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飞这样的男人,结婚是一次成长,男人总是拒绝这样的成长的。这也许连他自己都不知道。
第二天早上,林飞是被一阵“咕咕”的攒动声惊醒的,天还是灰蒙蒙的,暗中像有一块巨大的海绵在吸收着清晨的湿气,慢慢露出明亮的天空。林飞循着声音望去,发现是从后进的屋里发出来的,随着一阵“卟卟”声,从天窗就飞出好几只鸽子,一起在附近的屋顶上踱步跳跃。经过一夜的休眠,它们在晨曦中梳洗着自己,那种白色或灰色的羽毛凝脂一样发出温润的光泽。
林飞正望着出神,天明从屋里出来了,“哎呀,这声音吵醒你了吧?你不知道,这都是梅杉走时送给我的。”
“她去哪了?”林飞按捺着自己的心,尽量缓缓的——太慢地问了一句。
“哦,当然是上海喽,你知道的,她父母早在那儿定居了,好几年!”这时,鸽群一起飞上了天,在空中飞出个弧形。林飞听了不免有些失望,只说:“今天我陪拉拉四处转转,你尽管自己忙吧。”
林飞带拉拉去吃了些小吃。循着那吃的记忆,小镇的早晨在一夜梦醒之后又渐渐熟悉起来。当地有一种用荞麦熬成的粥,拉拉吃了是赞不绝口,一问说是叫“旱泥粥”,忙问为什么,林飞也答不出个所以然来,问当地的人都只摇头。不过,那粥初看倒真像风干的细细的黄泥,只是入锅时兑上些石碱。倒也土得别致。
林飞叫了辆三轮车:“随便转转吧,有合适的地方再停。”那人巴着张老脸,犹豫着要陪进半天的时间:“你给个准地方吧。”林飞只好让他去中学。车在路上走时,两旁的房子变得开阔一些,好像那晚上还像危房一样斜不拉叽的,天一亮又昂首挺胸起来。两边店铺里都挂出了自产自销的麻将。“白天看还是蛮热闹的嘛!”拉拉摇了摇林飞的手说。“这姑娘是外地人吧?”那车夫有着本地人的容易满足,“嘿!以前这晚上可热闹啦!梦思园门口那停的车哟!”“我知道,我知道,”拉拉笑说,“还有那文化站的录像哩!”“姑娘也知道?”老人叹息了一声,“可惜,这地方虽然南来北往的车多,现在交通好,中途车子不停了。不停就没有人来。这一没人,镇上的生意还怎么做哇?”老人肯定很怀念那时他拉的客人多。
远远的,他们嫌老人有些聒噪,就下了车。顺着一条小河,再经过一个土坝,他们已听到了学校风口的铃钟发出的微微声。高大的泡桐树在路两边将学校衬得一片幽静,肥大的叶子经过一夏天的雨水的浸泡,将满天的阳光弄得柔柔的,微风一吹,细碎的阳光就落在林阴道上,带着一种植物的清香和书墨的气息。林飞因为父亲工作的调动在这学校读了两年。自小体弱多病的他,记忆里总是小的时候他在医院肃静幽暗的走廊里跟在父亲后面跑。青春期一到,林飞的身子也没有随着生理的核变有所改变,倒是那成长中力与梦的分解使他如梦幻般游走在乡野的学生中。
“时间好像慢了下来,”拉拉说,“真是天上一天,人间一年哪。难怪你性子慢。”
“我那时人好像呆呆的,什么事都想,想差不多了,那热劲也就全跑了。”林飞的笑容像从记忆里浮出的一样,带着轻烟般的思索。
“你那是典型的发育失衡,那能量全跑去发展你的风儿花儿朵儿了。”拉拉“卟哧”一声笑了起来,又问:“那梅杉也没能让你开窍吗?”
“王天明那时还为她鸣不值,认为我胆小懦弱,根本就配不上梅杉。”
“两人还是情敌哪!”
“天明自小跟梅杉一块长大,对她就像哥哥一样,但我知道他是喜欢梅杉的。我以为梅杉会嫁给天明的。想不到她居然去了上海。”林飞若有所思地笑了笑说,“阿美的眉目跟梅杉有点像。”
拉拉听到梅杉不在镇上,心中不免有种跳跳的失落感,石头一样坠下深渊,却等不来一点回音。梅杉不在这里,这意味着他们这次来只能权当散心了。林飞还是会把心悬在那儿,跟她平淡一生。一想到这里,她心里有些酸酸的。半晌,她回过神,想起见到阿美时,林飞和王天明之间怪怪的默契,恍然大悟,大骂“两个骗子!”忽然下意识地摸了摸自己的下巴,傻傻地问了一句:“我呢?”她眨巴着眼睛。
林飞明白她的意思,却不睬她:“有一次天明要打我。天明那时已经退学在社会上混了,叫了两个兄弟说是非收拾我不可,梅杉哭着叫我暂时回避一下。我不知深浅地说尽管叫他来吧。天明那么壮,我哪能是他的对手?后来梅杉好歹陪天明去看了一场电影,天明知道拗不过她,才把心放软下来。”
“他们一起看电影,你竟无动于衷?”
