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箱内侧的隔袋里塞有一个黑色小布包。拉开拉链,里边是绿面小日记本和软盘。我先查看日记,是她一如往常的字迹,但上面没有任何有意思的东西:去了哪里干了什么,见了谁,旅馆名称,汽油价格,晚饭食谱,葡萄酒商标名及其味道的倾向,如此而已。而且几乎是把单词枯燥地连在一起,只字未写的空白页不如说更多一些,看来写日记不是堇擅长的事项。
软盘没有名称,标签上只有以堇特有的字体写着的日期:19XX年8 月。我把软盘塞进电脑打开,菜单上有两个文件,两个都没标题,仅1 和2 两个编号。
打开文件之前,我缓缓地环视了一遍房间。立柜上挂有堇的上衣,有她的防风镜,有她的意大利语辞典,有护照,抽屉里有她的圆珠笔和自动铅笔。桌前的窗口外面,岩石遍布的徐缓的斜坡伸展开去。邻家院墙上一只极黑的猫在走动。了无装饰的这个四方形房间笼罩在午后的沉寂中。闭上眼睛,耳底还剩有不断冲刷清晨无人沙滩的海涛声。我重新睁开眼睛,这回朝现实世界竖起了耳朵。一无所闻。
图标闪了两闪,文件“咔”一声打开了。
文件1
“人遭枪击必流血”
现在,我作为说来话长的命运的暂时性归结(命运难道真的存在暂时性以外的归结吗?这是个令人兴味盎然的问题,但这里姑且不谈),置身于这个希腊海岛,一个直到最近甚至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小岛。时间……凌晨四时刚过,当然天还没亮。素洁的山羊们正沉潜在平稳的集约性睡眠中。窗外田野排列的橄榄树将继续吮吸一会儿富有营养的深重的黑暗。月照例有。月犹如闷闷不乐的司祭一般冷冰冰地蹲在屋脊,双手捧出不孕的海。
不管在世界何处,我都最喜欢——较之其他任何时刻——这一时刻。这一时刻是属于我一个人的。而我正伏案写这篇文章。不久将天光破晓,新的太阳将如从母亲腋下(右侧还是左侧呢?)出生的佛陀一样从山端蓦然探出脸来。稍顷,足智多谋的敏也将静静睁开双眼。六点我们将做简单的早餐,吃罢翻过后山前往美丽的海岸。在如此一天开始之前,我(挽起袖口)准备把这件事处理完毕。
若不把几封长信计算在内,我已有好长时间没有纯粹为自己写文章了,所以能否顺利写到最后我完全没有信心。不过回想起来,所谓“顺利写到最后”的信心云云,有生以来岂非一次也不曾有过么!我只是禁不住要写才写的。
为什么禁不住要写呢?原因一清二楚:为了思考什么,首先必须把那个什么诉诸文字。
从小就一直这样。每当有什么不明白的事,我便一个个拾起脚下散落的语言拼凑成文章。倘若那文章无济于事,便重新分解开来,改拼成另一形式。如此几经反复,自己终于得以像一般人那样思考事物了。对我来说,写文章既不怎么麻烦又非难以忍受,如同别的小孩拾起漂亮石粒和橡籽一般,我则入迷地写文章。我像呼吸一样极为自然地用纸和铅笔一篇接一篇写文章,并且思考。
也许你会说——也许不说——每次思考问题都一一费此周折,得出结论岂不费时间?实际上也花了时间。上小学时周围人就以为我大概“智力滞后”。我没有办法同班上其他孩子同步前进。
这种误差带来的不适应感,小学毕业时已减轻许多。我在某种程度上学会了让自己同周围环境合拍的方法。但那误差本身在我从大学退学、同正正规规的人断绝往来之前始终挥之不去,犹如草丛中沉默的蛇。
这里姑且列出命题:
我日常性地以文字形式确认自己
是吧?
是的!
