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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道无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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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从因缘而离散,没有一个能够称为主宰的我,没有一个众生执为实常的自我。所谓一切众生所执“我相”为无。 

    本章之中,我们把“诸法无我”这一“法印”也加以引申,用来观照市场与企业之间正确的相互关系,力图将佛学思想,运用在现实的企业思想建设中。意在使企业对市场真相和企业真相,有一个觉悟,在市场条件下,印证佛法“三法印”之二:“诸法无我”。/ 

    在前两种“法印”被印证的情况下,第三个“法印”也就自然而然被印证了:由观无常无我而熄灭烦恼,断除贪、执,就能证得寂静安稳的涅。即:证得“三法印”之三——涅寂静(这一点,在本章中表现为证得“融融乐乐的市场观”)。 

   “市场”这一观念,古时就有,现在也有,外国有,我们中国也有,按理并不是一个值得大题小作或小题大做的问题。然而时间的不同、时代的不同,国际环境中各种对比因素和磨擦因素的不断演变与融合,也给某时某地的某些人群带来一些新的考虑。就我国而言,“市场”一词也在近代的历史发展中跌跌碰碰,时而被流放,时而又被召唤,到了后来,又成为人们猜测与向往的东西,有的甚至达到了“神往”的境地。 

    但是,也有不少人,在经历了一些亲自投身市场的大喜大乐、大起大落,或浅浅涉足之后,对“市场”一词又产生了“敬而远之”的心态。对“市场”深感因惑不解,认为不可思议,有的人甚至产生了对“市场”的无限恐惧……举不胜举的事例反映出一点。市场虽是客观事物、客观事件的流动、堆积,但同时,“市场”也是人们心目中一个观念、想法、希望与失望、情感与理智相互交织的“观念体系”,也有主观性的课题值得探讨。 

    我们看到,客观的市场与主观的市场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交错发展的。这里有趣的是: 

    主观是可以五花八门的,有多少人口,就可能有多少个对市场的主观观念,这些观念都可算是“主观市场”,它存在于人们脑海、内心,说起来,这个“主观市场”也许比“客观市场”还要大,还要“繁荣”“多变”,但它仍然是“主观的”。 

    客观市场说起来只有一个,按我们通常认同的理解,它是客观的,因而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仿佛是可以独来独往的“天马”。其实由于市场是人的市场,是人的经济物质生活的一种表现形式,因此,这个“客观市场”依然打上了深深的人类的烙印,说穿了是打上了人心的烙印,再说穿一点,是打上无数人口所拥有的无数个“主观市场”的烙印。 

    用我们容易理解的语言来说,无数“主观市场”的心理拼图,都投影在“客观市场”上。“客观市场”是这些“主观市场”在脱离了个体主观领域后,于大千世界这一公用场所中集合而成的一个集合体,是“公共主观”的表现场所和存在方式。 

    当然我们说要懂得和掌握市场的“客观规律”时,从某种意义上讲,是要了解和掌握成千上万的别的“主观市场”的拼凑情况和组合规律。 

    现实告诉我们,人人都与市场相关,因为市场压根就是人人生活的一部分,人人的生存状态都延伸在市场之中,人人都有是市场的构成元素之一,人人都将自己的“主观市场需求”投影在市场上。所谓市场倾向和趋势不过是人人主观市场趋同的一种产物,而市场规律也只是反映人们主观市场的变化而已。 

    这样说起来,“市场”变得更加不可捉摸了,更没有人敢说他能猜透市场了,似乎结果只能是令人心花意乱、神魂无附。 

    市场确实如此。 

    那么,怎样才能自如自在地与市场打交道呢?我认为需要把眼光从局限意义上的市场之上移开去,放眼宇宙人生,靠近天地之间一些基本的“大法”,从古今中外先哲圣贤那里,从全人类古往今来一切智慧的结晶中,去领悟一些能够“普照”当今的“法宝”,带着这些“法宝”重新确立一种在大文化背景统摄下的现代市场观。 

