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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大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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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而,被袭的大楼中传出哀号,很多人受不了呛人的浓烟,从窗子里探出半个身子叫救命。当然,这只是本能反应罢了,几百米高的地方,除了上帝,谁还够得着?下面的人也只有跟着喊救命的份儿。渐渐地,一部分人受不了高温和浓烟,索性纵身从窗口跃下,成了自由落体,屁股上还带着火苗。我猜想,他们宁肯死在蓝天下面,也不想绝望地求救,更不想同地狱般的大楼一起化为灰烬。跳下来的人越来越多,甚至给人争先恐后的感觉。刚开始,街上的人眼睛瞪得牛大,嘴巴半张,能说的话只有两句:Fuck!Oh,my God!渐渐地,所有的人都泪流满面地看着同胞在半空哀号,看着同胞跳出火海,飞向天国。
  虽然上帝没来得及拯救绝大多数人,但是我敢打赌:此情此景,他看了也会哭的。
  没过多长时间,又一架飞机扑向旁边的大楼。昔日荣光无限的双子塔,此刻成了两支巨大的火柱。熊熊大火撩拨着纽约的蓝天,壮观但是凄凉。烧着烧着,大楼支撑不住了,哗、哗、哗地开始坍塌,恐怖的烟尘散尽以后,地上是两堆废墟。撒旦来了也未必有如此的手笔。
  也许,生命过于简单,就在无辜的人们从世贸大厦的办公室向外眺望的一瞬间,巨大的机头向他们迎面而来;也许,那个瞬间只有二分之一秒。
  轮回
  老美的战斧和航母又启动了。失去的生命,他们会从中亚那片草也不长的土地上拿回来。新浪又有用不完的头条,同学们又有谈不完的话题。
  我也大声地对它喊了一句,然后缩回头来,整个世界顿时平静下来。唐文惊奇我的功力,问我喊了句什么,令它这么快就安静了。我说,它不是对着大树数“one,one,one”吗,我接了句“two”,等它往下数,它没本事说出“three”,所以惭愧了。
  第五章:别想
  路遇老外
  “远处是东方明珠。”我指着江对岸的庞然大物。
  “废话,你真以为我是山里人?”吕英英一脸的不高兴。
  我羞红脸转过头去,有点好笑自己的过于负责,但我没当过导游是真的,希望她能体谅。其实她很多年前来过上海——在我来之前。这次她到同济补习半年的德语,算是故地重
  游了——我在她身边除了当苦力,充其量只算个回音器,不知能否勾起她消失的记忆。
  吕英英初中和我同班,她二堂兄小学与我同班,大堂兄与我哥哥同班,她的父亲与堂兄的父亲同是家父多年的老友,英英本人和我妹妹又是知心好友,总之裙带多多,扯不清,理更乱。这次大驾光临上海,迫于各方面的压力,我不仅要尽到地主之谊,还必须殷勤备至,前挎包,后提水,免得回家以后难做人。
  行进间我们到了外滩。记得上次来这里还是二十世纪,游兴正浓的时候,忽听人群中传出抱怨:“挤死了,都是些外地人。”我一听,紧张得搓了搓裤袋里的身份证,心想外地人怎么了,还不是来给上海送钱的。不过那人说得也对哦,外滩上随便扔支扁担下去,如果砸到十个人,肯定有八个是外地的,剩下两个是导游。从此我对外滩有了敬畏,怕走在上面有人说你抢她的氧气。
  这次的外滩之行是难以避免的,因为吕英英执意要去。好在今天的外滩看起来格外爽朗,有阳光和微风,没有如潮的人流。人们三三两两地散布于沿江的人行道上,拍几张照,看看黄浦江和东方明珠,显得浪漫又随意。江对岸高高矮矮的建筑被阳光镀了一层金,再衬着蓝天、白云和江水,嗯,不错,有点盛世的味道。我看着大好河山,心想东方明珠和金茂大厦真是幸福的孩子,没生成拉登的眼中钉。若拉登此时来捣乱,那就让人伤透心了——他一定是没学好审美,像个不懂事的孩子硬要往绝美的画上扔一块泥巴,然后愣头青一样地笑着走远。
  两人悠悠地踱步,“9·11”的幻象还没有从我脑壳中清除干净,时不时引出些联想和类比。
  猛地,一个穆斯林打扮的人迎面走来,身上穿着笔挺的西服,头上扎着传统的阿拉伯头巾,一把大胡子随风飘向左边。“拉登?”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迟疑间止住脚步。吕英英也发现了来者,于是扯扯我的衣袖:“走啦,老师说过不许围观外国友人的。”
  我说:“且慢。”
  果不其然,“拉登”径直朝我走来,右手轻轻地伸进口袋。我当时想,自己不是战略目标,更没有经济价值,他不会困顿到饥不择食吧?好在“拉登”从口袋里拽出的仅仅是部傻瓜相机,并礼貌地递给我:
  “Excuse me。”
  “嗯?”
