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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Fingersmith (上)-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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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的,小姐,’我说,我根本不知道说什么好,也不知道要看谁说。这所有的对我来说都太新鲜了,盯着出版物看就会弄坏它们?不过天知道呢。再说了,这老头真古怪,给我见识了这一招,我都分不清这是不是真的了。‘是的,小姐,’我又说了一遍,‘是的,先生’我又说。
  
  我行了一个屈膝礼。李先生哼了一下,死死的透过绿眼睛看着我。
  
  莫德扣紧了她的手套,我们准备离开。
  
  ‘让她学温柔点,莫德,’他说,当她推开我们后面的门时。
  
  ‘我会的,舅舅,’她低声说。
  
  现在走廊看上去更暗了。她带我走出去,上了楼梯到了2楼,去了她的房间。那里早就放好了午饭,还有放在银茶壶里的咖啡。当她看到午饭的内容时,做了个鬼脸。
  
  ‘鸡蛋’她说,‘软软的,就像你应该有的温柔一样。你觉得我舅舅怎么样,苏珊?’
  
  我说,’我想她一定很聪明吧,小姐。
  
  ‘还在写一本,嗯,字典?’
  
  她眨了眨眼,点了点头说;‘对,就是字典,费时的体力活。我们才写到F。’
  
  她看着我,好像想知道我脑子里在想什么似的。
  
  ‘厉害,’我说。
  
  她又眨了下眼,把勺子放到鸡蛋上,摇着上面的蛋黄。当她看到蛋黄蛋白弄成一团,又作了另一个鬼脸。‘你要把它们都吃了,’她说,‘你吃了他们,我呢就吃这些面包黄油。’
  
  这里有3个鸡蛋,我不知道她是嫌弃它们什么,这么挑剔。她把它们放到我面前,我吃了,她坐在那里看着我,拿起一小片面包,喝了一口咖啡。
  
  她看了看她的手套,上面有点污渍,她揉搓了许久说:‘看,有点蛋黄印子,就在我手指上,天哪,这黄色在我的白手套上看着真恶心!’
  
  她为这污渍很不开心,一顿饭的时间都皱着眉头。当玛格丽特进来拿走托盘,她回去了她的寝室,再出来她的手套又洁白如新了…她到她的抽屉里拿了双新的。后来我去她寝室放煤的时候,找到了这双旧手套,在壁炉的后面,已经烫变形了,看上去像小娃娃的手套。
  
  她的的确确是个正常人。她想绅在兰特街时说的那样疯狂,或是不正常吗?我想不是的。我觉得她只是有点孤独,有点书呆子气还有点沉闷而已,不过谁呆在这样一个房子里不会这样呢?午饭过后她走向窗边:天是灰的,还下着小雨,但她说她突然有兴趣去散步。‘那,我应该穿什么好呢?’她说。我们跟着就站到她衣橱前,挑选外套,帽子,还有靴子。这就花了快一个小时。我想消磨时间才是她的目的吧。当我笨拙的系着她的花边鞋带时,她把手放在我手上说:
  
  ‘慢慢来,急什么。又没人等着我们,是吧。‘
  
  她笑了,但眼神看来很忧伤。我说,‘没有,小姐。‘
  
  最后,她披上了一件灰色宽大衣,手套外面又套了一个大手套。她有一个小皮包,里面放了手绢,一瓶水,还有一把剪刀:她要我拿着包,没说那剪刀用来干吗。我想是用来剪花的吧。她带我走到去大门的楼梯前,威先生听到我们的声音,跑了过来,‘你好吗,Miss 莫德小姐?’他说,鞠了个躬,又说,‘你好吗,史密斯小姐,’大厅漆黑一片。当我们走到外面,站了好一会才适应外面的天气还有带水汽的阳光。
  
  当我第一次看到这个大宅时感觉的它严酷无比,那是在白天的光照下;晚上呢,透过雾气,它看上去没那么严酷,不过看上去更糟糕了。我想这宅子也曾经风光过吧,但现在它的烟筒已经倾斜了,屋顶上都是绿色的苔藓和鸟窝。房子到处都是不同的痕迹。墙角堆满了砍下来的常春藤。它有一个很大的门,门间的缝本来挺大的,可是雨水另到大门的木头膨胀了,现在只可以开一半。莫德要压紧她衬裙才可以通过去。
  
