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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郎达年约五十多岁,是个大胖子,除了这间酒吧外,另外还拥有几个杂货店。他有个美丽的太太,四个美丽的女儿,还养着三个美丽的情妇。他颇以自己的情妇为傲,却不愿自己的女儿去做别人的情妇。他的大女儿已经快三十了,依然待字闺中。二女儿也有二十八,男朋友月月换,就是无人问津。
「你叫我怎么办呢?以一间杂货店作嫁妆,居然没有人要!我总不能看着她们在家一辈子,变成老姑娘呀!」
东尼曾向他说,我是中国来的「博士」,(巴西人对大学毕业生一律尊称「博士」)他对我说:「博士,你们中国太好了,婚姻全由父母作主。在巴西就行不通,她们的事,我连问都不能问。再这样下去,连给人做情妇都没人要了。」
我常听人说,巴西男女比例为一比七,这当然是无稽之谈。但是据我所见,男女结婚意愿的比例,倒真是一比七,甚至还要低些。
巴西法律禁止离婚,男人都视结婚为畏途,美丽热情的巴西女郎,则用尽了一切手段讨好男性,养成了男人的一股骄气。连到了七老八十,都不怕得不到妙龄少女的青睐。
有一则寓言就是讽刺这个现象:上帝正在创造世界时,吩咐圣彼得说:「你把最肥沃、最大的河流及平原,放在巴西。最好、最适合人的气候放在巴西。最丰富的资源、矿产,放在巴西。最美丽、可爱的女人,放在巴西……」
圣彼得很不服气地抗议:「主啊!这样太不公平了!」
上帝说:「我自有道理,你再把世界上最懒惰、最没用的男人,放在巴西。」
这话并不过分,巴西男人也颇能自得其乐,拚命享受他们的特权,等到祸延女儿了,再去担忧。
米朗达继续说:「最麻烦的是老三威玛,在狂欢节时,她的未婚夫认识了另一个女孩子,要与她解除婚约。她天天闹着要自杀,唉!你看我多么倒霉!」
他看了东尼一眼,想了一想,说:「东尼!你这么有学问,每次与你谈完话后,对我都很有帮助。你看能不能劝劝威玛,开导她一下?」
他恳切地望着东尼,东尼说:「当然可以,只是……我们每天忙着研究,你不信可以问朱。」
我觉得于心不忍,提醒他说:「我们晚上不是可以会客吗?」
东尼摇摇头:「晚上对她可能不方便。」
米朗达兴奋地说:「有什么不方便?今天晚上我就叫她到你们那里去!」
回途上,东尼埋怨我多事,我说:「救人一命总是好事!」
「你不懂,他尊敬我们是因为不知道我们的底细,谁不势利呢?假如他知道我们连饭都没得吃,下次早餐就混不成了。」
凯洛琳一直是静静的,我怕又勾起她的心事,连说句笑话的勇气都没有。
三个人默默地走着,天公不作美,走到半路突然下起雨来。东尼怕淋湿了他的石膏,跑到一个屋檐下去避雨。凯洛琳则若无事然,依然在雨下漫游。
这一阵骤雨淋在她身上,像是挂着的一道水晶□子,雨水由她发际滴出,形成一道道涓涓细流,灰色的背心被雨浸湿,颜色变深了,透出下面的皮肤。胸前两颗乳头,在圆润的弧形上傲然挺立,显得分外触目。
我脱下上衣,披在她身上,她缩身闪开,看都不看我一眼,气呼呼地说:「你要干什么?」
我也冷冷地说:「看看你自己,是不是很好看?」
她不作声,我也不管她是否反对,硬把衣服披在她肩上。她毫不理会,继续往前走,任那两只又湿又重的袖管在背后左右的晃□。
(廿九)
回到危楼,地上已经湿了一片,幸而雨势不大,还不算严重。
下午,凯洛琳出去看朋友,我也趁机回餐馆去。一进门,便见老马和吴先生在谈天,老马见到我,大叫道:「空空道人来了!」
这话虽然略为失真,但却不假,我们正是中国古代小说上的神仙人物,只是没有腾云驾雾、撒豆成兵的本事而已。
在海外的华侨,每个人都有本难念的经。在国内,谁不羡慕他们那种出手阔绰,挥金如土的气派?其实那是因为国外的生活水准高,日子一久,对用钱的方式成了习惯。回到国内时,眼见样样便宜,人生难得享受,又何必寒伧?(注:本书原着于民国六十二年,今昔有别矣)。
再说,早期的华侨限于教育程度,精通当地语文的人不多。他们兢兢业业,无非是图个生活温饱,一点一滴聚集成些微的事业。但是他们张口是哑巴,睁眼是瞎子,竖耳是聋子,生活享受完全等于零。
在这种情况下,事业无不是逼出来的。天下古今一般,只要刻苦耐劳,必能白手成家。但是平心想想,几十年的光阴,背乡离井人地生疏。在国内放不下脸做的事,到了海外,也不得不咬牙苦撑,真是所为何来?
