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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拿走了那一双雪靴 作者:张小娴-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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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也曾这样进入我的阴道,第一次,如同撕裂,他曾恋着这个地方;然后他掉头走了。
  “你可以穿回衣服了。”江培生说。
  我穿好衣服出去。
  “什么时候有检验结果?”我问他。
  “大概一星期吧,我请护士通知你,你还没有生孩子吗?”
  我摇头。
  晚上,我回到家里,郭本文买了一只手表给我,价值十多万元。
  “喜欢吗?”他为我戴在手上。
  “本文,我们要一个孩子好吗?”我问他。
  “真的?你为什么突然愿意生孩子。”他有点意外。
  “我已经三十六岁了,很想有自己的孩子。”我说。
  郭本文欢喜得拥抱着我。
  检验结果,证实我很健康。
  “你为什么还不要孩子?”我问江培生。
  他好象有难言之隐。
  “你不是很喜欢小孩子的吗?”
  “我太太是不育的。”
  我没想到妇科医生竟娶了一位不育的太太。我在江培生面前冷笑。
  一个月后,我的月经到期还没有来,我拿小便样本到江培生的诊所化验。
  “恭喜你,你怀孕了。”江培生说。
  “你可以替我接生吗?我只信任你。”
  江培生不可能拒绝我,香港还没有医生可以拒绝病人。
  我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先是每两个月检查一次,然后是每一个月检查一次。
  郭本文总是尽量抽时间陪我去检验。
  “这是我丈夫郭本文,江培生是我以前读医的同学。”我介绍他们双方认识。
  “啊!原来你们是同学!念医科可是很吃力呢,美玉就是吃不消,所以放弃了。”
  这是我告诉郭本文的版本。
  “我怎比得上江培生,他是班里最出色的。”我说。
  江培生浑身不自然。
  “请你好好照顾我太太。”郭本文跟他说。
  肚子已经五个月了,超音波扫描显示是个男孩子,郭本文高兴得不得了。
  在预产期前,我的阵痛开始了,孩子要早产。
  “我送你去医院。”郭本文说。
  “等一会儿。”
  我强忍着痛苦,先去洗一个澡,在镜前涂上粉底、仔细地画眉、扫上胭脂和口红。
  “你去生孩子还要化妆?”郭本文急如锅上蚂蚁。
  郭本文送我到医院,护士把我送到产房。二十分钟后,江培生来到。
  “你怎么样?痛得很吗?”他问我。
  “很痛!”我用力握着他的手。
  “不要紧张,深呼吸。”
  “你为什么要离开我?”我问他。
  江培生吓了一跳。
  “到底为什么?”我紧紧地握着他的手。
  “你到现在还恨我?”他颓然说。
  “我要用一生来恨你。”我尖叫。
  “何必呢?你现在不是很幸福吗?”
  “我的伤口是永远不会复原的。告诉我,到底为什么!”
  “那时我们还年轻,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想怎样,只是觉得爱得很疲倦,就想分手。”江培生说,“你的事,已经令我很内疚。”
  “可是你看来很好呀!”我急喘着气说。
  “你不要再说话了。”江培生握着我的手说。
二十六
  “你知道我为什么等到现在才生这个孩子吗?你说过,你要亲手替我接生的,我就是等这一天。你说女人生孩子那一刻是最美丽的,我现在漂亮吗?”我痛苦地呻吟。
  “漂亮。”江培生难过地说。
  “可惜,孩子不是你的,而你竟然不能拥有孩子。”我惨笑。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江培生问我。
  “你毁了我一生。”我凄厉地尖叫。
  “不行,孩子要出生了。”江培生叫护士来。
  “用力!用力!”护士们在我床边吩咐我。
  这孩子要折磨死我了。
  我等了十三年,就等这一天让江培生履行承诺,亲手为我接生,我是一个残酷的母亲,我爱为我接生的那个医生多于我的孩子。
  我们在一九八零年解剖的那一条女尸是为爱情而死的,我终于知道她的死因了。 
二十七
  卖爱情的小贩
  每天入夜后,尖沙咀弥敦道骤变成一条比日间更繁华,更绮丽的大道。落魄的画家替人画人像素描。尼泊尔人贩卖他们手造的工艺品,本地小贩卖冒牌T恤、冒牌手表、毛衣、饰物等。
  这里是另一个俗艳的世界。
