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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言,女人的肩膀刹那间便耷拉了下去,伴着一双溢满了失望的眼睛也跟着垂了下去。
森儿走了,他又走了,来了不到十分钟就又急着逃离了。
他,真的就这么讨厌,这么的恨她这个母亲么?
母亲的失望,阿哲都看在眼里,心疼的抿了抿唇,他随即走上前,挽着母亲的手,笑嘻嘻的哄她,“妈,您别多想,哥他真的是有急事,他还说过几天再来看您呢。”
“妈,别生气啦,嗯?一会儿我赔您出去逛逛,快过年了,我想给妈买几件新衣服,正好我上部作品买了个不错的价格,一直想送妈礼物来着。”uehw。
欣慰的摸了摸儿子的脸,女人自我安慰的笑道,“你哟,真是个贴心鬼。你那点钱,还是留着给你自己买点喜欢的东西,妈不要你操心。放心吧,妈没事。森儿走了就走了吧,至少妈还有你。走,阿哲,我们去吃饭,妈也做了好多你爱吃的菜。”
“嗯,妈能这样想就对了。”阿眉眼纷飞的冲母亲笑道,随即拉着她一起进了偏厅。
第306章,缘来难挡!
母子俩一起吃过晚饭之后,儿子阿哲嚷着要帮自己刷碗,女人拿他没辙,只好由着他帮自己打打下手。
收拾好厨房,阿哲像往日一样搀着母亲来到沙发前坐下,陪她一起看电视。
母亲看的是台湾的长篇连续剧,讲豪门恩怨的,名字叫《意难忘》。
阿哲看了几分钟,觉得好无聊,随即回自己房间上网去了。
目送他回房,女人不免摇头笑了。
心想到底是年轻人,不爱看这种纷纷扰扰的连续剧,像他们这种年纪的人却很喜欢。
把视线从儿子阿哲房间所在的方向收回来,落回到眼前的电视屏幕上,看了一小会儿,女人虽然眼盯着屏幕,思想却开起了小差。
想起大儿子先前对自己的态度,心里难免又是一阵难过,自然是没心思看电视了,也就拿起遥控器把电视给关了,坐在沙发上发起了呆。
说什么公司有急事,根本就是搪塞她的,分明就是不想见她。
她心里虽然难受,可是也没办法,只能在心里骂自己活该,自作自受。
和儿子们的关系搞到今天这种地步,都是她的错。是嚷亲下。
上一辈的恩怨与下一辈何干,她真是吃错药了才会那么对自己的两个儿子。
幸好,阿哲大度的原谅了她,不然她真的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
以前年轻不懂事,自打岁数上来了,看着别人一家人那么幸福,她就意识到自己错了,而且错的好离谱,所以她极力的改正,试图挽救母子间的关系。
她恨那个男人是应该的,可是孩子们有什么错呢。
他们不仅仅是他的儿子,也是她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啊。
想到这里的时候,女人突然又想起了一件更悲伤的事情,眼眶禁不住变得湿润起来。
那个孩子,和汉森的那个孩子,如果活着的话……
女人掐指算了算,方才喃喃自语的呜咽着,“如果他活着的话,应该是三十二了,比森儿小四岁……”
可是,这世上哪有如果。
那孩子死了,当时她生完,医生就说是死胎!
那是她的二儿子,是她给汉森生的儿子,可是他死了!
