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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玩家-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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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那些“八旗子弟”差,他选择了向他们当中最具权威者抛出手套。这是一项无法完成的事业,一开始就注定了失败,因为,他是在与整整一个庞大的阶层为敌,这个阶层中的成员绝非等闲之辈,他们曾经制造过人皆丧胆的红八月,组织过威赛警察的纠察队,甚至在发现自己将被鸟尽弓藏之际,竟然敢于数次冲击最高专政机关公安部,就连当时飞扬跋扈的国母江青,都没能把他们怎么样。一个仅靠匹夫之勇和赌命来闯天下的苦孩子,怎么能与如此强大的社会势力相对抗呢?小浑蛋注定只能成为悲剧英雄。当然,就其个人而论,他的血管中流淌的倒是敢与命运相抗争的豪迈血液。
  说起小浑蛋当年的崛起,也是颇具传奇色彩的。新街口原本早有一位人称“浑蛋”的老炮,后人为了加以区分,对这位出道较早的前辈改称“大浑蛋”。此人当时在江湖上已然功成名就,他膀阔腰圆,拳脚了得,为人仗义,很有几分侠气。有一天刚来街面上混、名不见经传的小浑蛋和大浑蛋迎面相遇,几句话不对付便查了起来,那时小浑蛋尚无“浑蛋”绰号,他并不知道面前的这个矮壮汉子是谁,他也不想知道。大浑蛋见这么一愣头青不好理论,便自报家门:“我浑蛋。”这是一个简略语,意思是“我就是赫赫有名的浑蛋”。假如小浑蛋当时听懂了对方的话语,他很可能是不敢“犯上”的,那么后面的故事也就都不会有了。但是他把对方的话领会成“我可浑啊”。他气不打一处来,上去就是一大耳帖子:“你浑蛋?我他妈还浑蛋呢!”大浑蛋被抽懵了头,他从没见过如此生猛的浑小子,愣在那里,一时没想起还手,省过味来时对方早已扬长而去。栽了面儿的大浑蛋自觉丢人,从此隐姓埋名,在江湖上销声匿迹。开战告捷,因此而得了“小浑蛋”之名的他声名鹊起。这件事使他悟出一个道理:不管对方是谁,只要你比他横,他就会怕你。几战下来无敌手,身边聚拢了一帮弟兄,他就有些飘飘然了,开始不知深浅,疯了似地向干部子弟叫板,从而埋下了尔后的杀身之祸。据圈内人讲,小浑蛋这人在做人方面其实还是挺讲义气的,从来都是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可你要是和我犯浑,我就比你还浑。这小子悟性不错,颇具大将风度,很有些成正果的潜质。不错,他是一个流氓,一名杀手,可是假如这小子晚生十年,接受正统的教育和主流价值观,凭他的豪侠和骁勇,谁敢说他就不会成为老山前线的战斗英雄,或者某个民营企业的大老板呢?可以佐证的是,当年鞍前马后跟着小浑蛋四处厮杀的弟兄,改革开放后就有不少经商成功,当上老板的。所谓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凡成气候者,时间、地点和条件三要素缺一不可。成王败寇,冥冥之中早有主宰。
  拿丘子仪自己来说,他也是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当时的社会洪流中去的。大哥哥们上山下乡或当兵之后,他自然而然补上了他们在社会上的空缺。自从目睹了追杀小浑蛋,从小三好生的他,突然变得嗜血起来。在一次与泡子河小痞子的冲突中,他抡着铁锹把冲杀过去,一连抡趴下三个,张吉利他们几个马上就要逃跑的小兄弟,这才重整旗鼓,捡起砖头一通乱砍,把十几个张牙舞爪的土流氓给镇住了。从此丘子仪的名字也响当当了起来,他开始了东征西讨的事业,成为大院新生代孩子中当仁不让的头头。
