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找我干吗?”
“你一个人黑灯瞎火地到处乱跑,我能不担心吗?你有没有一点儿安全意识?!”方卓好像又委屈又生气,依然红头涨脸,“前几天,未名湖才浮起一具女尸,你又不是不知道!”
《第一章泡泡》16.(2)
我张口结舌。与其说我被他口中的“安全意识”吓着,不如说我被他的态度搞懵了。至于吗?
正当我迷惑不解时,张红拎着两个冰淇淋走来,笑着打趣:“方卓,你太大惊小怪了。青青哪里是一个人呢,瞧,一共有三个保镖,你还担心什么?!”
显然,她把一切都听去了。
一时间,我和方卓全都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这时,那两个老外舔着冰淇淋走来,看到方卓,很自然地问我:“Boyfriend?”
“No,No,No……”我吓得急忙摆手。但方卓,却十分警惕地盯着老外,一点儿也不友好。
回到小屋,方卓没有像往常那样捧出一大堆问题,而是隔着“三八线”向我痛数洋鬼子们的罪恶以及异国恋情的可悲。听得我又是愤愤不平又是心有余悸,另外,还有一点儿——美滋滋的。
自打这件事情之后,我和他的关系明显地又前进了一大步。我们开始心照不宣地按时回来,即使不能按时回来,也会在出门前有意无意地告诉对方一声。我们也开始不着痕迹地关心对方,他越来越多地往我桌子上放小礼物,这些礼物由最开始的糖果、冰淇淋渐渐地上升为枸杞、奶粉、口服液等较为昂贵的补品。当我问他为什么这么大方时,他略有些不好意思地说,他注意到我近段时间脸色苍白、睡眠不好,估计由于太用功导致贫血了。而我,也越来越关心他的学业。有时,我会因为他对一个公式的不理解而焦急万分,四处为他找各种形式的练习题,甚至会花费整整半天的时间针对他的情况为他自编几套试卷。当我看到他取得进步时,兴奋得比我自己模拟题得满分还高兴。
当然,我记得我们的“合租协议”:不谈爱情。不用张红提醒,我也知道自己目前的实际情况。我们肩负重任、前途未卜,现在的确不是谈爱情的时候。“爱情”这两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太沉太沉,我们单薄的肩膀上已经扛不起任何一丁点儿的责任。但是,我不是一个精于计较、善于规划之人。我甚至不能好好规划自己的未来,更何谈规划感情?
还好,方卓亦是十分理智之人。甚至在某些时候,他的城府、理智令我生畏。他总是能伸缩自如地驾驭感情,把我们的关系很好地控制在一定程度之内。当他意识到自己的行为过于热情时,便会一连冷淡我数日,把我刚刚滋生起的怀疑与幸福一下子浇得半死不活。而当他觉得自己又过于疏离时,便会又通过“糖衣炮弹”等温情政策俘虏我软弱的心,让我心甘情愿地为他忙碌、操劳并且无怨无悔。
人们常说“性格决定命运”,这话一点儿也不假。我对于自己以后的命运无怨无悔,因为我知道,在理智与情感的天平上,二者永远不可能平衡。
《第一章泡泡》17.(1)
北京的夏天虽然热得让人无法忍受,可时间并不长。“秋老虎”的肆虐一过,气温一下子降了好几度。
天越来越高,越来越蓝。我喜欢仰头看北京秋日的高空,瓦蓝瓦蓝的,澄静得像被清水洗过一样。
张红说我在看天空时特别的稚气,像孩子一样清澈与童真。
我说:“这样不好吗?”
她说:“不好。你已经不是孩子了,天真烂漫不应是你我的特征。”
“那什么应该是我们的特征?”
“像蚂蚁一样卑微、像天鹅一样高贵、像牛一样坚忍、像鹰一样充满希望。”
我笑,我不认为一个正常人的性格里能够同时塞得下这么多种相互排斥、矛盾的个性。如果强行塞下,那此人不得精神分裂症才怪呢!
