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做了个手势让她上扶梯。上了扶梯后,她仰头看着我,既是告诉我什么,又是问我问题,她说:“你应该知道打死他的人在到处找我。”
/* 67 */
夜屋 第二十三章(2)
“我知道他们的一切,”我说。“你可以想当然地认为我知道正在发生的事情。”
“汤姆用手机给你打了电话,对吗?奇怪,他从来没告诉过我他跟你很熟。”
我没有回答她的问题,拿出我的手机,拨打411,询问我的宣传员家里的电话号码。
“布莱恩·杰克尔是谁?”
我示意她别做声。杰克尔的家在拉契蒙特,他在家里接的电话。听到是我打来的电话,他并不很高兴。给宣传员打电话的作者,特别是给家在拉契蒙特的宣传员打电话的作者,几乎都是抱怨又有人伤害了他的尊严。作者总是苛求,很自私,一点小事大惊小怪的——问问出版社的人就知道了。听我说完之后,布莱恩·杰克尔更不高兴了。
“你想取消波士顿的那场朗读见面会,还要更改所有电台采访的日期?你疯了吗?”
“也许是吧,”我说。“如果我告诉你是怎么回事,你会这么想的。不过我要告诉你的是,我要开车到米尔港去,今晚就动身。”
威莉和电话里的布莱恩·杰克尔异口同声地说:“米尔港?”我跟他们一样也对自己说的话感到惊讶。
“记得吗,十号星期三那天我在新叶书店有场朗读见面会?我弟弟十二号星期五结婚,我要在那儿待到星期六。十三号以后的安排可以不必改动。而那占据了整个行程的百分之九十。”
最后我同意最重要的电台采访还是要搞,安排在十一号星期二的上午,在普福尔茨海姆饭店,用电话的形式进行。我回老家的时候总是住那家饭店。
威莉瞪着我,那神情就像新来美国的移民看着自由女神像。我展开双臂,让她走进我的怀里,然后我把她搂住。她依偎在我的怀里,脑袋靠着我的胸骨,双臂像泡沫一样抱着我,头发给毛巾搓揉得很蓬乱,衬衣仍很湿,把黑色的点子印在了我的衬衣上。是我给了她生命。不管这一切是多么的令人难以置信,毕竟就像西拉克斯所预料的那样,她的确就在眼前,我得应付她。
我的脑子里有许多问题:小说人物能真的像普通人那样活着吗,他们的生命也会有终结的时候吗?他们死的时候会怎么样?他们走进我们的世界里是不是意味着他们的历史现在成了我们历史的一部分?(书店里发生的一切表明不是这样。威莉的名字不在《出版新书》上,她得的纽贝里奖是我在书中给予她的。)据西拉克斯说,我得把她带回米尔港,可我回家之后跟她做些什么呢?西拉克斯还提到某种牺牲——我可不喜欢这个。事情很明显,可我无法忍受西拉克斯引导我得出的那个结论。
天哪,我是不是要跟菲利普介绍威莉呢?
西拉克斯还跟我讲了些什么?根据我的记忆,我创造了第二个黑暗人,并把他跟卡林德合二为一了——的确,我认为米歇尔·费伯比卡林德更体面,但不像他那么精神错乱。
我最大的问题是,我怎样使威莉知道她的真实身份。如果她明白了我们之间的关系,那么她出现在我的生活中就更可怕,更让人心烦意乱。既然现在事情是这样了,我只好照料她,让她慢慢地琢磨出个所以然来。
“真奇怪,你经常让我想起汤姆,”我们俩站在一楼扶梯右边搂抱在一起的时候她说。
“我们俩有很多共同之处,”我说。
“你瞧,安德西先生,你得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他死了?你一定要告诉我。这让人毛骨悚然——难道你不懂吗?”
