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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妻回头金难换-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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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话,他齐誉,堂堂金牌大律师,家世那么显赫,会养不起一个女人?养她十个都绰绰有余!

夏瑾跟在他们后面,唇边笑容绽放。

风雨世界里,会有沉重,但是,他们不会被沉重压垮。

她抬头,看看一朗无云的天空,在这个天空下,他们共同呼吸着,可是,他们生活在不同的世界里。她相信,在不久的那一天,他们会相逢。

叶秉兆,你偷偷将我变成了你的妻子,不过,你还欠我一个婚礼……

……

阴暗的角落,宋诗菲佝偻着身体,浑身哆嗦,像是一片干枯了的树叶在风中颤抖。毒/品将她的容貌夺走了,她的皮肤蜡黄,眼睛一团青黑,骨瘦如柴,形容枯槁。她的身上没有名牌衣服,只有一件用麻布袋子剪出来的衣服套在身上。

丁越给她注射的毒/品是他独门研发的,在他死后,宋诗菲没有了供给来源,只能从黑市购买其他大剂量的毒/品注射来抑制她的毒瘾。为了买到那些毒/品,她花光了她所有的钱,也变卖了她所有的名牌包包,首饰、衣服……所有一切她可以换取金钱的东西。

她变得一无所有,连可以为她赚取金钱的身体也被人唾弃了,她胸口那朵罂粟花枯萎,变成了一团被针孔侵蚀的模糊黑块,像是一个黑洞一般吞噬她的生命。

她倚靠在墙边,一双眼贼溜溜地注视着来往的行人,寻找她下一个目标……

☆、第一百九十七章 对面不相识

宋诗菲的落魄样,走到任何一个认识她的人面前,恐怕也不知道她是当年那个声名大噪的时尚女王,也不再是那个一夜崛起的艳星。

她已经不再想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也没有了那样的资本,只求可以减少她身上的痛苦。她是尘世中的蝼蚁,即便是痛苦如斯,也贪恋太阳给予的一丝温暖。按说,活到这份儿上,她该一死了之才对,可是,每当毒瘾发作过以后,她又不想死了。

苟且偷生,在她的心里,就算是活的像是一条赖皮流浪狗,她也满足了。

人们只知道这条街道上,前不久来了一个乞丐女人,她在小饭馆里吃别的顾客吃剩下的东西,她张嘴一口蜡黄发黑的牙,她浑身发臭,整天蓬头垢面,她一脚拖鞋,一脚球鞋,像是从垃圾桶里捡来的。

没有人会将这个女人同那个风光无限的大明星——宋诗菲联系起来。事实上,宋诗菲早已从人们的视线中消失,可那不过是几个月前的事情。人总是淡忘的,宋诗菲创造的一点儿街头巷尾人们口中的谈资,没多久就被别人取代了。

在这阴暗的巷子口,宋诗菲行乞、做小偷,甚至只能给乞丐窝里的男人们贪欢一时,来赚得一点饱腹的零钱。即便是这样,那些艰难得来的钱她又是去买毒/品,能买多少就买多少。买不到,她只能忍受蚂蚁噬心的苦痛,任由眼泪鼻涕糊了满脸,打滚,拿头去磕地撞墙,来减轻她来自皮肤内的痛痒。

她的伤口总是才结痂就又破,所以没多久就溃烂了。到后来,连乞丐都不愿意碰她。

宋诗菲已经没有多少人性可言。在她一笔笔的钱都投入到毒品中去以后,她跟伊格尔的儿子都卖了,换取了一个月的毒品钱……

此时,已是将近中午。宋诗菲守在墙根边,等候着她可以下手的目标。她不久前毒瘾刚刚发过,腿肚子都在打颤,身体上的皮肤被她抓到条条血痕,脸上还躺着血,混着尘土,说不出的难看,丑到令人不忍直视。

她拿出从垃圾桶里翻出来的一只方便面盒子摆在面前,然后跟其他乞丐一样横躺在路上,口中喃喃求人施舍。她今天没有力气去偷行人钱包,假如被人抓到,她会被送到公安局,或者是一顿毒打,不管是哪一种,她都不想再尝一遍那种滋味。

第一次被人扭送到公安局时,她被人问名字。她死咬着唇没有说自己叫什么名字,只是装疯卖傻逃过逼问。在她的心中,过往风光不会忘,只能努力遗忘“宋诗菲”三个字。那是她仅存的一点尊严。忘了那个名字,也就忘了她剩余的尊严。

太阳暖洋洋的照在身上,抚过她身体的每一处,给她积蓄一点点被毒瘾发作时抽去的力气。这个世界上,只有阳光雨露是公平的,不管有钱没钱,不管那是达官贵人,还是街头乞丐流浪狗,都不吝啬地施于万物。

