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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囚档案 作者:丁一鹤-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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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弟弟妹妹面前,她是世界上最好的姐姐;在魔鬼情人面前,她是世界上最风情万种的女人;在警方面前,她是制造新中国成立以来北京市警方缴获海洛因最大一宗贩毒案的女毒枭,警方仅仅从她的住处就收缴海洛因13。2公斤。痴情女人马秀琴无论如何也不会想到,仅仅是为了博得情人的欢心,也为了治好弟弟的绝症而赚取10%的佣金,她只身赶赴北京为情人的贩毒生意收钱,竟然制造了建国以来北京最大的贩毒案。
    2004年1月18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马秀琴死刑时,法庭上的她一直深深地低垂着头,她的身体也不停地痛苦地颤抖着。马秀琴这痛苦的颤抖,来自两年前那一夜与魔鬼神秘交欢的狂喜的战栗。爱与恨的一场错乱,让这个美丽年轻的女人把自己的一生交给了死神……
    就容貌而言,马秀琴是一个绝对出色的年轻女子。少数民族特有的高挑身材,白皙的皮肤,乌黑的秀发,会说话的大眼睛,粉嫩细长的纤纤玉手,笔直的鼻梁下是棱角分明的红润双唇……
    就命运而言,马秀琴是一个命途多舛的苦命人。她连自己都搞不清楚自己的命运会如此坎坷。她出生在甘肃东乡县一个贫困家庭,弟弟患了严重的风湿性关节炎,几乎不能下地走路,到处求医问药也不见好转,家里又拿不出更多的钱来给弟弟治病。那时候马秀琴一天到晚想的就是挣钱、挣钱、挣钱,除了挣钱还是挣钱。目的就是为了给弟弟治病。
    但是,在偏远贫困的甘肃临夏地区,赚钱的机会很少,能够维持正常的生计就不错了。没有来钱的门路,马秀琴的心里懒懒的,啥事也提不起精神来,一连好多日子,她的心中灰落落空荡荡地烦躁。
    甘肃临夏虽然天高皇帝远,但吸毒的人并不少见,马秀琴做梦都没有梦到过自己会与这个害人的东西有关系。有一次,马秀琴的一个叫张尕娘的朋友急匆匆来到她家借钱。这个张尕娘是回族人,长了一张单纯漂亮的娃娃脸,看起来比实际年龄小得多,但她的胆子却很大,什么事情都敢干。马秀琴好久没见她了,忙问她近来去了哪里。张尕娘告诉马秀琴说,她因为吸毒被抓了,现在急需要500元,特来这里借钱。马秀琴当时一听,两手抓着张尕娘的肩膀,愣了好半天才对她说:“你快去戒毒!你什么事都可以去做,这个事不能做,往后你千万千万别再去碰那些害人的东西了。”
    马秀琴万万没有想到,自己也会陷入毒品的陷阱不能自拔。马秀琴很喜欢跳舞,她喜欢摇曳的灯光、动感的音乐,经常到歌舞厅里去跳舞,以此来排解心中的烦闷。
    2002年2月12日,那是马秀琴永远也不会忘记的日子。那天,是马秀琴的一个女友的生日,她邀请马秀琴去跳舞。为了那次生日舞会,马秀琴特意买了一条裙子,精心打扮一番,好像过生日的是马秀琴自己。到了舞厅马秀琴才发现,同去的还有很多男女。原来,是女友的男朋友给她过生日,马秀琴笑着说:“今晚一定要狠狠宰你哪!”没想到女友说:“没问题,尽管宰,反正我男朋友有的是钱。”说完把她的男朋友介绍给了马秀琴,那个女友的脸上满是掩饰不住的得意。争强好胜的马秀琴当时甚至对她竟产生一丝妒意,但她很快又自慰道:我需要高品位的男人做男朋友,这个男人品位太低。
    就在这次舞会上,马秀琴碰上了一个风流倜傥的男人。马秀琴与他照面时只觉得他有点帅气,那一刻她不知道这个自称叫尔萨的男人是人间魔鬼,自己的命运会随着这个男人发生重大的转折。
    那晚,参加舞会的女人有十几个,个个都打扮得花枝招展不相上下,但最漂亮最出色的还是马秀琴。在众多的男士中,英俊潇洒的尔萨引起了女人们共同的关注。他穿着名牌西服,从头发到皮鞋都无可挑剔。他的面孔有一种美国西部片里牛仔英雄的“酷劲”,正是成熟女人们心中的白马王子。他的舞姿很潇洒,马秀琴给他伴舞简直是绝配的一对。
    第一章:剑指青天;仗义打工妹杀人无罪(4)
    2004年2月23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把吴金艳公诉到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海淀区人民法院给吴金艳的母亲去信,让她为女儿聘请律师或寻求法律援助。直到此时,家里人这才知道女儿在北京出了大事,已经被关了好几个月了。
    吴金艳在北京被逮捕的情况在她的家乡引起轩然大波,此时,村里也开始流传着各种风言风语,流传最广的说法是吴金艳在北京当坐台小姐被人强奸所以才杀人。流言飞语让吴家的人抬不起头来,整天被异样的眼光质询着。
