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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两个目击证人是一对恋人。
他们后来说,大约在下午五点半的时候他们到了广场,女的提议说休息一会儿吧,男的四处看了看,已经没有空闲的座椅了,只剩下系着红丝巾女子坐着的那张椅子。
男的拥着恋人走了过去,坐了下来,两人轻声说了一会儿话,女的说太挤了,男的便轻轻地推了一下未醒的红丝巾女子,说:“醒醒,你往那边挪一下好吗?”红丝巾女子没有反应,这边的女的不高兴了,提高声音说:“又不是你们家的椅子?一个人占那么宽的地方,好过分,还不如回家睡。”
红丝巾女子还是没有反应。
男的忍不住了,站起身来用力推了一下红丝巾女子,谁也没有想到,红丝巾女子竟然顺着那推她男子的力道,从椅子上摔到了地上,竟然还是双目紧闭。
这时这对恋人才发现,红丝巾女子死了。
这时,残阳如血,照亮了整个朝天门码头广场。
二
女警官文静知道这件事是在从北京回重庆的火车上。
文静到北京开会,会期一完,顾不上在北京多玩几天便匆匆往回赶,她手头上还有几起案子没有眉目,也没有心情游山逛水。
由于走得匆忙,没有订上理想的铺位,只拿到一张上铺,她最不愿意的铺位。爬高爬低的她倒不在乎,只是上铺空气不好,再加上白天没有地方坐,一般使用下铺的旅客都不太情愿白天上铺、中铺的人坐自己的铺,弄脏了晚上睡得不舒服。若是换了文静,她也不喜欢别人坐。再者文静好清净,坐在一起,免不了要神吹海聊的,旅客们大都喜欢互相打听彼此的职业,文静不想说,这倒不是因为她的职业有什么可保密的,只是不方便。一旦别人知道她是警察,而且是搞刑侦的,那没完没了的好奇让文静受不了。
文静一起床,就占住了窗前的折叠凳,凝视着窗外,想着自己的案子。
突然下铺一位旅客的声音吸引着文静扭回了头。
“我的妈呀,我在重庆见过那女的。”
“怎么回事?”
“看呀,公安局登报寻找目击证人,我见过呀。”
旅客们争相传阅着一张报纸,文静注意到那是一张《重庆晚报》。
“你不会记错吧?”
“没有,你们看,朝天门码头广场,一个系着红丝巾的女子死在广场一张椅子上了,没错,红丝巾,我记得很清楚。”
“你不是在北京工作吗?”
“是啊,我们公司在重庆有工程,我一个月要跑好几趟,我是会计,老是要来核对账目,收款的呀。”
“你看那是哪天的报纸?”
“没错,是几天前的报纸,可是报上说那个女子死的时间,我确实在重庆,而且也确实到朝天门码头广场去过。”
“是呀,还从来没有见过公安局在报上寻找目击证人。”
“那肯定是被杀死的,要登报找证人?”
“这还用说,肯定是不好破的案子。”
文静一惊,在报上公开寻找目击证人,的确不多,看样子,是一起棘手的案子。文静也把报纸接过来看了一遍,注意到发这则启事的是渝中区刑警队,联系人是于明,文静认识这个于明,既是同学,又曾在市刑警队共过事。在文静的印象里,于明是一位很精明的侦查能手,他采用这样的方法,想必是走到绝路上了。
火车到了重庆,文静叫住那位旅客,出示了自己的警官证后,留下了那位旅客的名片。
北京京海公司财务部会计——郑敏。
文静一到家,便拨通了于明的电话。
说到帮他找到一位目击证人的情况后,于明说,晚上请你吃饭。文静说,你想拖我下水?于明笑了,说你肯定感兴趣,案子挺离奇的。文静说,案子破了算你的还是算我的?于明直截了当地说,当然算我的,这是在我辖区发生的嘛。我知道你最喜欢疑案,我给你提供机会还不好?文静笑着答应了,把郑敏的手机号告诉于明后便挂断了电话。
文静正式参加案情分析会,是在她回重庆后的第三天。
截至目前,警方所能找到的,有价值的目击证人只有几位,于明把证人按目击时间顺序排了一张表:
郑敏,下午4时20分到40分,目击内容:小胡子男人。
刘飞,下午4时40分到5时,目击内容:50岁左右男子。
杨琼,下午5时到5时10分,目击内容:中年妇女。
一对恋人,下午5时30分到40分,目击内容:发现红丝巾女子死亡。
郑敏看到红丝巾女子时是活着的,到那对恋人发现红丝巾女子死亡,大约一个多小时,这与法医鉴定的死亡时间吻合。
死亡原因是吞服了氰化钾。
女子身份不明。
文静感到不确定因素太多了,所以,为什么于明想方设法寻找更多的目击证人,实际上就是想减少不确定因素。
首先不确定的是红丝巾女子是自杀还是他杀。
郑敏看见红丝巾女子时,死亡还没有发生,若是自杀,那应该是在遇到第一个坐在她身边的人之前,也就是在小胡子之前。
假如是在之前已经吞服了剧毒药物,按照氰化钾毒发时间看,应该是很快的,至少不应该在小胡子坐下来的时候她还活着。
会不会郑敏的目击曾经出现盲点?