这一肚子苦水,我知道得太清楚了。然而社会是现实的,只要大爷拿得出钱来,谁又不朝着你笑?为了博取这窝心的一笑,人人争着出国,梦想着背一面侨领的大旗回来,这也可谓光宗耀祖的另一章吧!
我做了神仙后,他们很希望和我聊聊,在座的还有一位姓王的朋友,他由台来巴浮沉已经十几年了。由于年事已高,既拿不起,又放不下,五十多岁尚未娶妻。中国人没有适合的,外国人他又不敢要,因此每日大唱低调。
他听说有个中国人在巴西做了神仙,颇为向往,正在谈着,我却驾云驭剑的来了。
我们寒喧完毕,老王便说:「他们说你在修神仙,我看你倒像个嬉皮。」
「他们说得不错,每个时代有它专用的语汇。在古代,嬉皮就是神仙;在现代,神仙就是嬉皮。」
「怎么能相提并论?神仙多么清高?」
「什么叫做清高?不惹是非,不履尘世,不沾烦扰,如此而已。」
「可是嬉皮要钱,讨饭……」
「神仙难道不化缘,不收人间香火?天主教、基督教教徒难道不募捐不献款?」
「教会有益于人类精神!神佛也是以济人为目的!」
「如果你不接触宗教,怎么能了解他精神的感召?你不接近嬉皮,又怎知嬉皮不具有精神力量?」
「照你说嬉皮都是好的罗?」他突然下了断语。
「我没这样说,任何团体都难免良莠不齐,尤其是像嬉皮这种新兴的现象,青年多只模仿了嬉皮的外表。但是只要是膜拜自然,断绝物欲的,就有资格称做嬉皮。」
「我有几个主顾,富有得很,也是嬉皮。」
「那都是风头主义者,许多人把嬉皮当作时髦的象徵,却忍受不了断绝物欲的痛苦,于是披上嬉皮的皮毛,过着嬉皮最反对的物质生活。」
「为什么嬉皮要反对物质生活呢?反对到向人讨饭,也太没有立场了吧?」
「这要看各人对物质生活的体验而定,假如你认定物质能满足你,就没有反对的必要。如果你认为物质不能满足你,回头在精神领域中追求,你就是嬉皮。」
「所有的嬉皮都是这样吗?」
「不尽然,各有各的想法。」
「我不信做嬉皮能够得到满足。」
「因为你不是嬉皮。」
「我总觉得嬉皮没有道德观念。」
「举个例看!」
「比如说,他们男女不分,关系随便。」
「请问你平时怎样解决性的需要?」
「花钱找妓女!」
「除此之外呢?」
「运气好的时候,可以钓个女孩子,同乐一番。」
「假如常常有这种好运,你会拒绝吗?」
「笑话!谁会拒绝?我又没有老婆管。」
「你不认为这样不道德吗?」
他想了一会,说:「大家都是自愿的,我年纪虽大,却很开通。」
「那么,嬉皮有什么不道德的呢?」
他语塞了,但仍然坚持说:「我是解决问题,他们是故意追求刺激,而且互相杂交。」他停顿了一下,好像发现了自己的理由不很充足,又强调说:「我是老了,没办法结婚,他们为什么不结婚?」
「王先生,在中国没有嬉皮,是吧?」
「不错,至少我没见过。」
「那是因为我们的传统文化尚未破产,一般人精神上还有寄托,家庭观念很深,物质文明也没有达到如同欧美社会的危险边缘。嬉皮是欧美社会病态的反叛,在他们的社会中,性开放之观念已深入人心,家庭制度又破产了,嬉皮不过是反对空有其名的结婚制度。但是我也见过彼此相爱相守,不需要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