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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囚档案 作者:丁一鹤-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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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序二 人性的审判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
    丁一鹤的《解密案卷》系列丛书请我作序,我欣然接受。原因有三:一是我熟悉丁一鹤;二是我熟悉丁一鹤所写的这些案件;三是这些案件对读者对社会有借鉴意义。
    我熟悉丁一鹤是在8年前,那时候我还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分管刑事审判和政治部的工作。当时,按照上级要求法院要接收几个军队转业干部,在众多被挑选的人员当中,丁一鹤是入围的3人中最年轻的,而且在部队的经历也比较丰富,当过连队干部,做过集团军和师、团的新闻干事,还担任过编辑记者和首长秘书,毕业于解放军艺术学院,能写会画,是一个不错的政工干部人选,当时我们已经决定要他。但是一个月之后,这小子却被高级法院挖走了,并创刊了一份法院的内部刊物《北京法官》。
    这是我认识丁一鹤的开始,之后我调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担任副院长,依然分管刑事审判和政治部工作。这个期间丁一鹤在研究室工作,担任《法庭内外》杂志社的编辑记者。他在《法庭内外》工作的5年间,撰写了大量法制纪实文章,除了在全国上百家报刊发表和连载之外,还先后出版过11部法制纪实图书,这些图书很受读者欢迎,图书市场上还出现了多种丁一鹤图书的盗版,他的作品被很多报刊和门户网站连载转载。在新浪网的读书排行榜上,丁一鹤的《解密北京大案》和《死囚档案》两本图书,位居时政类图书的第三名和第四名。
    我愿意作序的第二个原因是我熟悉丁一鹤图书中的这些案件。在《解密案卷》系列的图书中所涉及的案例,有刑事案件,也有民事案件,有反映女性犯罪的《女囚档案》,有反映官员腐败的《落马官员档案》,有反映新型案例的《中国第一案》,也有反映知识产权审判的《知产名案》。书中的很多案件是我作为主管院长督导过的,也有些案件是我亲自担任二审审判长参加过审判的,其中很多案情当然熟悉。
    丁一鹤撰写的这些法制纪实文章,全部取材于北京市各级法院审判的案件,其中刑事案件占了很大比例。我在高级法院担任副院长的这几年,一直分管刑事审判工作,也分管了一个时期的宣传工作,所以对丁一鹤《解密案卷》系列中的很多案件,是耳熟能详的。比如《解密案卷》系列第一部《女囚档案》中,马秀琴制造的京城最大贩毒案,打工妹吴金艳杀人无罪,童琇琳雇凶复仇后回国自首,都是近几年影响比较大的案件。
    我愿意作序并向读者推荐这套书的第三个原因是,丁一鹤撰写的这些法制纪实文章,无论对读者还是对法律研究者而言,都有借鉴意义。读者看了,可以在消遣的同时得到启迪和深思。而对法律研究者和工作者而言,这套图书囊括了近5年来北京法院审理的大案要案的全貌,并分门别类地通过纪实的方式展示给大家,可以清楚地梳理北京法院审判工作的特点。
    我认为丁一鹤作品的最大特点就是真实感很强,很多扑朔迷离的案情令人震撼。这些震撼既来自于案件本身,也来自于丁一鹤的理性思考和对涉案人物的人性关怀。丁一鹤的长处和他独特的写作风格在于:他能够把对案件事实的刻画与深沉的思考融合得非常到位,非常自然,没有附加的痕迹。他的讲述看起来很平淡,却有人性的哲理,他的思辨没有戴着呆板的哲学家面孔,而是站在平民的立场上,用草根的方式记录这个时代发生的大事件。
    善于思考而又充满人文关怀的作家,作品写出来也必然有深度。丁一鹤的法制纪实文章不仅仅是讲述案件本身,他最关注的是案件中的人,所以他在更多的笔墨落在“人”上,他善于用典型的动人的细节,凸现主人公的精神状态,尤其是灵魂深处的本质感受。这是他的法制纪实作品与众不同的特点,也是读他的作品有一种极其亲近感的根本原因。
    法官是用法律的标准进行审判,丁一鹤是用人性的标准进行审判,这套图书在法律和人性之间找到一个很好的契合点。
