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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泡泡-流浪女孩的爱情故事-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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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好奇心被激起,我疾步上前,拦住他,“你的故事呢?能不能给我讲讲?”   
  《第一章泡泡》15.(2)   
  “想听?” 
  “想听!” 
  坐在僻静处的马路牙子上,方卓慢慢地向我讲起了他的经历。回忆不是一件轻松的事,尤其当那回忆曾令你伤痛。 
  “三年前,我大学毕业来到北京。我很幸运,当同学们还在四处找工作时,我便和一家钢铁公司签了合同,做采购部门的物流专员。钱不是很多,但对于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学生来讲,已经足够了。而且没有多久,我便分了一套小房子……” 
  “哇,你好幸运啊!” 
  方卓不理我,继续讲:“的确,那时我很幸运。好像所有的一切都在向我施恩。生活、事业,而且很快我便恋爱了。” 
  “好一个刚出炉的烧饼!”我打趣,但不知为何,心中酸溜溜的。 
  “是我们采购处处长的千金。很漂亮,很可爱。我把她当一块捧在手心中的嫩豆腐一样呵护,而她,亦是十分在意我。那时,我们几乎一刻也不分开,想着法地享受、挥霍。” 
  “后来呢?” 
  “门不当户不对。她爸爸是采购处处长,妈妈是一个公司董事长,她的公司经常被评为北京十佳先进企业。” 
  “那有什么了不起?你又不是与她妈谈恋爱!”我略有些不服气。 
  “是,可他们却觉得十分了不起。他们只有这一个千金,他们觉得女儿有资格享尽天底下一切功名利禄,而我,却没有这个能力给她。于是,他们便想尽一切办法阻挠。” 
  “嗬嗬,没想到小说中泛滥的情节也能发生在现实生活中。”我冷笑。 
  “母亲给女儿又介绍了一个清华的博士,她的父亲则动不动便给我坐冷板凳。这对于他们来说,易如反掌。于是,我便辞职了,一切也就没了。” 
  “好样的!可那千金呢,她应该有自己的主意啊!” 
  “她一女孩,在那么大的重压下能有什么主意?她顺服了父母,离开了我。事实上,对于她来说,我应该只是她恋爱史上的一个过客。两年了,她从来没有与我联系过,而我,也全力考研。我想让她、让她父母知道,我不是可以随便任人拿捏的。哼哼——”方卓咬牙道。 
  “你就因为这个考光华学院?” 
  “是的!我一定要考上,要出人头地!”他狠狠地说,“欺负过我的人总有一天会后悔的!” 
  不知为何,我的后脑陡生一股冷意。在方卓被仇恨照亮的脸上,我看到了报复与冷酷。我不明白为什么要把一个简单的考研赋予这么多内涵,我也不明白为什么一张平静的面孔能笼罩这么深的报复阴影。 
  这时,我又想起张红的脸,那也是一张为考研而渴求得近乎发狂的脸。“我要考上。我只有先‘被嘲弄’后,才能‘嘲弄’……” 
  突然,我感觉满世界腾空飞起了无数的泡泡,瑰丽无比、灿烂无比,每个泡泡上都写着两个大字:考研!而泡泡下那些满是期待的脸啊,好像一点儿也没有意识到它是多么不堪一击、多么稍纵即逝。   
  《第一章泡泡》16.(1)   
  时间像流水一样向前流淌。我们大家依然每天三点一线地奔波于小屋、自习室、食堂。日子过得波澜不惊,然而一切似乎又有点儿不同。 
  我开始一周三次地帮方卓辅导公共课,每次两小时左右。事实上,由于我们同处一室,我们根本无法遵循这个“一周三次”的约定。每天晚上从自习室回来,方卓便拿着一大堆的问题,轻叩我们的“墙”。而我,再也没有了晚上独自用功的时间。 
  我发现,方卓公共课基础十分差。可能由于走出校门时间太久,也可能由于他在大学时就没有好好用功,所以高数、英语对他来说显得十分吃力。所幸的是,他天生便具有卓越的经济头脑以及政治才华,他的政治以及专业课都十分好。西方微观经济以及政治经济学等许多考研生望而生畏的学科对他来说竟是易如反掌。而且,他的头脑十分机灵,再加上我与他可能“心有灵犀”,许多问题经我一点拨,他立刻便如梦方醒。 
  他的进步很快,这是自然的。毕竟,我为之付出了我的时间、精力、心血。 
  当然,方卓也是知恩图报之人。他开始不经意地在我桌子上放些巧克力、口香糖、冰淇淋等令我心花怒放的小东西。而我,也总是毫不客气地来者不拒,一边吃一边还唠叨:“军功章嘛,有你一半,也有我的一半。” 
  我从来没有把他当作竞争对手。私下里,我十分自大地认为,他还不够格。 
  我依然傻子似的为了让他明白一道公式的用法而绞尽脑汁、肝脑涂地。事后想想,真连弱智都算不上,简直就是一白痴。 
  张红开始问我是不是喜欢上了方卓?我说:“嗬嗬,就那小白脸,不可能!” 
