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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换衣服的癖好,很少出门,呆在家里隔一会儿就要换一身衣服,还有那个放化妆品的抽屉,里面肯定又有乳液或者指甲油洒了,她那么闲,却连把化妆品盖子拧紧的时间都拿不出来。阿芬必须一件件拿出来,把上面粘着的乳液擦去,找到盖子拧上。
两个小时后,女人从外面回来。阿芬差不多也干完了,正在门口装垃圾。女人把两个饭盒放在餐桌上,对阿芬说:
“刚才出去吃饭,有两个菜,都没怎么动,我就打包带回来,你还没吃晚饭吧,拿去热热吃。一个是鱼,一个是西兰花。”
女人脱去外套,坐在沙发上。她刚喝过酒,脸微红。
阿芬道了谢,忽然想起刚才的电话:
“刚才有个电话。是个男的找你。我说你不在……”
“谁让你接电话的?”女人从沙发上腾地站起来,声音尖得发颤。
“我以为是你打来的,有事要交代。”
“我什么事不能回来再交代?谁允许你接电话的?”
阿芬闷声不说话了。
女人拎起座机听筒,飞快按了一个号码。
“我刚才到楼下药店去了一趟,买感冒药,昨晚可能着凉了,今天一天都没有精神。钟点工临走才告诉我你打来电话。”她的声音很低,听起来的确很虚弱。
“手机?我静音了,迷迷糊糊睡了一下午。”
“谁骗你,你自己过来看啊,我都病成这样了,还出门去玩?再说,我跟谁玩啊?”
“我不跟你说了。刚才吃错了药,把白片吃成了黑片,一下午都困,得再去躺一会儿。你过来吗?”
“别说不准,来看看我吧。”
“嗯,好,那我等你。”
女人挂了电话,走进洗手间。
阿芬在门口站了一会儿,外面雷声滚滚,下起了雨。她从随身的小包里掏出折叠伞,对里面喊了声:
“那我走了。”
女人妆卸了一半,带着淌满黑色颜料的眼圈从里面走出来,从包里掏出钱递给阿芬:
“先别走。帮我去买两盒感冒冲剂,一盒白加黑感冒药。”
4。
如果不是为了看看他们是怎么插百合的,梁琳绝对不会走进这家西餐厅的,那么也就不会遇到礼翰。
她每周给附近的一家服装店送花,都会经过这里,从玻璃橱窗看进去,四方的桌子上,铺着浅米色的桌布。瓷白的碟子,旧银色的刀叉摆放在两侧。圆肚窄口的小花瓶里,是一枝白色的龙胆花。她觉得老板很聪明,一支龙胆就很漂亮,也不贵,所有的桌子上都摆也用不掉一扎。房屋中间用一张明代如意头牙板的条案阻隔,上面的宽口器皿里插了一捧百合花。这件古典家具用得恰到好处。但由于窗帘和餐桌的阻隔,她看不清插百合的容器是什么样子,又不好意思把脸贴在橱窗上。
今天又经过这里,她忽然很想进去看看。反正店里有云晓看着。她又犹豫了一会儿,现在还是吃饭的时间,只要一杯咖啡,是否奇怪。但她看到角落沙发上坐着的一个鬼佬,面前就只摆着一杯咖啡,倒也很自然,于是推门走进去。
◎七点零一分(3)
她选靠窗的位置,要一杯最便宜的咖啡。其实看到礼翰了,就隔一张空桌子,和一个鬼佬用英文谈话。但她没有认出来,或者说,她根本没有想过在这里会碰到熟人。她只是关心那只器皿,很快起身去洗手间,绕了一下,经过那张长条桌。看到插百合的容器,是一个透明的玻璃器皿,非常大,圆肚子,口径也不小,百合可能插了六七枝。这个容器,乍看很平常,但她不用去摸就知道,价格不菲。玻璃坚厚,清透里带一层淡淡的蓝色,是上好的材质。她在小商品批发市场都没有见过这个的仿造品。那些制造赝品的义乌人,品位实在很俗气,总是喜欢画蛇添足,她每次去进货,都忍不住和卖家抱怨。
她多看了几眼,打算再去批发市场找一下。找到就可以把它卖给服装店的人,她们的店布置得不错,衣服也都是卖给有品位的名媛。花瓶倒是不赚几个钱,主要是这个花瓶盛得多,至少六枝百合。这样每周她就可以多赚两支百合的钱。
她从洗手间又流连了一些时间,洗手池旁边也是白瓷瓶插龙胆。在私密的空间里,她可以拿起来,看个仔细。
礼翰走过来的时候,她才坐下不久,还在环顾西周,看高阔的房顶上垂下来的黑铁吊灯,心里想着,不知到什么时候也能开这样一家西餐厅。礼翰就笑吟吟地走过来,在她对面坐下来:
“你一进来,我就认出你来了。”
“你是?”梁琳仔细看他,还是没能认出。
“我是郑礼翰。”男人说。
“啊,原来是你。你变了很多,我都认不出了。”梁琳说。他变了很多吗,她努力在脑中搜索,想要记起他过去的模样。
“你在等人?”礼翰问。
“不,我一个人,走累了,进来小坐。”
“逛街吗,这附近是有几间时装店不错。”
“那你呢,在和朋友聊天吗?”
