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声音温柔有礼,如果一定要挑毛病——嗯,无可挑剔,我猜他已经在房间换过衣裳了。他头发油光水滑,胡子修剪得很整洁,小拇指上戴了一个戒指,其他手指上干干净净,什么都没有。
他的样子,跟他自己期望的一样——看上去是个英俊又聪明的绅士。当他终于看到我时,我不由自主地向他行了个屈膝礼,我甚至有点害羞。
“这是苏珊。史密斯!”他认出身着天鹅绒衣裳的我,嘴唇抖了两下,摆出个笑容,“不过刚才我以为她是个小姐,真的!”他走过来拉起我的手,莫德也走过来,他说道:“我希望你会喜欢布莱尔这个职位,苏。我希望,你的新主人已经知道你是个好姑娘了。”
我说道:“我也希望如此,先生。”
“她是个非常好的姑娘,”莫德说道。“她是个非常好的姑娘,真的。”
她的语气既不安又感激——就好象你跟陌生人聊天,没话找话说,就谈起你的狗。
绅士捏了一下我的手,然后放开。他说道:“当然,她确实非常好,我应当说,李小姐,有你做榜样,没有哪个女孩会不学好。”
她原本神色黯淡,此刻又鲜亮起来。
“你真好,”她说道。
他摇摇头,咬了一下嘴唇,“你这么善良,美好,没有哪个绅士会视若无睹。”
现在他的脸跟她的一样红。我敢说他肯定是用了什么办法屏住呼吸,把脸憋红了。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然后她也注视着他,微笑起来,进而笑出了声。
那时我想,他是对的。这是我第一次这么想。她漂亮,她美丽又轻盈——看到她在他身边,眼睛粘在他身上。小白鸽和大笨鹅。大钟响了,他们惊觉,各自移开目光。
绅士说他待得太久了,“我应该在晚餐时才见到你,跟你舅舅一起。”
“跟我舅舅一起,是的。”她平静地说道。
他朝她鞠了一躬,然后向门口走去。就要出门时,他好象忽然想起我,做了个手势,拍拍口袋找硬币,他摸出一个先令,招手让我过去拿钱。
“苏,给你,”他说道。他拽起我的手塞给我一先令。那是枚假钱,“怎么样?”他轻声加了一句,轻到莫德听不到。
我说道:“噢,谢谢你,先生!”我又向他行了个屈膝礼,再冲他使了个眼色——两样事放在一起做有点怪,我不建议你这样做:因为我担心使眼色会搅乱屈膝礼;我确信,屈膝礼让我使的眼色消于无形。
不过我看绅士没注意到这些。他只是满意地笑笑,又微微鞠一躬,就离开了。
莫德看看我,一言不发地走进她的卧室,关上门——不知道她在里面做什么。我坐在外面,直到一个半钟头后;她叫我帮她换晚餐的衣裳。
我坐在那儿,抛着那枚先令,心想:“假钱能象真钱一样闪闪发光。”
而我思绪杂乱,也不知是为什么。
晚餐后,她在画室给她舅舅和绅士念书听,待了一两个小时。我那会儿没见过画室。只有吃饭时听魏先生和斯黛尔太太偶然谈论,才知道没我陪着她时,她都做些什么。我还是在厨房和斯黛尔太太的餐具室里消磨晚间时光,消磨那些个无聊乏味的晚上。
而这个晚上不一样了。
我下楼进厨房,看到玛格丽特拿着一块烤火腿,火腿上叉着两把叉子,凯克布莱德太太正往上面舀蜂蜜。玛格丽特撅着她的胖嘴,说这是蜜汁火腿,瑞富斯先生最喜欢吃的菜。凯克布莱德太太说很荣幸为瑞富斯先生做晚餐,她没穿她的旧羊毛袜子,穿上了我给的那双黑丝袜。礼宾女仆也换了帽子,换了一种有摺儿的帽子。查儿斯,就是那个打杂的小厮,头发梳顺溜了,发缝分得刀切般整齐:他坐在炉边的凳子上,边吹口哨边帮绅士擦靴子。
他跟约翰。威儒年纪相当,不过他白一点,约翰黑一些。他说道:“斯黛尔太太,瑞富斯先生说在伦敦能看到大象。他说他们把大象关在伦敦公园的笼子里,就跟我们养羊一样;只要付六便士,就能骑一次大象,你觉得怎么样?”