  我时常在这里碰到一个卖胸针的小贩,他卖的胸针是用荧光胶管造成的,每一个都象婴儿手掌那么大,清一色是心型。小情人买下心型胸针送给身旁的另一半,直至灯火阑珊,那些胶管内的荧光液体会逐渐变得黯淡,是最短暂的盟约。
  我时常想,世上会不会有一个专门贩卖爱情的小贩,在他的档摊前,什么爱情都有,任由顾客挑选,我们不用再寻寻觅觅。
  我跟徐亮明约会的头一天,我们在弥敦道走了一遍,他买了一个心型的荧光胸针给我。
  “现在送给你好象是早了一点,但我希望你会接受。”他说。
  “我喜欢啊!”我把胸针别在胸前。
  我跟徐亮明早在约会前几个月便认识,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我接到我朋友的电话,叫我去唱卡拉OK,那间卡拉OK正是在弥敦道上。徐亮明原来是我朋友的中学同学,他们曾经很要好,后来失去了联络,就在那天早上在街上重逢,所以要庆祝一下。我的朋友叫冯彬,是个风流多情的男人,经常恋爱,但徐亮明看来很老实,不象他。
  离开卡拉OK之后,徐亮明负责送我们回家,我是最后一个下车的。他问我要电话号码时,我紧张得差点忘记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两个星期之后,他约我吃饭。我们在弥敦道一间酒店的扒房吃饭,然后,他在街上买了一个心型的胸针给我。
  这已经是六年前的事,卖胸针的小贩依然每天晚上在弥敦道出现,亮明送给我的胸针已经不再发光,我依然保存着。
  亮明比我年长五年,他是我的守护神。说来好笑,我是一家政府医院的护士,照顾别人是我的职责,我自己却需要别人的照顾。
  家里的电话录音机坏了差不多一个月,我也懒得拿去修理,亮明知道了,会替我拿去修理,然后很认真地教训我:“坏了的东西要拿去修理。”
  我发脾气摔烂了家里的闹钟,他却立即买一个新的给我,在这种时刻,他偏纵容我。
  有一天,我无端地伤感,摇电话给他,我在电话里哽咽,他着急地问我:“发生什么事?是不是有人欺负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么不开心?”
  “不是,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我哭着说。
  他啼笑皆非:“你现在不是听到我的声音了吗?为什么还要哭?”
  “听到你的声音,很感动,所以就忍不住哭嘛!”我向他撒娇。
  往后,他常常拿这件事来取笑我,打电话给我时,经常对我说:“我想听听你的声音,呜呜。”
  如果说亮明有什么不好,是他的占有欲太强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他。
  幸而亮明的工作经常要出门,他不在香港的时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间。我想,爱一个人,也该接受他的缺点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时间都交给他,或许我会不习惯呢。
  今天,女内科病房来了一个新病人,这个女孩子只有二十三岁,身高五尺十一寸,体重只有八十二磅,瘦得只剩下一双大眼睛。
  她患的是厌食症。由原来一百二十多磅,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已经半年没有来月经了。
  我替她注射盐水,女孩躺在床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怔怔的望着天花板。我想,如果世上有爱情小贩就好了,女孩可以再买过一段爱情。
  一滴眼泪从女孩的眼角流出来,不知为什么,比她情况更坏的病人我都见过,偏偏是她,令我很不安。
  下班后,回到家里,我接到高致云的电话,我有些意外,他移民到美国已经十年了,为什么会突然打电话找我?
  “阿岚,你好吗?”他的声音很爽朗。
  “还不错。”我说。
  “我刚从三藩市回来香港,可以出来见面吗?”
  我和高致云相约在酒店顶楼的餐厅见面,那天刚好是我休假。
  我没想到高致云会回来。在十年前,他曾经追求我,但我拒绝了他。我记得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说很喜欢我。我说:“我们没有可能的。”
  后来,他缠得我很厉害,我不肯再跟他见面,他打电话给我,我在电话里冷冷地告诉他:“我对你根本没有那种感觉,我永远不会喜欢你的,你不要勉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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