“只是遇到,闲谈几句。”
“嗯。”梁琳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你现在过得怎么样?”礼翰沉默片刻,问。
“挺好。”梁琳说。
“结婚了?”
“离婚了。”
“和我一样。”礼翰耸耸肩。又沉默了一会儿,才说:
“吃过晚饭了吗?”
“没有,下午吃得很晚,所以还不饿。”她想,刚才吃掉的那只面包,的确不应算晚餐。
“那等会儿我们一起吃吧,就在这里吧。这家餐馆是我开的,你觉得怎么样?”
“挺不错。”梁琳重新环视四周。
“那你先休息一下,我去和那个朋友说几句话,很快就过来。”
礼翰走过去之后,梁琳过了一会儿,才抬起头,漫不经心朝邻桌看。他看起来很年轻,待人也谦逊有礼,有钱更是不用说了。刚才他起身的时候,她看到了他的西装里衬,是绸缎的,印着旖旎的春宫画。她过去好像在杂志上看到过,牌子的名字忘记了,只记得是日本的,很昂贵。更重要的是,这家西餐店是他的。在他说这句话的时候,她脑海中掠过的第一个念头是,也许可以向他提出给餐厅送花。但她立刻感觉到羞耻,这个男人毕竟是早年追求过她的,那时候,她骄傲如孔雀。
外面下起雨来。梁琳看着窗外,觉得很伤感。当年每天是礼翰站在宿舍楼下等自己吗,还是另外那个叫江泓的?她总是把这两个人搞混。当时追求她的人太多了,与许多人有过若即若离的感情,看看电影,吃吃饭,而后不了了之。她在高处俯看他们,总觉得他们不够好,不甘心就此栖落。幸而她天生懂得处理暧昧的关系,只是和他们兜圈子,轻易不拒绝。不得不拒绝的时候,她也想了非常恰当的借口,让男孩们仍旧保持对她的痴迷,没有一点怨言。与礼翰也是这样。但礼翰很喜欢她,这是可以肯定的,即便十多年后再见,也一眼可以把她认出来,并且言语中有一种眷恋。
◎七点零一分(4)
现在她在设想某种可能,和礼翰。她过去不知道物质生活的重要,选男人很盲目,碰了壁,又经过许多年,现在终于懂得。她喜欢这家西餐店,想每个下午坐在这里晒着太阳,插一插花。但他们的阶层,真的相差很远。礼翰若是知道她的境遇,一定会非常惊讶吧。梁琳讨厌起身上这件衣服来,觉得它不够出众,但好在很简单,看上去不至让人觉得寒酸。
问题是她想不起来,当时是如何撒了个谎,找了个借口,与礼翰分开的。年少时的轻狂事,谎言随手拈来,不计后果。像一场太阳雨,没留下任何阴霾的印记。只在这么多年后,她坐在这里,好像与那些老掉了牙的谎言重逢了,并且必须面对它们。她要靠近礼翰,应该自己提起当年事,最好还能说出一些苦衷。分手的理由很重要,是她可以将一切铺展开来的原点。
也许可以问问当年大学里的小姐妹。有两个最亲密的,她们或者还记得。但因为境遇的不同,与她们已经不来往了,好几年。但这个犹豫只停留了片刻,梁琳还是决定打电话给她们,她起身,整了一下裙子上的皱褶,缓缓走向洗手间,路过礼翰的时候,对他微笑了一下。
5。
毛毛把冬笋放进锅里,盖上锅盖。杨澎冷不丁出现在后面,摸了一把他的屁股,问:
“快好了吗?从外面都闻到肉的香味儿了。”
“马上就好。你家有大一点的碗吗?我没找到。”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