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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人啊 作者:黄孝阳-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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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人和孩子需要我们的搀扶,所以活着。   
  想把笑容分赠给这世上更多的人,所以活着。   
  孩子的眼睛亮晶晶,这些纯洁让我们心惊心喜,所以活着。   
  听银发老人讲过去的故事,用心灵抚摸着那些智慧的皱纹,所以活着。   
  血浓于水的亲情总是在不经意间淌入心底,所以活着。   
  只有活着,才能真正品尝到荣誉的滋味,所以活着。   
  大自然中夺造化之奇的众多鬼斧神功还没有看够,所以活着。   
  还有几本书没有读完,所以活着。   
  渴望有一天能见到真正的黄金时代,所以活着。   
  因为有着明天,所以活着。   
  在逆境中想起孟子说的那句天降大任于斯人,所以活着。   
  命运想扼紧咽喉,可我偏不想向它低头,所以活着。   
  每次凌晨醒来听见窗外那些熟悉的喧哗声,心中涌过暖流,所以活着。   
  在音乐声中感受到心灵正如根羽毛般浮起,所以活着。   
  荣华富贵当然好,偏偏我却没多少,所以活着。   
  父亲常对自己说,长大后要出人头地,所以活着。   
  落日余晖中,朋友在身后拍了拍自己的肩膀,并递来杯酒,所以活着。   
  月如流水倾入心底,幽香丝丝缕缕,感觉到宁静,所以活着。   
  一举成名天下知,春风得意马蹄轻,我没没尝过,所以活着。   
  枝疏青月浮暗香,微风徐来红唇尝。天高云淡美人唱,柔肠百转细思量。所以活着。   
  因为信仰,所以活着。   
  听说幸福总是忽如其来的,为等候那个时刻,所以活着。   
  因为感官与心灵的享受的欲望总是没有止境的,所以活着。   
  生活的每一天其实都有美好之处,关键是我们是否能够有“发现”的能力,为了这种能力,所以活着。   
  因为离去可能会给爱自己的人带来伤害,所以活着。   
  生命在很多时候脆弱的不堪一击,所以活着。   
  因为渴望爱,也因为渴望被爱,所以活着。   
  活着本身便常如鸦片般让人不可自拨,所以活着。   
  因为是几十亿个精子里的惟一获胜者,所以活着。   
  登上层楼、登上层楼,渴望成功的自我满足感,所以活着。   
  因为人是社会人,很大程度上是为别人活,所以活着。   
  足球场上,不管自己是否能踢进球,都得在踢下去,所以活着。   
  人在宇宙中或只是毫无意义的东西,就得在这无意义里找出些意义来,所以活着。   
  痛苦能带来欢乐所不能明白的一个世界,所以活着。   
  活着很多时候会成为一种本能,所以活着。   
  死亡是我们所不能明白的,真正死了的人不会回来告诉我们的,所以活着。   
  这世上有很多智慧的声音,所以活着。   
  人想不开会自杀,动物却不会。为寻找自己活着的理由,所以活着。   
那时我还没有想到去证明“人人都是有病”这一命题,所以马上站直身,说没病。我很想对她说若男人的欲望也算是病,那我才会有病。话没说出口,因为我是马老板。柜台上玻璃很光亮,手指从上面轻轻拭过,没有一丝灰尘,我满意地点点头说,钟情,你做得不错。钟情笑了,那马老板打算给我什么奖赏?我也笑了,只要你做得好,对自己有信心,还怕我没东西奖赏你?这就是说话的艺术,说好听点,人都要有梦;说不好听点,人时刻都需要在眼前晃着一根永远吃不到嘴的胡萝卜。何况这种不需要立刻兑现的空头支票,多开几张,那 
        
也无妨,到时送她一个小音乐盒也是奖赏嘛。我在心底迅速盘算着,如何才能让她更加死心塌地为我,不对,是为我前妻赚来更多的钞票。钟情笑得更开心了,那好,我不要别的,晚上你请我吃饭?不过可不能像上次那样,把大家呼啦啦全叫去,就你我两个人,答不答应? 
  
