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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听了,有一种很不自在的感觉。但在她的一再劝说下,我就只好先回家了。
第二天晚上,当我再次去那家服装店的时候,我的裤子虽已被做好了,但它的裤脚下边依然是6寸,却不是8寸的!
我就问她,我昨天不是说好了吗,为什么不按照我的改过来?
她说,今天一早,你妈就过来坚持说要做成6寸的。
我听着虽然没有说话,但还是要求师傅把它改成8寸的。
一边这样说着的时候,我一边就从那几乎就是布头垃圾堆的角落里找出可用的面料来,看看和我的面料是不是吻合。然后,我又去把那已经做成了的裤子用剪刀拆开,盯着师傅给改过来。
那师傅狠狠地白了我一眼,知道是拗不过我了,就按照我的话使开了手脚。我又在旁边指指划划着,让她在裤脚边上再给压上几道线,因为这样一来,说不准反而会更好看了呢。
看得出来,那师傅心里虽然是老大不快,但嘴里却一再说行行行,就按照你说的做吧!
没多久,这裤子终于重新做成了。大家一看,果然比原来的飘逸、时尚多了。那师傅也显得极其高兴的样子,讪讪着夸了我几句。我嫣然一笑,高高兴兴地拿着裤子跑了。
然而,就在一路高高兴兴、充满遐想地回家的时候,我却在路前端,不经意间看到了到现在为止都使我心惊肉跳,而且是催我奋发的一幕。那可是血淋淋的、平时只能在电影镜头上才会出现的一幕啊!
我所熟识的比我小一年级的小芳的母亲,正满脸血污地往前奔逃着,而在她的背后正追赶着一个彪形大汉。平时胆子并不大的我,见此情景,一下子居然就什么都不怕了,同这时候正边哭边跑过来的小芳一起,劝阻着小芳的爸爸放下他手中那明晃晃的尖刀。
奇怪的是,这个蛮汉居然被我们两个小女孩给劝止住了。他叹了一口气,恨恨地说,便宜了你这个小贱妇!说罢就把那刀子往路边一甩,然后头也不回地消失在夜幕之中了。
在此后一次课间操的间隙里,小芳告诉我说,那次她爸之所以能被我们劝住,其实还得感谢我呢。
我一听就愣住了,搞不懂那是为什么。小芳继续说,她爸就是曾经见过我所设计的小书包,而由衷地赞许过我。所以,那天见到我也来劝阻他了,就给了我一个面子,而不再追打她妈了(后来才知道她爸是误会她妈了)。
我知道了这事情的“内幕”后,很是惊讶。但我也感到了一丝高兴,我偷偷地为我由于自己的小设计被人看上了,从而制止了一场可怕的血案而得意了好久呢。
那天回到家里,我跟我妈说我把裤腿改成8寸宽了。她惊讶地回过身来瞪着眼看了我好久。一刹那间,我真的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才好呢。
看了我穿上裤子的效果,我妈就说了,现在经过了你的这一番改动,确实比我所要求的要好看多了,你的事情我以后也就不再去管了啊。
接着,我妈又幽幽地叹了一口气,说,看来你真的是有想法的,这样好啊。昨天我去的时候,那裁缝师傅告诉我说,如果给你做成8寸的,那样不好看,还是做成6寸的吧。我想人家既然是老师傅,她说不好看,那一定是有她的道理,所以,我也就听从了她的建议,改成6寸的了。现在你又改成了8寸,而且也确实比6寸的好看,以后你做什么事,我也就不再去阻拦你了。
我听我妈说完,感到了自己所坚持的审美眼光和审美观念得到了认同,简直是高兴极了。那时候,我也就是13岁光景吧。
从此以后,我妈凡是要做衣服的时候,我自然责无旁贷地就去“监视着做”了。也许同是女人的缘故吧,我妈也是特爱做服装的。所以,我去服装店的机会随即也就多了起来。加上我妈对我的眼光又比较看好,觉得我对服装的个性化设计总有自己的一套方案,也就放手由我来给她“代劳”了。
3、我初中毕业了
15岁那年,我初中毕业了。我就缠着我妈给我买一台西湖牌的缝纫机,这应该算是当时最为流行的缝纫机了,那可是花了我家里150块钱呀!我当时那高兴的心情真是难以用言语来描述。
我至今还记得那时我一把推开了我妈,一屁股就坐在了机子前,然后就使劲地踩了起来。但是由于对此并不熟悉,往往就把脚踩空了。我先是用白纸试着在机头下面当布用,但用脚踩着的时候,下线老是上不去,这可把我急坏了。一不留神,我竟然把手指头都给针头扎了进去,痛得我大叫了一声,随即,泪水也就再也忍不住地流了出来。
我妈连忙跑过来看到底出了什么事情。见到我的手指头被缝纫机的针头都给刺透了,就急急忙忙地跑进里屋拿出一些应急的药水,同时还拿着胶布给我缠了好几圈儿。这样,我就好几天都动弹不得。
我为此大大地伤心了一番。我自问,我真是那个做衣服的料吗?我妈安慰我说,这其实没有什么啊!做人怎么可能都是一帆风顺呢?只要自己努力去克服困难,才会有顺利的可能呀。我想我也不该遇到这么点挫折就轻易放弃自己的梦想吧?
