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面遮着布帘,上面如一只敞开的木箱,那就是舞台了,卖艺人躲在布帘后操纵木偶。他口含哨子,吹着单一的调子配合木偶的动作。戏的内容千篇一律,不外是武松打虎或老虎追乌龟之类。然而,我遇见了必看,百看不厌。演出结束后,卖艺人照例要向小观众们收钱,也照例所得甚少或一无所获。还经常有坏孩子欺负他,在演出时朝舞台里扔石子,几乎必定要落到他头上。这时他会撩开帘子,钻出脑袋,气恼地左右察看,企图找出凶手。当然找不出,他便没有目标地胡乱骂几句,接着再演。坏孩子又扔,最后他只得背起家当走路。
耍猴戏也是经常遇见的,耍猴人让猴子表演爬杆、取物、作揖等动作,然后让它托着铜锣向观众讨钱。我听说在训练时猴子常遭痛打,因而虽然情不自禁要看,但心里恨耍猴人,对猴子则满怀同情。有时还遇见卖唱的,往往是一个小姑娘唱,一个成年男人拉二胡伴奏。在观看时,我脑中会编织一个相同的故事,想象那个男人是坏人,我变成一个勇士,把眼前这个与我年龄相仿的可怜的小姑娘救出火坑。
那时候,上海街头到处有走街穿巷的小贩,并且许多是以孩子为对象的。他们肩挑不同的家什,各操一门手艺。有一种是用烧融的糖水飞快浇出一个图案,比如花卉、人或动物,凝固了像一张糖制的剪纸,下面粘一支小竹棒,以便让孩子举在手里。这种小贩一般都携带一个赌博用的小型轮盘,一分钱转一次,赢了才能得到一幅糖图,输了只能得到一个小糖块。此外还有炒白果的,烤鱿鱼的,捏面人的,打弹子的,套圈的,等等。我一般是看热闹,但有时也忍不住要花掉零用钱。大人们想象不到,这些小贩用随身携带的炉火炒出的白果有多么嫩,烤出的鱿鱼有多么香。
熟识的孩子聚在一起,就会在路边或院子里玩小小的赌博。比如打弹子,就是现在跳棋上用的那种小玻璃球,用拇指和食指贴近地面弹出,如果击中了对方的那一颗,便可赢到手。我不善弹,所以不爱玩这种游戏。我常玩的是刮香烟牌子。我不知道为什么叫香烟牌子,其实那是印着彩色连环画的硬纸片,一张张剪开来,我们便用来玩耍。办法是刮(刮风的刮),甲的一张放在地上,乙把自己的一张用力拍向它近旁,依靠扇起的风使它翻一个面,或者贴近地面轻轻滑向它,插入它的下面,这样都算赢,就可以赢得一张。为了使香烟牌子变得平整,不易被刮翻或插入,我们就用油将它们浸渍。浸渍得好的香烟牌子往往屡战不败,就专门被用来作战,滚打得乌黑发亮。在孩子们眼里,这肮脏的模样是战绩和威力的象征,对之几乎要生出敬畏之心。
虽然我常在街上玩耍,但我毕竟是小学生,每天要上课,课余多数时间也还呆在家里,这把我和那些“野孩子”区别开来了。父亲是不准我们和“野孩子”玩的。可是,有一阵,我迷上了一个“野孩子”。那是一个大男孩,一到入夜时分,他便举着一大把商标纸,吆喊着在街上边跑边撒,招引一群小屁孩跟在他后面抢捡。我加入了这支小屁孩的队伍。他显然很喜欢我,自从我出现后,他停止了奔撒,把商标纸直接送给了我。后来他经常带我去他家里,他家开着一爿五金厂,他自己也是厂里的徒工,每次他都送给我一些五金配件玩。父亲发现我与他的来往后,竭力阻止,说他是街头小流氓。我向父亲保证他是一个好人,父亲便让我带他来家里,想亲自考察一下。这个大男孩忸怩了好一会儿,才鼓起勇气跟我上楼。父亲靠在床上,问了他一些问题,又作了一番劝诫,无非是要他求上进,好好读书,别在街头胡耍。几星期后,我遇见他,他高兴地告诉我,他已经进了夜校。
/* 9 */
八 最快活的日子在乡下 周国平
