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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议论纷纷,噪杂声淹没了起诉的声音,陈道生也就是在这个时候,才开始专心致志听法官对小莉的指控,当听到小莉犯了三大罪行时,他脸如死灰,汗如雨下。
钱家珍气得骂了起来,“栽赃诬陷,嚼你妈的舌头根子!”她狠狠踢出去一脚,坐在第一排的脚就只能踢向空气中。
法官对旁听席上发出警告,“不许大声喧哗!”
法庭上暂时安静了下来。所有的嘴都闭紧了,声音以及想法被锁死在牙齿的后面。审判席的灯光很亮,主审法官用两只手毫无必要地将很端正的大盖帽又正了正,以确保审判的公正是从帽子的端正开始的。当起诉书念完的时候,法官宣布,“下面进行法庭辩论。”
钟律师捋了捋头上几绺方向一致的头发,扣紧蓝色的棉袄最上面的一颗纽扣,干咳几声,将嗓子整理好,准备应战。钟律师首先质疑案件背后隐藏着不可告人的黑幕,非法的因素在干扰着这个案件的走向,所以这就注定了要把案子不仅要办大,还要办成铁案,钟律师愤怒地吼了起来.“那个全身沾满了工人阶级鲜血的香港资本家孟扶根不仅将陈小莉的父母赶出了工厂大门,而且还要用金钱对他们年少无知的女儿进行色情掠夺,从肉体到精神对一家两代人进行血洗,今天法律还要对一个孤立无助少不更事的年轻女孩进行审判,我想请问法官,究竟是陈小莉被迫卖身,还是好色的孟扶根用金钱主动勾引陈小莉?在这个案件中,究竟谁是弱者,谁是强者?我想这是不需要辩论的。那么,我想问的是,是弱者陈小莉伤害了孟扶根,还是强者孟扶根毁掉了陈小莉?一个是没有背景的家徒四壁的下岗工人家庭,一个是双河市政府的座上客香港大老板,这种对峙和较量从一开始就注定了陈小莉必须成为一个罪人。”
公诉人的鼻子很挺,像个外国人,满口却是道地的双河土话,他驳斥钟律师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案件不是两个家庭在打官司,而是检察机关的公诉案件,辩护人带有情感色彩的陈述不仅混淆了诉讼主体,而且显示出了对法律常识的无知,何况辩护人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陈小莉不是主动卖淫,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这个案件背后的黑幕,对于这种无中生有的平空想象,法庭当然不会予以采纳。”
钟律师突然从包里掏出两份证人证词,包是一个黑糊糊的人造革拉链包,像是三圣街收电费的张二顺用的包,所以坐在旁听席上的陈道生看到钟山树律师掏出证词的动作跟张二顺掏出电费单子是一样的,令他吃惊的是,钟律师怎么还有证据,本来他以为请他到法庭上也就是帮帮腔,相当于吵架时多一条嗓门大的喉咙,没打过官司的陈道生只能这样理解律师。而此时的钟律师胸有成竹地宣读证词,一个是圣保罗夜总会舞女黄娟在证词中说,她与陈小莉在卫生间吸完粉出来时,孟扶根正从男洗手间出来,光线较暗,所以俩人撞到了一起,陈小莉说对不起,孟老板见小莉长得漂亮,不但没生气还很高兴,他主动要跟小莉交个朋友,而且当场就要出三千块钱将小莉带走,小莉不同意,孟老板又说给五千,小莉原来还倒过粉,后来被老四控制了,她没钱买粉,瘾上来很痛苦,所以就在五千块钱的引诱下跟孟老板走了。黄娟的证词还证明孟老板经常从夜总会带女孩子去酒店,夜总会的人都知道,小莉从来不卖身,连陪舞陪酒都不干,后来是没钱买粉了,才被盂老板拐走的。
法官问被告席上的陈小莉是不是事实,陈小莉点点头,法官问,“你必须回答是或不是,点头是不行的。”陈小莉低着头声音很低地回答,“是。”
钟律师念完证词后,继续辩护说,“是因为有了孟扶根的金钱引诱,才有了陈小莉的第一次卖身,这足以证明陈小莉不仅没有主动卖淫,而且完全是被动失身,即使在遇到孟扶根时,她也没有卖淫的主观动机。所以说陈小莉的流氓卖淫罪完全不成立,如果要定流氓罪的话,那应该是孟扶根,怎么能把流氓罪的受害人定为流氓罪呢?”
