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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年,夏天的一个深夜,下着大雨,离预产期还有一周,红突然破水了。我刚拿到车本,只在住宅附近练过车,现在既然责无旁贷,也就顾不上害怕了,头一回驾车往城里开,穿过黑夜和暴雨,把红送进了协和医院。若干天后,天气晴朗,我从医院接回了母女俩。在妞妞离去五年后,我又做了父亲。我感谢上苍把啾啾赐给我,使我的全部父爱在这尘世间有了着落。常有人问我,在我的感情中,啾啾和妞妞各占什么位置。我才不去想这种假问题呢。我真切感到,一切新生命都来自同一个神圣的源泉,是同一神力的显示。此时此刻,啾啾就是我的唯一的孩子,就是世界上的一切孩子,就像那时候妞妞是唯一的和一切的孩子一样。
随着女儿的诞生和成长,我们的家有了一个非常实在的核心。我又原形毕露,成了一个不可救药的恋家的男人和痴情的父亲。一切诱惑退避远处,围城成为我的天堂。不论赴宴还是旅行,我都喜欢带着母女俩同行,真正是有福同享,有景同赏。啾啾九个月时,海德堡大学邀请我担任客座教授。我说,我怎么能够和我的才几个月的女儿分离半年之久呢,如果不能全家一起来,就算了吧。于是,我们一家都受到了邀请。我们住在离举世闻名的古城堡仅一公里的山坡上,在那一片美丽的风景中度过了许多个白昼和黄昏。一到假期,我们推着童车游览世界,胖嘟嘟的啾啾先后出现在魏玛、维也纳、萨尔茨堡、巴黎、罗马、佛罗伦萨的大街上。我坐在国际会议的庄严讲台上演讲,会议厅门口突然传来啾啾喊爸爸的脆亮话音。从啾啾会说话开始,我和红都当上了她的秘书,辛勤地记录她的言论。当然,我是欲罢不能地要做这件事,孩子真是天生的诗人和哲人,她的奇思妙语令我无比惊喜,我从中读到了未受文化污染的人类心智的原本。
现在我有一个很美满的家庭,我和妻子女儿过着和睦的生活。那么,我对别的可爱女子不再动心了吗?那倒未必。上帝给了我一副易感的天性,这天性不是我自己能够改变的。然而,我已经完全看明白,风流和爱情事实上不可兼得,那些想兼得的人没有一个不是以失败告终的,因而做出了坚定的选择。我宁愿与走近我的每一个可爱女子保持一个安全的距离,以友谊的方式享受女性的温馨。我确实感到,只爱一个人,同时保留其余一切可能性而不去实现其中任何一种,这是我与异性世界之间能够具有的最佳格局。事实上,我藉此而得到了最多,所有未实现的可能性都在丰富着我的生活的色彩,倘若我贪婪地想要得到更多,结果却会是毁掉一切。
我的生活真的过得很安静,每天无非是读书和写作,日子仿佛在重复,但我丝毫不觉得枯燥。我做这些事只是因为喜欢,没有想要靠此挣钱。可是,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我的写作竟能挣来一些钱,让妻子女儿过稍好一点的生活,那实在是一个意外的收获。事实上,我是在妻子张罗买汽车和房子时才发现这一点的。我只是埋头写作,写作本身已经使我感到满足,占据了我的主要心思。对于我来说,挣钱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因为它只是写作的副产品,我用不着专门为它花工夫。相反,花钱却是一件麻烦的事情,我在花钱上完全缺乏想象力。好在世界上有女人,她们是这方面的天才。如果没有女人和孩子,我真不知道多余的钱有何用处。一个人单凭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就能确保衣食无忧,无须为生计去做不情愿的事,这真是人生莫大的幸运。我尝设想,倘若中国仍是从前的样子,个人的命运基本上取决于权力的大小和勾心斗角的胜负,我必定至今仍是一个倒霉蛋。所以,我真心感激市场经济。我不是为市场写作的,但是,市场的奇妙之处就在于,它给一个不是为它写作的人也提供了机会。