    第一章:手刃情夫;空姐血溅富商花溅泪(1)
    按照常规来说,一个案子终审判决之后就算尘埃落定,不该再去触动那些尘封已久的岁月烟尘。但是,5次追踪采访杀人空姐杨旸,却给我留下了很多不同的印记,这些印记也记载着杨旸不同的心路历程。是泪,是笑,都犹如一朵花的绽放与凋零。
    2006年11月,我再次在电视上看到杨旸的访谈,顿有恍若隔世之感。我没法不感慨,杨旸杀人案已经过去5年多了,还有那么多人惦记着她。
    我之所以首先在这本书的开始就讲述空姐杨旸的故事,原因有很多,首先,她是我担任政法记者之后采访的第一个死刑犯,也是第一个由死刑改判死缓的女犯。其次是杨旸杀人案至今余波未平,就在我写这篇文章时,说不定杨旸正在黑龙江女子监狱接受媒体采访或者在某个演出舞台上主持节目呢。
    为了解杨旸的最新动向,我在网上键入“空姐、杀人、杨旸”这几个关键词,立即出现了上千条相关新闻。而且这些新闻的发布者大多是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等传播比较广泛的主流媒体,甚至在网上还可以看到多家电视台对杨旸最新报道的几十分钟的电视画面。
    我是最早也是最全面报道杨旸杀人案的新闻记者,先后多次采访过杨旸,也写下了关于杨旸几万字的文章。后来杨旸被改判,是我写作之初始料未及的,很多人把杨旸的改判归功于我的文章,甚至有位老先生在我的一本书的序言中专门提到我采访杨旸之后引发的一些事情。还有一些法院的朋友开玩笑说,杨旸要是出狱,第一个就是找你谢恩。每次听到这些话,我都无言以对,只好笑笑说,饶了我吧!
    客观地说,很多人关注杨旸,是因为她是空姐,有一张还算漂亮的脸蛋,加上我在文章中对她的定位既是杀人犯,又是受害者,因此很多人怜香惜玉起来。我记得在第一次文章发表之后,很多媒体予以转载,当时杨旸杀人案尚在二审阶段,就有一位姓宋的先生辗转打电话给我,要通过我联系见杨旸一面。被我回绝后,这位宋先生非常执著,声称要亲自到法院找院长为杨旸求情,后来这位宋先生不知道从哪个渠道得到了杨旸亲友的联系方式,据宋先生说,后来他还真的跟正在服刑的杨旸开始了通信,似乎有鼓起杨旸生活风帆的意思。
    如果仅仅是怜香惜玉,也就罢了,但是还有更极端的。2006年3月12日《黑龙江晨报》用一个整版的篇幅,报道了杨旸在黑龙江女子监狱服刑的一些情况。这篇文章除了摘抄了部分我以往对杨旸的报道外,还找出一个很好玩的新闻由头,说是一个内蒙古青年跑到黑龙江女子监狱门口,哭着喊着要见杨旸一面,还说正是看了杨旸杀人的报道,他才打消了杀人的念头。在这篇名为《高墙内外的特殊对话,内蒙古痴情男子要见杀人空姐》的文章中这样写道:
    杨旸,一个柔弱而美丽的女子,在成为别人的“第三者”后不能自拔,最后亲手杀害了自己所爱的人。2006年1月,杨旸的案件被央视报道后,一名叫杨军的男子(化名)来到了黑龙江省女子监狱,要求见杨旸一面,声称自己与她有过相似的经历,如果不是看到了杨旸的报道,自己早已将相爱10年的爱人杀死了……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杨旸与杨军有着怎样的相似经历呢?带着诸多的疑问,记者开始了一段特殊的对话。
    2006年1月底,黑龙江省女子监狱文艺监区副监区长孙淑娟的平静生活被一封来自高墙外的信打破了。内蒙古青年杨军在信中称自己看了杨旸的经历感触很深,“和我相爱10年的爱人喜欢上了别人,残忍地把我抛弃了,我以她的名义买的房子也被霸占了,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曾经爱得死去活来的爱人怎么在一夜之间变得那么冷酷无情呢?我恨她,我要杀了她和她的家人。我已经计划好了一切,过完正月初七我就动手……”杨军说,杨旸的经历使他暂时将自己的“杀人计划”搁置了,他现在最大的愿望就是到哈尔滨见一眼杨旸,如果能见到杨旸,他就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如果见不到杨旸,他就杀了“那个狠毒的女人”。
    第一章:手刃情夫;空姐血溅富商花溅泪(2)
    杨军还在信中写道:“我向单位请了两天假,坐火车来到了哈尔滨,经过几番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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