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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万物之灵的人,更是不能例外。俗话说:“黄泉路上无老少。”可是人一到了老年,特别是耄耋之年,离那个长满了野百合花的地方越来越近了,此时常想到死,更是非常自然的。
今人如此,古人何独不然!中国古代的文学家、思想家、骚人、墨客大都关心生死问题。根据我个人的思考,各个时代是颇不相同的。两晋南北朝时期似乎更为关注。粗略地划分一下,可以分为三派。第一派对死十分恐惧,而且十分坦荡地说了出来。这一派可以江淹为代表。他的《恨赋》一开头就说:“试望平原,蔓草萦骨,拱木敛魂。人生到此,天道宁论。最后几句话是:“自古皆有死。莫不饮恨而吞声!”话说得再清楚不过了。
第二派可以“竹林七贤”为代表。《世说新语?任诞等二十三》第一条就讲到阮籍、嵇康、山涛、刘伶、阮咸、向秀和王戎“常集于竹林之中,肆意酣畅”。这是一群酒徒。其中最著名的刘伶命人荷锹跟着他,说:“死便埋我!”对死看得十分豁达。实际上,情况正相反,他们怕死怕得发抖,聊作姿态以自欺欺人耳。其中当然还有逃避残酷的政治迫害的用意。
第三派可以陶渊明为代表。他的意见具见他的诗《神释》中。诗中有这样的话:“老少同一死,贤愚无复数。日醉或能忘,将非促龄具!立善常所欣,谁当为此举?甚念伤吾生,正宜委运去。纵浪大化中,不喜亦不惧。应尽便须尽,无复独多虑。”他反对酣酒麻醉自己,也反对常想到死。我认为,这是最正确的态度。最后四句诗成了我的座右铭。
我在上面已经说到,老年人想到死,是非常自然的。关键是:想到以后,自己抱什么态度。惶惶不可终日,甚至饮恨吞声,最要不得,这样必将成陶渊明所说的“促龄具”。最正确的态度是顺其自然,泰然处之。
鲁迅不到五十岁,就写了有关死的文章。王国维则说:“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结果投了昆明湖。我之所以能泰然处之,有我的特殊原因。“十年浩劫”中,我已走到过死亡的边缘上,一个千钧一发的偶然性救了我。从那以后,多活一天,我都认为是多赚的。因此就比较能对死从容对待了。
我在这里诚挚奉劝普天之下的年老又通达事情的人,偶尔想一下死,是可以的,但不必老想。我希望大家都像我一样,以陶渊明《神释》诗最后四句为座右铭。
十忌:愤世嫉俗
愤世嫉俗这个现象,没有时代的限制,也没有年龄的限制。古今皆有,老少具备,但以年纪大的人为多。它对人的心理和生理都会有很大的危害,也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团结。
世事发生必有其因。愤世嫉俗的产生也自有其原因。归纳起来,约有以下诸端:
首先,自古以来,任何时代,任何朝代,能完全满足人民大众的愿望者,绝对没有。不管汉代的文景之治怎样美妙,唐代的贞观之治和开元之治怎样理想,宫廷都难免腐败,官吏都难免贪污,百姓就因而难免不满,其尤甚者就是愤世嫉俗。
其次,“学而优则仕”达不到目的,特别是科举时代名落孙山者,人不在少数,必然愤世嫉俗。这在中国古代小说中可以找出不少的典型。
再次,古今中外都不缺少自命天才的人。有的真有点天才或者才干,有的则只是个人妄想,但是别人偏不买账,于是就愤世嫉俗。其尤甚者,如西方的尼采要“重新估定一切价值”,又如中国的徐文长。结果无法满足,只好自己发了疯。
最后,也是最常见的,对社会变化的迅猛跟不上,对新生事物看不顺眼,是九斤老太一党;九斤老太不识字,只会说:“一代不如一代”,识字的知识分子,特别是老年人,便表现为愤世嫉俗,牢骚满腹。
以上只是一个大体的轮廓,不足为据。
在中国文学史上,愤世嫉俗的传统,由来已久。《楚辞》的“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等语就是最早的证据之一。以后历代的文人多有愤世嫉俗之作,形成了知识分子性格上的一大特点。
我也算是一个知识分子,姑以我自己为麻雀,加以剖析。愤世嫉俗的情绪和言论,我也是有的。但是,我又有我自己的表现方式。我往往不是看到社会上的一些不正常现象而牢骚满腹,怪话连篇,而是迷惑不解,惶恐不安。我曾写文章赞美过代沟,说代沟是人类进步的象征。这是我真实的想法。可是到了目前,我自己也傻了眼,横亘在我眼前的像我这样老一代人和一些“新人类”、“新新人类”之间的代沟,突然显得其阔无限,其深无底,简直无法逾越了,仿佛把人类历史断成了两截。我感到恐慌,我不知道这样发展下去将伊于胡底。我个人认为,这也是愤世嫉俗的一种表现形式,是要不得的;可我一时又改变不过来,为之奈何!
