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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弯的夏天-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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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忘了他们是怎么搭上话的。两天后我们走出火车站时,他们已谈成了一笔生意。在阿姐没能轻易拿到他包的情况下,他们交换了名片。(阿姐预备了各式各样的名片和身份证。她曾经告诉过我,这次她南下想做一番大事业。)
    第二天下午,他们又约见面,是在中国大饭店。阿姐笑道,他要和我谈投资。她弯下腰朝镜子拍拍脸颊道,唔,这听起来不错。也许我会答应他,给他找几个下家,收取——广东话叫做佣金。或者拉几笔业务来,我拿提成。看起来,我们开了个好头。她拍拍我的肩膀道,祝我好运吧,小伙子。起身欲走。
    我叫住她。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本应该放心她,这么多年来跌打滚爬惯了的,什么场面不能应付?可这是异地他乡,她的第一次。我想跟她一起去。
    她站下来,脸色郑重地说,你不能去。第一,只会添麻烦;第二,不都说好了吗?这是我的工作,我不想让你掺和我的工作,这是规矩。
    而我要说的是,在跟随她的两年多时间里,我确实没能破坏这规矩。她不允许。我是她身后的小男人。吃她的饭,花她的钱。后来我们在广州租房而居,她出去“工作”了,我便上街逛逛,打打桌球,看看闲景。天知道那段时间我有多无聊,我郁闷至极,闲得骨头都散了。
    
    老实说,我不喜欢这种生活。我是个二流子,无赖,吃软饭的无用的家伙。有一阵子,我想去打工。这个阿姐倒是赞成的,她考虑到了我的自尊心,也想锻造我自食其力的能力。
    她常说,你还是个孩子,我养你是应该的。可总有一天你会长大成人,那时候你就得养活自己,不管有多辛苦。
    就这样,我在麦当劳做过三个月的收银员,又在一家合资企业做过业务员。在广州近两年时间里,我跑过推销,做过宣传员,也就是散发广告传单的。当我骑着自行车,穿行于广州的大街小巷,偶尔吹吹口哨,掉头看看姑娘,我觉得自己是快乐的。我为工作而工作,没什么压力。挣钱于我来说纯粹是为了挣面子。某一瞬间,我可以忘掉很多忧愁,不再为一个女人去担惊受怕,不再想她的所作所为是对还是错,不再有羞耻心……这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快乐的。
    这是我在广州的另一种生活。事实上,正是这样的生活为我以后做了铺垫,它让我变成一个适应性很强的人,能吃苦。这是阿姐带给我生活的积极性的一面。
    而且我开始攒钱了,我喜欢这种感觉,因为阿姐不攒钱,我们两个人中必须有一个人得学会过日子。每月我抽取工资的一部分,还有她给我的零花钱一并存在银行,和她一起出门,我总是抢先埋单。我的这种做派虽有点孩子气,慢慢地她也接受了,并且很愉快。
    我还记得我第一次送她礼物的事。那是我十七岁那年,用平生挣的第一份工资买的。我去商店挑了一只戒指,五百多块钱,这是我能付得起的最昂贵的价钱了。我想象着自己送她礼物时的情景,很慢很慢地替她戴上戒指,眼睛并不看她,说道,戴了我的戒指,以后可就是我的人了。虽是笑着说的,可是很认真。或者单膝下脆,就像电影里的那样,把戒指套在她的无名指上,向她求婚。
    当然这只是我的想象,我是不会这样做的,因为太傻,也不合适。那天晚上回家时,我只是把戒指盒放在床头柜上,轻描淡写地说了句,这是给你的。我想我脸稍稍红了一下,这是我第一次送女人礼物,我不知道是否合适,太轻抑或太重?我没有经验。后来我又掘宝似的从纸袋里掏出别的东西,那是我给自己买的剃须刀,给家里买的牙膏牙刷,还有洗涤剂,当最后我把一包卫生巾拿出来时,她大笑了。
    我也笑了,解释道,临时想起来的,日子就在这两天吧,怕万一……她一下子抱住我。似乎隔了很长时间,她把嘴唇贴在我耳边说,我很喜欢。钱都花光了吧?
    我点头,很骄傲。我十七岁了,能挣钱了,能任性去买很多东西,并有快感。而我的同龄人用的还是家长的钱呢。
    阿姐并不是每天都去“工作”,很多时候她闲滞在家,养养花睡睡觉,收拾一下屋子。晚上我下班回家了,见她在厨房里忙碌,满屋子的油烟,遮得灯光也暗淡了许多。我凑上前去像狗一样地嗅了嗅。这是我的幸福时光。
    我的工作之所以时断时续,还是因为我上过两次美术班,这是阿姐给报的名。她一直没有忘记这件事。第一次是广州美院的暑假班,第二次是她从报纸上看来的一幅招生广告。我学了有半年多,也没能坚持下去。我想主要是心态变了,我沉不下来,很浮躁。更重要的一点是,学画得花很多钱。她确实有钱,可这是她的钱,不是我父亲的,我想这是最根本的区别。



