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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却打扮得花花俏俏的,厚敦敦的耳朵上,戴着一副精致小巧的白金镶翠的耳环,
两只手戴着三枚戒指,也都是珠光宝气,一闪一闪,照花了人的眼。我估不出那些
首饰值多大的价钱,只知道我这个穷教书匠一辈子也买不起。……她自称是我的老
朋友,我却无论如何也想不出三十年前的她是什么模样儿。至于我自己,三十年前,
我正是一个在中学里念书的小伙子,就和我的大儿子“舒齐”一样,那时候的我,
走路是跳着走的,说话是唱着说的。如今双鬓花白,年过半百,三十年的光阴,是
一段很长的路,是一挂很厚很厚的幕。虽然在那过往的路上,山川不改,屐痕尚在,
回头后顾,却是一片模糊,分不出哪是云,哪里是树。
仔细端详,用心追思,在我的记忆中,我始终找不到这位胖太太的影子。而当
我收回目光,茫然外望,通过那条长长的、空空的走廊,我看到于光秀姗姗而去的
背影,蓦然间,这背影把我带回到三十年以前,心里一亮,我隐隐约约猜到这位胖
太太是谁了。
“您——”我走上两步,迟迟缓缓地说出那个名字,“您可是沈秀娟?”
于太太大声叹了一口气,像被人推了一把似的跌回到她原先坐着的那张沙发里
去。
“咳,总算你还能认出来!——你早就该认出来的!
……”
认出了她是谁,我的心里却有些恍恍惚惚,像是做梦,又像是在一场梦中惊醒。
我走了过去,坐在她的对面,先逼着自己发出一阵笑声,又自嘲地说:
“脑子成了一块豆腐,眼睛也花啦,再过几年,我自己照镜子,也许都认不出
那是谁啦!”
她本来有些气冲冲的,听我说得如此可怜,她的态度却立时有了转变,说:
“这也不能怪你,三十年,不是一段短时期啊,你还能记住我的名字,也就不
容易罗。”
“我应该一见面就认出你的。”我深自责怪地说,“两年以前,我第一次给于
光秀她们那一班上课,在教室里,我就对你的女儿发过呆,觉得似曾相识,却没想
到她就是你的女儿!
……于光秀很像你,三十年以前的你,也正是于光秀这个年纪!……”
我一面说着,一面再对着细看,现在已经知道了她是谁,在她的身上,却仍然
很难找得出三十年前那个女孩儿的影迹。
如果她没有于光秀这样年岁的一个女儿,我真不敢相信眼前这个胖女人就是沈
秀娟——我三十年前的情侣!……
三十年前,我和她,同在一座城市里读书。那座城市只有两所中学,男女分校,
校舍却是毗连着。那时候,社会风气还十分闭塞,青年男女,有一道巍然的高墙相
隔,于是对墙那厢的景物便格外向往,把恋爱看作是一桩伟大而又神圣的冒险事业,
心灵的燃烧,格外炽烈。我们的“故事”是怎样开始的,现在都不必细说了。时隔
三十年,谈恋爱的方式似乎还不曾进步多少,有谈恋爱经验的年轻人,都知道要怎
样去敲开那扇神秘的大门。总之,我和她有过一段风光绮丽的日子,到现在想起来
还会脸红心跳。在当时,也有眼泪,也有争吵,而时间对往事有一种净化作用,把
最美好的部分保存在回忆之中,只有甜蜜,只有温馨。
我们的“故事”是以一次失约而结束了的。中学毕业那一年,她家里逼她出嫁,
因为有我,她把那个被她父母选中的人看得不值一文,要她和那人结婚,她说她死
了也不肯。为了这场突然临头的大祸,她避开家人的监视,偷着跑来见我。
我们哭泣着、诅咒着,商定了“私奔”的计划。我们决定分头出走,约好时刻,
在五十里路以外的一座小车站聚合,然后,天空海阔,就任我们比翼双飞了。我在
父亲钱柜里偷了一大把银币,带着简单的行李,准时到达那座小车站,她却不知道
被什么原因阻挡住了。我浑身抖索着,在那座小车站的月台上,从中午等到天黑,
因为犯了“偷窃罪”,怕被父亲发觉后派人捉了回去,就一个人上了最后一班火车,