  看到她离开这个黑房子是件奇怪的事,就像珍珠走出它的贝壳似的。
  
  不过跟少见的是看到她走进去,像是贝壳还开着,然后在她背后唰的又关上。
  
  但其实花园里也没什么好逛的。就是通向大门的路2旁有很多树。房子本身是建在一片沙砾地上的。还有一个他们叫药草园的地方,其实里面都是荨麻。还有一些给过渡生长的树木挡了的路。在小树林边上有一个由小石头搭的没窗的小屋。莫德说那叫冰屋。‘我们在门缝看看里面是什么吧,’她说,她会站在那里盯着里面成堆的冰块直到受不了为止。在冰屋后面是一条泥巴小路,通向一个荒废了的,又紫杉包围着的小礼拜堂。那是我见过最奇怪,最安静的地方了。连小鸟的叫声都听不到。我不喜欢去那儿,可莫德老喜欢去。教堂有个墓园,里面都是李家的人,其中一个有个小石碑,那是她母亲的坟墓。
  
  她可以坐在那里一个小时,眼都不眨一下。她的剪刀不是用来剪花而是给坟墓处草的。她还会用湿手绢小心的擦拭墓碑。
  
  她会不住的擦,直到手累抖了,呼吸加快为止。她从不让我帮忙。第一次,我想帮忙的时候,她说:
  
  ‘这是做女儿的责任,给她的母亲清理墓碑,你离开一会,别看我。’
  
  我走开了,晃荡在墓群中。踩在硬硬的的上。我走着走着,想起我自己的母亲。她根本没有墓碑。没人会给一个女杀人犯立墓碑的。她的尸体给扔到生石灰里。你见过身上给撒了盐的鼻涕虫吗?约翰干过这事,他看到那虫给烧的丝丝响,乐不可支。有一回他还跟我说:
  
  ‘你妈就像这样,被烧的丝丝响,熏死了10个人!’

从那以后,他再也没有说过这话。我哪起一把厨房里的尖刀,架在他脖子上,说,“知道我身上流着坏人的血,就不要激怒我。”当时他的脸色极为难看!
  
  我想知道,如果莫德知道我身上流淌着这样的坏人的血液,会怎么想。
  
  但是她永远不会想到去问。在我跺着脚走来走去的时候,她只是呆坐着,瞪着她母亲的名字。最后她叹了口气,左右看了一下,用手揉了揉眼睛,拉下面纱。
  
  “这是个让人伤感的地方,”她说。“我们走远一点。”
  
  她带着我离开了紫杉林,回到篱笆间的小路,然后离开树林和冰屋,来到了公园的边缘处。这在里,如果你沿着墙边的小路走,你会到达一扇大门。她有钥匙。这门通向河边。在那房子里你是看不到这河的。那儿有一个一半已经腐烂掉的废弃的码头,一条底朝天的小船,可以当作椅子。这条河很窄,安静泥泞,里面有很多鱼儿。两岸是浓密的高大灌木,莫德在其间慢慢地走着,凝视着它们在河水上投下的倒影。我猜她不想在绕弯子了。她折下一根芦苇,掰成两段,将尖梢含在唇间,坐下了。
  
  我在她身边坐下。那天没有风,却寒冷,寂静得让耳朵感觉不适。空气感觉很稀薄。
  
  “水边,多美,”处于礼貌,我说。
  
  一条驳船驶过,上面的男人脱帽向我们致意。我朝他们挥了挥手。
  
  “开往伦敦的,”莫德说,看着它渐行渐远。
  
  “伦敦?”
  
  她点点头。我不知道——谁能想的到呢?——这条小河是泰晤士河的一段。我猜她是指那船会到前面转进某条大河里。同样,所谓到达伦敦——也许指的是经过伦敦桥下吧——让我叹息。我转过身,看着它随着水面起伏,然后消失在视野里。它的马达声渐渐远去,从它烟囱里飘出的烟与天空融为一体。空气再次变得稀薄。莫德依旧含着那段芦苇尖坐着,双眼充满了迷茫。我开始捡石头打水漂。她看着我,每一次的水花溅起都令她的眼里闪烁出某种光芒。然后她带我回去。
  
  我们回到她的房间。她拿出一块布——没有色彩,没有形状,我猜想是不是抹布什么的。我从没有看见过她干过其它的。她把这缝进自己的手套——非常糟糕——走针走的歪歪扭扭的,还有一半露出来了。这让我紧张。我们在闪耀着的炉火前坐下,然后随意的说了点什么——我忘了具体说了什么了——然后天就黑了,一个女佣拿来了蜡烛;接着起风了,窗子咯咯响的厉害,从未有过的厉害。我对自己说,“上帝啊,让绅早点来吧!”再这样过一个星期我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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