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堆废弃不用的形容词”。
简介
我哪有你那么奢侈啊,你那儿什么都有,我这儿什么都没有。
一、
“哎呀气死我了!”一见到气喘吁吁的我,沈囡囡马上就叫了起来,“你怎么到现在才来啊?手机也打不通,真是气死我了!”
我是跑路过来的,七点半准时从武昌坐出租车出发,一下长江二桥就开始堵车,离体育场不到两公里的地方堵得更厉害了,本来想打她的手机,一摸口袋,发现手机竟然忘了带出来,别无他法,我只好从出租车上跳下来,一通狂奔,终于还是晚了,离演出开始的八点
半晚了二十分钟,她居然还在门口等我,不过,看到我累得快虚脱的样子,她也大致能猜测出我一路跑来的辛苦,过来挽着我的胳膊进场。
“喂,你这个人很奇怪知道吗?”一边往里走她一边说。此时大概林忆莲已经唱完了她的第二首或者第三首歌,欢呼声此起彼伏,掌声和唿哨声也夹杂于其中,林忆莲在舞台上用她还算标准的普通话说着感谢的话,至于她到底在讲什么,我估计全场至少有一半人都没听清楚。
“啊,怎么讲?”我站住了,多少觉得有点好奇,“我到底哪里奇怪了?”
“没看见你笑过,郁闷,真是郁闷——”说着,她伸出手来在我脸上划弄了几下,左右两手的食指和拇指一张开,“嗯,这样还差不多,不过也不好看,天哪,和你在一起真是郁闷!”
我大概知道她是想在我脸上划弄出笑容来,我可能也真的笑了,但是我知道即使笑了也是苦笑,没办法。和活在今天的大多数年轻男人一样,我也有过妙语连珠的时刻,现在那样的时刻早就从我身上消散不见了,消散到哪里去了呢?我倒是想找回来,可惜它并不像前一天晚上喝醉后遗落在餐厅里的钥匙,第二天一觉睡醒后还可以再去取回来。
找不回来了,再也找不回来了。
“以后你叫我囡囡吧?”见我去看她,她又补充了一句,“认识我的人都这么叫我。”
“……好啊。”
也不知道她今天晚上是怎么了,我的话还未落音,她马上就说:“那你现在就叫一声试试吧?”
我犹豫了半天才说:“还是算了吧,想叫的时候就叫怎么样?”
“也好。”她哈哈一笑,伸出一根手指在我额头上一点,“不好意思了吧,别嘴硬,我知道你不好意思了。”
我能怎么办呢?惟有苦笑而已。这时候林忆莲的感谢话大概也说完了,接着开始唱,唱的是首英文歌,我努力想听清楚歌词,根本就听不清楚,心里倒是想:无论如何,身边的沈囡囡,哦不,是囡囡,是绝对不会喜欢这首歌了,因为是英文。看来我们也真的是来晚了,根本就挤不到我们要去的地方,只好退回到检票口,从这里还依稀可以看见一点舞台上的景况,后来想起来,我对身着一身绿衣的林忆莲的全部印象,大概只有舞台上的一个绿点那么大。不过囡囡同志偷来的票也不过是四等票,也就是说:即使我们真的挤到我们想去的地方,那里的情况想来也绝对不会比这边好多少。
“你说这样的演唱会是不是特别没意思?”她转头问我,头发差不多盖住了她的半张脸,“要说实话哦。”
“是觉得没多大意思。”我也干脆承认了。
“那好,你别看了——”我还在诧异地看着她呢,她倒是飞快地三下两下就站在了检票口左边的铁栏杆上,站上去后一低头,见我还在看着她发呆,马上叫起来,“还傻着呐,快来把我扶住啊。”
“哦哦。”我这才知道她刚才问话的意思,原来是要我扶住她,让她来看,我马上伸出手去扶住她,又不知道扶哪里好,干脆实话说了吧:扶哪里都觉得心里有点慌。结果还是扶住了她的腰,“好好,就这样。”她说着将身体放软一点,这样,她虽然站着,也差不多等于坐着了:坐在我的肩膀上,左手则搭在我的肩膀上。如此一来,她坐也坐得轻松,我站也站得轻松了。
上天作证,我的心颤了起来。全身上下都充满了异样的感觉。
我点了一根烟,悠闲地抽了起来。悠闲,这普通的两个字,对我来说似乎好久都不曾有过了。晴天的关系,夜空幽蓝幽蓝,我就抬头去看天上的星座,说起来我还是要感谢我编了得以糊口的小册子,正是它们常常能让我在周边发现小小的乐趣,就像现在,我一边在脑子里想着自己编过的一本关于星座的画册,一边在夜空里准确地找出了那些我都能叫得出名字的星座,却也自得其乐。
