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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它们长大后就不是那么好脾气了。老亨特说,”不管人们如何友善地对待它们,它们最终还是变得凶残。一头狮子或一只大象可以成为你终身的朋友——但豹子不成。它的本性就是猜疑和憎恨一切活动的东西。豹子非常有劲儿。动物学家说,就它的身体大小与它的力量相比而言,豹子是地球上最有劲儿的野兽。豹子是爬树的能手,它爬起树来就跟你在平路上跑步一样快。它捕到猎物后会将猎物拖到树上搁在高处的枝桠上,这样,不管是狮子还是鬣狗都够不着。猎人们都说,看到过豹子拖着比它重三倍的水羚或班马的尸体爬树。听起来不太可能,但有人将豹子射杀之后,将豹子和它的猎物的尸体都称了,证明人们说的是真的。豹子的胆子比其他动物都大,你们可以问问这些村民,他们是不是最怕豹子。狮子不会进屋,大象进不了屋——而豹子可不管那么多,从门,从窗,它都可能窜进屋内,然后捉住它碰上的第一个活物。“
“那为什么狩猎队不把所有的豹子都杀了?”
“问得好,”父亲回答说,“答案在于,在整个自然界中,豹子有它自己的位置。首先,它限制了狒狒的数量。豹子很喜欢狒狒肉的味道。如果不是因为有了豹子,那狒狒的数量就会大大增加,恐怕所有土里长的东西都将被狒狒糟踏得一干二净。狒狒胆子之大,竟会袭击村庄,咬死数以百计的村民。这种事,在这个国家某些没有豹子的地区就发生过。”
罗杰一巴掌打死了手背上的一只采采蝇,他调皮地对着父亲说:“嗯,爸,如果每样东西部有某种作用的话,那你告诉我,采采蝇有什么用呢?”
老亨特笑了:“你以为你难住我了,小鬼头!好吧,我跟你说说采采蝇有什么作用。首先我承认这是地球上最危险的蝇,因为被它叮咬后会得昏睡症。这也仅仅是可能,并非总是如此——大多数情况下采采蝇叮过后都没事儿。这种危险的蝇类的好处在于,没有它们的话,你现在就看不到成千上万种动物了,它们就不会在这儿了。”
“怎么可能呢?”
“我记得有一次我与查沃的狩猎队长一起穿过查沃野生动物保护区时,我也打死了一只采采蝇。队长说,‘别打死采采蝇,这是我们的朋友。
没有采采蝇我们也就没有野生动物公园了。‘我知道他说这话的意思,非洲人放养数以百万计的牛,牛群漫步在这块大陆上,吃光了草,甚至连草根也嚼光了。野生动物只能饿肚子。但有一种地方牛去不了,那就是采采蝇生活的地区,因为采采蝇的叮咬对牛来说是致命的。这些地方也因此而得以保留给野生动物。
“可是,采采蝇不也可以咬死野生动物吗?”
“不。因为野生动物与采采蝇在一起共同生活了很久很久,它们对采采蝇已经产生了免疫力,它们习惯了。你注意了没有,这个村子没有牛,那就是因为,这儿是采采蝇地区。当然,牛是有用的,但也得留些地方让世界上的野生动物们生存。”
罗杰看着人们在剥那头豹子的皮,他说:“真糟糕,我们不得不把它打死。”
“是的,当它们危害人的生命时,我们不得不采取行动。”
“谁要那张皮?”
“在纽约的美国博物馆已经订了一张。如果他们不要,某个皮货商也会感兴趣的。”
“它能值多少钱?”
“大约230镑。”
“做一件毛皮大衣,像这么大的皮得多少张?”
“差不多8张。”
罗杰吹了一声口哨:“那么,一件大衣就得1800镑!”
“还不止。皮货商还要赚一笔。一件豹皮大衣他大概要卖到2500镑左右,这要看皮的质量而定。前一阵豹子皮不太时兴了,而现在又再次变成时髦。也许是物以稀为贵吧,豹子越来越少了。当然,没有人只是为了保暖而花那么多钱。高贵的阔太太花1300镑可以买一件奥赛洛特皮大衣,花1000镑买一件猎豹皮大衣,或花350镑买一件美洲虎皮大衣。豹皮最时髦也最耐用。”
早餐已经准备好,饿了的猎人们都坐到了桌旁使劲地吃了起来。露露也从笼子里跑出来吃它的那一份。人们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咸肉、鸡蛋、饼干和咖啡上,谁也没注意两个小豹子,直到罗杰喊了起来:“它们出来了,跑了!”
