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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世界好些了吗 作者: 吴虹飞-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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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金山(饶颖工作单位的书记):那个声音很象赵忠祥    
        我当时在办公室,听到有人的声音很象赵忠祥。我就往窗外看,但是那人已经上车了,我没看见他的样子。等饶颖回来的时候我问她说:“刚刚我听见了个声音很象赵忠祥,是他吗?”饶颖回答说“是” 
         
        张淋其人    
        事件回放: 
      2000年1月3日,张淋以长弓为名在《扬子晚报》上发表《买鞋才能获签名———赵忠祥泉城卖书遭冷遇》文章。文中称,此次签名活动中,主办方要求“购书签名者必须先在商场内购买一双价格不菲的几个牌号的皮鞋与旅游鞋,方可获得签名”,前来签名的读者“寥寥无几”,签名活动“草草收场”。赵忠祥则称,当日签名场面火爆热烈,秩序井然,活动持续约一小时,共卖出四五百本。 
         
        此后,二人之间开始互相诉讼。两场官司都以张败诉告终。张不堪压力,服安眠药自杀未遂。    
        当4年后再次被问到对当时的案件的看法时,他坦言“我现在已经能够很平静的对待那场官司了。我现在在整理书稿,打算出一本关于那个案子的书,下个月就可以出版了。”对于当年的自杀,他说“有种‘绝望’的感觉”主要是两方面的原因:自己地位的低。赵是名人,自然比自己在话语权上有优势。本来认为很有把握赢的官司却给了他本人和律师当头一棒;官司持续了多半年,这期间的恐吓电话是家常便饭,各方面的压力不断,加上身心疲惫就走了极端。“还是当时太年轻吧。”现在回想起来他这样评价自己。而这个案件带给他的则是成熟和对生命的珍惜。同时,也对当时赵发表的“五点声明”有些看法,他本人并不认可这个声明,觉得他在推委自己的责任。并且在官司调解阶段,赵的态度并不是象他的律师说的那样的积极。同时,也有媒体参与到了案件的调节之中。 
     
      第45节:赵忠祥(15)       
        关于媒体对这件事的报道,他本人不认可称媒体的报道为“炒做”。因为“媒体本身的责任就是报道事件及其进展”但是也表示了对某些媒体的报道失实的不认可。比如说他“失踪”、“辞职”。“但是当时我还没有辞职就被媒体提前报道了。” 
         
        当被问到对现在缠绕着赵的官司的看法时,他很坦率的说现在法院会有定论,自己不好有什么表示,“只是赵的处理方式可能有点问题。”赵在前期就把问题抛给了自己的律师,但是当事人和律师的“心态和观点”是不可能完全相同的,当事人应该是希望大事化小的,可没有事了律师就没了饭碗。对于赵本人,他则很真诚的说自己从92年开始就先后3次采访过赵,但对他的了解还是仅仅限于银幕上角色,没有过加深。 
      虽然他和赵之间的官司是如此的不愉快,也因此差点丢了性命、后来又换了工作,但是他还是很喜欢看他主持的《人与自然》从他一开始主持节目到现在喜爱一如既往。 
         
        “……如今四年过去了,虽然目前我的生活和工作都很平静,可是当年官司所带来的那片阴影,一直笼罩在我的心里。特别是它迫使我离开自己喜爱的新闻工作,更是我心中永远的痛。……” 
         
        (张淋新书《有一说一》前言节选 )    
        朱大可:(批评家)    
        其实这个事情可以从几个层面来看,首先是司法的,也就是有关“欠款”问题的,这个我不是很了解。我是做文化的,所以就从文化的角度来谈谈吧。    
        怎么说呢,应该说这是个很有意思的事。在对马加爵进行报道的时候我就接受过采访,制造了“公众狂欢”这个词,如果说马加爵的“公众狂欢”是“暴力”的,则饶颖赵案就是与“马”的暴力相对应的,是“情欲”的,这是第一层面上的。 
         
