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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第1期-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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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神’发雷霆之怒,连连大吼,振聋发聩,不亦快哉!”这一桩桩凝聚着前人血泪的历史经验与教训,无不发人深思,令人警省。 
  中国封建专制主义的遗毒,长期以来未能彻底批判和肃清,十年“文革”中沉渣泛起,使许许多多老干部深受其害,百姓遭殃,作者也“从死地走一回”。因此,他对封建专制主义的批判尤其着力,也尤为深刻。《明清神化皇帝一瞥》一文,用犀利的笔触,揭露明清时代神化皇帝的各种手段,指出一切神都是人造的幻影,皇帝同常人一样,也是肉眼凡胎,也有七情六欲,所不同的是,“他们手中握有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力,而且绝对不容分割,总想把家天下一代一代传下去,重复做着秦始皇的千年皇帝梦。为此,他们不惜制造冤狱,株连九族,切人头如切西瓜”。书中的许多篇什,即通过具体的史实,揭露封建专制统治的黑暗与残暴。《阉不掉的诗情》一文,提到万历年间的太监王翱的一首诗时写道:“‘曾入皇家大网罗’,真是可圈可点。金碧辉煌的紫禁城,其实就是一张黑暗的大网,插翅难飞的宫女、太监,像笼中的鸟,失去自由,消耗尽青春年华,直到无声地死去,他们是何等的不幸。”《明朝特种监狱——诏狱》一文,利用署名“燕客具草撰”的《诏狱惨言》之记载,揭露三百多年前由皇帝亲自操纵的特务机关——锦衣卫直接把持的诏狱的种种罪行,指出“它从一个侧面,照出了封建社会法外之法的可憎可怖”,“它更是明代大肆膨胀、高度发展的皇权,在进一步强化封建专制主义过程中,充分暴露的腐朽、野蛮、残酷的一个缩影”。当然,作者对封建专制主义的这种批判,也是为现实服务的。因为封建专制主义的流毒,并没有随着中国最后一个皇帝退出历史舞台而宣告终结。作者沉痛地指出:“在‘文化大革命’中,发展到登峰造极的对个人的神化,事实上也不过是历史的残梦”,“‘文化大革命’中,公、检、法几被砸烂,‘四人帮’控制的中央一、二、三办专案组,疯狂迫害刘少奇、彭德怀、贺龙等老革命,几是变相的诏狱”,“明清神化皇帝的旧梦,虽然早已随风而逝。但是,大大小小的续封神现象,人们见得还少吗”?提醒人们,应该彻底批判、肃清封建专制主义的遗毒,加强社会主义的民主和法制建设,否则“文化大革命”或类似“文化大革命”的祸患就可能卷土重来,给国家、民族再一次带来灾难。 
  古人云;“言之不文,行而不远。”时下的不少史学作品,虽有精辟的见解,却严肃有余,活泼不足;更多的则是思想平庸,毫无创见,文字呆板枯燥,艰涩难懂,令人望而生畏。这样的作品,自然不会有多少人问津。有鉴于此,王先生继承我国“文史一家”的优良传统,多年来致力于文史结合的写作,追求把史学文学化,把文学史学化。这部新作,就体现了他的这种追求。全书采用随笔、散文的笔调写成,不仅思想深刻,观点鲜明,而且内容生动、形象、有趣,文字清雅、劲健、自然。这种文学化的史学作品,不仅让人看了就明白,而且能得到美的享受,历史的熏陶,智慧的启迪,真正做到雅俗共赏。它比通俗化的史学作品更有品位,因此当会受到广大读者的欢迎,“飞人寻常百姓家”。 
   
  (《看了明朝就明白》,王春瑜著,广东人民出版社2006年9月版,28.00元) 
回首科举,看把读书人宠的
张诒三 
  生长在新中国的读书人,对久已远逝的科举制度自然没有什么感觉。就算有些印象,也往往不是好印象!即使恢复高考之后,上了大学读了研究生的人,说起科举制度,也是认为它害人非浅,残戕了历史上多少知识分子青春、才华和毕生的精力。这主要是因为中学语文教材上关于古代科举制度的课文有两篇,一是节选自《儒林外史》的《范进中举》,再就是鲁迅先生的短篇小说《孔乙己》。很多人都能按老师讲授的那样认为:范进和孔乙己都是旧时代科举制度的牺牲品,科举制度到底怎样害人?看,科举时代的成功者如范进,他差点疯了;失败者如孔乙己,居然成了乞丐! 