一个人的童年,最好是在乡村度过。一切的生命,包括植物、动物、人,归根到底来自土地,生于土地,最后又归于土地。上帝对亚当说:“你是用尘土造的,你还要归于尘土。”在乡村,那刚来自土地的生命仍能贴近土地,从土地汲取营养。童年是生命蓬勃生长的时期,而乡村为它提供了充满同样蓬勃生长的生命的环境。农村孩子的生命不孤单,它有许多同伴,它与树、草、野兔、家畜、昆虫进行着无声的谈话,它本能地感到自己属于大自然的生命共同体。相比之下,城里孩子的生命就十分孤单,远离了土地和土地上丰富的生命,与大自然的生命共同体断了联系。在一定意义上,城里孩子是没有童年的。
当我现在记述着我的种种童年琐事的时候,我深感惭愧。事实上,我是在自曝我的童年生活的贫乏和可怜。所幸的是,当时我的祖辈中还有人住在乡下,父母时常带我去玩,使得我的童年不致与乡村完全隔绝。尽管那乡下不过是上海郊区而已,但是,每年在那里暂住的几天已足以成为我一年中最快活的日子了。
那是一个叫周沈巷的村子,离徐家汇不远,随着都市的迅速扩展,现在它早已不复存在。当时那里住着我的外婆、祖母和一个姑妈,她们的家挨得很近,沿着同一条小河走几分钟,就可以从这一家到达那一家。
孩子到了乡村,所注意的往往不是庄稼和风景,而是大人不放在眼里的各种小生物。春天的水洼里有蝌蚪,每年我都要捕捞一些,养在瓶子里,看它们摇着细尾巴活泼地游动,心里的喜悦要满溢出来。夏天的田野则是昆虫的天下。一定是很小的时候,也许还没有上学,有一次在乡下,姐姐神秘地告诉我,田里有“得蜢”。她其实说的是蚱蜢,因为发音不准,说成了“得蜢”。我好奇地跟她到田里,一起小心翼翼地捕捉,那是我第一次看见蚱蜢。我更喜欢捉一种叫做金虫的甲虫。仲夏季节,拨开玉米叶子,便可发现它们挤成一团,正在啃食刚刚结成的玉米穗。金虫有金色的硬壳,蚕豆大小,用一根细线栓住它,让它悬空,它就扇开薄翅飞起来,发出好听的嗡嗡声。由于它爱啃西瓜皮,捉住了能养好些天。年龄稍大,我喜欢捉蟋蟀。它们往往躲在烂草堆下,翻开后四处乱跳,一眨眼就不见了,不容易捉到。最好是在夜里行动,用手电筒光能够把它们镇住。捉住后塞进自制的小纸筒,再选出模样精悍的养在小竹筒里或瓦罐里,和别的孩子玩斗蟋蟀。
在我眼里,乡下什么都和城里不一样,一切都是新奇的。喝的是井水,倘若在雨天,井水是浑浊的,往水桶里放一块明矾,便神奇地变得清澄了。潮湿的河边布满小窟窿,从中钻出一只只螃蟹,在岸上悠闲散步。林子里蝉声一片,池塘边蛙声起伏。那些池塘,母亲说里面有溺死鬼,会把小孩拖下去淹死的,使我感到既恐惧又神秘。还有夜间在草丛里飞舞的小火光,分不清是萤火虫还是鬼火,也给乡村罩上了一层神秘的气氛。
夏季是下乡的最佳季节,不但万木茂盛,而且可以一饱口福。所谓一饱口福,其实年年都是三样东西:露黍、玉米和南瓜。露黍形似高粱杆,比甘蔗细得多,味同甘蔗。新玉米当然鲜嫩可口。坐在屋外嚼着啃着,屋里飘来南瓜的香味。南瓜是在灶火上蒸的,大铁锅里只放少许水,一块块南瓜贴在锅壁上,实际上是连蒸带烤,蒸得瓜瓤红亮润口,烤得瓜皮焦黄香脆。尝鲜之后,照例要把这三样东西带一些回城,把乡村的滋味延续若干天。当年商业不发达,在城里是买不到这些东西的。
每次到乡下,我们多半住在外婆家里。当然,因为外婆疼爱我们。可是,我不喜欢外公,甚至怕他。在我的印象中,他总是坐在一张红木桌前,一边不停地咳嗽吐痰,一边写毛笔字。看见我们,他不理睬,只是从老花镜片后抬起眼睛,严厉地盯我们一眼。大约在我七八岁时,一天夜晚,我们全家已经入睡,三舅突然来我家报告外公的死讯,说完匆匆去乡下了。第二天,母亲只带我去乡下,这是我生平第一次奔丧。一进村子,母亲逢人总是说同一句话:“爹爹死了,怎么办呢?”我听了还以为也许有办法让外公活过来,要不她为什么总这样问呢。外婆一见我们就大哭,使我意识到毫无办法,外公是死定了。屋里一片忙乱,有许多来帮忙的人。饭桌上摆着酒菜,我摸了一下桌旁的长凳,立刻遭到训斥,说是不准碰的。我感到无趣,独自走进里屋,那里光线很暗,隐约可见一张床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