“不。我拿了块砖头在电影院门口等他们,可一有人出来,我就躲到暗处去了。”虽然是几年前的事,拉拉的笑还是让林飞红了脸,“我一直跟在他们后面,那时是夏天,梅杉的裙角在风中飘摆。我在那时才知道自己是如何地喜欢她,他们先还有说有笑的,后来吵了起来。我知道是为了我。但我就像看戏似的愣在那儿。我没有勇气走过去把她带走。事实上,我知道天明是不会难为我们的。我只能在自己的世界里酸甜都来一点地过一过。”林飞的脸上满是迷茫与不解,隔着时间,他找不到解释过去甚至是自己的密码。拉拉总觉得林飞背负着太多的过去,那样的过去烛照着今天,拉拉觉得在如潮的人群中握着林飞就像握住了历史的厚实,一点一点沉寂下去。一点都不用摇摆。
他们在学校深处呆了一会,从后门出去,正午的阳光把天空逼得老高,明晃晃的直耀人。翻过一个小沟,那里是一片坟地。世界再怎么热闹,这里也总是安静的。“哎呀,我的城堡!”林飞手舞足蹈,“那个时候,尤其到了春天,黄灿灿的油菜花满眼都是,那风,那花香,那太阳。”林飞吸了吸鼻子,那是初秋清冽的空气。“得了你,这才《惊梦》,反不成又要《妆疯》了?”拉拉半是嘲弄地捶了林飞一拳。林飞吸了吸牙,直道:“真酸真酸!”
看他们过去,有一只鸟从坟地里一声惊起,在白剌剌的空中划过灰色的踪影。“那是什么鸟啊?”林飞再去看时,那灰影已经没入小镇比鳞相接的黑瓦之中。他们在坟地一隅坐了下来。十六七岁的林飞那时经常在这里看书。青春年少的天空里有着莫名的愁绪,像海上潮汐声一样慢慢近了过来,挟裹着远方、理想、爱情的片片碎沫,最后整个将他淹没。
带着女友去他生活过的地方,拉拉知道这将是一段不一般的旅程,但她还是心怀温暖之意。她不想给他什么压力,她明白林飞此行的真诚和决裂。很多事总得自己亲自去面对,既然无法忘记它的话。
慢慢的,阳光烤得他们身体和心都暖暖的。拉拉的长发像燃着轻烟一样呼呼地模糊起来。她把头靠在林飞肩上,微微叹了口气:“林飞,你那时是不是自卑啊,在爱情面前,因为你无法完成你想象的爱情模式,”她沉吟了半天,接着说,“一种健康的——侠骨柔情。”
林飞一听这话,顿时如醍醐灌顶般呆怔在那儿,似有千言万语,却又不知从何处说起。
他们起身往回走,拉拉一时没站稳,向前冲了冲。“我们在这是不是扰了他们的清静。他们不高兴了。”拉拉嘀咕了一句,她半是抚慰半是好玩地一边走一边拍着那些林立的墓碑。
中午,天明在一家叫“恬藤”的餐厅请他们吃饭。“这已是本镇硕果仅存的一个新鲜物了。”天明搓着手心,很有点招待不周委屈了他们的意思。“恬藤”夹在一排店铺当中,不细细看也会错过去的,迎街开了个大大的玻璃窗,上面用绿色帆布做的天蓬一直伸出去,从外面看,里面的人都在暗影中低声细语耳鬓厮磨。进去才发现地方并不是很大,摆了不多的几张桌子,中间有一排,其他的都散落在各个角落里。灯光也呈一种不逼人的绿意,夹有一种橘黄其中,像暗中才能睁开的眼睛和灵魂。坐下后才发现有音乐,是刘若英的《很爱很爱你》。
天明先给每人要了一杯茶,说:“这家老板娘是台湾人,政府给了一定的优惠政策。这女人从台湾跑到大陆,也不想去什么地方,倒把这饭店经营得不错。虽说都是些简餐,到底还是方便了一些年轻人。”他回过头看到林飞和拉拉都在四处张望,忙说:“这茶也不错的,你们喝喝看。”
“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