  “Can you help me?”说着,“拉登”指指身后的大好河山,又指指自己,估计是叫我帮他拍照。
  哦,虚惊一场。拍照嘛,好得很。
  “OK!OK!No problem!”我爽快地答应着,把手里的东西递给吕英英,接过“拉登”的相机。
  拍完以后,我觉得刚才的镜头对得不是太好,想问他要不要再来一张,但我挖空心思也想不起英文该怎么说。我于是伸出一个指头,张开嘴,停了一会儿,又闭上了。“拉登”和吕英英被我这种奇怪的举动弄糊涂了,还以为我用的是照相的专业手势。唉,他们怎么能这样想呢,真要去给人拍写真也不会拍这个大胡子——他领悟力实在太差了,只会望着我傻笑。
  许久,我似乎从残破的单词库里逮到一个——more,好词,就是它,上!
  “More,any more?”我很得意地问大胡子。
  “Oh。The more!Yes!Yes!”这回大胡子明白了,摆了个写真的姿势。
  拍完照以后,大胡子连连说:“三颗药喂你马吃!”“我没有马。”“3X!”“Oh,oh,oh。”
  我紧紧地握住大胡子的手,实在是言不由衷。不用谢要怎么说呢?上英语课的时候老师让我坐下,然后我“Thank you”,最后她一定要讲的那句话——你是什么什么来着?
  大胡子看我握这么久没有松开的意思,心想中国人真是好客,感动得直点头,眼眶中光彩四溢,握我的那只手更紧了,甚至想上来抱我,不知内情的人还以为我们是失散多年的兄弟。僵持许久,最后多亏吕英英看出个中奥妙,对大胡子说了句:“You are wele!”对,对,对,就是它——你是受欢迎的,正是我们常说的“不用谢”嘛。
  “嗯,拜拜!”大胡子功德圆满地走人。
  “Good bye!”这个我熟。
  小马的辅导课
  以上是我第一次和外国人亲密接触的情景,其惨状也只记得这么多。蹩脚的英语让人颜面尽失,大胡子就不管他了,然而吕英英对我充满狐疑,连连问我平时的学习时间怎么安排,读大学以后到底干了些什么?是不是天天在树林里弹琴舞墨,等着美女陷落?
  晚上回去,我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小马倾诉着“外遇”。小马是勤奋的人,稳稳把住文管系第一的位子,周一到周五的晚自修是雷打不动的,午睡前还要端张21 CENTURY“
  叭啦、叭啦”地狂念一气。我总觉得他的英语说起来比汉语性感——汉语里略带些童音,英语却说得抑扬
  顿挫,有梅尔·吉布森的味道。我曾力荐过让他来出演《勇敢的心》,但导演比较死脑筋,说什么小马不像苏格兰人,就这样黄了一出好戏。想想看,让小马站在英格兰的断头台前高喊一声:“Freedom……”啧啧,视觉暂不议论,音效肯定不会比吉布森差的。
  小马听完我的哭诉,轻轻一笑:“没办法。”那口气像在说:“你还有得救。”他接着道:“在中国,会英文就是强。”
  是么?换作平时,我会不屑一顾地回敬道:“切!请不要故弄玄虚。”但是今天没有,我像头战败的狗熊,躺在床上添着伤口。美国总统动不动就声称检讨对华政策,而我,是不是该反省几年来对英语的态度。不论时间、金钱还是信心,我给它的已经不少了。我就是块肉,每年让它割几次,割过以后还忍住剧痛狂妄地叫嚣:“让暴风雨来得更猛烈些吧!”于是,暴风雨一次比一次更猛了,高考、四六级、考研……寒假回家,父亲试探着问:“英语怎么样?听说老赵家的小娜已经考过了六级。”我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却不敢瞟一眼父亲那种眼神,于是怯怯地低头回答:“嗯,还行。正在补。”说完就四处找地洞——给我个地洞吧,让我听听大地的声音,让我再也听不见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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