于是,我就被送到了大光明裁缝馆当了一个月的学徒。那时我都是下午两点钟才去的,回来后我就去布料市场买些2元钱一两的布头,作为我真正学裁剪前夕的试制品。我把我的睡床整理了一通,并在那上面铺上几张旧报纸,就把它当成裁缝桌子来使用了。然后,我将鞋子一脱,跪在它的上面,拿画粉一画,就用剪刀开始裁剪布料了。
谁知一不小心,居然把放在旁边的那床被单勾着了,而我居然没有在意,就把它给剪破了,这真是叫我难过了好一阵子呢。后来想想,还是在报纸上先剪吧,然后在布匹上印着来剪。这样,裁剪起来,自然也就保险得多了。
慢慢地,我的手艺得到了长进。看着我裁剪的服装式样有形有款的,亲戚朋友也都拿着他们的布料来要我给他们做了。自然,我是再高兴不过了。
那是个夏天的午后,太阳毒毒地照在了行人的脸上,人们能不出门都不出门了。我为了能把大家的服装做好,让他们满意,就出去用平时节省下来的零花钱买画粉、衬布和线头等杂物。回来后,我一刻都不敢歇息,就开始动手忙活,拿画粉画、计量尺寸和锁边等工序,一样都不能省略。那一回,我直忙到凌晨两点来钟才作罢,累得腰都快直不起来了。但我看着一件件衣服从我的手里做成时,那份喜悦感和成就感,就别提有多大了。
然而,不多久,我妈就说我消瘦了,再不能这样做对不起自己身体的事儿了,并且不允许我每天都这么晚地瞎忙活了,也是因为那样太耗电呀。当时的电费对许多人来说,并不是基于对电力资源节省的考虑,而是心疼电费的额外支出。我妈作为家里的“财政大臣”,有这个考虑,现在想想,也是可以理解的。但那时候,我的心里却很不是滋味,因为我刚刚对服饰有了一个进入门道的概念,自然是要想趁烫火热地把它学到位的。
那时我家的一幢私房共有3层,我正好就住在第二层。等到他们叫我关灯睡觉的时候,我口里虽然答应着立刻就关闭电灯,却暗暗地又把台灯打开了,并把它往下调暗一点儿,这样即使忙活到了深夜,我爸我妈也不会知道我还在闹腾关于服饰什么的事了。
可是,第二天早上起来一看,我真是傻了眼了。原来我把衣服都给做反了。比如说吧,一只肩膀的前面和另一只肩膀的后面却来个“拉郎配”,这样不显畸形才怪呢。我只得坐下来开始痛苦地把它们拆掉,再次琢磨着怎样才能在这样的“败局”里,挣扎着走出一条新的路子来。有好几次,我都在这样的环境之下,把袖子给上反了,早上起来一看,真是令人啼笑皆非。
但我就是不怕麻烦,不厌其烦地给它们“从头来过”,直到真正把它做成一件令我和别人都满意的作品后,才肯罢手。
我大概算是懂事比较早的吧。早在上初二时,也就是我和我现在的先生朦朦胧胧地相互有些好感的时候,我就是在学校里被一些男同学和女同学所看好的“对象”了。因为我老早就喜好摆弄服装的习性,被爱自我表现的欲望淋漓尽致地烘托了出来。
我17岁的时候,电视里正在上演台湾琼瑶小说改编的节目,我一边看电视,一边琢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