了她闪亮的黑发,她清秀的手、脚和足踝,锁骨处绷紧的皮肤。她光着脚,奥德尔对英曼说,他站在那里,向下看着她漂亮的小脚丫,恨不得自己的老婆已经死了。
此后的几个月,他经常坐在炉灶边的一把椅子里,手捧咖啡,痴痴地看着露辛达,直到房子里每个人都知道了是怎么一回事。一天,父亲把他叫到一边,建议他解决这个问题,照老头的话说,把她随便带到哪间外屋,跟她干一回。
奥德尔吓了一跳。他是在恋爱,他解释说。
他的父亲笑了。我养了个傻瓜,他说。
第二天奥德尔的父亲就把露辛达租给了县那头的一户人家。他们是穷苦的农民,没钱买奴隶。他们付钱给奥德尔的父亲,雇她来干农活、挤牛奶、背柴禾。什么都得干。
奥德尔陷入绝望之中,经常整天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