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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1
既然说了绝不罢休,埃特就没那么容易放过特雷西。既然正常途径无效、礼貌客套全部没用,他就采取一种简单却并不轻松的方法——跟踪。
如果特雷西不是一名医生,采取这种手段的埃特可能会轻松许多,固定的上下班时间——要知道英国是个把工作和生活分得很清楚——当然,医生例外。所以当埃特第N次站在医院附近的拐角对着天上星星发呆时,不禁升起了一种把圣·安妮医院炸掉的冲动。反正幻想无罪,当然也只是想想而已,就算炸了这家鬼医院,那个傲慢的医生也不会因此失业,肯定会有一堆什么圣·玛丽医院、圣·爱德医院来邀请他。
哈!这就是生活,这就是世界。神根本就是追天使,不然就睡着了。否则,他怎么会让那种家伙嚣张到现在,而完全站在正义一面的自己却不得不站在路边吹冷风。哈,世界上根本没有正义!不管是警察还是别的什么,都只是一群无用的垃圾!
什么神、什么正义、什么法律,都是他X的放屁!就连最下等的妓女都比这些干净太多,哈,只有蠢人才会相信通过这些东西能解决问题。就好像以前的他一样蠢,他究竟是被什么迷住了,才会为一个蠢女人,更别说还是个死人去做这些事情。要知道,再美丽的女人死了之后也不过一堆肉,放着不管一样会腐烂爬满蛆。那样的东西,连最丑陋的妓女的一根脚趾头都比不上。哦,妓女,他已经开始痛恨这种生物。这种东西,也只不是一堆垃圾。
相信别人,不管是任何人,只要相信了,就是愚蠢的开始。人,只能为了自己生活,更只能靠自己。不论什么事情,都只能依靠自己的力量、自己的方法来达到目的。
在黑暗中,埃特无意识的笑了。如果他在美国的朋友看见现在的他,一定会大吃一惊。这是那个性格急躁、虽然有点鲁莽却热情开朗、相信正义与真理的青年吗?一年多以前的埃特·史密斯虽然喜欢喝酒、热爱美女、时不时和人打架,但他正直乐观的天性却让他整天保持笑容,也因此追到了麦琪那样的美女。
而现在,一切都不同了。仅仅过了一年多,那个健康开朗的青年就好像死去一样从埃特身上彻底消失了。因为一时冲动以及把一切想得太过简单的本能性质的天真,他做出了一个草率的决定,也因此改变了一切。他总是在妓女中打转,住最便宜的旅馆,甚至睡过公园,只为了把最后一个硬币去换酒。酒已经成为他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不再像当初单纯的喜爱,如今在任何时候,他都会拿着一瓶酒——现在也一样。
从前埃特是个爱漂亮的青年,因为美女一般都只会出现在俊男或富商身边,既然很长时间内无法成为后者,他一直都在使自己向前者靠拢。而现在……看看他那已经快变成褐色的红发、还有那沾满了不知名污渍的衬衫、下巴上乱蓬蓬的胡子……大多数妓女是不会在乎客人外表的,一般来说埃特也只能找得起这种最下等的妓女。
除了外表的不同,所有光明热情的东西似乎都从这个青年身上消失了。他的眼睛里不再有坚定的信仰,没有了对未来的渴望,取而代之的是一种狂热。如被压抑的火焰一般在暗夜里忽闪忽现的热切光芒,带着几分疯狂因子。
是什么让这个有几分单纯、几分热血、一点天真和一点愚蠢的青年变成了这样?从他上次见到特雷西才过了短短的两周,他似乎就已经变成了完全不同的人。是因为他已经没有钱再雇佣私家侦探、没有钱住旅馆,还是因为别的什么。比如……他从一个下等妓女那里感染了性病?人在处于剧烈情绪起伏时总容易丧失理智,而被特雷西气疯的埃特去找了妓女,差不多花完了身上所有的钱,结果就是抱着酒瓶躺在路边小巷,并在十天后发现自己被感染了某种较为常见的性病。这并不是什么严重到天崩地裂的事,难道仅仅因为这种很快就可以根治的毛病,这样一个曾经富有极大勇气的青年就被彻底击溃了?或者是因为他身无分文,只能睡在公园的长椅上,为了填饱肚子,不得不同流浪汉一样去捡拾被丢弃的面包皮。
其实埃特·史密斯并没有必要过这样的日子。他大可以再次问家里要钱,去打工,或者向朋友借。可这些方法都没有在他的大脑里出现,他似乎已经开始遗忘所有的一切,不管是来这里的原因、未完的学业还是别的什么,都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他只知道,他要盯着那个医生。他要找到……要找到……他要找什么来着?哦,对了,他要找到能让那个傲慢的家伙身败名裂的东西,只要一想到那个总是穿得一身洁白、好像神的侍者一样的家伙会泪流满面、卑躬屈膝地跪在地上请求他原谅,他就感觉到无上的快感!哈哈哈哈!总有一天他要把那家伙虚伪的面具给撕下来,用这双手,一点一点地撕下来!