巨大的蓝,无处不在的蓝,身边的演唱会全然与我没了关系,我成了蓝色的一部分,就像置身于神话里的某处场景:苦修多年后羽化成仙的时刻就要到来了,天庭里已经派来了使者,它们站在云端含着微笑向我招手,其时清风轻轻吹过满山的丛林,扑簌作响,幽虫在看不见的地方伴以奏鸣,我通体清澈,飘飘欲仙,当时的夜空也像此刻一般的蓝,纯净,薄如蝉翼,简直可以吃下去;我的心智突然有几分错乱,觉得此时此刻就是彼时彼刻,恨不得马上就踮起脚尖飞上云端,往无处不在的蓝色里纵身一跳,就此灰飞烟灭,再也不睁开眼睛。
没有那么容易,我只能是我,此时此刻只能是此时此刻。就像被太阳灼伤了眼睛,就像看电影时屏幕上出现了太多眼花缭乱的打斗,我骤然感到有些吃不消,眼前发黑,险些站立不住,身体也摇晃了一下,心里倒是一惊,生怕我扶着的囡囡从铁栏杆上摔下来,还好没有,她已经看入迷了,丝毫没注意到我有什么不适。我闭上眼睛,喘着粗气,努力适应这突至的黑暗,太阳穴生疼生疼,我知道,这是那种名叫“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在提醒我,要我认识到自己的处境:活该躺在自己的房间里度日,凭什么和女孩子跑来看演唱会?那黑暗和此前的幽蓝一样巨大,使我深陷其中不能自拔,迷幻中,黑暗里有一束强光,愈加加重了黑暗的广阔。
蓝是那么蓝,黑是那么黑!
早在去年,我和囡囡第一次见面的那天晚上,她就问过我“活着是否有意思”之类的话,后来她自问自答:活着简直太有意思了!她的自问自答的确不是虚言:一场几乎连歌手的声音都听不清楚的演唱会,她却是看得不时笑出声来,好几次都要跳起来鼓掌,因为是站在铁栏杆上,这才没有轻举妄动。
从体育场里出来,去了囡囡住的地方。本来说去江边寻间酒吧坐坐的,刚上出租车,关车门时没注意,一下子卡了手,卡得不轻,大拇指的指甲都差点掀起来了,球场街离囡囡住的地方已经不算远了,她说她那里碘酒啊棉球啊纱布啊什么的都有,干脆就去她那里,她来包扎好了,我想了想,就吩咐司机朝她住的方向开去了。
她住的地方,其实是一所卫生学校,荒凉得很,操场周围的杂草都快有半人高了,也难怪,今天这样的学校恐怕的确很难招到什么学生了。她其实并不住在她姑妈的家里,进了她姑妈的家以后,全家人都已睡了,屋子里只有窗外泛进来的微弱的亮光,她回头对我“嘘”了一声,叫我别说话,我就沉默着跟她穿过狭小的客厅和更加狭小的一条过道,来到阳台上,没想到的是,阳台左侧的墙壁被推倒了,装了一扇门,穿过这道门,其实我们就到了另一幢楼里;这时候,我的脚似乎踢着了个什么东西,不料那东西竟然一下子从地上跳起来,三下两下就跃上了阳台的栏杆上,又在栏杆上跑了个遍,花盆都被踢翻了好几个,我这才看清楚是只猫。
“真不容易啊,”好不容易在一扇门前面站住,囡囡掏出钥匙开门,我都忘记疼了,“像两个探子,随时有可能被人抓起来点天灯。”
“啊,受点委屈手好得快,”她开了门,先开灯,之后对我一弯腰一伸手,“请。”
我吓了一跳:她住的房间太大了,不是一般的大,原来是间实验室,到处都是木架,架子上放满了装着各色溶液的大玻璃瓶,好像住的不是她,而是什么满脑子怪念头的科学怪人。我正要继续打趣她,她却叫了起来:“天哪,你的手——”我低头一看:血还在流,流得满手都是,“快来快来,别耽搁时间!”说着,她三步两步朝角落里挂着的一块碎花布那边奔过去,跑近之后将那块布一掀起来,闪身进去,一块铺着蓝精灵图案床单的床垫、一只低矮的床头柜和床头柜上闹钟啊镜子啊之类的小东西映入眼帘,床垫前面也铺着一大块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