捂着唇痛哭流涕,女人整个人都陷入了悲伤的回忆里。
二十几年的那次,也就是她结婚四年之后的某一天,当时丈夫外出,她趁机从家里逃出去,却不想在街上了巧遇了初恋情人雷汉森。0
她跟他说她已经结婚了,也有了孩子,要他不要再纠缠,其实是她自己觉得配不上他。
可是他不放她走,那么霸道的把她囚禁在身边,寸步不离的守着。
那时候,她也知道他结婚了,他是大人物,结婚的事情全城尽知,可她还是逃不脱他的柔情,跟她做了对不起丈夫的事。
不,不对,那个男人不能算是她的丈夫,他是强|奸犯,是他破坏了她和汉森的缘分。
一想起自己名义上的丈夫,女人哭红的一双泪眸里顷刻间便迸发出一股强烈的恨意,仿佛恨不得将他碎尸万段一般。
背着汉森的妻子,她当了小三,和汉森在一起缠绵了一个多月,直到某天她发现自己怀孕了,自知不能再这样下去,便带着腹中的胎儿逃离了。
哪里知道,才逃出去,就被丈夫给寻了回去。
知道她怀了别的男人的孩子,丈夫大发雷霆,要不是不忍心,她相信他早把她大卸八块了。
丈夫一再逼问她腹中的孩子是谁的,她死守着一张嘴,就是不说,丈夫没办法,也只能忍气吞声。
以为他会带她去打胎,没想到他却一反常态的让她生下来,说会待它视如己出,只要她安心的做他的太太,再也不逃了。
虽然有点不敢置信,但为了保住汉森的骨血,她还是忍辱负重的点头同意了。
这些事情虽然过去很久了,但却还是像昨日才发生过的一样深深的刻在女人心里。
其实,当时孩子还离世的那会儿,她怀疑过是不是丈夫做了手脚,也跟他闹过。
可是,他抵死不承认,加上医生们也作证说孩子真的是死胎,不是他所为,她才善罢甘休。
再后来,她再也没见过汉森,一直活在丈夫给她铸造的囚笼里。
只知道她和汉森分开大概一年后的样子,听说他和妻子俞璇喜获麟儿,当时她就心死了。
心想这也许就是天意,天意不让她这个小三|去破坏别人的家庭。
可是,她不是小三,她是汉森的挚爱,是他跟他家里选定的妻子结婚之前唯一谈过的一个女朋友。
要不是丈夫横插一杠子,他们现在会过得很幸福……
想起这些伤心事,女人就掩面哭得泣不成声,“汉森,我好想你……”
好想念他那一声情意绵绵的,“碧霞……”
这个世界上,除了已逝的父母,就只有汉森会这么叫她。
她本名叫安碧霞,现在叫安凝,是因为上学之后,她觉得碧霞这个名字好土,就嚷着让父母帮她改了名字。
之后,父母在这里落了户,她转学过来,大家都以为她叫安凝,其实她还有一个不为人知的名字,就叫碧霞。
汉森这个人很霸道,自打跟他谈恋爱之后,不想跟别人一样叫她安凝或者凝儿,偶然的一次听她母亲唤她碧霞,他就听了去,一直这么唤她。
把思绪从回忆里收回来,安凝不想再想那些伤心的往事。
事已至此,她也不想去怨谁,恨谁了。
欠汉森和那个孩子的,她去了阴曹地府之后会还。
但是,欠下两个儿子的债,她必须今生了却。
所以,她的余生,是为森儿和阿哲活着的。
森儿的婚事是她的心头病,阿哲的身体是最令她担心受怕的。
这孩子,怎么就那么命苦,得了这么个病……
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发现时间还早,才七点多,安凝随即起身,准备回房去把给阿哲钩的一双毛线拖鞋钩完。uehw。
阿哲这孩子性格温和,爱笑,又孝顺,不像森儿那么扭捏。
他爱穿她织的毛衣,爱汲她钩的拖鞋,说比买的还热乎。
回房之后,抱着针线篓来到床边的沙发前坐下,安凝戴上老花镜准备开工。
不想,拿起钩针的时候,突然发现最主要的一种毛线没有了。
她顿时拍拍脑子,暗骂自己记性真差。
昨天就说今天去买的,怎么就给忘了呢。
想放下东西睡吧,可又睡不着,还这么早。
于是,安凝看了看时间,决定出去买毛线。
反正她经常光顾的那家毛线店,要很晚才关门,而且离家也不远,她决定会买回来算了,免得明儿又给忘了。
去儿子阿哲房门口跟他打了声招呼,说自己出去走走,儿子嘱咐她慢点儿,安凝换了身黑色羽绒服,戴了帽子和手套,穿上靴子就出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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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边,雷曜扶着墙壁,站在玄关前换着鞋子。
儿子哲林也蹲在地上穿着雪地靴,父子俩准备出去买毛线。
不远处的沙发上,傅岚烟指着手里织到一半却没线了的毛衣嘱咐丈夫道,“老公,是玫红色哦,跟这个一样的,你别买错了哈,早点回来。对了,回来的时候记得帮我带几个烤番薯!”
换好鞋子,俯身将儿子抱进怀里,雷曜冲妻子笑道,“知道了,我亲爱的老婆大人!”
“你这也丫头真是的,明天去买不可以吗,非要曜儿这会儿去。外面那么冷不说,下雪路也不好走。”和女儿还有新来的保姆吴嫂一起看着电视,傅启胜不免数落起了说风就是雨的女儿。
傅岚烟放下手里的毛衣,俏皮的冲父亲吐吐舌头,“哎哟,爸,开车很快的,再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