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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人渣生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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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的出生地不在合肥,而是六安。那是安徽省的另一个城市。我出生的时候,它还不是城市,在行政划分上,它属于一个区级县城。说县城是我委琐的表达方式,因为我根本不住在县城,也就是最繁华的地区。我住在最不繁华的地方,它落后得很,它有很多尘土,很多一眼望不到边的麦田,高耸林立的蓖麻……
  我穿着开裆裤和小花玩耍,整天都在泥土中打滚。我家后墙是广阔无边的沙滩,我和小花大部分时间就在那儿厮混,我的童稚期和朦胧的性启蒙期就从那过来的。
  我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奇怪我和小花的构造为何有天壤之别,我习惯拿自己的男性资本作为炫耀,这从小花的父母眼中可以看出来,他们看我的眼神极具暧昧之情,好象要一口把我给吞下去,只是每次一看到她老爸的龅牙我就怕,这要是吞了我,还没进胃道估计就被磕个半死不活。因此,小花的爸爸一来找她回家吃饭,我就不寒而栗的直往后退,那绝对不是我的个性,可是我现在相信那不是我的错,实在是因为她老爸的龅牙长得足够水准。
  六岁应该可以记忆的吧!有一天我家来了很多人,其中就有小花的爸爸——龅牙苏苏。我口吃不清,常常把叔叔喊成苏苏,这种谐音是我们每个人年幼时的经典语录。听他们的意思,好象要我喊龅牙叔叔为爹。
  奶奶地,哪壶不开提哪壶,偏偏我对龅牙充满无边的恐惧,还要我叫他爹!我当时就尿了,尿的一地都是,我只能以此来发泄对这些人的极度不满,然而他们却放肆的大笑,说:哟,老章家的儿子随地撒尿呢!
  我埋着头,看见说话的笑的最欢的是前庄红白喜事都经常出现的屠夫王三。我狠狠的盯着他,心里非常恶毒的想:你敢来抱我啊?我非撒你一身不可!或者我就牺牲下让你亲一口,我非把你鼻子咬下来不可,反正我牙正痒得很,就如同你杀猪时磨的尖利的刀口!
  屠夫就是屠夫,他非但没有从我眼中审视出我的恶毒和不怀好意,反而更具挑衅般的走到我跟前,弯下腰拽着我的小鸡鸡,说:这个玩意就是好,能尿尿还能娶媳妇呢!他说话就说话,还把嘴巴张的老大,够嚣张的!我想报复他,可惜一泡尿在刚才一不小心被解决了,现在真是有心无“尿”啊!
  搞了半天,我算是了解到他们的大概意思了。我父母和小花的父母想把我和小花订娃娃亲。太意外了,早说我就省了那泡尿了。小花成为我媳妇,我是一千个愿意啊,一万个求之不得啊!
  有必要来描绘一下小花的样貌和脾性。
  小花的名字很朴素,跟阿狗阿猫一样平凡的很,但是又比我们那个村的什么王二狗,张小猫的不知排场多少倍。小花身高大概有100公分,体重也就40多斤,三围没量过,但照我们孩子国的标准去评定,小花的身材算得上一极棒!她走路很稳,不象四岁孩子普遍存在的左右摇摆现象,她还很注重形象,不会为了一件心仪的玩具没有得到而嚎啕大哭,更不会满地打滚,这点,连我有时都自叹不如。以六岁时我的眼光看,小花是我们村里同年龄层的村花。她跟我玩得很好,还经常含情脉脉的盯着我看,当然,那时我是不知道有含情脉脉这个词的,以我现在的回忆来看,用热情火辣也不为过。
  外表的美不代表什么,心灵美才是一个人综合素质的体现。小花是从不和我抢玩具的,但她喜欢和别人抢,然后抢到就交给我,我一般奖励她的方式就是在她肉嘟嘟的脸上亲一口,她会立刻脸红起来。我发觉她很不简单,知道女孩子的脸红会讨男孩的喜欢,她深谙羞涩之道。
  以上诸种让我综合出,小花还是暗暗喜欢我的,那是一种孩子似的喜欢,非常单纯的与肉欲无关的喜欢,这样的感觉现如今已经很难找到了。值得说明的是,我同样也是喜欢小花的,所以,听到要我和她订娃娃亲,简直是正中下怀!