  我愣了,一直模模糊糊感觉钟情对自己有那么点意思,可真还没有想到她就这样直接了断说出来。想当年我一个大男人在学校里喜欢上一个女生,也只敢往她抽屉里偷偷塞纸条,就跟做贼一般,哪敢这样明目张胆?钟情又笑,你不会是怕老婆骂吧?人都要吃喝拉撒,两个人坐在一起吃顿饭,只要你情我愿,天王老子也管不着,我怕谁?不过我前妻好像要比天王老子大一点点,万一她知道了,这可怎一个愁字了得?有点儿不对劲,钟情这么一个漂亮丫头叫我共进晚餐是什么意思?虽说现在的老板都流行养情人,包二奶,可人家都属于企鹅级人物,口袋里都结结实实重得很,而我空有个企鹅的架式,外表光鲜,里面穷酸,说不准我口袋里的钱还没有眼前这位漂亮丫头多,若是她开口要我帮她买一根金项链,那可真是无法交差。我直愣愣瞅着货柜上的一张招贴画,没有言语,那是个金发碧眼的女人,胸脯高高耸起,像珠穆琅玛峰,我敢打赌,若这世上有谁说看到这女人不联想到床,那定非男人,要知道就算是白痴男人也晓得淌口水啊。 
  
  钟情把手伸过来,在我额头摸了一把,笑嘻嘻说道,马老板,在想什么?我擦了擦嘴角的口水说,没想什么,只是在想你那个男朋友怎么好些天不见他来接你了?钟情把鼻子一皱,这让她显得很可爱。他呀?去外面打工去了,说是要赚到大把大把的钱再来娶我。我怀疑等到他有钱,我也差不多人老珠黄,成萝卜腌菜了。到时候,他照样可娶个年轻貌美的,我嫁谁去?我一下没忍着,呵呵笑起来,这位钟情姑娘逗人挺好玩,而且还挺明白事理。原来怎么就没发现?莫不是她到现在才终于想明白了生活的道理?要不然,准是我前妻给我灌下太多迷魂汤。你笑个死人头,钟情朝我翻了下白眼,嘴唇嘟起,红艳艳。女人干嘛要在嘴上涂口红?这不纯粹引诱男人犯罪?我忙向店门外紧走几步说,钟情,你好好做,这几天我没空,改天我再来请你,好吗?钟情嘴一撇,这模样像煞了我前妻,我又猛咽下一大堆口水,赶快向她挥手告辞。 
  
  认识我前妻,也是在一家店里,一间卡拉OK,曾经是我开的,不过现在早已不再属于我了。我前妻与我结婚后就下了死命令,这间卡拉OK会招惹来太多不三不四的人,所以必须把它卖掉。我当时就想不明白,那我前妻为什么要到卡拉OK来?这岂不是骂自己也是个不三不四的人?后来,我翻了几本逻辑书,这才弄明白,我在这里换了一个偷换概念的毛病,我前妻是说来卡拉OK的有许多不三不四的人,但她并没有说,凡是来卡拉OK的都是不三不四的人。所以在这里,我不仅再次感受到了自己的愚蠢我前妻的英明;而且按那个逻辑演绎下去,我得出个结论:凡是说“凡是”的,那这话一定有问题。 
  
  但当我把这句话在键盘上敲打出来后,我又傻了眼,我这话里也有一个“凡是”。那么这句话本身有什么问题?也许悖论才是宇宙的根本,它让生命荒唐,也让生命有趣。我不停地安慰着自己。我点燃一根烟,猛吸几口,但等我把烟从嘴上取下时,我忽然发现它竟然与我的唇粘在一起。我微一用力,我就不信自己连根烟蒂也对付不了。烟取下来了,烟蒂上有几缕血丝,我的嘴唇破了,一丝丝隐隐生痛。我咂咂嘴,思绪继续飘回那间卡拉OK。 
  
  店面不大,也才三十多个平方。我请了一个女孩儿,细眉长眼,叫刘琴。干活特麻利,一个人就把整个店里的事全担当下来,调酒、端茶、放音乐,竟然还有本事忙里偷闲与我聊上几句,所以我给她开了一千元钱工资,另加5%的提成。那时,我前妻还没出现。说实话,我还真有点儿想要娶刘琴。我妈妈也喜欢她,来店里看过几次,说她屁股大,能旺夫益子。我说现在国家都在搞计划生育了,不要整天做黄梁美梦。我妈哼了声说,还不是拿两个钱遭罪,有钱还怕不能多生两个孩子?我想想也是,政策毕竟不是法律,用不着去坐牢,我妈住的那大院里有户人家,连生三胎。第一胎当然不用罚款,第二胎罚了五千,第三胎因为是个大胖小子,据说罚了一万。大家都说值。我妈看到那小子,连眼珠子都不会转了。但我还是没有娶刘琴。倒并不是因为她连高中都没读完,或者是人不够漂亮。 
  
  卡拉OK里的沙发是真皮的,但茶几是玻璃的。有一次,做完生意拉闸关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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