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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实话,我也不知道。”蓝湄幽幽长叹,“但我觉得,两条狗相互舔伤口应该比一条狗独自舔安慰许多……”
我既幸福又心酸,轻轻拍拍她的肩,说:“蓝湄,别那么悲观。生活一定会好起来的。”
她机械地点头,眼神似喜似悲。
我抱起那一大堆食品,小心翼翼地推开门。正待我要跨出木门时,蓝湄突然想起什么似的喊住我:“青青——”
“什么?”
“记得别对男人太好,他们不值得!”
我笑,觉得她实在有点儿“草木皆兵”。但我还是冲她点点头,道:“我记得了。”
《第一章泡泡》21.
国庆期间,方卓盛情邀请我们三个女孩一起去逛北京城。他说“五百年修来同船渡”,那么我们几个能在蚁群一样的众生中修得“毗邻而居”,这该是一种怎样的缘分?
首先拒绝的是张红。张红说一则她没有时间,二则即便她有时间也不会放纵自己,因为心一旦散了便很难集中。她不仅自己不去,还苦口婆心地劝我们也别去。在她看来,我们现在都处于“箭在弦上”的待发状态,任何一点儿风吹草动都有可能功亏一篑。
蓝湄也没有去。她当然不会像张红那样神经高度集中、高度紧张。但冰雪聪明的她一眼便看得出我们脸上的诚意,于是笑着说,她喜欢被别人照亮,不喜欢照亮别人。
于是,最后去的只有我和方卓两个人。没准,这才是我们最想要的结果。
“十一”这天,天气格外奇怪,它一反北京金秋十月的秋高气爽、万里无云,反倒是阴沉沉的。云层厚厚地压下来,有种“山雨欲来风满楼”的前兆。天气尽管不好,我们的心情却一点儿也没有受此影响。我们年轻愉悦的心啊,真可谓春和景明的五月,一派阳光灿烂。
清晨,趁方卓去超市买胶卷时,我像赴约一样装扮自己。
事实上,我是一个很爱美的女孩,就像鸟儿喜欢美丽羽毛一样热衷于各种漂亮衣裙。只是,不知为何,自从来到北京,我对美精益求精的心一下子荡然无存,每天都裹在粗糙、陈旧的仔裤、衬衫、运动鞋中行色匆匆。难怪方卓说过,考研生不分男女,大家一个性——中性。
我先套上一件黑色高领长袖T恤,然后穿上一条长及小腿肚的背带裙。棕色细条绒,上面洒满星星点点、花色繁杂的小碎花,浅浅的黄、浅浅的红、浅浅的黑,不经意的精致,秋意阑珊。
我终于脱下肮脏变形的运动鞋,为自己还算玲珑的脚裹上一条长长的透明丝袜,然后取出一双黑色中跟皮鞋来装扮它。皮鞋像一只圆润的蚕豆,有一条可爱的绊带,让脚乖巧得不忍呵责。
站在简易镜子前,我细心地编着麻花辫。不知不觉间,头发已经齐腰了,我近乎自恋地抚着辫子,为自己大半年对它的漠视深感自责。
我没有化妆,年轻是最好的妆容。我只是为细细的手腕戴上一只老银绞花镯子。人们常说,爱带银镯子的女孩是真正的古典。我从不认为我古典,但镜子中的女孩的确精致得令人心疼——尖尖的下巴,苍白的脸颊,眼神宁静而安详,秋水一样。
我头一次发现,自己其实也是一动人女子。
当我把自己打扮停当后,才发现,不知何时,方卓已经愣愣地站在门口大半天,不敢进来似的。
“怎么,不认识了?”我略有些羞涩地拧着辫梢冲他笑。
“啊,啊——”他张口结舌,似乎不知说什么好。
“没想到丑小鸭终于变成白天鹅了吧!”我笑着打趣。
“不,不是丑小鸭。”
“是什么?”