旁听席上居然响起了一阵凌乱的掌声,法官喝道,“不许鼓掌!请法警注意将扰乱法庭秩序的人驱逐出去!”旁听席上像被打了一针麻醉药,迅速安静下来。
接着钟律师又开始宣读第二份证词,是皇宫假日酒店贵宾接待厅服务员江珊珊的证词,她在证词中说孟扶根儿子孟遥抵达双河后也住在皇宫假日酒店,那天下午市长在贵宾厅会见了孟遥,当时她在倒水和上水果,她听到孟遥对市长说,如果不严惩凶手,他就将中止与双河机械厂的合资,市长让他不要撤资,凶手一定严查严办,打击犯罪,保护好投资商的利益及人身安全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他将责成公安机关调动最强警力迅速破案。
公诉人对这份证词进行反驳,公诉人认为,市长所说的话完全正确,在没有破案之前,市长代表党和政府完全有权力这样表态,这并不能证明这个案件存在着所谓的背后黑幕,辩护律师的辩解是一种带有情绪色彩和主观臆断的强词夺理,很荒唐,请求法庭不予采信。
钟律师反驳说,尽管当时没有破案,但案件的走向已经被定性了,而且只要破案,当事人就必须对孟扶根流氓淫乱死亡负责,而且必须是有罪的。事实证明,孟扶根死于自己服用了性药,过度兴奋直接诱发心脏病猝死,他的死亡是他自己一手制造的,首先性药是他自己带来的,而且是外国的;其次是他自己本来就患有心脏病,陈小莉既不知道他有病,也不知道他服用了性药;第三就是陈小莉虽然为其提供有偿色情服务,但相互之间并不构成有效的合同关系,更没有生死攸关的约束,所以我们完全可以说是陈小莉走后孟扶根心脏病突发而死,所以陈小莉连一个见证者都算不上,更无从谈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了。
公诉人坚持认为,没有陈小莉的色情服务就不会有孟扶根的服用性药,就不会诱发心脏病,就不会死亡,即便是孟扶根用金钱引诱陈小莉为其进行色情服务,但陈小莉接受了这种引诱,客观上参与并实施了对孟扶根的伤害,所以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成立。钟律师反驳说,我们不能说一个人买火柴点着汽油将自己烧死了,卖火柴的人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同意卖给了他,所以就要让这个卖火柴的人负过失伤害致人死亡罪,这是很可笑的。
旁听席上发出了很克制的喧哗声,法官没有发出警告。
争论最激烈的是贩卖毒品罪,起诉书认定陈小莉贩卖了六十二包海洛因,每包一克,这是根据陈小莉自己供述而定的。钟律师说口供不能作为证据,我们完全可以认为陈小莉是在一种非正常的审讯手段下被迫招供的,法官问陈小莉有没有刑讯逼供,陈小莉低着头不说话,钟律师说我调查过我的当事人,请听一段录音,钟律师从包里掏出一个小收录机,里面是钟律师与陈小莉的对话,陈小莉在嗞嗞作响的录音机里说话,声音像是被掺进了滚烫的铁沙子,“一开始他们对我还好,我把在皇宫假日酒店跟老板睡觉,还有拿钱,买了老四的粉,都交代了,他们说我态度很老实。后来关进来后让我交代贩卖过多少粉,我说大概有二三十包,他们不相信,就开始用脚踹我肚子,还把我手反背起来往上提,骨头都疼得要断了,夜里的时候,我就说贩了六十二包,要是他们说不够的话,我就还要多说一些,我实在受不了了。”钟律师问陈小莉究竟倒卖过多少包,录音机里的陈小莉说,“我真的不记得了,反正在夜总会里,有时没钱吸了,我就从一个叫焦大头的人那里买一两包卖给舞女们,赚点差价自己吸,我吸粉三个多月时间,卖粉不到一个月,后来被老四甩了,我就跟老四要粉。真的,最多也就二三十包粉。”
法官问陈小莉说的是不是真的,陈小莉低着头说,“是真的”。这一次多回答了两个字,多两个字也许会少两年刑,陈小莉是这么想的,但她又不敢再多说了,每个字在此刻都像是子弹一样,只要吐出来,就会伤到人,她爸爸陈道生是第一个中弹倒下的人。陈小莉只是低着头流泪,想哭,又不敢哭,哭同样是危险的。
公诉人拿出了老四的供词,老四说他前后共在小莉手里买过二十多包粉,还有两个舞女证词中说买过小莉六包和八包,其他的证据也就没有了。
钟律师说老四是在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诱惑下,为了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