  那么,自隋代兴起、唐代大兴,一直盛行于宋辽西夏金明清、贯穿中国几个王朝、延续一千三百多年的科举制度,果真不是使人发疯,就是使人成为乞丐吗?近读《中国的科名》,使我对古代的科举制度有了更深一层的了解,那就是,如果读书人在历史上曾经风光,曾经被皇帝、官员和社会大众宠爱过的话,那还就是科举时代! 
  正如书名所示,该书以解释“科名”为主要内容。“中国自行科举制度以来,一千余年的工夫,造成了一项科名的阶级,由秀才到状元,共有十几种名词,这些名词,既非官衔,又非功名,特别起了一个名词曰科名。”(序)但它不是一般的字典辞书,而是以散文化的笔触,向我们展示了科举时代读书人的生活细节。尤其科举制度带给读书人的荣耀,当时社会对于科举考试和读书人的关注,让人体会到读书人曾经被宠爱、被炒作的热闹与得意。 
  科举时代的读书人,只要参加了科举考试,即使考不中,其身份也发生了质变:如“童生”,“从前读书人,经过考试不得进秀才者,方名日童生。尚未经过考试,虽一生读书,也只名曰白丁,就是将来成了经学家,可以称为处士,也不得称为童生。”(第5页)成了“童生”之后,就受特别的对待:“一是偶遇诉讼事情,写状纸时,写告状人某人,平常人须写民人某人,童生则可以写童生某人,过堂时,因无科名,固然也须和平民一样的跪着回话(监生、秀才因有顶戴,故都不跪),但县官问话时,则终较比平民客气。倘是五六十岁以上的老童生(前边说过,进不了秀才,虽考多少次,多大年纪,都永远称为童生,从前有讥讽童生的一副对联曰:‘人生七十还称童,可云寿考。到老五经犹未熟,不愧书生’),如果是不关重要的案子,或只作为证人等等,则县官可以命他立起来回话,这便是极大的体面,但无命令则不许起来。若平民则无论多大年纪,县官也不许命其立着回话,因为这是体制,县官也不能随便违例。”(第7页)“三是去世之后,神主可以写待赠登仕郎……什么叫做待赠登仕郎呢?……登仕郎是一种品阶的名字……五品以上称大夫,以下称郎,最高者为光禄大夫,最低者为登仕郎……从前每遇朝廷有大庆贺事,万寿大婚等节,对于全国官员,例有封典,即是本人是什么官,则亦封其先人为同样的官阶。比方子为尚书,则当然便是光禄大夫,乃封其先人也为光禄大夫……什么叫做赠呢?就是本人受封不能叫做封,须叫做授,实授的意思,先人受封,存者名曰封,已死者名曰赠。”(第8页)看来,只要参加过科举考试,一生不得仕进,子孙中也有仕进的可能,可以“待赠”了。 
  科举那时候,连有钱人都羡慕读书人的荣耀呢!但他们不读书,不能由科举取得个“科名”,咋办?可以花钱买嘛!这就是“监生”,“监生者,国子监肄业生也,简言之曰监生。国子监者国学也,实乃国家的大学之义,晋朝始有之,名曰国子学,北齐改为国子寺,隋炀帝改为国子监……在国子监读过书者,可以说都是真正监生,但是这些事情,都早已成为虚文,年久已不实行,偶尔行之,也没有真正到国子监去读书的,乃是有其名无其实的了。”(14页)为什么会这样的呢?因为“监生”大多是花钱买来的,“最初是因为给国家捐了些款,于是就命他在国子监中读书,日后也好有个出路……后来捐的监生,不但不能在国子监读书,且连国子监去过都没有,只是一种头衔名目而已。”(第15页) 
  这是沾了科举的边儿,就有几分光荣的。至于真正考中的,即使是个普通的秀才,也光彩照人。一旦中了“秀才”(正式名称是“庠生”),“他在社会中可以说是占最高的地位,因为进士都去做官,举人居乡者也不多……乡间常见有顶戴之人,多是秀才,大家对他的称呼,总是先生二字。有许多事情,必须要用秀才,例如结婚时亲迎之伴郎,稍有钱之家,便必须请两个秀才,而女家所请陪伴新郎之人,也必须秀才。再如丧事之赞礼(吾乡名曰礼教),也必须用秀才。尤其是知县有公事下乡,虽有绅士,但陪知县起坐之人,也必须用秀才……还有一层,就是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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