蓬乱的头发遮住了她的脸,只剩下一双眼木木呆呆的注视着过往行人,然后在一声叮当响以后,道一声“谢谢”。

这个时候,她才有闲暇想起自己往日的风光。彼时,她鼻孔朝天,偶尔经过乞丐身边时,只将人当做城市里的垃圾,避之犹恐不及,想不到,因果循环,她在今世就尝到了现世报的滋味。

她最痛恨那些给她钱的人只给一毛五毛的小钱。那么点钱,她至少得守个两三天才能去买下一顿“粮食”,这意味着她要经过好几次的折磨才能享受一次漂浮在云里的滋味。在幻境里,她才能梦一回天上人间的乐趣……

宋诗菲咧开大黄牙,打了个哈欠,眼睛无意间往马路对面一瞥,骤然瞳孔缩紧了。她咕噜一下爬了起来,眼睛里面射出怨怼的毒光,紧紧盯着对面的人。

马路对面,两女一男从一间名品店里面出来。其中一个女的高挑漂亮,如天上太阳一般耀眼,很多经过她身边的人都会回头看她。男的高大英挺,依然像是走在人堆里面的行走的雕塑艺术品。在他们身后的女人,穿着跟马路上的普通行人无二致,但她脸上的笑容如山间明月,温温和颜,令人想要一看再看。

太阳还是偏心了。照耀在那三人身上时,像是给她们镀上了一层金边儿,浑身都透着晶晶亮的光粉。宋诗菲低眸看了一眼自己,明亮的光芒只是将她的丑陋照得无所遁形。她的指甲缝里面满是泥污,露出的皮肤没有一处是干净的。就连给她投硬币的路人都是远远的丢那么一个两个,走进半步都不愿意,而有的人,甚至是捏着鼻子远远的避开了她,绕道而走。

宋诗菲捡了方便面的盒子,躲回墙根处,注视着他们。

那三人正是叶蔚蓝、齐誉跟夏瑾三人。她们刚给叶蔚蓝买完衣服,齐誉当着搬运工,手里满满两大袋子的衣物。夏瑾跟叶蔚蓝两人手里一人一个哈根达斯。本是冬天,天气冷了起来,叶蔚蓝又是一个孕妇,不宜吃冰淇淋了,但是齐誉架不住叶蔚蓝的软磨硬泡,威胁恐吓,只能给她买一个解解馋。

“你少吃点儿,别冻坏了我儿子。”齐誉皱着眉看叶蔚蓝伸着纷嫩的舌一下一下慢慢舔着香草味的哈根达斯,看她眯着眼,每每舌头在那冰淇淋球上一卷,然后微微缩一下时,便忍不住提醒一声。

冬天天冷的关系,冰淇淋不容易融化,只有被她的舌尖温度融化才会被舔去一点点,一个冰淇淋球,能吃很久。就是因为这个很久,才让齐誉觉得她已经吃了很多很多。

这个时候的叶蔚蓝像是一个孩子,会为了自己想要的东西而向他撒娇,又像是一个妩媚的女人,用媚术勾着他满足她的要求。每次她撒娇耍横时,他便难以招架,满足她,看她笑便是晴天了。若是不答应,她便是哀怨得瞅着他,要么冷着脸爱理不理,令他半点办法都没有。

叶蔚蓝在季淳风那儿倒是从没有这样的时候,也许是对象不同,也许是……她只能对着齐誉才能放开她心中小女儿的一面。因为,在季淳风的面前,她只想着让自己强大,不能示弱,不想被抛下;在齐誉面前,她不用强自坚强,她是被呵护如小女孩的那一个。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原来撒娇是每个女人的本能。

“嘁,你怎么知道是儿子,兴许是女儿呢?”叶蔚蓝显然是个过河拆桥的人。齐誉满足了她要吃哈根达斯的愿望之后,便把他抛弃了。她又舔了一下冰淇淋,同时眯着眼哆嗦了一下。

这个时候,她已经不是人前令人仰视的名模传奇,不用在乎自己的形象问题,只是一个喜欢吃甜品的孕妇。以前为了保住身材,她有很多东西不能吃个痛快,现在她没有了大明星的约束,可以自由自在,想吃什么吃什么,想吃多少就吃多少。殊不知,就她这番模样,若是被街边星探看见,也会被邀请去拍冰淇淋广告的。

“就知道是儿子,我喜欢女儿。”她不满得瞥一眼齐誉,“还有,这个哈根达斯是你买的,我不吃完,不是浪费你的钱么。浪费可耻,你知道不?”她手中哈根达斯在齐誉面前晃了晃,又舔一下。

齐誉被她刺激到不行,哀怨得看着看他们好戏的夏瑾。她也正舔着一个榛果味的,对他投来的怨愤的目光耸了耸肩膀,表示无能为力。谁叫他不肯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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