    从佛学思想当中,能够吸取智慧元素来构筑新的市场观吗?能。 

    佛学中有“诸行无常,诸法无我”的世界观。这种世界观原本针对宇宙天地万事万物而言。我们把这种世界观落实地缩小到市场范围来考察,其结果仍然发现它们的一致性。这是为什么呢?——就因为市场不过是天地万物之中一个小小的单元而已。 

    我们人类智慧的真理,如果它是一个真理的话,它就必然具备“全息性”。也就是说,真理是能渗透一切,“普照”一切。“诸行无常,诸法无我”不仅能囊括天地宇宙,也一样能“普照”市场而同样光明。 

    从简单的对比来看,市场的推进与演变,体现了“诸行无常”的普遍性和个别性。可以说是“市场无常”。“市场无常”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表现在时间序列中,古时的市场与现代市场不一样;去年的市场与今年不一样;昨天的市场与今天不一样;一分钟前的市场与一分钟后不一样(最直观的表现如股市变化)。二是表现在空间上:东方的市场与西方不一样;海外的市场与海内不一样;南方的市场与北方不一样;都市的市场与郊区的不一样;等等。三是表现在市场物资方面:上市的商品在质量、品种、用途上,因时、因地、因人、因事、因风化等等而大不一样。四是表现在供求关系上:瞬息万变,此消彼长,磨擦激荡。五是表现在众生市场观念的迁流不息、念念无常上。 

    在这样无常的市场面前,怎样确立一种与之相应的市场观呢? 

    我理解,在通过觉悟“市场无常”,印证了“诸行无常”的“法印”之后,剩下的问题,可以在“诸法无我”这个“法印”中去印证了。我认为,“市场无常”(诸行无常),已是人们较易理解和觉悟的。而“市场无我”(诸法无我),恐怕就是我们很多人觉得难以思议的了。又讲市场,又讲无我,人们觉得似乎有矛盾,要产生迷惑。这恰恰是我们应当产生觉悟的地方。我认为,与“诸行无常”相比,“诸法无我”这一法印,更能给我们带来新的、具有最宝贵价值的启迪。 

    我们这些在现代条件下,以生产产品的方式,介入市场关系的企业首脑,如果能抓住这个启迪,积极觉悟它的话,我们完全可以建构起一种新的、有中国特色的市场观。 

    试想,宇宙间“诸法”尚且“无我”,市场法则中,未必能够“有我”吗? 

    以下从两个方面来看“诸法无我”—— 

   “诸法无我”原来讲的是天地宇宙包罗万象的一切东西,其演化与运行遵循着自有的诸多大法。这些法有的至深至奥,有的至简至明,有的亘古不变,有的应运生灭;有一象,则有一象法,有万象,则有万象法。这些“法”是天地宇宙的“至真至理”之所在,是大千世界的“所以然”法。世间没有一样东西能够脱离这些“法”而独立存在,即所谓“法网恢恢”的本意。我们现在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句话,平时被用来专指治安领域,其实这句话作为佛学格言,原本含意还要广阔,指的是万物都不可能脱离大法。 

    当然,这句话用到治安上,仍然是贴切的,这就是“真理全息”的体现。这句话用到市场也一样。市场问题依然适用“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这一佛学真理。比如理解为:市场无论怎样繁荣、衰败,无论怎样高涨、低落,无论怎样庞杂、琐细,其间一切依然被统摄于自有的一些基本“诸法”中,没有任何市场现象能从这些“诸法”之中漏进或漏出…… 

    总之,无论从宇宙观讲,还是从某一行业局部讲,还是从现代市场讲,都是有“法”的,这些“法”虽然看不见、摸不着,却是“疏而不漏”地囊括着所有现象的。而对本章讨论的问题而言,至关重要的是——
    诸法无我。 

   “诸法无我”在佛学高层次上自有其深刻的奥义,这里不去妄加阐释,只就较一般的层面和较单一的角度而言,在本章讨论的范围内,可以建立这样一种见解:所谓“诸法“,一是肯定有了“有法”,二是昭示了不仅有“法”而且有很多“法”,有无穷法;而“无我”呢,指的是:虽然存在着无穷无尽的诸多“法”,但这些“法”中没有一条是有“我”的,所有的全部“法”中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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