  是从什么时候起他开始对打架叫板感到厌烦的呢?他清清楚楚地记得,是在认识乔虹飞以后。虹飞与大院里的女孩子们太不一样了,这不一样倒不是因为她漂亮——大院里的女孩子也有几个很漂亮——而是因为她的气质,因为她的生活方式。她绝非骄傲的公主,更像纯洁的百合,她平和沉静,待人接物不卑不亢,可她却会使浑身杀气的男子汉自惭形秽,觉得她圣洁而高不可攀。她的这种气质使她超群脱俗,多少年以后子仪才明白,这种气质在现代社会中被称为“小资”。她喜欢体育,冬天的滑冰夏日的游泳,都是她的强项;她也擅长音乐,弹的一手好钢琴,拿起吉他能自弹自唱,《外国民歌二百首》里的歌曲,她差不多都会哼唱,歌喉美妙动听,充满情感,与当时盛行的革命进行曲相比,她的歌声有如天籁。她还喜欢文学,普希金的诗,莎士比亚的剧作,托尔斯泰、屠格涅夫、雨果、巴尔扎克、马克·吐温、杰克·伦敦等文学巨擘的小说,她读过不知多少遍,其中一些经典段落她熟悉得甚至到了几乎可以背诵的程度。就是在她家里,他第一次与她一起一字一句地读完了伏尼契的《牛虻》。主人公悲凉的故事感动得他俩泪水涟涟。他问她:“如果我像亚瑟一样,因为你的一记耳光而远走天涯,你会怎样?”她红着眼睛说:“我会伤心而死。”于是,他吻了她,第一次亲吻了她。
  他俩的关系是纯洁的,仅限于拥抱接吻。他们一致相信,精神上的爱要比肉体上的爱宝贵得多。他们知道,精神和肉体相结合的爱是爱情的最高形式,他们渴望着这种爱情形式,但是他们要把这个留给未来神圣的新婚之夜。
  在她的影响下,他也开始沉迷于世界名著。也许正是大师们笔下那些更接近于普世真理和人性之美的东西,使他对自己的生活方式,对大人们流于形式的革命,产生了怀疑。他读书,几乎成了书虫,反正大院里的孩子们下乡的下乡,分工作的分工作,有点人去楼空。他渐渐从玩主的状态中淡出。用张吉利的话来说,他是乐不思蜀,沉浸在了温柔乡里。但是这一段生活对他是十分有益的,这段生活培养了他遇事思索、问个为什么的习惯,为他以后的报考大学、追求知识之路奠定了基础。他后来的许多爱好,比如说对古典音乐的情有独钟,对小资生活方式的沉湎痴迷,都与这一时期的启蒙有着极大关系。
  乔虹飞也深爱丘子仪,这并不是因为他英雄救美,为保护她而被人打花了脑袋——其实,打打杀杀是她很看不起的事情。她爱他是因为他和别的干部子弟不一样,没有那种纨绔之气。别看他常常摆出一副凶巴巴的样子,这凶相其实只是小狗面对恶狼时自己给自己壮胆的狂吠,是这个社会逼迫他给自己披上的狼的外衣。他在内心深处是很柔弱的。他是一个重感情的人,心肠很软,看《卖花姑娘》那样的电影都会流泪。他朴实无华,待人真挚,与朋友肝胆相见,尤其难能可贵的是,他与她很投缘——非常谈得来,对社会问题的看法常常不谋而合。鲁迅先生说过:人生得一知己足以。知己的感觉,她是在他身上生平第一次体验到的。
  几年的相濡以沫,他们的关系几乎发展到了筹划未来家庭的地步。要不是“四·五”事件,他俩也许现在早已成为了一对神仙伴侣,生儿育女,像其他家庭中的恩爱夫妻一样,热烈的爱情逐渐凝固为温情的责任和不离不弃,相伴相依。但是命运和他俩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他太多社会正义感了,并为此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他进去了,是以反革命罪被逮捕的,一判就是十年。
  她发誓等他。张吉利是他最好的朋友,他被抓进去有张吉利一大半责任。张吉利说子仪不在期间自己有义务照顾哥们儿的女友。张吉利是个讲义气的人,对她百般呵护,她也对他心存感激。特别是那年夏天大地震后,她家没有青壮男子,全靠张吉利带着一帮哥们儿给她家搭地震棚,拾掇震坏的房子。张吉利还天天往地震棚里送温暖,吃的喝的用的全都惦记到了。她对挺能张罗的吉利产生了几分好感。八个月后子仪平反获释,这时候她已成了人民教师,正带着学生在南口学农。等到她回城的时候,吉利告诉她,子仪回来又走了,去当兵了。她问吉利,子仪留下什么话没有,吉利说,子仪只说让你别等他了。她痛哭了一场,将信将疑。后来,她辗转得到了子仪部队的地址,她给他写信,诉说离别之苦,相思之情,她苦苦地盼着他一句回心转意的话。可他一封信都没有回。
  张吉利不断向她发动爱情攻势,这小子就像欧洲中世纪故事里忠勇的骑士追随美丽的公主,拜倒在她石榴裙下,殷勤效忠。用张吉利自己的话来说,“我这叫三忠于四无限,狠斗私字一闪念。”最初她不为所动,她把吉利当朋友,因为他是子仪的好朋友,也因为他对她不错,可她却对他没有一点那方面的感觉。后来日子久了,正应了民间那句俗语:好女怕磨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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