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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搬到市区以后,看到女儿一个月辛辛苦苦挣的钱也不多,就到批发市场批发些袜子、鞋垫、针头线脑之类的小商品拿到大街上去卖,多少也挣点零花钱。母女俩节俭生活,同甘共苦,相依为命,日子过得倒也平静安稳。一开始,老太太怕女儿不同意,就没敢让钱楠樱知道,都是趁她上班走了以后才出去摆摊。
直到有一天,母亲的小摊被城管执法人员以扰乱市场秩序为由给没收了。回到家禁不住伤心地哭了起来,刚巧被下班回家的钱楠樱看到,她急忙问是怎么回事,母亲瞒不过,只好如实相告。钱楠樱哭着对母亲说:“妈,您都这么大年纪了,以后可不能再受那个罪了,您放心,女儿挣的钱再少,也绝不会让您老人家饿着肚子的。钱少,咱们就省着点花。以后的生活会慢慢好起来的。”
之后,钱楠樱拼命打工赚钱,收入渐渐高了一点,母女俩的生活逐渐稳定下来。1995年初,24岁的钱楠樱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她的男友范炜。
范炜比钱楠樱大一岁,他的父母是上山下乡到北大荒插队的北京知青,范炜在北大荒出生,一直到初中毕业后才随父母回城,但因为没有住的地方,全家只好住在一家单位的门卫房里。
范炜父母返城后家里一贫如洗,父母年迈失业,连退休金也没有,仅靠微薄的一点“低保”勉强生活。那点可怜的低保费还不够全家吃饭的,哪还有钱供范炜上学?家里只有让他辍学,在附近的马路边上支了个摊子,卖点早点水果,不想没过多久,因为违章又被强行拆除。正在这个时候,父亲又查出糖尿病住进了医院。这给本来就困难的家庭增加了更沉重的负担。范炜只好到建筑工地上去打工,一干就是七八年,直到认识了钱楠樱。
也许是同病相怜吧,两个有着极其相似经历的青年人走到一起相识相爱了。爱情给两人艰难苦涩的生活注入了些许亮色。随着双方关系的确定,他们考虑结婚,但两个家庭都很困难,特别是房子的问题解决不了,如果结婚,两个人住哪儿呢?房子一下子成了结婚的最大障碍。
范炜起初和父母住在一起,后来他的两个妹妹相继结婚,也都没有房子,两个妹妹妹夫和父母全家七口人住在一间10多平方米的平房里。他觉得不方便,就只好搬出来住。就因为没有房子,这对苦命鸳鸯的婚期只好一拖再拖。买房子要有钱,可钱从哪里来呢?两个人只有加倍努力想办法多挣钱。
2000年9月,钱楠樱在北京华联超市工作,多年的卖服装的经验告诉她,如果成为华联超市的供货商,从北京动物园、木樨园等地的批发市场批发一些廉价的衣服,然后供给超市,会赚不少的钱。但要成为超市的供货商,必须是取得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公司。
要想过上好日子,只有破釜沉舟大干一场。钱楠樱跟范炜商量注册一个公司给超市供货,范炜十分赞同。2000年9月,钱楠樱和范炜东取西借,以货物出资形式,在北京市房山区注册了“北京怡和天成商贸有限公司”,注册资金30万元。他们办理了税务登记、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账号等相关手续后,被北京房山区国家税务局批准为增值税临时一般纳税人。钱楠樱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范炜任公司监事。
这一对可怜的苦命鸳鸯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就是这个他们亲手缔造的“北京怡和天成商贸有限公司”,把他们送进了监狱的大门。
经过几番周折,钱楠樱和范炜的“北京怡和天成商贸有限公司”终于挂牌成立。尽管公司所有员工只有他们两人,但他们雄心勃勃,准备大干一场。
公司成立以后,成为北京华联超市公司的供货商。钱楠樱从北京木樨园、动物园等服装批发市场低价批发服装卖给北京华联超市,中间赚取30%的差价。一开始,两人本本分分地做生意,虽然赚的钱不多,每天起早贪黑也很辛苦,但毕竟有了自己的公司,有了自己的事业,生活也就有了奔头。但后来他们在经营中发现,赚钱并不是他们想象的那么简单。
在他们给超市送货结账时,他们要向华联超市开出销项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他们从批发商或小商小贩手里进货时,是根本不可能拿到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而如果没有进项发票用来抵税,他们在向国税局纳税时,就要向国家交营业额17%的税,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有利润可赚了。而没有利润的生意谁也不可能愿意去做。