这么着,迄今为止我写下了数量相当之多的文章,日常性地——差不多每天。就好像独自一人以极快的速度不屈不挠地割着辽阔牧场上持续疯长的草。今天割这里,明天割那里……而一星期后返回时草又长回原样,一片葳蕤,沙沙作响。
然而碰上敏后,我就几乎不再写文章了。这是为什么呢?K 所讲的创作=传达之说十分有说服力。就事物的一个侧面来说,此言或许不差。但我觉得又不尽然。呃,要考虑得单纯些,单纯,单纯。
就是说,我恐怕停止思考了——当然是我个人定义上的思考。我像一对重合起来的勺子一样紧紧贴着敏,同她一起被冲往某个地方(应该说是某个莫名其妙的地方),而自己又觉得未尝不好。
或者不如说我有必要最大限度地轻装上阵,以便同敏形影不离,就连思考这一基本运作对我都成了不小的负担。总之只能如此。
牧场的草即使长得再高,也已与我无关(哼!)。我只管咕噜一声躺在草丛里,仰望长空,欣赏流移的白云,并将命运托付给白云,将心轻轻交给水灵灵的青草的气息,交给天外来风的低吟。甚至自己知道什么不知道什么的区别,对我都已无所谓。
不,不对,那本来对我就是无所谓的,必须叙述得准确些,准确,准确。
回想起来,即使自己知道(以为知道)的事,也是姑且作为不知道的事处理成文章这一形式的——这是我写东西的最初规则。一旦开始认为“啊,此事我知道,用不着特意花时间去写”,那可就寿终正寝了。我大概哪里也去不成。具体说来,假如我认为自己对身边某个人了如指掌、无须一一思考,因而放下心来,我(或者你)就可能被彻底出卖。我们自以为知之甚多的事物的背后,无不潜伏着等量的未知因素。
所谓理解,通常不过是误解的总合。
这是我认识世界的一个小小的方法(请勿外传)。
“知道”和“不知道”,其实如暹罗双胞胎(译注:1811年在暹罗(今泰国)诞生的一
对连体婴儿)一样天生难分难解,作为混沌而存在。混沌,混沌。
到底有谁能分辨出海与海的投影呢?或分辨出下雨与凄凉呢?
我就是这样毅然放弃了知与不知的辨析。这是我的出发点。换个想法,也许是糟糕透顶的出发点。不过人们——是的——总是要先从某处出发才行,是吧?这样,势必将一切事物——立意与体裁、主体与客体、原因与结果、我与我的手指节——作为不可辨析之物来把握。说起来,所有粉末都散落在厨房地板上,盐也好胡椒也好面粉也好山慈菇粉也好统统混在一起。
我和我的手指节……呃,意识到时,我又已经坐在电脑前弄响手指节了。戒烟后不久,我就又捡起了这个坏毛病。我先咯嘣咯嘣按响右手五指的根部关节,接着咯嘣咯嘣按响左边的。非我自吹,我可以势如破竹地让关节发出极大的声响——空手折断什么东西的脖子时那样的不祥声响。在声音之大这点上,从小学开始就不亚于班上的男孩子。
上大学后不久,K 悄声告诉我那不是什么值得赞赏的特技,到一定年龄的女孩子,起码不宜在人前咯咯嘣嘣大按其手指节。那样子,看上去简直成了《来自俄罗斯的爱》里的罗特·雷尼亚。既然如此,为什么这以前其他任何人都不这样提醒我呢?我觉得言之有理,努力改了这毛病。罗特·雷尼亚我自是喜欢得不行,但给人家那么看我可不干。不料戒烟之后,一不小心自己又对着桌子下意识地弄响了手指节。咯嘣咯嘣咯咯嘣嘣。我的名字叫邦德,詹姆斯·邦德。
回到原来的话题。时间不多,没工夫绕弯子。现在顾不得什么罗特·雷尼亚了。没时间玩弄比喻。前面也说了,我身上“知(自以为知)”与“不知”无可回避地同居共处。多数人在二者之间姑且立一屏风,因为那样既舒服又方便,我则索性把那屏风搬走。我不能不那样做,我讨厌什么屏风,我就是这么一个人。
不过,若允许我再使用一次暹罗双胞胎这个比喻的话,那么就是说她们并非总是和睦相处的,并非总是力求相互理解的。莫如说相反情况更多。右手不知左手要做的事,左手不晓得右手想干什么。我们便是这样不知所措、自我迷失……继而与什么冲撞,“通”!
我在这里想要表达的是,人们若想让“知(自以为知)”与“不知”和平共处,那么必须相应地采取巧妙对策。而所谓对策——是的,是那样的——就是思考。换言之,就是要把自己牢牢联结和固定在哪里。否则,我们势必闯入荒唐的、惩罚性的“冲撞跑道”。
设问。
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