“灰姑娘穿上了水晶鞋,一下子所有的一切全变了。”
“哦,变成什么样了?”我俏皮地歪着脑袋。
方卓深深地看着我,看着,看着,突然,情不自禁地把脸压了过来。我浑身一激灵,猛地把头闪开了。
待一切收拾完毕,我背着黑色帆布小背包,方卓脖子上挎着借来的理光相机,我们俨然一对幸福的小情侣亲亲密密地出了门。当我们刚走到北大西门时,恰好看到张红像一个干枯的老妪一样,弓着腰走了过来。显然,她又熬通宵了,干巴巴的头发稀薄凌乱,脸色灰败,目光游移而迷离。最令人吃惊的是,她的神经似乎超脱于世外,游魂似的飘到马路中央,全然不顾脑袋正上方的红灯闪烁。
恰在此时,一辆红色出租车飞也似的压过来,似乎想抢在绿灯之前——
“张红——”我扯着嗓子惊叫,魂魄几乎惊飞。
张红猛地停住了脚步,出租车擦着她的脸疾驰而过……
“张红,张红!”我吓坏了,跺着脚冲她招手。
她抬头,漠然地看着我,目光十分麻木。最终,她还是机械地点点头,不声不响从我们身边晃悠而过。
《第一章泡泡》22.
我们先去颐和园。颐和园与北大很近,仅有三站路。可尽管这样,方卓还是借来了一辆自行车。车子破旧不堪,后座被人偷去,全身真的是除了铃铛不响外,哪一处都丁当作响。
我伏身坐在前梁上,脸趴在车把上。方卓骑车又快又稳,风呼呼地吹来,我洒满秋花的裙裾轻舞飞扬。
“青青,让你坐这样的自行车,真是委屈你了。”方卓一边用力蹬,一边不好意思地说。
“怎么,挺好的呀!”实话实说,我真觉得挺好的。
“算了吧,谁不想坐高级小轿车?”
“我就不想,一点儿也不想。”
“为什么?”
“因为带轮子的,我除了自行车不晕外,其他的一律都晕!”我笑道。
“不能这样,你太便宜你未来老公了。”
“不便宜,我会要他一直给我当车夫的……”
“啊,原来如此!”方卓惊呼,我们同时大笑起来。
虽然天气不太好,可毕竟是“十一”,颐和园里人山人海。为了防止被人群冲散,我和他不得不经常拉手前行。开始我们还觉得不好意思,但几次下来也就十分坦然了。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我们都不想有太多顾忌。
颐和园很美、很大。到处都是雕梁画栋、亭榭楼阁。昆明湖上漂满了游艇、龙船,万寿山上挤满了前去朝圣的游人们,我们则手拉手、仰脸走在“十里画廊”间,边走边叹。
“画廊”里有很多水粉画,颇有情趣。我喜欢《红楼梦》与《聊斋》,方卓精通《三国》与《西游记》,我们两个搭配,简直天造地合。我向他讲画上的金陵十二钗与狐仙,他则指着“桃园三结义”向我痛数刘备的无能与关张的愚忠。他说,他最喜欢孙悟空,来去自由、天马行空。
我说,孙悟空才不自由呢!他一个筋斗能翻十万八千里,却不得不谨小慎微地陪着唐僧这个大笨瓜用俗人的脚步来丈量西天之路。
他说:“那是因为紧箍咒。如果孙悟空脑门上没有那个紧箍咒,他心一烦,一棒就能把肉眼凡胎的唐僧打翻在地。这叫‘退一步,海阔天空,忍一分,心平气和’。人家一个猴子都知道这个道理,更何况人乎?”
我笑:“哦,原来你现在就在向孙猴子学习‘忍’字。等有朝一日,紧箍咒去掉后,来个大闹天宫?”
他仰天一乐:“呵呵,知我者,白青青也!”
从“十里画廊”出来后,我们来到“养心殿”的后花园。由于国庆,这里堆了许多应景的盆花,花团锦簇,煞是热闹。许多游客穿着租来的皇帝、妃子戏服在花前搔首弄姿。我们像孩子一样踮着脚尖看,窃窃私笑。
“你觉得他们好看吗?”我偷偷地问。
“一点儿也不。”方卓捏着我的手,轻轻地说,“我觉得他们是在自毁形象。”
“同感,同感!”我欢喜地附和。
“不过,形象已经够不堪的了,再毁也毁不到哪儿去了。”接着,他又在我耳边刻薄地加了一句。
还没待我笑出声,不远处一位身着凤冠霞帔的胖女子恶狠狠地瞪我们一眼,然后斜着眼睛冲身边那个威风凛凛的“皇帝”咬起耳朵……
我心中一惊,拉着方卓的手拔腿便跑,待我们跑到一个僻静的假山后,我再也跑不动了,松开他的手,捂着肚子,笑道:“完了,完了,我们要引起公愤了!”
方卓也在笑:“还好,我们生活在文明的新时代。要是搁在以前,就凭这两句话,把我们的舌头割了还是轻的呢!”
我心有余悸地笑,故作紧张地吐吐舌头。
突然,我被一双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