    万家喜庆的2004年春节在吴家看来却是无比酸涩痛苦。一过完春节,吴金艳的母亲马上赶到了北京,她非常想见女儿一面,但根据看守所的相关规定,看守所没有让她们相见。吴金艳的母亲心急如焚,她不知道女儿的情况到底怎样了,一夜之间白发骤然增多。吴金艳的母亲到北京的钱都是东拼西凑来的,就是勒紧裤腰带也拿不出请律师的钱了,全家人几乎要绝望了。关键时刻,内蒙古金利律师事务所指派杨凤兰律师为吴金艳免费辩护。
    杨凤兰律师深入了解案情后,非常同情吴金艳,认为吴金艳真的很无辜,当一名年仅22岁的妙龄少女睡衣被撕开并有生命危险时,拿刀自卫怎么会构成故意伤害?吴金艳完全是正当防卫,当李光军等人深夜破门而入时,已经侵犯了吴金艳的居住权,当其殴打吴金艳时,又侵犯了她的人身权,面对李光军等人一连串而且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吴金艳无法判断重达1斤的铁锁砸中自己是伤、是死,在刻不容缓的时候,吴金艳没有时间和条件来选择恰当的防卫方式,此时她拥有无限防卫权。
    在法庭上,杨凤兰律师为吴金艳作了无罪辩护。吴金艳杀人案也引起北京媒体和社会的广泛关注。2004年7月29日,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金艳无罪。法院认为,吴金艳的防卫行为起因于危及自己和他人人身安全的暴力侵害的发生,防卫意图明显,防卫时间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过程中,防卫对象得当,且未超过必要限度,属于具有无限防卫权类型的正当防卫,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在海淀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前,吴金艳已经做好起码被判几年的准备了,她万万没想到法院却判她无罪。悲喜交加的吴金艳和一年多未见面的父母在法庭上喜极而泣、抱头痛哭。这个无罪判决不仅仅让吴金艳感到意外,也在北京引起强烈反响,吴金艳这个被判无罪当庭释放的打工妹的义举被到处传送着,她一下子成了京城百姓关注的明星人物,人们被吴金艳的事迹感动着。
    但这个判决在北京市检察系统也引起了争议。有人认为吴金艳防卫过当,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当定罪量刑;有人认为吴金艳具有无限防卫权类型的正当防卫行为,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2004年8月6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对一审判决提起抗诉。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认为:吴金艳拿刀时,孙铁柱等人只是赤手空拳地抵挡,吴金艳见李光军拿铁锁时,出于“先下手为强”的主观心态,不计后果地持刀直接扎中李光军胸部,显属防卫过当。与此同时,李光军的家人也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于是,在海淀法院判决吴金艳无罪后,她只能被取保候审。
    一方是死者家属的上诉和检察院的抗诉,另一方是一个弱小的打工妹,加上是一起人命关天的杀人案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非常重视,专门安排刑一庭副庭长王坚担任此案的审判长,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慎重审理。合议庭在审理时发现,案发时间的凌晨3时的山庄大院里,其他人住得都比较远,在宿舍中的吴金艳等人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面对破门而入的3个青年男子的殴打、欺侮后,身心处在极大的屈辱和恐惧中。李光军举锁砸向吴金艳时,吴金艳此时持刀刺向李光军已是不得不为之的本能防卫。虽造成李光军死亡的后果,但没有超过必要限度。一审法院适用法律准确、审判程序合法,应予维持。2004年9月2日,北京市检察院一分院认为海淀检察院的抗诉不当,依法对吴金艳一案作出了《撤回抗诉决定书》。
    第一章:剑指青天;仗义打工妹杀人无罪(5)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终审宣判,当法官宣读完维持原判、吴金艳无罪释放的裁定书后,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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