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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不语(上)-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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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主张。”女巫曰:“现任司坊官俞公与熊爷有交,但求熊爷转请俞公到此掘验足也。”熊曰:“此事重大,空言无信,如何可行?”巫曰:“论理某当自陈,但某形质朽烂,须附生人而言,诸位老爷替我筹之。”言毕,女巫仆地。良久醒,。问之,茫然无知。三公谋曰:“我辈何能替鬼诉冤?诉亦不信。明日盍请俞司坊官共饮此处,召女巫质之,则冤白矣。”
  次日,招俞司坊至寺饮,告之故。召女巫,巫大惧,不肯复来。司坊官遣役拘之,巫始至。既入寺门,言状悉如昨日。司坊官启巡城御史,发掘墙下,得白骨一具,颈下有伤。询之土人,云:“从前此墙系山东济南府赵三安歇客寓之所,某年卷店逃归山东。”乃移文专差关提至济南,果有其人。文到之日,赵三一叫而绝。
  大福未享
  苏州罗姓者,年二十馀,元旦梦其亡祖谓曰:“汝于十月某日将死,万不能免,可速理后事。”醒后语其家人,群惊怖焉。至期,众家人环而视之,罗无他恙,至暮如故。家人以为梦不足信。二更后,罗溲于墙,久而不返。家人急往视,衣离其身矣。取灯照之,裸死于墙东,去衣服十馀步;心口尚温,不敢遽殓。
  次夜苏,告家人曰:“冤业耳。我奸妻婢小春,有胎不认,致妻拷掠而亡。渠诉冥司,亲来拘我。适我至墙,渠以手剥我衣,如我曩时淫彼之状。我昏迷不省,遂同至阴司城隍衙门。正欲讯鞫,适渠亦以前生别事发觉,为山西城隍所拘。阴官不肯久系狱囚,故仍令还阳。恐终不免也。”罗父问曰:“尔亦问阳间事乎?”曰:“我自知死不可逭,恐老父无养,故问管我之隶:‘吾父异日何如?’隶笑曰:‘念汝孝心,尔父大福未享。’”家人闻之,皆为老翁喜,翁亦窃自负。
  未逾月,罗父竟以臌胀亡,腹大如匏,始知“大福”者,大腹之应。其子又隔三年乃死。
  观音堂
  余同官赵公讳天爵者,自言为句容令时,下乡验尸。薄暮,宿古庙。梦老妪,面有积尘,发脱左鬓,立而请曰:“万蓝扼我咽喉,公为有司,须速救我。”赵惊醒张目,灯前隐隐犹有所见。急起逐之,了无所得。
  次早闲步,见庙侧有观音堂,旁塑一老妇,宛如梦中人。堂前沟巷狭甚,为民房出入之所。呼庙僧问曰:“汝里中得毋有万蓝乎?”僧曰:“在观音堂前出入者,即万蓝家也。”唤蓝至,问:“尔屋祖遗乎?”曰:“非也。此屋本从前观音堂大门出入之地,今年正月,寺僧盗售于我,价二十金。”赵亦不告以梦,即二十金为赎还基址,加修葺焉。
  是时,赵年四十馀,尚无嗣。数月后,夫人有身。将产之夕,梦老妪复来,抱一儿与之。夫人觉,梦亦如公,遂产一儿。
  常格诉冤
  乾隆十六年八月初三日,阅邸抄。见景山遗失陈设古玩数件,内务府官疑挑土工人所窃,召执役者数十人,立而讯之。一人忽跪诉曰:“我常格也,系正黄旗人,年十二岁。赴市买物,为工人赵二图奸不遂,将刀杀死,埋我于厚载门外堆炭地方。我家父母某,尚未知也。求大人掘验伸冤。”言毕仆地。少顷,复跃而起曰:“我即赵二,杀常格者我也。”内务府大人见其状,知有冤,移交刑部掘验,尸伤宛然。访其父母,曰:“我家儿遗失已一月,尚未知其死也。”随拘询赵二,尽吐情实。刑部奏:“赵二自吐凶情,迹似自首,例宜减等;但为冤鬼所凭,不便援引此例,拟斩立决。”奉旨依议。
  蒲州盐枭
  岳水轩过山西蒲州盐池,见关神祠内塑张桓侯像,与关面南坐。旁有周将军像,怒目狰狞,手拖铁练,锁朽木一枝,不解何故。土人指而言曰:“此盐枭也。”问其故,曰:“宋元间,取盐池之水,熬煎数日,而盐不成。商民惶惑,祷于庙。梦关神召众人谓曰:‘汝盐池为蚩尤所据,故烧不成盐。我享血食,自宜料理。但蚩尤之魄,吾能制之;其妻名枭者,悍恶尤甚,我不能制,须吾弟张翼德来,始能擒服。吾已遣人自益州召之矣。’众人惊寤。旦,即在庙中添塑桓侯像。其夕风雷大作,朽木一根,已在铁练之上。次日,取水煮盐,成者十倍。”始悟今所称“盐枭”,实始于此。