        在网上很流行的录音,不提主人是谁,单是网上的模仿SHOW就非一般的热火朝天。如果说“马”案留给人们的是“酷语”的话,则“赵”案的就是“色语”,现在的流行话语就被占据了。如果说璩美凤是台湾的集体消费,包括被公开了的录象,那么她仅仅能算是“色欲”的,是第一个层面上的。而录音里的“紧”字,则是由“情欲”到“话语狂欢”的升华,这是第二层次上的,是语词消费,互联网的新一轮的话语消费,激起了人们的激情。 
         
        再就是它解构了国家主义。赵是个主持名流,是国家主义的代表,是视觉上的形象代言人。当事人身的份反差之大,不用说了。可以说这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喜剧。  
        
        这个事件与一般绯闻的区别也就在于此,它是个有文化深度的事件。    
        张闳:(文艺批评家)说最近一段时间相似的案件很多,名人的丑闻是公众的关注的对象,但并不是故意的和名人过不去,当事实被证实和澄清后不但没有坏处反而有好“张”案就是个例子。但赵的不同在于其在事件中的角色不光彩,因此引发了媒体和公众对强势的攻击。但很可疑的就是他不象张一样在自己的名誉受到侵犯时马上就站出来澄清。大家不是白痴,不是捣乱的人,事实是可以说清的。虽然具体的细节她有否夸大我不知道,但是我倾向于她说的。对于“赵”案公众反应强烈是因为他的国家主义的代表的身份。这个案件使国家主义道德形象崩溃,因此有人就有了快感,有人有了幸灾乐祸的心理。也就是对他的不信任。 
         
        王小山(媒体从业人员);我很相信发生在赵忠祥和饶颖之间的事是真的。作为一个媒体从业者,职业要求我必须尽力去报道这件事情,尽量客观地去报道,但是我无从对两个人的行为进行任何判断。我能说的只有一句:两个人中总有一个在撒谎。但是,这很重要吗?男女之间的情感、性事无论如何不该拿到大庭广众之下来说,如果这件事情发生在小人物身上,根本不值一提。作为名人,赵忠祥实在太难了。我不喜欢赵忠祥。但我还是相信他们爱过,至少饶颖应该是爱过赵忠祥的。 
      男女由下半身的纠缠转到上半身的纠纷,实在悲哀。        
     
      第46节:赵忠祥(16)       
        采访律师:    
        在法院没有正式的审判结果之前,赵忠祥律师王富表示不想发表任何的观点,只是表示对胜诉有十足的把握。同时也表示对于皇甫以信件的形式“勒索”其当事人和饶对他本人及其当事人的“诽谤”,会在案件审理结束后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公众对这个案件的关注已经不仅仅是停留在法律层面,而更多的都集中在了人情上。从这一点上看,审理的结果应该并不重要,而真正的审判似乎是人们对其当事人及其本人的道德的评判。对于这种观点,他表示公众有自己的看法很正常,不可能把所有人的观点统一起来,相信等法院的结果一出来,大家就会明白真相的。影响已经产生了,其结果只能等法院的判决来定夺。 
         
        做为律师,他认为其职责应该把全部的注意力集中到自己所负责的案件上,而不应该放在其他的如参与媒体炒做上面去。当被问及对自己的对手有何评价时他这样说,但是并不讲出有什么事实可以用来证明,只说到审理结果出来后大家自然就知道了。 
         
        郑红:临阵换将是兵家大忌    
        本刊记者 易立静    
        在“饶赵官司”中,饶颖除了皇甫大卫外又委托郑红为她的第二代理律师,按饶颖的话说,因为同是女性的身份让她和郑红之间沟通更方便。律师郑红表示:“我是以同情和支持弱者的态度介入此案的,饶颖是一个善良的人,我很想帮她。”已接手饶赵案许久的皇甫大卫最近正接到律师协会的关于律师从业资格的调查,对此,郑红坦言:“接此案有压力,但身正不怕影斜,我相信司法是公正的。” 
         
        郑红介绍说,偶然的机会她看到了饶赵一案。当7月19日媒体传出饶颖与原律师皇甫大卫因发生矛盾而解约的消息时,郑红通过与并不相识的皇甫大卫沟通,并受其之托劝说和解他们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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