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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了。”
旖晴刚想出办公室,就看到所谓的导演走进来,秦天朗,一眼看上去就是个艺术家,留着中长的头发,带着黑框的眼睛。“你好,我叫秦天朗,以后的一段时间,我们好好合作吧。”
旖晴笑了笑。之后的一段时间,旖晴和秦天朗先是讨论要选择一个什么样的故事来做。
“我的意思是我们还是选一个作家写的小说来排,这样比较好。”
“你不会是没有信心吧,其实在刘教授找你之前我就看过你写的小说了,我觉得可以排。”说秦天朗对于旖晴的小说很有信心,不如说是他对旖晴有信心。
“这不是有没有信心的缘故,是我认为现在新写小说会很仓促,不如选一本小说,我改编一下,将这些时间都放在选演员和排练上岂不是更好?”
“你心里是不是有答案了?说出来听听。”
“亦舒的《天若有情》,我认为这篇小说写得很好,至少我很喜欢,你觉得怎么样?”
“先让我看看再说吧。”
秦天朗终于还是拗不过旖晴选择了《天若有情》,接下来就是选角,离艺术节仅有两个多月,所以两人开始忙起来。亦舒小说中的男女主角都是一等一的美人,要在艺术学校选长得漂亮的人并不难,难就难在要给旖晴那种感觉。正在苦恼之际,被她碰到了赵胤崇和一群人去上大课。
“喂,你等等。”旖晴拉住他。
“你干吗啊,我要去上课。”
“我有事找你,一堂课不上没什幺关系。”旖晴二话不说拉着赵胤崇出了学校。因为有求于他,旖晴特意找了间很有情调的咖啡馆,点上两杯咖啡,准备慢慢地跟他说。
“有什么事就快说,不要糖衣炮弹的一大堆。”赵胤崇看了看表,上课时间已经到了,从小到大他从不缺课,今天,却因为她不能去上课。
“艺术节你知道吧,就是圣诞节的时候,学校要排一场话剧。”
“我没兴趣,找表演系的人好了,又专业又漂亮。”旖晴还没有说完,就被赵胤崇拒绝了。
“求你了,我只认识你一个帅哥,就当帮帮忙吧。”
人毕竟是虚荣的,能被人称为唯一的帅哥,赵胤崇还是有些动心的,只是嘴上仍然不肯。“除非你答应我一件事。”
“钱不是问题。”如果赵胤崇只是要报酬,旖晴可以自己出钱给他,只是因为这部小说是自己的最爱,她很希望能让它由小说变成真正的一场话剧。
“我不要钱。”
“那你要什么?”旖晴开始警惕起来。
“放心,我看不上你。”
“噢,我知道了,你喜欢智犀嘛,我答应你,只要你肯演出,我把她的电话,她的喜好全都告诉你,怎么样,这样算诱人了吧?!”
就这样,两人在无形中将智犀变成一场买卖的交换物,幸亏智犀事先不知情,否则一定不会答应的。之后,旖晴又找了智犀。因为每周三晚上,智犀总会在旖晴家向迟骋学画画,所以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旖晴遣走了迟骋,和智犀单独在画室中聊天。
“智犀,我们从小就是最好的朋友是吧?”
“你有什么企图赶快说,不用拐弯抹角的,我从小看你长大的,你是什么样的人我又不是不知道。”智犀故意将自己讲的大旖晴很多岁的样子,因为她知道旖晴这样的开场白必定是有事相求,而她又不一定能拒绝,在话语上先占优势比较好。
“你知道要开艺术节了吧。”
“嗯,但是这跟我有什么关系,要表演艺术什么的有的是表演系的,和我有什么关系。”
现在连旖晴也不得不承认,智犀和赵胤崇的确心有灵犀,说的话都差不多。这样一来,旖晴就更想做个媒人撮合他们了。
“表演系的刘教授找过我,他说今年艺术节的话剧想让我做编剧。”
“那很好啊,但是,这和我有什么关系。”
“我们是最好的朋友,我要做编剧了,当然不能亏待你咯。”
“怎么?你想让我给你当助手?”