也就是说红丝巾女子在吞服毒药的一瞬间,郑敏的视线发生了片刻的偏移?文静认为有可能。
郑敏的目击是以不知道红丝巾女子可能死亡为前提的,郑敏关注的是那条刺眼的红丝巾,一旦红丝巾对郑敏的刺激减弱,她就有可能会下意识地偏移目光,而哪怕这样的偏移很短暂,对红丝巾女子来说,吞服的时间是足够了。
假如郑敏预先知道会发生红颜丧命的事情,肯定会目不转睛地注视着红丝巾女子的一举一动,发生偏移的可能性就不存在了。
到底发生过偏移没有,不确定,郑敏自己也不能够确定。
不确定就意味着有可能。
按照这样的思路推导下去,红丝巾女子在一对恋人出现之前都有可能在目击证人目击的盲点中吞服下剧毒药物,因为另外两位目击证人同样存在目击视线偏移的可能。
除非是同一时间有不同的目击证人交叉注视着红丝巾女子,那样就可能填充彼此的盲点,可惜于明再没有找到更多的目击证人。
朝天门码头广场来来往往的人很多,不光是重庆本地的,许多外地人也会慕名而来,即使是在发行量最大的《重庆晚报》上登载了寻找目击证人的启事,但《重庆晚报》毕竟受到发行区域的制约,找到郑敏纯属一种巧合。
更让于明头痛的是,若是他杀,那究竟是谁杀的?
假如是他杀,小胡子是第一个坐在红丝巾女子身边的人,而且也是在他离开之后,红丝巾女子把头靠在了椅背上,闭上了眼睛。
闭上了眼睛可能是睡着了,也可能是已经死亡了,只不过到那对恋人出现时才发现而已。
小胡子是谁,是做什么的,都不知道。
从郑敏的目击过程看,似乎小胡子并不认识红丝巾女子,似乎小胡子很可能是社会闲散人员,无所事事地坐下来想占占红丝巾女子的便宜,但这仅仅是郑敏的感觉,或者说是小胡子动作过程表面给人的感觉。
实际上仍然排除不了另一种可能。
小胡子认识红丝巾女子,出于某种尚不知道的原因,他故意装成是不认识。他坐下来后,先是做出想占便宜的假象,然后诱使红丝巾女子把掺有毒药的矿泉水喝了下去,得逞后装作失去兴趣般地离开了现场。
从常理推断,假如红丝巾女子不认识小胡子,她是不大可能随便喝小胡子带来的矿泉水的。
但从郑敏描述的红丝巾女子一开始的神态看,在神情木然的状态下,木然地接过陌生人递过来的矿泉水喝一口,还是可能的。
假如剧毒药物掺在这瓶矿泉水里,那么,小胡子肯定是有目的而来,也就是说小胡子就是凶手。然而这一瓶矿泉水被其后的那位中年男子带走了,小胡子是凶手也仅仅限于猜测了。
若暂时先排除小胡子是凶手的可能,接下来就是那位中年男子了。
他肯定认识红丝巾女子,而且关系非同一般。
他是径直走过来,径直坐了下来,而且坐得很随意,也许是事先约好的。
他受到红丝巾女子的冷遇后,拿起了那瓶小胡子留下来的矿泉水瓶子端详,然后拿走了又带来两瓶,可能他是觉得那瓶水不够好,所以,又重新去买了两瓶来。
他喂了红丝巾女子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