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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说 第十三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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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晨我在床边守着她时,一个值班的小医生阴阴地走进病房来看看她,又看着我,说,你也真拿人家的命当把戏。快活的时候想什么去了。
  我低头笑,她亦笑。医生出了屋子,她便低低地说,耀辉,谢谢。
  她的唇色黯淡得像洒了一层灰,薄薄地吐出这两个字,犹豫着伸手来放在我的膝盖上,过了一会儿又摸索到我的手指,固执地一根一根抓起来,渐渐扣紧。
  我从未见她如此凄凉,泣眼望着她,不知所言。但心里一丝动容都没有了。
  二十岁的时候,我对她说,以后无论遇到什么难处,一定要告诉我。我只是想照顾你。
  彼时她抬起头来看着我,神情竟然有无限怜悯。她微笑起来,似在安抚我,说,行,以后有得麻烦你。
  是在大学里碰上兰子君的。刚进校时,公共课多如牛毛,没完没了叫人厌烦。我们同系不同班,却被排在一起上那恼人的课。她从不来上公共课,却仗着系花的资格,总有一堆男生排队替她喊到。这也是她命好,名字无所谓男女。关于名字,我后来问过她,她只是说,老辈子一直认定是个男孩,父亲又爱养兰草,出生前名字就取好了,兰子君——君子兰。出生时爷爷得知是女孩,拉下脸转身就走……她兀自低头轻轻说着,说完又切切地笑。兰子君言行之中自有一番别样的分寸,与人群里那些艳丽得索然无味的女孩分辨出来。
  蓝颜
  那都是后来的事了——我本没见过她,更不用说凑热闹帮她点名,不想同宿的一人猴急着要向她献殷勤,包揽下了一学期帮她喊到的活儿,自个却又常常想逃课出去玩,便把这差事扔给了我。
  我起初拒绝,说,这么多人挤破脑袋要给她喊到,你不该找我。
  结果那同宿的朋友竟出口道,不行!这事情让给了那帮人,就等于把兰子君让给了别人!我琢磨着只有交给你我才放心!
  我气得肝儿疼,瞪他一眼,他恍然觉得说得不妥,便又赔笑,说,得得得,哥们儿一场我不是那意思……我是说你不对她胃口,她也不对你胃口……
  我看看他那猴急的狼狈神色,低头想笑。不理会他便走了开,亦算是默许。
  从此我便替她喊到。每次一答,不知多少人要回过头来巴望着看看这位传说中的美女,却只看到我低头写字面无表情之状。如此这样喊了一学期,全系上下几乎人人都认识我了。
  而我见到她,却是在将近期末的时候。
  公共哲学课,一个女生迟到了十分钟。我座位靠门,旁边有空,她一进门便靠我坐下。我不在意周围,只顾伏案写字,良久,她突然发问,说,过去是你帮我喊的到
  我诧异抬头,眼前人便该是子君了,我想。端视之间,我开始谅解那些拜倒于她的人儿了。她的确是美。
  我点点头应她。
  谢谢你,她又说。
  我无言笑笑,回她,没什么。
  那日课上她把我笔记借去誊抄,我说,我的笔记都是缩略,别人恐怕看不懂。她笑笑说,那也未必。
  我扫一眼她的抄写,倒也流利自如,把那简略内容几乎都还原了回去。
  的确是聪明的女人,却懂得掩饰自己的聪明。这个世界总不太喜欢过分聪明的女人。她懂得这一点,就比外露才智的聪明女人更加聪明。
  下课时她把笔记还给我,道谢之后,又请我吃饭,说是感谢帮她喊到。
  我推辞几番,她坚持要请,我便没有再拒绝,和她去了餐厅。
  我们吃些简单的
  粤菜,她说,过去认得你,你写的东西我还看过。他们跟我说你就是光翟的时候我还真有点震惊。
  她笑。
  光翟是我用在杂志书刊上的名字,拆了我的“耀”字而已。
  我问她,你也喜欢读文章看书之类?