第三部太岁头上动土

    在火车上遇见的那个香港人的事还没有结束。我没能参加他们的谈判,我对其中的细节一无所知,我也不知道阿姐怎样博取了他的好感和信任,怎样扯谎又不担心谎言被拆穿,这确实需要技术。后来他们又见过几次面,那阵子,阿姐似乎特别地忙碌,她竟开始找门面房,还去工商局打听办营业执照的事。这听起来确实可笑,她跟我说起时,自己也乐不可支。我只佩服她的胆量,她怎么敢在太岁头上动土?
    事实上,这是我所见过的阿姐最沉得住气的一场骗局。那个香港人答应给她投资,大约三个月后,他汇十万港币进她的账户,作为第一笔资金注入。如果阿姐再耐心一点的话,她还会等来第二笔,第三笔,可是没有。她是个见好就收的人,这十万块钱对她来说已经足够了,相对于以前的小本经营,这是一笔巨款,而这仅仅才是开始。
    就这样,这个化名叫做钱菲菲的女人有一天突然从地球上消失了,那个香港人将死无对证。如果他想起诉的话,他会发现,连那张营业执照也是假的。
    我还记得她第一天拿到这笔钱时的情景。是在晚饭后,她推开碗筷就要走进卧室时,突然站住了,把手搭在门框上,悠悠地说了句,今天我挣了一点小钱。是那个香港人的。
    我抬头看她,噢了一声道,多少钱?
    她说,不多。就十几万。
    我愣了一下。她俯身大笑,算是达到了预期效果。这方面,你得承认她是孩子气的,她很天真。那天晚上她确实烂漫至极,她抱住我又是叫又是笑,又是亲。她说,我忍了很长时间没告诉你,都快憋死了。
    她把我拉到客厅里,盘腿坐下来,就地开始数钱。她不是一沓一沓地数,而是一张一张地数,一五,一十,三五,二十……她笑了,俯身躺下来,做了个拿钱抵住下颏儿的造型。她说,我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钱哩。
    我知道这话不准确,她一定见过。可她愿意这么说,就让她说吧。她找不到更好的表达快乐的方式了。她和我商量这笔钱的用途,我知道这只是她的虚招;她未尝不想存留一部分钱,有计划去生活。可在金钱上她一向信马由缰惯了的,只消到百货店走一遭,一切就由不得她了。
    她从不吝惜钱财,因为她没有明天。有时我觉得她是病态的,可是立马又会为她辩护,她只是比别人更沉迷于钱罢了,这没什么错。纵然,她的钱来得容易了些,可是她也付出了风险。她随时随地都有可能出事。如果有一天她一宿未归,我就得去公安局问问,或者等人来领我去荒郊野岭认尸。
    有一次,我们因事外出,走至广州站附近的天桥时,看见一对盲人祖孙在卖唱,老人八十多岁的样子,穿着破旧绒衣,一张雕刻时光的脸,瘦削,败落。他拉得一手好二胡,幽怨悲怆的琴声在晴空的天底下像是一个孩子在哭泣。他一旁的小孙女十岁光景吧,拖着鼻涕,双手交握放在胸前,如果不是亲眼所见,很难相信从那脆生生的喉咙里唱出的竟是《小寡妇哭坟》。
    这场景里不知有什么东西打动了阿姐,她立在一旁听了很久。是冬天,刚下过一场雨,新晴的天气,然而空气清寒凛冽,使人鼻子一阵阵发酸。天桥上的一汪积水还未干,从这汪积水里
    能看见蓝天,枯树的剪影,卖唱的小姑娘和她的瞎爷爷……还有我的阿姐。她看上去那么傻,不时有行人从她身边走过,冷漠地扭头看看她,又看看对面的祖孙俩,裹紧衣衫像风一样
    地跑过了。
    阿姐数出钱让我送过去,自己也跟过来说,老爷爷,你拉得一手好琴呀。又顺手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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