但它们并没有跑开,而是摇摇摆摆地追它们的养母——豹妈妈露露。它们用头去蹭豹妈妈的腿,舔她的毛,还嗅嗅她碟子中的肉,然后转头就跑,它们还不认为肉是美味。它们现在还是可爱的小野兽。一个小家伙爬上了罗
杰的膝头,伸出舌头去舔罗杰的脸,那舌头就像一张粗砂纸,罗杰的脸上立刻渗出了血。
“噢!”罗杰大喊一声,“你对我太亲密了!”
他将这小绒球拉回到膝头上。小豹子拨开罗杰的手,一下跳上了桌子,一只前爪踩住了罗杰的煎蛋,另一只踩翻了咖啡。罗杰抓住它放回到地上,它开始舔自己的湿爪子。
而这时候人们发觉另一头小豹子失踪了。
“不会跑远的,”老亨特说,“看看那个帐篷里。”
人们钻进帐篷,搜寻着每一个角落,吊床底下,帆布澡盆里,哪儿也找不着它。人们钻出帐篷,搜寻营地附近的草地和树丛,也没结果。
营地边上有一棵树,树枝伸到了营地里。罗杰偶然抬头朝上一望,小家伙就在那儿,一动不动地趴在一根树权上,明亮的眼睛望着下边那些傻乎乎的人们到处钻。这时,它的模样不再是一团小毛球,而是一头真正的豹子,在仑的黄绿色的眼里已经可以看到凶光,它随时可能扑向下面经过的人。它没学过这本领,而这是豹子世代相传的本能,这种本能已经深深地印到了它的头脑和每一条神经。
5倒霉的比格上校
比格上校在这个时候走进营地完全是他的霉气。那头高卧在树权上的小豹子是第一个看到他的,淘气的小家伙蹲下身子,伸出爪子,随时准备扑向这位来访者。
比格上校只注意到营地、篝火和人,鼻子里闻到的是咸肉和鸡蛋的香味。
他饿了,根本没看到树权上的这个大绒球。他还没走出树丛,他想趁着人们还没看到他时打扮一番。他摘下帽子,从口袋里取出梳子梳理头发,揉平了帽子上的皱痕,戴在头上,又朝旁边压一压以取得恰当的斜度。要知道,他是个白人狩猎家,或者说他假装是白人狩猎家,那就必须看上去像那么回事,他扯了一下猎装甲克,掸掉短裤上的灰尘,然后挺起胸膊,像个突胸鸽似的,摆出一副要人的气派。这可不容易,因为他不是要人。很不巧,这位白人狩猎家本杰明·比格上校,其实既非上校,也非白人狩猎家。他在罗德西亚曾有过一个农场,但他并不是个好农民,破了产,农场也没了。正当他在考虑以后怎么办时,有个人向他提议道:“为什么不当个白人狩猎家?”
真是个令人激动的主意。他,白人狩猎家!
当有钱的美国人,或德国人,或随便什么人想要猎捕大野兽时,他们就要雇佣一个白人狩猎家跟自己一道活动。他必须是个了解这块土地,知道到哪儿才能找到野兽,还要知道怎样开枪的人。一旦出猎,一切由白人狩猎家安排照顾。他保证营地里供应充足,他追寻大象、野牛或狮子的踪迹,他下今客人猎手何时开枪,如果客人猎手只伤着了野兽而遭到野兽攻击时,白人狩猎家得一枪击中野兽的心脏或脑子,让它当场毙命以保护他的客户的生命。当客人猎手手持猎枪,一只脚踏在被打死的野兽身上摆着姿势照相时,白人狩猎家有资格站在他的身旁。
骄傲的生活,丰富多采的生活,谁不想当个白人狩猎家呢!
“但我不行,”比格说,“我对打猎一窍不通。”
他那朋友说:“别跟我说这些,你射杀过什么东西吗?”
“只打过一只野兔子,还让它跑掉了。”
“没关系,你用不着懂射击,你的顾客会射击。”
“如果他打飞了呢?”
“事先跟你的扛枪人说好,随时准备开枪。一旦你的客人猎手打飞了,你和你的扛枪人同时开枪,总会有一枪打中的,谁能说那一枪不是你开的?”
“但我不知道带人家到哪儿去找野兽。”“那也没关系!你手下的非洲人知道,让他们去找,让他们出力,你收利。”
“听起来不错,”比格笑了,“我如何开始呢?”
“在一家体育杂志上登一则广告,写上职业猎手、经验丰富、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