  她伸伸腰,狡黠地说,怎么,我就不像看书的?我过去还自己写点儿呢。
  我笑着看她,没说话。
  她又埋着头无谓地说,那种年龄上,心里有点事的女孩子,大都要写点儿什么的吧。过了那个年龄,就没那么多心思了。
  整个晚餐说话不多,我们的言谈走向清晰,话语浮在寻常的生活话题之上,从不深入。她总是很自然就把自己藏得很后面,矜良、淡定,又有一种甚得情致的倦怠。
  我想她是经历过许多事的女子。但她却有一副极其早熟的心智,依靠遗忘做回一个健全平和的人来。她从不言及自己的过去,也从不过问他人。
  我看着她的面孔,便知道,此生我亦逃不过她的眼眸了。
  八点的时候吃完饭,服务生走过来,我们争执一番付账,最后她说,欠了你人情,该还的,别闹了,我来。她爽快地结了账,然后我们走出餐厅。
  满目华灯初上,我站在路边与她说,我送你回学校。
  她犹豫了一下,淡淡笑了起来,说,耀辉,我不住学校。你陪我在这里等等吧,朋友马上来接我。
  我尴尬至极。这等的女子,自然是不用回宿舍扎堆的。我竟想不到。
  我们站在路边,一时无言。不久一辆黑色的小车开过来,她才侧身对我说,那……我们再见。
  我点头示意,看着她款款上车。
  挡风玻璃的昏暗镜像上,我看见里面一张湮于俗世荣辱的中年男人的脸。
  很多年之后,她说,耀辉,你是唯一一个与我一起吃饭却是我付账的男人。
  蓝颜
  就凭这,我们一开始就玩的不是那种游戏。
  后来我们渐渐熟悉。偶尔出去玩玩。她的朋友多到令我头疼。我不常习惯与人走近,此番感觉像是一颗石子,以为是被人郑重地捡了起来携在身边,结果不过是被扔进一只收集奇石的观赏水缸里闲置。
  我不善交,自恃有几分特别之处,喜欢我的人自会很喜欢,不喜欢我的人权当陌路就好,向来冷漠低调。也好,落得身边清净,只有过去一两个至交,平日里不常联系,淡淡如水。自少年时代起,一直都如此。
  但我看到兰子君与别人亲密交好,竟觉落寞。
  如此,我自然是爱着她了。
  圣诞聚会的时候,大家一起唱歌喝酒,我醉得厉害,在沙发上从后面抱着她,不肯放手。她像抚摸宠物一般摸摸我的头,拿掉我手里的烟,没有言语。再睁开眼睛的时候,是躺在她的膝盖上,她正盛情地与别人打闹着什么,坐着也动得厉害,我便醒了,又头疼,起身来摇摇晃晃走到
  卫生间去冲了一把脸。天都亮了。
  那日通宵达旦之后,估摸着宿管还未开门,几个人便出门打算喝了早茶再回学校。我还是头晕,又去洗脸,在餐厅的洗手台前,碰到她在
  卸妆。
  我昏昏地对她说,我喜欢你啊,子君。说完我抱着她。她只揽了一下我的腰,双手便垂落下来,再无一点生气,似有厌倦。我心里一凉,话到嘴边也冷了下来。慢慢放开她。
  做朋友吧,还是做朋友——她低下头对着小镜子看了看自己眉眼,抬头又说——耀辉,我喜欢跟你在一起,那是因为跟你相处简简单单,高高兴兴,人跟人感情给太多就不好玩了,要是和你也变成那样,就没有味道了。你是聪明人。你知道我们怎么样才好,是吧。
  我立在她面前苦笑。
  她见状,抬起头来轻轻抚了我的下巴,说,耀辉。你不了解我。我是经历过一些不堪
  之事的人。但过去的事已经很遥远,我从不对自己提及。
  我说,子君,这我知道。与你接触不久,我就感觉你是有故事的人。只是你不屑于言
  说。
  她继续说,所以我和你不同。但我不想失去你。我说真的。你答应我。
  我点了头,她便擦着我的肩走出去。
  我立在那里想着,也罢,情人是朝夕之事。两个人最好是不要在一起……也不要不在一起。
  但子君,是我第一个爱的人。
  一年级结束的假期我没有回家,独自在校外租了一间偏狭的小公寓。已经是殖民时代的遗楼,格外幽暗。楼梯间的墙面干裂成一块块蛾翅一般翻飞着的石灰片,红色的细长形状的木质百叶窗积着一层层灰尘,风吹日晒变了形,关不紧。
  房子里面的墙壁已经是暗灰的颜色,
  天花板的角落里有一点点漏水的痕迹,像是脏了的水墨画。我花了半个假期的时间来整理房间。亲自粉刷了墙壁,又找来废旧的宣纸,皱着把它裹成锥形,罩在裸露的灯泡上。一拉灯绳,就映出黑白的水墨画,煞有情趣。
  我又彻底洗了地板,擦干净那扇木百叶窗,还给桌子和床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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