“噢,上帝保佑我。”斯黛尔太太说道。
她在往衣领上别领针,那是个服丧的领针,上面有些黑毛。
大象!我心想。我几乎看到绅士走到他们中间,象一只公鸡走到一个母鸡窝里,叫母鸡们炸了窝。他们说他长相英俊,他们说他教养比有些公爵都好,他知道如何恰如其分地对待仆人。他们说,有个象瑞富斯先生这样聪明的年轻人又来到这所房子,这对莫德来说是件好事。
如果我站起来告诉他们真相——他们是一班傻子,瑞富斯先生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他想娶莫德,搞到她的钱,再把她关起来,甚至多多少少想她死掉——如果我站起来告诉他们这些,他们也不会相信。他们会说我疯了。
他们永远只相信那些看起来正派的人,而不是我这样的人。
当然,我不打算跟他们透露任何事。我自己保守着秘密。然后,斯黛尔太太在她的餐具室吃完布丁,就坐在那儿摆弄领针,一言不发。魏先生拿着报纸去了厕所。他得服侍李先生晚餐,服侍他们喝两杯好酒;他是我们当中唯一一个不高兴绅士来的人。
最后,我觉得我挺高兴的,“你是挺高兴的,”我对自己说道,“就是还不知道罢了,等单独见到他了,你会感觉到的。”——我觉得就这一两天内,我们得想个办法见一面。
可我们真正会面,却几乎是两周后了。因为不跟着莫德,我就没理由在这所房子里四处走动。我不知道他卧室在哪儿,他也没来找过我。另外,布莱尔的生活太规律了,就好象一台巨型机器的运转,你改变不了它。
清晨钟声唤醒我们,然后大伙都动起来,从这个房间到那个房间,沿着既定路线,完成既定事项,直到晚钟响起,我们才回到各自床上。地上仿佛有条为我们铺就的轨道,我们在轨道上滑行着。房子里仿佛有个巨型手柄,一只巨手操纵着它——有时候,当窗外景色隐没在黑夜或潮湿的雾气中,我就会想象着那个手柄,想象中几乎听到手柄转动的声音。如果它不转了,会发生些什么事?想到这儿就觉得害怕。这就是乡村生活对你的影响。
绅士一来,这一切好象变轻快了。巨大的手柄轰然启动,大家在各自岗位上震动一下,新的轨道铺就而成,立即投入运转,还象从前那样运作良好,只不过运转秩序不一样了,
莫德现在不去见她舅舅了,不用在她舅舅做案头工作时帮他念书了。她呆在自己的屋子里,我们要么坐在屋子里做针线,或者玩纸牌,要么到外面散步,到河边,树林或者墓地去。
至于绅士,他七点起来,在床上吃早餐,由查尔斯服侍他。八点一到,他就开始为李先生的藏画忙活了。李先生在一旁指导他。李先生对藏画跟对藏书一样痴迷,还特地辟出一间比他图书馆更昏暗、更拥挤的小屋,给绅士用。我猜那些画既古老又珍贵。我没见过那些画儿,没人见过。李先生和绅士随身带着钥匙,不管他们在不在那个小房间里,他们都把房门紧锁起来。
他们一直忙到一点钟才吃午餐。莫德和我一道吃午餐。吃饭时我们都没说话。她几乎没吃什么东西,就坐那儿等着。
到差一刻两点时,她会拿出绘画用具——铅笔和颜料,画纸和卡片,还有一个木三脚画架——她会把这些东西摆放整齐,非常整齐,永远是一个样子。她不让我帮忙。如果一支画笔掉地上,被我捡起来,她会把所有东西——画纸,铅笔,颜料,画架——重新摆一遍。
我知道了,不能碰,只能看。
两点的钟声响起,我们都侧耳倾听着。钟声之后,绅士来了,他来教她绘画课程。刚开始他们在客厅上课。他拿出一个苹果,一个梨和一个水壶,摆在桌上让她画。她画时,他站在一旁看,边看边点头。她手握画笔,好象握着锅铲一样;不过绅士自会夸奖她这些乱糟糟的画,他会歪着头,或者眼睛一亮,说道:“我敢说,李小姐,你摸到窍门了。”或者,“上个月到现在,你素描进步真大呀”
“你这么认为吗?瑞富斯先生?”她会答道,脸上带着红晕。“这个梨是不是画得有点歪?我是不是应该按观察到的画?”
“这个视图,可能,确实有点小缺陷,”他会说道,“不过你有天赋,李小姐,你的天赋可以超越技巧。你对事物本质有种洞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