我不知道,与我想法相同或者相似的有没有人在,有的话,究竟有多少人。我想来想去,觉得还是毛泽东的两句诗好:“牢骚太盛防肠断,风物常宜放眼量。” 傻瓜
天下有没有傻瓜?有的,但不是被别人称做“傻瓜”的人,而是认为别人是傻瓜的人,这样的人自己才是天下最大的傻瓜。
我先把我的结论提到前面明确地摆出来,然后再条分缕析地加以论证。这有点违反胡适之先生的“科学方法”。他认为,这样做是西方古希腊亚里士多德首倡的演绎法,是不科学的。科学的做法是他和他老师杜威的归纳法,先不立公理或者结论,而是根据事实,用“小心的求证”的办法,去搜求证据,然后才提出结论。
我在这里实际上并没有违反“归纳法”。我是经过了几十年的观察与体会,阅尽了芸芸众生的种种相,去粗取精,去伪存真以后,才提出了这样的结论的。为了凸现它的重要性,所以提到前面来说。
闲言少叙。书归正传。有一些人往往以为自己最聪明。他们争名于朝,争利于世,锱铢必较,斤两必争。如果用正面手段,表面上的手段达不到目的的话,则也会用些负面的手段,暗藏的手段,来蒙骗别人,以达到损人利己的目的。结果怎样呢?结果是:有的人真能暂时得逞,“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遍长安花”。大大地辉煌了一阵,然后被人识破,由座上客一变而为阶下囚。有的人当时就能丢人现眼。《红楼梦》中有两句话说:“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这话真说得又生动,又真实。我绝不是说,世界上人人都是这样子,但是,从中国到外国,从古代到现代,这样的例子还算少吗?
原因何在?原因就在于:这些人都把别人当成了傻瓜。
我们中国有几句尽人皆知的俗话:“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不是不报,时候未到;时候一到,一切皆报。”这真是见道之言。把别人当傻瓜的人,归根结底,会自食其果。古代的统治者对这个道理似懂非懂。他们高叫:“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是想把老百姓当傻瓜,但又很不放心,于是派人到民间去采风,采来了不少政治讽刺歌谣。杨震是聪明人,对向他行贿者讲出了“四知”。他知道得很清楚:除了天知、地知、你知、我知之外,不久就会有一个第五知:人知。他是不把别人当做傻瓜的。还是老百姓最聪明,他们中的聪明人说:“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他们不把别人当傻瓜。
可惜把别人当傻瓜的现象,自古亦然,于今尤烈。救之之道只有一条:不自作聪明,不把别人当傻瓜,从而自己也就不是傻瓜。哪一个时代,哪一个社会,只要能做到这一步,全社会就都是聪明人,没有傻瓜,全社会也就会安定团结。
毁誉
好誉而恶毁,人之常情,无可非议。
古代豁达之人倡导把毁誉置之度外。我则另持异说,我主张把毁誉置之度内。置之度外,可能表示一个人心胸开阔,但是,我有点担心,这有可能表示一个人的糊涂或颟顸。
我主张对毁誉要加以细致的分析。首先要分清:谁毁你?谁誉你?在什么时候?在什么地方?由于什么原因?这些情况弄不清楚,只谈毁誉,至少是有点模糊。
我记得在什么笔记上读到过一个故事。一个人最心爱的人,只有一只眼。于是他就觉得天下人(一只眼者除外)都多长了一只眼。这样的毁誉能靠得住吗?
还有我们常常讲什么“党同伐异”,又讲什么“臭味相投”等等。这样的毁誉能相信吗?
孔门贤人子路“闻过则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