  她不相信,问:“那你现在为什么张口闭口就方卓、方卓的?” 
  我说:“有吗?” 
  她说:“有啊。一和我说话就是方卓,真没出息。” 
  我说:“嘿嘿,你是神经过敏!” 
  她说:“当局者迷,旁观者清。这时候谈爱情有点儿奢侈,你注意点儿!” 
  其实她不说我也感受得到,一种别样的气息正在我们陋室里潜滋暗长,它的名字叫“温情”。 
  三里屯之行后,方卓对我的态度明显温和许多,话也多了起来。虽然我们的对白大部分还是与考研相关,但那口气却大不比从前。而且,不知从何时起,我开始关注起他回来的时间。一旦他该回来却没有回来时,我便开始心神不宁、坐卧不安,非得听到他拧开房门的声音,我才能再度把思绪集中到书本中。 
  一直以为,这只是我个人的感觉。然而,终于有一天,我发现,他这样的感觉竟然比我有过之而无不及。 
  夏天的夜晚,越来越凉爽舒适,北大俄文楼前的英语角也越来越热闹了。每到周末,形形色色的人们汇聚于此,既是为了“Practice English”,又是为了“Hunting”。 
  我和张红总是不参与此的,不是清高自傲,而是实在抽不出时间。然而,有一天夜晚,我们突然被两个外国小伙喊住了,盛情力邀我们参加他们正在进行的“填字比赛”。 
  说得露骨一些,若不是因为他们是外国人,我们肯定会目不斜视地走过。但看到他们金色的头发及澄蓝的眼睛,我们扭捏几下后,也就十分兴奋地加入了。 
  老外们玩的“填字”类似于中国的“小强填字”。所不同的是,比中国的小强弱智一些,也就是拿着一张写了头一字母的卡片根据对手的神情“找朋友”,找到能组成这个单词的字母。同时,每一队的字母全部配好对后,联结成一个意思完整的句子方算最后成功。最终看哪个队找得最快,意思准确。失败的一方则需根据赢家的要求表演一个节目。 
  当然,我们队赢了。我不认为我和张红有多么聪明,但对于一个头脑中掌握了上万单词的考研生而言,玩这种“填字”游戏简直就是小儿科。然而,那两个老外可不这样认为,他们真诚地向我们表示感谢,认为我们是世界上最“SMART”、“PRTEEY”的女孩。当最后了解到我们也住蔚秀园后,他们更高兴了,摩肩擦掌地表示要和我们结伴而行。 
  最后,我们一行四人,愉悦兴奋地走过漆黑的榛子林、红楼、石拱桥。当我们刚穿过西门口的红绿灯时,老外们很吃惊地发现蔚秀园门口的小卖部竟然还没有关门,于是便大方地说要请我们吃冰淇淋以示感谢。 
  由于我们带的东西挺多,我便自告奋勇地留下来看东西,而张红则随着他们去冷饮店挑冷饮。 
  正当我在昏黄的路灯下左顾右盼时,突然,一个高挑的黑影从北大西门跑出,一边招手一边喊:“青青,青青——” 
  我定睛一看,原来是方卓。显然,他已经跑了许久,夜晚的空气很凉,但他却满头大汗,气喘吁吁。 
  “咦,方卓,这么晚了,你怎么在这儿?”我奇怪地问。 
  哪知,这厮却毫不领情,反倒怒气冲冲,脱口便出:“这么晚!看来你也知道这么晚了!” 
  “什么意思?”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我四处找你,你跑哪去了?你看看都几点了!” 
  “找我干吗?” 
  “你一个人黑灯瞎火地到处乱跑,我能不担心吗?你有没有一点儿安全意识?!”方卓好像又委屈又生气,依然红头涨脸,“前几天,未名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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