  订娃娃亲的仪式也相当有意思,这节描写要是少了,就如同人生失去最美好的记忆一般平淡无奇。
  他们把我们放到一张桌子的最上方,我和小花俨然成了在场所有人中辈分最高的的两个,他们对我们充满了无尽的崇敬之情,个个嬉笑颜开,我当时就想到了一个字:俗!可是我依然很开心他们能把我放在小花的身旁而没有半点羊入狼口的担心,我肥嘟嘟的脑袋和可爱的天真无邪的眼睛让他们看起来绝对不会想到人渣就是这样长成的。摸着良心讲,我觉得自己的长相欺骗了所有善良的人,我没有他们认为或者想象中的那么好,虽然小花喜欢着我,我也喜欢着小花,可我依然觉得跟她订娃娃亲是她上辈子肯定欠我的。这辈子把自己托付给这么个不争气的东西。
  他们让我们模仿大人们的游戏,按着我和小花的头相互拜天地,小花立刻脸红起来,这点我一直在奇怪,是她早熟呢,还是她原本就有脸红的习惯?我也欲擒故纵的按照他们的意思低下了头,看上去好象我并不太情愿,事实上那不过是我施与的一个小小的障眼法而已,因为我很小的时候就有了作为男性所必备的高傲和权威,他们一定认为老章家的老三真不是个简单人物,连小花这样漂亮的女孩都不太情愿,将来必是大将之材,内心我却巴不得早点成人娶了小花,天天看着她,对着她浇水,给她足够的阳光,让她茁壮成长,那将是一项多么甜蜜的事业啊!
  拜天地的仪式很快结束,根据我对大人们成亲的程序总结认为,接下来应该闹洞房或者直接入洞房,那样我就可以光明正大的抱抱小花了。这个愿望在我心里早就成型,只是经历一次被其他同年龄的土匪们的恶斗后,我就不敢再有奢望了。他们说的也对,小花又不是我媳妇,凭什么我来抱?有了这个仪式,我他妈还怕谁啊?我看谁敢不让我抱,我那龅牙苏苏非磕死他不可!
  可惜,事与愿违,拜了小天地后,他们就把我们从椅子上赶了下来,还说,玩去,别在这挡大人事!奶奶地,又是那个杀猪的王三在对我指手画脚,我算是看透了大人,需要我们时跟孙子似的,不需要时,我们就跟孙子似的,我义愤填膺!
  我自顾拉起小花的手,附在她的耳边悄悄的说,走,我们去沙滩入洞房去!小花害羞的点点头,脸立刻又红了起来。
  其实,我那时根本不知道洞房的意思,我是依据现在的心情去勾忆早已逝去的年少岁月。小花也决不懂得洞房的意思,她的脸红已经不属于偶然因素,因为她非常明白我高兴她的脸红,由此,她又逃脱不了投怀送抱的嫌疑。
  
  [3]
  我对省城的向往,就象现在我对文学的向往,某些人对金钱的向往,充满了虔诚和浮躁。我压根儿就没有想过会有机会真的生活在省城里,在我幼小的心灵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地方:姑娘们个个儿长的俊俏,猪羊也头头肥壮,还有那些白花花的大米饭也不用抢来抢去。听说,据说连尿尿都在家里解决……于是,我怀着如同对雷锋叔叔般的崇敬,开始了对省城的膜拜。
  知道合肥这个名字,是去过几次省城念过大学的表姐涎着脸告诉我的,她把对省城毫不含蓄的热情转嫁给了我,我不但继续保持那份热情,更对表姐的见多识广表达了我滔滔不绝的景仰。
  我父亲是一个相当有个性的人。因为对爷爷的极度不满,他揭竿而起,非常杵逆不道的殴打了我的爷爷。我爷爷出于对年轻人的爱护和一个德高望重的长者的绅士风度,他强压自己的怒火,任由我父亲跑到离了家乡,去了——合肥。
  我妈带我们哥仨在老家生活了三年后,我爸托人带信说,他在合肥混出了个人样,让我们娘四个过去跟他过。只是我娘的热情程度远不如我们哥仨,她对土地的依恋胜于对对诸多美好生活的向往,她一天不拿锄头手就痒,半天不给田园浇粪就忐忑不安,她还说,剥麻是她一生最大的乐趣,到了省城还会有这乐趣吗?我说,娘,您千万别失望,没有麻给您剥,您就把我的皮当麻剥了吧!我娘瞪了我一眼,说,死孩子,我们去就是喽!
  除了常穿的衣服外,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一夜之间我们就把该带的东西都准备好了,剩下的大件东西,比如大木床,床头柜,塑料盆等统统作人情送人了。当然,也并非白送,我们的慷慨换到了许多类似发财,平安,福分等吉祥的祝辞,并以略微虚伪的表情流露出对我们无限不舍之情。
  我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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