从此与故乡告别,在外头东飘西荡,历三十年之久。
如果这次重逢,是在我和她分别的三个月乃至三年之后,也许我会发上一阵疯,
先抱着她的头哭一场,再拉着她的手笑几声。可是,三十年,这时间实在太长久了,
我不必再为她跺脚,也不必再为她搓手,为她叹气和流泪,甚至连她三十年前那次
失约的原因也是不必问的,因为,在三十年过后,那“故事”已经成了烟雾,成了
逝矢,成了抓不回也留不住的东西……
我不打算责问她,她也并不向我表示抱歉负疚,在会客室里,我们只是泛泛地
谈着,谈着一些别人听不懂,而我们自己也并不十分了解的话语。
问到她的丈夫,她向我说了一个名字,那名字响亮得很,我虽然不识其人,却
常常听人说到他,是一个在工商界很有地位的人物,他的名字就代表着财富。她是
几时结婚的呢?唔,很早很早了,大约就在我离家出走后的两个月之后,她的丈夫
就是当年被她看得不值一文的那个人,在父母的逼迫下,终于含泪成婚。现在看起
来,她和她的丈夫是一桩相当美满的婚姻,如果她当年不曾被人拦截回去,也许她
会跟着我受苦,跟着我挨饿,那她就不可能像现在这样“富态”了。
她说她早就知道我在这里,为了决定是否应该见我,就费了她两三年的考虑。
后来她终于判定和我见面不会发生什么“危险”,她才趁便来访,为我们的“故事”
添写了这多余的一笔。
“听说,”她问我,“你有一个儿子,和光秀的年岁差不多的?”
我惊讶于她的消息如此灵通,好像她在这次再见以前,向我作过一次户口调查。
我说:
“是的,那是我的大孩子,舒齐,他和光秀同年不同班。”
沈秀娟吃吃地笑起来,那平平板板的胖脸上,一下子布满了细细的折纹,显得
十分“生动”。
“就是光秀告诉我的呀”,她放低了声音,像是和我讨论一桩机密的事件,又
往前探探身子,说:“我可以看看他么?”
“看谁?”
“你的儿子呀。我要看看他是不是像你?——像三十年以前的你?”
“总会有几分相似的,”我说,也自感心情轻松,而附和地笑起来,“就像你
和你的女儿。——好吧,你请稍待,我去喊他!”
刚刚走出会客室,迎面碰见于光秀,她正要到她母亲这边来,我懒得动弹,就
把这趟差使交了给她,吩咐着:
“光秀,你和王舒齐熟不熟?——好,你去喊他,我要他见见你的母亲。”
当她应了一声,转身而去的时候,我瞥瞥这女孩儿小脸红了一红,好像她答应
得有些勉强。也许她和我的儿子没有缘分,吵过架,不讲话,那就难为她了。
过了一阵,我的儿子和光秀一同走进会客室,我正在不知道该教他怎样称呼,
这孩子倒比我机灵多了,当于光秀为他介绍:“那是我的妈妈——”他就上前鞠了
一躬,亲亲热热地喊着:
“伯母!”
沈秀娟待承我的儿子比对我还有礼数,她站起来迎接他,一面笑眯眯地打量着,
一面对我说:
“好,好,这孩子像你一样高,也像你一样壮!”
当然,她说的“我”,是三十年以前的“我”,现在,我瘦得只剩下一副骨头
架子,肉都长到儿子身上去了。
停了一下,沈秀娟又加上了一句:
“三十年以前的你,就正是这个样子!”
她这样说着,把两个年轻人听得莫名其妙,我注意到她的女儿和我的儿子交换
着眼神,怕引起孩子们的好奇心,我解释说:
沈太太和我,是三十年以前的——”
“——老同学。”沈秀娟接口说,“现在你们又在一个学校读书,这真巧,可
以算是世交了。”
这项宣布,引起两个年轻人的一阵惊喜,他们似乎都为这层上一代的旧谊而感
到高兴,而感到光荣。
“啊,妈妈,”于光秀快活地喊着:“您和王老师是同学?
怎么从来没有听您说起过呢?”
在女儿的面前,沈秀娟的神情显得从容自若,她开玩笑地说:
“是你们王老师的记性好,刚才说起来,才知道我们在中学里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