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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或三人以上的性爱,现在已经存在,即使他们像撒旦崇拜的小圈子一样存在于隐秘的地方,它们还是存在。如果他们之间的约定能给他们带来安全、快乐和满足,这种性活动,能说它是什么呢?
应该说,在法律上,很难有什么罪名和它相适应。或者说,我相信很多国家的法律认为这种约定完全是个人的选择自由,只是做爱的一种方式。它会不会更大量地存在,可以继续观察。
性,和任何词汇一样,并不是一个固定不移的概念,它和世界上变动着的事物一样,有新技术、新思维、新存在的不断重新定义,重新改写。
是我,还是她?(1)
翟永明
诚然,女性都有一个自我,但女性内心也总有一个“他我”,自我和他我在日常生活中不断置换,构成了女人的特性。不然就无法解释从镜子的发明到当今化妆术的盛行,从整容术到时兴的变性手术,再到五花八门的美容产品的泛滥,无一不从根本上渗透着女人的内心本质,亦即:再造自我形象。
作为美国后波普之后的女艺术家辛迪·希尔曼,她选择的是哪一个“他我”呢?从19世纪80年代初开始创作彩色摄影作品,她就以拍摄自己为主,扮演了形形色色的女性形象,主要是表现失意的、堕落的、颓废的和愤怒的女性形象。在越来越成熟的思考中,希尔曼已充分把握流行摄影与性别主体之间的关系。作为女性的她,也深感女性艺术家在男性主流艺术势力下的困境,在长长的艺术史上,女艺术家的雪泥鸿爪般的依稀印迹,根本无法构成女性艺术的文本。
进入19世纪90年代之后,希尔曼的创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时,自拍的因素逐渐减弱,她也不再仅限于自我中心的写照,而是开始通过化装和布景来再现历史,以探讨艺术史上的女性意象。这一次,她彻底地化为她者。女权主义者肯定会津津乐道她根据圣经故事莎乐美为主题创作的作品,因爱生恨,爱恨都玉石俱焚,我为爱而生,你就必须为爱而死,否则就是“引颈成一刀,不负爱人头”。倒也快哉!奇怪的是,这个令人着迷的爱情与复仇的故事,不知吸引了多少西方文人和画家(他们大多数系男性,可见男人不免都有点受虐狂),他们据此而创作的作品也不胜枚数,希尔曼本人对这幅作品的诠释却另有深意。如果说她在这幅作品中也有强烈的女性自主意识,那么这种意识既隐藏在对他人的虚构之中,也隐藏在她自创的形式之下。在古典花纹的窗帘下,用红色绸缎缠身的希尔曼化装成美貌而忧郁的莎乐美,左手持剑,右手拎着施洗约翰的头颅。艳丽华贵的绸缎簇拥着莎乐美青白凄惶的面庞,映照着可怖的人头和冷冽的青铜短剑,使美丽更美丽,使残酷更残酷。这里面当然含有希尔曼更深入洞悉和探讨女人本性的思索。
希尔曼绝妙的化装术帮助她成为他人,但在她的内心深处,是否真的考虑将自我交出去,让个人变得一无所有?从精神分析的角度,或从某一抽象的角度看,希尔曼永远都在扮演另一个人,她愿意成为这个和那个,某个街头妓女或衣饰怪诞的妇人,或者男人,历史人物,大众角色,惟独不愿成为自己,是否也已带有人格分裂的精神个案性质?对“前世”感兴趣,去追溯历史,直至进入历史人物角色,这种对自我的剥离,又隐含了对现代社会人与人、人与物、人与历史的关系的思考。
希尔曼自己也曾说:“我不是因为自己性格孤僻,或是不喜欢自己,才爱去扮演别人,我只是对这些衣服的前世,或什么人会爱穿这些衣服等事情感兴趣而已,在猜想衣服角色的时候,还可以运用无限的想像力。”