然而,张红不理我,依然过着她蚂蚁、牛一样的日子,憧憬着她天鹅、鹰一般的梦想。她开始越来越多地上通宵教室。虽然现在离一月十八日大限期的到来还有好几个月的时间,可她却摆出一副备战的姿态:每天黑着眼圈、姿态恍惚但神智却高度紧张、高度警觉。每当我看到她背着硕大肮脏的书包,手拎一塑料袋又干又冷的白馒头,在校园里踽踽独行时,就不由得替她暗暗捏一把汗。
方卓进步很快,当然这得归功于我的“教诲”。他不喜欢去通宵教室上自习,认为在家里学习的效率要比在那里、比熬夜高得多。这是当然的,因为在家里不仅有我这个良师孜孜不倦的指导,还有我这个“可人儿”的“红袖添香”,他何乐而不为呢?由此看来,他一开始进行“异性合租”的初衷估计是新千年最明智的决定了。
至于我,唉,真是一言难尽了。
我从不认为方卓占用了我太多时间,因为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但一个不争的事实便是,我越来越没有自己的时间。白天,我忙着为方卓找参考书、改试卷、研究他的作业;夜晚回到小屋里,我又十分殷勤主动地替他解惑释疑;甚至在梦中,我还经常帮他做作业。我不知道自己这是怎么了,但有一点我很清楚,那便是我非常高兴看到他的进步,发自内心地希望他梦想成真。我整日幻想着我们两个人一同被光华学院录取。我认为如果我努力,这肯定不仅仅只是梦想。
而与此同时,蓝湄,我们那个高贵美丽的“芳邻”也格外忙碌。只是她的忙碌是早出晚归、锦衣夜行式的。虽然三里屯事件之后,我与她几乎再也未曾谋面,但就那寥寥可数的几次邂逅却令她给我留下“惊鸿一瞥”的感觉,这真是个神秘的女子。渐渐的,我再简单的头脑也有点儿怀疑起来了。
若不是那天清晨,可能我一辈子都不敢相信自己的判断。
九月底的一个凌晨,可能因为我头天贪吃了几片熟透的西瓜的缘故,整整一夜,我的小腹拧绳般的疼。好不容易熬到天蒙蒙亮,也不知道几点钟了,我抓起一把手纸便往外跑。待冲进蔚秀园旅馆厕所里解决后,我才发现,自己竟然忘了带房门钥匙。于是,只好衣冠不整、蓬头垢面地在池塘附近转悠着等方卓起床。
凌晨时分,蔚秀园十分安静。晨练的人还没有起床,倒是一群鸳鸯,结成对儿地游到荷花丛中找食吃,恩爱得让人忌妒。
我出神地看着,心中纳闷为什么几个月来,自己竟然从来没有意识到身边这群浪漫的生灵。
正在想着呢,突然,我感到一辆银色轿车跌跌撞撞地朝我压来。我心头一惊,急忙闪过身,恰好,车子在我脚边“吱”地一声刹住了。
“TMD!怎么开车的?!”正当我握着拳头打算砸车窗时,突然,车门冲着我的脸撞开了,紧接着一个女人被一股强大的力道推了出来,恰好撞了我满怀,差点儿把我撞到池塘里去。
“你——”我又惊又愤地抱住一棵大柳树,正待发作,突然,女人的高跟鞋被崴掉了跟,她“扑通”一声,像一只受伤的大鸟趴到我面前。
我急忙松开柳树,下意识地蹲下身扶她起来。只是,当看到她凌乱的卷发和单薄的肩膀时,我一下子愣住了。
而那女人,也慢慢地向我抬起头——
“蓝湄!”我惊叫。
果然是她。只是这次她再也不能像上次那样片刻间便消失得无影无踪,她的脚似乎崴了,脸也遭受毒打似的肿了起来。
只是,她依然十分优雅地撩开头发,然后,冲我,亲切一笑。
那是什么样的笑容啊!像一朵残败的玫瑰,尽管凋零也要倨傲。
“怎、怎么回事?!”我蹲下去,扶住她的肩头,愤怒地朝车窗里望。正在此时,轿车的自动窗缓缓地摇落了,一头像野猪一样丑陋凶狠的黑人脸露了出来。黑人翻动着厚嘴唇、龇着白闪闪的大牙齿开怀地大笑着,笑着笑着,手一摔,摔出一大沓钞票扔在蓝湄身上,然后,一踩油门,车子绝尘而去。
“瞧,我昨晚服侍的就是这样一头野兽!”蓝湄擦了擦脸,平静地说。
我瞪大眼睛望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此时的她,正趴在地上艰难地捡着钞票,一边捡一边说:“白青青,我是一妓女,你早就知道了吧!”
“是,我早就意识到,可我从来不敢相信。”我站起身来,冷冷地看着她。
“哦,现在相信了?”她坐在地上数着钞票,漫不经心地问。
《第一章泡泡》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