正在钱楠樱不知所措一筹莫展的时候,一位业内“高人”给她指点迷津说:“现在有很多人都在私下里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你可以悄悄地买一些过来作为进项增值税发票用来抵税。这种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神不知鬼不觉,一本万利,不干才是傻子呢!”经“高人”一提醒,钱楠樱这才明白,原来很多供货商都是这么干的。既然人家都在这么做,自己也不妨试一试。
2002年2月的一天,钱楠樱又去华联商厦送货。在门口,一个女人给了她一张名片。她仔细一看,是专门贩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就把名片收好放进了包里。通过这张名片,她认识了专门以贩卖伪造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浙江籍票贩子陈某。从此,钱楠樱也就半推半就地陷进了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泥潭。
钱楠樱按照名片上的电话跟陈某联系上之后,每次钱楠樱需要发票,就给陈某打电话,把公司的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务登记号、开户银行账号、货物名称、所用金额等情况告诉陈某。陈某按钱楠樱的要求填好税票后,双方约好接头地点,一手交钱,一手交票,票款按票面所填金额价税的2。6%到3。0%不等的比例计算,票钱两清后,各自走人。
每次取票,一般都是范炜去,有时钱楠樱也一块儿去。每月一般情况下也不要多,就两三份,多了也没用。从2001年2月至2002年5月,钱楠樱从陈某手中共购票23份。直到后来,陈某因过春节回浙江老家了,这种非法合作才告一段落。
失去“合作伙伴”的钱楠樱,本来也想就此打住,她总觉得每次都偷偷摸摸、躲躲藏藏的,毕竟不是光明正大的事。但只要一想到有那么多人、那么多公司都在这样做,也没出什么事,再加上自己公司所面临的困境,自己也就只好做下去了。不久,她又联系上了一个姓赵的票贩子,钱楠樱从赵姓贩子手上共购票21份。
就这样,从2001年2月至2003年2月的短短两年里,钱楠樱先后从陈某、赵某等人手中购买手写版增值税专用发票近百份,并以“北京科瑞兴达商贸有限公司”等20余家企业的名义,为自己的公司开具进项发票价税合计560多万元,逃税96万多元。从此,钱楠樱在非法购买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泥潭里越陷越深。
巨大利润的驱使,使钱楠樱失去了理智。钱楠樱不仅购票用于自己公司的进项发票,而且还购票转卖给其他公司,用作自己公司的销项发票。
在公司成立之初,根据有关规定,钱楠樱只是取得了临时性的一般纳税人资格,只有每年完成180万元的销售额,才能取得正式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要完成这180万元的销售额,对于钱楠樱的小公司来说是极其困难的,也几乎是不可能的。为此,钱楠樱只有充分利用手中买来的空白增值税专用发票来大做文章,增加销售额以获得正式一般纳税人资格。
2001年9月的一天,钱楠樱到北京木樨园服装批发市场进货时,认识了北京某超市的服装供货商张某,张某跟钱楠樱一样也是从服装批发市场进货后供货给超市。因为是同行,两人禁不住切磋起业内经验来。也可能是同病相怜的缘故,两人在一起聊起来越聊越深入,大有相见恨晚、如遇知音的感觉。
在交流业内经验的过程中,张某说自己正在为公司缺少进项发票而发愁,问钱楠樱能不能帮帮忙,并许诺可以出一定的手续费。钱楠樱想,如果将手中的空白增值税发票作为自己公司的销项卖给张某一些,不就可以扩大自己公司的营业额了吗?这样一来,自己公司的那180万的销售额也就不成问题了。至于再从中拿些手续费,钱楠樱觉得要不要都无所谓了。
于是,二人达成协议。只要张某提出要发票,钱楠樱就随时尽可能供应,有时一天里张某就索要好几张电脑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钱楠樱也没有从中收取张某的手续费。按法律规定,没有业务往来,两人之间是不应该有增值税发票上的来往,所以钱楠樱给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