对于她的拥趸来说,是我、是他、是何人,都不重要,重要的是:她在观念上逆转了男性艺术的主题,颠覆了原作与独创的关系;她对男性话语场中,由大众媒介和男性愿望构成的女性形象进行了绝望的、批判性的模仿。这是她的作品最关键的意义。此外,她在拍摄时用光极为考究。她根据伦勃朗的著名肖像画拍摄的一系列《无题》,真正在画面上呈现出著名的伦勃朗的光线;同时,在人物造型和面部上,既有原作古典的神秘,又重叠表现出现代人轻松幽默的感性。这一时期她的思考和拍摄技巧以及化妆都臻于成熟和完美,视觉效果和画面的戏剧性张力与她的个人体验融合交集。在所有创作过程中,从她的服饰制作,到摆拍姿态,再到背景布局,光线安排,都由她一人承担,的确表现出她的过人才华。
爱情本能
奇 迹
最近科学家做过一个与本能、爱情有关的试验,他们想证明在生物界外貌并不是爱情第一要素。澳洲新南威尔士大学的生物学家说,他们发现,有些动物虽然长得丑,但在求偶过程中却比“漂亮”同类更为抢手。
目前科学家仍未证实该理论适用于人类,不过他们认为,人体免疫系统中分泌的MHC蛋白质,决定了不同男性体味各有差异,女性本能会感受到这种差异,并且进一步倾向于根据不同味道选择MHC与自己互补的异性。如此一来,MHC互补的夫妇所诞后代的MHC蛋白质组合会更为多样,这有助于人类更有效抵御疾病。
哩八唆说了半天,翻译过来就是,人类本能居然不为金钱、地位所屈,无私地为了后代健康事业更臻完美,仅靠MHC气味就选择配偶。这结论听上去固然伟大,不过恐怕是科学家在实验室里寻找生活美好证据时,偶获的零碎线头。
至少它具体到同性爱侣身上就很荒谬,他们或她们总不可能是为了后代MHC结构选择对方,至于互补就更为渺茫,无证可查。而且同性关系不是人类独有,如此举例更具说服力。如果正方硬要不服,当然还可以用基因变异作为解释,但是这说法又如何解释全世界半数女性都愿与阿汤哥撕掳不清呢?总不能说大家都被靓汤自VCD光碟中散发出的体味感动。
其实爱情到底是什么、为什么,凡人又何必苦苦追索。本能是如此复杂的生命驿动,科学家怎能渴望通过三四分钟讲解,利用一二公式说明就草草了事。
当对对情侣嬉笑间弯进“时光流转”,耳边分明听到王菲唱着,“爱来爱去没了反应,灯火惊动不了神经,有时爱情徒有虚名”。
恋爱中的肚子
修 罗
我有位朋友,写爱情小说。他记录恋爱感受,最独特的一点与肚子有关———男人的这个部位离欲望最近,离爱情最远,通常不是小说家关注的对象———他爱上女主角时,“肚子像被重重击了一拳”,然后“被一股暖流充斥”,随着爱情的进程,他的肚子会体会到“温柔的疼痛”,“急剧的搅动”。但他精彩的描述绝对不肯延伸到肚子以下的区域去。他告诉我,害怕发表出来被妈妈看到。
朋友是个小胖子,他捧着凸起的肚子闷吃闷喝,显然形势不妙;他神采飞扬,肚子平坦,说明形势大好。总之,恋爱中的肚子会缩水———这说明爱情之火会燃烧一切,包括心脏、灵魂、存款、脂肪。我想提醒热衷减肥的人士注意:谈一场恋爱吧,这比任何运动、节食、药物都好。当然,不良副作用太明显,是它无法克服的弊病。
关于肚子,我还有其他一些精辟的意见。我原来在一个小机关呆过。那里男人官阶的高低同肚子的海拔成正比。单位的办公室原本还算宽敞,但填充了许多威风凛凛的肚子,感觉局促无比。我们高贵的头儿喜欢喝茶,但他根本无须茶几。坐在沙发上,把满满一杯茶随手放在腆起的肚子上,滴水不洒。后来,他退居二线,变成了调研员,肚子便迅速缩水。这当然并非恋爱的缘故。他私下解释原因:“局长变调研,肚里缺公款。”我很喜欢这个坦白而有趣的说法。
但无论如何,我还是无法恭维一个坦白然而并不清白的肚子。有首不甚流行的歌曲《大肚腩》唱道:“当我有了大肚腩,你是否对我意兴阑珊。”这表明大肚腩是男人的噩梦。某些成功男人对此并不介意,许多虚荣女士也不能赞同,她们的眼中,一只肥厚的签支票的手,是男人身体上富于魅力的部位。我在游泳馆里目睹两位成功男人品评在场的女士。他们如同文坛上的酷评家,将形形色色女士们的体型讥讽了个一塌糊涂,顾盼自雄,语声响亮,而他们缺乏教养的肚子上至少可以放得住两至三个茶杯。
有这样的肚子是耻辱———倘若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