“助手嘛,你是没什么希望了,但是就想借你的脸用用,”旖晴摆出一个很轻佻的手势摸了摸智犀的下巴,“这张脸还是很漂亮的,《天若有情》中的女主角就是个倾国倾城的美女。”
“你太抬举我了,我可够不上什么倾国倾城。”
“反正在我眼里可以就行了,你要帮忙演出。”
“你只是个编剧,哪来这么大的权力啊?”智犀对此有些怀疑,除非是导演同意,事实上她对这个兴趣并不是很大,要不是因为旖晴的缘故,就算是导演的老师出马,她也不会答应的。想到这里,她也不禁怀疑,究竟是为什么,除了楚涵镔之外,旖晴周围的人都会对旖晴有一种无法克制的溺爱呢?这样的溺爱致使旖晴现在的跋扈,有时候智犀也庆幸旖晴的本性不坏,否则像她这样的“无法无天”,小命早就玩完了。
“是不是我能说服导演,你就肯出演呢?”旖晴信心满满,秦天朗是个特别好说话的人,她相信,只要她提出来,他不会拒绝的,毕竟,有人帮他把演员都找好了,他这个导演多省事啊。
“行。”智犀根本不明白为什么旖晴会选她,但是帮了旖晴就等于帮了自己,她可不想天天被旖晴烦。
第十五章
周五下午,公司的人都走得差不多了,楚涵镔也出门去约会,诺大的一层办公楼只剩下咏聆一人。最近咏聆迷上了小说,听墨非说晴天要排一部亦舒小说改编的话剧。最近改编似乎成了一种流行,尤其是张爱玲的小说,但是一般人好象都比较喜欢张爱玲的小说,她没有读过,只是隐约感觉她的小说是种不变的流行。而晴天不一样,她选择亦舒,她的选择总是与别人不同,或许是追求一种标新立异,或许是本身喜欢亦舒更多。改编的是一本叫《天若有情》的书,咏聆曾经在晴天的书架上看到过这本书,书的封面上写着一句很耐人寻味的话:我们都因有情而老,不过速度较缓慢,原来爱恋的情绪使我们身体产生更多衰老的内分泌。这样一个故事,要将其改编为一个在舞台上演一两个小时的话剧,难度还是很大的,毕竟有很多东西要删改,所以亦舒会说做读者永远胜于做作者。咏聆仍然在看《圆舞》,她承认,这个故事已经吸引她了,她开始有些了解晴天的想法,一个大自己很多岁的男人一定有其魅力所在,只是她并未与WREN相处过。
“怎么?大家都走了,你还在这里冥想?”
“你不是去约会了吗?怎么还有空过来找我?不怕你的女朋友吃醋?”咏聆以为是楚涵镔又回来了,只不过转过身才发现,竟然是尉迟,“怎么是你?”
“对啊,是我。”尉迟在咏聆办公桌对面的沙发上坐下,刚坐下,发现咏聆的桌上放着一本《圆舞》,不禁诧异,“你在看《圆舞》?觉得怎么样?”
咏聆显得有些尴尬,这样的举动显得她很在意尉迟,希望通过他的喜好了解他,让人有种她在暗恋他的感觉。尤其是这样的举动被当事人看见了。
“嗯,没事做的时候就想到你说亦舒的小说很不错,就借几本看看。”
“借?”
“对,我妹妹恰好也是个亦舒迷,所以问她借的。”咏聆解释道,但是觉得老是将话题围绕在这个上面,她有些被动,于是转移话题,“你来找我,有什幺事吗?”
“来请你吃饭,之后去个有意思的地方。”
“不会是请我吃牛肉面吧?”咏聆打趣道。
“这好象是你该请我的。”
两人在办公楼旁边的小铺里吃了牛肉面。牛肉面是尉迟从小就喜欢的一种食物,小时候很穷,最开心的就是妈妈为他买牛肉面吃,那时候能吃到一碗牛肉面是一种奢侈,长大以后,他仍然对这个味道念念不忘,其实,有很多时候,人都是这样,喜欢一样东西或许并不是真的喜欢,只是因为某种原因,或是某个人,让当事人迷恋。而对于咏聆,她可以算是在温室中成长的花朵,从小就在呵护中长大的。牛肉面并不是没有吃过,只是她不常吃,对这个没有太多的印象,但是她知道,从今天开始她会记住这个味道甚至是喜欢上这个味道。
简单地吃完东西,尉迟带着咏聆回到办公楼,只是目的地直指大楼的顶楼。办公楼一共是48层,从48层俯瞰,真的有种一览众山小的感觉,但是也不乏高处不胜寒,就是这样,事情总有两面,咏聆想,不可能只有好的,人们只看到好的一面是因为排斥坏的一面对自己心情或是其它的影响。
“你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