埃特注视着自己的双手,兴奋地全身都在颤抖。他是多么期待啊,他实在是太期待了,期待到……期待到现在就想紧紧掐住那家伙的脖子。
哦,不,要冷静!冷静!呵……要是太过轻易地结束这一切,不就没有什么快感可言了?他还从没体会过这种全身的血液都开始沸腾的感觉,不多享受一会儿,不是有点浪费神的恩赐了吗?
埃特笑着握紧了拳,抬头看了眼刚躲进云层的月亮。他已经在这里站了四个小时了,那个蠢货究竟什么时候才出来!这笔帐……就先记上吧!
第十八章2(网络版完)
冬天已经快要远去,这个讨厌的季节终于要结束了,那个女人的记忆也将远去。特雷西曾经希望就像自己所说所相信的一样,那女人是死于胃癌。可事实……事实……不管怎样,一切都远去了……该死去的都死去了,不该存在的也早晚会划上句号。
特雷西发现最近有人在跟踪他,这绝不是什么神经过敏,他已经多次看见过那辆破旧得有些夸张的黑色轿车跟在后面。虽然那辆车已经尽量跟得很远并且试图加以伪装,可这样的车实在让人太过印象深刻。如果不是跟踪者大脑缺乏钙质导致发育不全,或者他有某种潜在的暴露癖,就只能说明他实在……有些可怜。从后视镜瞥一眼那随时可能散架的车,赞扬了伦敦警察对于底层人士所表现出来的慈悲心,特雷西嘲讽地弯了弯唇角,来一场小小的游戏?
英国人!遵循所谓的礼仪讲求绅士风度的英国人,把这辆破车卖给他的该死的英国佬!花光了身上最后的一个硬币,却只买到了一辆当时看起来不错,实际上却随时可能散架的破车!耳边回荡着发动机苟延残喘的声音,埃特狠狠一拳砸向方向盘,却在半途硬生生停住——如果这古董因他的一拳而报废,难道他能走路跟在那英国佬后面!?
“啪!”埃特捏扁了身旁的铝罐,这种耻辱,这种无法发泄的怒火,总有一天,他一定会让那家伙全部偿还的!等等,那家伙在干什么!?在埃特发泄怒气的时候,特雷西的车突然在路口加速右转,愣了一下的埃特忙猛踩油门跟上,只听一阵杂音——车子熄火了。
“砰!”怎么也发动不起来,下了车,埃特猛地一脚踢在车门上。管它是不是立刻变成一堆废铁,没用的东西除了变成垃圾还能有什么价值!?又是一拳打在车顶上,随即埃特打电话叫了拖车公司。
经过漫长难熬的一周,拿着通过非法渠道获得的一小笔钱,埃特把他的破车领了出来,继续着他的跟踪生涯。某天深夜,当坐在医院附近吹冷风的时候,他忍不住想,这么下去,总有一天他会冲进医院去把那医生给宰了。哈哈,多么可笑的笑话!抬头望着阴沉的天空,埃特眼里没有一丝笑容。比起两周之前,他消瘦得更厉害了,眼窝深陷,头发凌乱,裹着看不出原本颜色的肮脏外套,坐在角落里大口吸着烟。杀人没什么了不起,前几天他才捅了别人一刀,多亏那家伙的一千英镑,他才能靠软毒品筹集到一些资金。只要思考哪种手段最有效就行了,愚蠢的道德观与廉价的正义感,不过是那些有钱有地位吃喝不愁无聊得发疯得家伙们拿来自欺欺人的玩意儿!不管说得多好听,衣服一脱,还不就是一群肮脏下流的蠢货?只不过有了优雅的表皮,总到哪里都能被人推崇,反之就只能坐在肮脏的墙角,冻死了也不会有人来看一眼。
所有的执行者,所谓的正义的代表,都只是这群家伙的走狗。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