  灵壁女借尸还魂
  王砚庭知灵璧县事。村中有农妇李氏,年三十许,貌丑而瞽,病臌胀十馀年,腹大如豕。一夕卒,夫入城买棺。棺到,将殓,妇已生矣,双目尽明,腹亦平复。夫喜,近之。妻坚拒,泣曰:“吾某村中王姑娘也,尚未婚嫁,何为至此?吾之父母姊妹,俱在何处?”其夫大骇,急告某村,则举家哭其幼女,尸已埋矣。其父母狂奔而至。妇一见泣抱,历叙生平,事皆符合。其未婚之家亦来视,妇犹羞涩,赤见于面。遂两家争此妇,鸣于官。砚庭为之作合,断归村农。乾隆二十一年事。
  汉高祖弑义帝
  山东驿盐道卢宪观暴卒,已而复苏,云前身本九江王英布也。弑义帝,乃高祖使之,非项羽所使也。高祖阴弑义帝,嫁名项羽,而伪与诸侯讨弑义帝者。羽讼于上帝,须布为质。质明,果系高祖所弑。陈平六出奇计,此其一也。故卢死而复苏。问:“何以迟二千年而谳始定?”曰:“羽以坑咸阳卒二十万,上帝震怒,戮于阴山受无量罪。今始满贯,方得诉冤。”
  按王阮亭《池北偶谈》载张巡妾报冤事,亦迟至千年。盖张以忠节故,而报复难;项以惨戮故,而申诉亦难也。
  地穷宫
  保定督标守备李昌明暴卒,三日,尸不寒,家人未敢棺殓。忽尸腹胀大如鼓,一溺而苏,握送殓者手曰:“我将死时,苦楚异甚,自脚趾至于肩领,气散出,不可收。既死,觉身体轻倩,颇佳于生时。所到处,天色深黄,无日色,飞沙茫茫。足不履地,一切屋舍人物,都无所见。我神魂飘忽,随风东南行。许久,天色渐明,沙少止。俯视东北角,有长河一条,河内牧羊者三人;羊白色,肥大如马。我问:‘家安在?’牧羊人不答。又走约数十里,见远处隐隐宫殿,瓦皆黄琉璃,如帝王居。近前,有二人靴帽袍带立殿下,如世上所演高力士、童贯形状。殿前有黄金扁额,书‘地穷宫’三字。我玩视良久,袍带者怒,来逐我曰:‘此何地,容尔立耶?’我素刚,不肯去,与之争。殿内传呼曰:‘外何喧嚷?’袍带者入,良久出曰:‘汝毋去,听候谕旨。’二人环而守之。天渐暮,阴风四起,霜片如瓦。我冻久战栗,两守者亦瑟缩流涕,指我怨曰:‘微汝来作闹,我辈岂受此冷夜之苦哉!’天稍明,殿内钟动,风霜亦霁。又一人出曰:‘昨所留人,著送归本处。’袍带者拉以行。仍过原处,见牧羊人尚在。袍带者以我授之曰:‘奉旨交此人与汝,送他还家,我去矣。’牧羊人殴我以拳。惧而坠河,饮水腹胀,一溺遂苏。”言毕后,盥手沐面,饮食如常。后十日余,仍卒。
  先是,李之邻张姓者,睡至三更,床侧闻人呼声。惊起,见黑衣四人,各长丈余,曰:“为我引路至李守备家。”张不肯,黑衣人欲殴之,惧而同行。至李门,先有二人蹲于门上,貌更狞恶。四人不敢仰视,偕张穿篱笆侧路以入,俄而哭声内作。此事傅卓园提督所言,李其友也。
  狱中石匣
  越州周道沣以难荫选陕西陇州知州,抵署后,循例按狱。狱中有石匣,长尺许,封锁甚固。周欲开视。狱吏固持不可,曰:“相传自明季即有此匣,不知所藏何物,但记有道人云:‘开则不利于官。’”周素愎,必欲开视。乃斧其匣,得人影半幅,赤身带血,面目模糊,冷气袭人。周谛视未毕,有硫黄气自匣中起,卷幅烧毁,纸灰腾空而去。周大悸得病,卒于陇。竟不知何怪。周兰坡学士为余言,州牧即其从孙也。
  ●卷二
  张元妻
  河南偃师县乡人张元妻薛氏归宁母家返,小叔迎之。路过古墓,树木阴森,薛氏将溲焉。牵所乘驴与小叔,使视之,而挂所衣红布裙于树。溲毕返,裙失所在。归家,与夫宿,侵晨不起。家人撞门入,窗牖宛然,而夫妇有身无首。告之官,不能理。拘小叔讯之,具道昨日失裙事迹。至墓所,墓旁有穴,滑溜如常有物出入者。窥之,红布裙带在外,即其嫂物。掘之,两首具在,并无棺椁。穴甚小,仅容一手。官竟不能谳也。
  蝴蝶怪
  京师叶某,与易州王四相善。王以七月七日为六旬寿期,叶骑驴往祝。过房山,天将暮矣。一伟丈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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