“我看到你的时候想出了个所以然。”
她附和着我刚才撒的谎。“哦,你一直期待着他的到来,难怪你满脸惊慌的样子。如果你一下子就认出了我,那么他一定对你讲了好多关于我的情况。”她脸上的表情不断变化。“我还在惊恐之中。我看到为我未婚夫效劳的那两个家伙,我未婚夫叫米歇尔·费伯——我看见了那两个男人,贾尔斯·科弗利和罗曼·理查德·斯皮尔卡,在街上跑,罗曼·理查德手里有枪,我上了出租车之后,他就朝汤姆开了枪。汤姆的血溅到我的衬衣上。出租车开动了,开动了,像火箭一样……”她说着抽泣起来。
“我敢肯定是这样,”我说着,把她搂得更紧。我的心为她而疼痛,我也很想哭。
“好像我所有的事情都可以信得过你……任何事情……你让我感到了安全。”
“那太好了,”我说。“我希望你跟我在一起能感到安全。”在那一刻,我真的能冲进一栋着火的楼房,把她救出来。
/* 68 */
夜屋 第二十三章(3)
“我的未婚夫杀了我丈夫,”她说。“他还杀了我女儿。这够惊人的吧?是米歇尔·费伯。汤姆跟你提起过这个人吗?
“提起过一两次。不过请你告诉我,威莉:你是怎么从……”我意识到我不能说出第103街,现在还不行。“你从出租车司机那儿是怎么到这里的?这发生在一场暴风雨之中,对吗?”
“发生了什么倒不重要。他们追赶我,是贾尔斯和罗曼·理查德——他们从米歇尔的那辆车里出来,沿着街道追赶——我给风吹起来了,随风飘荡——我的脚绊在了人行道上,就在你的海报前面。”
这是我能得到的最好的回答:她是给风从一个世界吹到了另一个世界。那一定是在打那个炸雷的时候发生的——就是在我表演我的绝招让大伙儿喀嚓立正的时候。我突然想到是阿普里尔为威莉打开了一个空间,而她这么做完全是为了我。在某种意义上,是阿普里尔把威莉赐给了我。然后我看到了西拉克斯的那只手,或者他写作的特点。我真懊悔不该看到的。
“我就像一片树叶给风刮出了隧道。”她的身体一动不动,就像一只鸟给你窝在手掌上一样。“你知道,我有一阵子是疯了。也许我还会发疯的。”
威莉身体后仰,但我们俩还是依偎在一起。她那又短又蓬乱的金发就像是麦迪逊大街上的理发师花了好几个小时做成的,脸上充满了激情。我在书的开头曾经写到她像个迷茫的漂亮孩子,可我并不知道她究竟有多美。原来只是停留在表面的美,现在却由于悲伤、恐惧、智慧、努力、想像以及坚定而冷静地运用来应对局面和忙于事务的能力而变得深沉。我过去知道这样的作品,我也知道我对她的处理不够好。她考虑问题十分周到,超出了我的想像。当我俯视她的脸,注视她眼睛的时候,我明白了为什么要把她带在身边的部分原因——这个迷茫的孩子会在米尔港迷路的。一旦把她带到了那里,她就再也无法走出来了。
所以我决不能假装,决不能说开始的时候我并不知道这些。
“我觉得好像认识你的时间最长,”她说。“你也有这样的感觉吗?”
“有,就好像我跟你一起生活了好几个月似的。”
她那蓬乱的头又低到我的胸口中间,她的双手把我抱得更紧。我能感觉到她的双臂在颤抖。
然后她松开手,退出了我的拥抱。“你还想听一件怪事吗?我总是读你的书,当我……”
“沮丧的时候?”
我这一下又令她惊讶不已。“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听说了很多。我想我是个文学上的佐拉福特。”
她摇了摇头。“如果你的书是要安慰我,那我就不读了。这完全是另一个条件。”
我正在猜测她的另一个条件是什么,并且纳闷我为什么以前不知道的时候,突然注意到跟前面我问的最重要的那个问题——也就是她生存的条件——有关的事。
“威莉,”我说。“瞧你的衬衣。”
她俯视着自己的衣服。她的衬衣已经干了,里面的胸罩看不见了。衬衣的颜色很鲜艳,纯白的,就像电影明星的微笑。
“汤姆的血是怎么搞的?刚才还在那里!”她把洁净的小手盖在衬衣前面。“怎么不见了?”
“问得好。”
“汤姆的血,”她说着,脸上又出现了惊慌和恐惧。“我想让它回来。这不公平。”她极力控制自己的情绪。“不,至少,这样的话,我在警察面前就不那么显眼了。他们也在追捕我。”她瞥了我一眼,看我敢不敢接受这个挑战,好像在问:“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