在九十年代中期以后,我没有了固定的朋友圈子,各种热闹的聚会都和我无关了,一开始有些不习惯,后来发现这样挺好。对于人际关系,我逐渐总结出了一个最合乎我的性情的原则,就是互相尊重,亲疏随缘。我相信,一切好的友谊都是自然而然形成的,不是刻意求得的。我还认为,再好的朋友也应该有距离,太热闹的友谊往往是空洞无物的。现在我仍有一些很好的朋友,其中有学界同行,也有艺术家、企业家、政治家。我和艺术家朋友在一起感到格外愉快,我在他们身上欣赏自由率性的生命状态,他们则从我这里收获沉默以及——据他们说——还有智慧。在我的企业家朋友中,我要特别提一下阿良。我们相识时,他还是一个插队知青,二十多年来,我们的友谊从未有过瑕疵。他真正是二十多年如一日地对我怀着兄弟般的情谊,无私地关心我和帮助我。我真切感到,他把我看得比他自己更重要,即使全世界都背弃我了,他仍将毫不犹豫地保护我。在学界中,我自己感到惊奇的是,以狂出名的正来成了我的挚友。我们好像是很不同的人,在性格上,他奔放,我内敛,在志趣上,他专注于学术,我沉浸于生命之思。平时我们都潜心于各自的领域,两家人相聚时则情同亲人。我欣赏他是不用说的了,因为他学问做得真是好,身上又有一股可爱的豪气。令我感动的是,以他这样一个似乎惟有学问高的人,竟比学界许多人更能理解我的作品和心性。阿良和正来都是侠义之人,啾啾出生后,他俩自然而然成了啾啾的教父,啾啾真是好福气。
现在我与外界的各种热闹距离越来越远了,基本上不参加社会活动,偶尔参加也只是因为受了那个地方的景物的吸引。我一直是不善于与人打交道的,尤其是与不熟悉的人,一旦置身于一群陌生人中,比如开什么会的场合,便手足无措,发言也必定张口结舌。这样的一个人,当然就应该尽量少去外面凑热闹,顺应自己的天性过一种宁静的生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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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仍是那个我 周国平
在写这部自传时,我翻阅了过去的日记,一面对我的生活场景的巨大变化感到吃惊,一面又发现,其实我自己并没有多大变化,我的性情依旧,仍然是从前那个既敏感又淡泊的少年。也许,人是很难真正改变的,内核的东西早已形成,只是在不同的场景中呈现不同的形态,场景的变化反而证明了内核的坚固。
现在我似乎出了一点名,走到哪里,都会遇见喜欢我的书的读者。可是,这个我不就是在广西山沟里用功读写却始终默默无闻的那个小公务员吗,或者,不就是在北大课堂上耽于读课外书而不好好听课的那个学生吗?我早就养成了自主学习和工作的习惯,区别只在于,从前这遭到非议,现在却给我带来了名声,可见名声是多么表面的东西。如果没有这些名声,我就会停止我的工作了吗?当然不。这种为自己工作的习惯已经成为我的人格的一部分,把它除去,我倒真的就不是我了。我相信,凡创造者必定都是热爱工作、养成了工作习惯的人,这工作是他自己选定的,是由他的精神欲望发动的,所以他乐此不疲,欲罢不能。那些无此体验的人从外面看他,觉得不可理解,便勉强给了一个解释,叫做勤奋。世上许多人是在外在动机的推动下做工作的,他们的确无法理解为自己工作是怎么一回事,一旦没有了外来的推动,他们就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了。还有一些聪明人或有才华的人,也总是不能养成工作的习惯,终于一事无成。他们往往有怀才不遇之感,可是,在我看来,一个人不能养成工作的习惯,这本身即已是才华不足的证明,因为创造欲正是才华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常常有人谈对我的一种印象,觉得我为人谦和,谦和中又藏着不易觉察的傲气。我自己反省,这部分地符合事实。之所以说是部分,因为还有一部分也许出自误会。我一向不善于交际,在不太熟悉的人面前会拘谨,为了避免彼此尴尬,便宁可保持距离,这种态度可能会被误解成骄傲。不过,我从中学起就有清高之名,清高当然是一种傲气。我在两种人面前最克制不住傲气,一是功名利禄之徒,二是自以为是之辈。我在本质上是比较自卑的,原因之一也许是太专注于内心,因而外部世界广大的领域是我所陌生的,一旦跨入那个领域,我就会不知所措,一旦见到那个领域里的能人,我就会自惭形秽。可是,我毕竟不是不食人间烟火,见得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