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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太好了,但是它绝对不是以理性为基础。我们还可以讲一些更大的事情,比如说我们人类发展到现在,有了电脑,有更发达的东西,其主要原因是什么呢?就是我们的祖先他有一个非理性的爱好,就是他喜欢讲话,他乱叫,嗷——,不像有些动物不太叫。当时如果用理性计算成本收益,你就会觉得这个讲话没什么意思,它也不能给你多少吃的,如果你要决定算计好了讲话的经济成本和收益,再去拼命讲话的话,那你就会计算这个讲话会导致文字,有文字才有文明,有文明才有宪政,才会有工业革命,才会有电脑。如果你要这样计算,我们的祖先不会看到这些东西。所以你要算好了才去用理性来讲话,也可能永远不会讲话。永远不会变成现在的社会文明。当时我们的祖先就是遵循非理性的这种冲动,你也可以说它是信仰。他就觉得想这样讲,结果后来就出现了很多事情。这些东西我们还可以举很多例子。世界上的制度是从宗教来的,不是从科学来的。这些东西都不是理性的后果,所以按照哈耶克的讲法,如果迷信理性和唯物论,这个社会就会变得非常浅薄,成为永远长不大的社会。要认识到宗教和非理性的东西有非常重要的功能。你有这个想法的时候,你就不会用科学的态度去研究基督教,而是像妈妈爱孩子,像我们的祖先喜欢讲话,他就有一种冲动信这个。信基督,很多东西就会产生。不同的动物信不同的东西。如果你信翅膀,老是想动翅膀,后来变成鸟了。人们迷信不同的东西,就会发展出不同的东西。你为什么要去信基督教,你为什么不去信佛教,它也是信仰,也是非理性的,它也会产生一个文明,就是佛教文明。这又回到了我们前面所说的问题,有太多的证据证明,基督教新教文明是别的东西根本没法跟它比的。有人也许会说现在基督教文明是最有潜力的,过一千年、两千年会不会还是基督教好呢?两千年、三千年后还有没有基督教呢!我想引用哈耶克的观点。哈耶克说,我们人类生活行为是建立在传统基础上的,比如说我们今天在这里和和平平的生活,是因为我们的社会有一个共识,比如说偷东西要受罚。我们有这种共识,有警察抓小偷。没有这些东西,你会想象不出社会会怎么样。比如洛杉矶大地震的时候,警察突然就不灵了,有那么多人在大街上抢劫,美国那样的一个社会,经济已经相当发达了,但是在那一个短期内,就完全退到了原始社会。实际上我们不了解我们这个制度有多复杂。它是建立在很长期的历史、宗教和意识形态的基础上。所以,一个宗教意识形态形成一个东西,你不能像有些人那样,老想改革,创造一个新制度。他们老是喜欢讲制度创新,这个制度创新是一种非常幼稚的看法。你是没法创新很多东西的,每个人的行为都是受到传统、意识形态等很多东西约束的。没有这个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觉这个社会会乱到一塌糊涂。一个真正了解制度的人,他不会老是说要创新、要改革,他会说要尊重传统。正像普通法尊重先例一样,先例就是法。这个世界上传统是很重要的,在长期历史上经过筛选的意识形态真正成功的,这是人类最宝贵的东西,你不能轻易的用另外的东西来代替它。而且成功的东西往往是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基督教要人们服从权威,老老实实交税,也是尊重传统的。哈耶克觉得传统起重要的作用,财产权、意识形态起着重要的作用,人类社会的制度是多么复杂的一个事情。那些激进的改革、革命,制度创新往往是给社会造成灾祸的。我看了哈耶克的这些东西以后,就对宗教有一种敬意。这是我的第二阶段。如果说一个人不是从理性来相信宗教,以前我会说他迷信,没有受过教育,那我现在会尊敬不是从理性来相信宗教的人们。从我个人的经验,当你年纪大了,我会发觉迷信理性往往犯错。这里讲个笑话,经济学家,包括得诺贝尔奖的,他们的经济决策常常错得一塌糊涂,经常会亏钱,卖房子最便宜时卖,买房子最贵时买。反而是他们的没学过经济学的太太做出正确的决策。你有了很多这样的经验,你就会发觉太太们有良心,或者她有时候看起来和你的精细计算不一样,但是她们有时候做出正确的决策。这个时候你就会慢慢地对非理性产生一种敬意。你就不会像刚出国的时候那样,说这是迷信,是不科学的,以这样一种轻率的态度来看待她们。哈耶克的宗教思想实际上还是一种社会科学的想法,他说宗教就像一个万花筒一样,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想法,不同的民族有不同的意识形态,在长期的国与国竞争中,那个最有利于自发秩序扩张的意识形态,就会胜出。他比较了法国的天主教和英国的新教,天主教对人的行为都有一些跟新教不一样的地方。它就影响到制度和法制,他们的国家(法国)就老是有革命、动乱,他们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就搞不好,就像中国人一样,相互斗来斗去。他每发生一次革命,就会把殖民地卖给英国人,他的秩序就不能扩张。新教就没有这些问题,人与人的关系,她的游戏规则,就适合社会的持续和平和正义的持续扩张。一个小小的英国,法国人根本看不起的,英国最早的国王都是住在法国的,他不愿意住到英国去。最后的结果是世界上都说英语,不说法语。法国人像中国人一样,不服气,他们老想讲法语,开全世界法语大会,但是有什么办法?这是哈耶克的观点,当然哈耶克的东西比这个深刻多了。他对唯物论,对一张口就是改革,就想制度创新的态度是有很深刻的批判的。
我信主的过程与我对基督教和宪政关系的认识有关。我所说的宪政不是指宪法或民主政治。世界上有三个国家(英国,新西兰,以色列)无成文宪法而有宪政,其中英国是世界上最早和最成熟的宪政国家。但是世界上大多数国家有成文宪法而无宪政。英国1688 年之后就实现了宪政制度。宪政制度在当时来说并不是一种民主制度,而是一种共和制度。所谓共和制度就是参加选举的主要是一些上层阶层,只有少数有钱缴税的男人才有选举权,因此你很难说它是民主的。但它是“共和”的,就是说有分权制衡制度,有确定,公平,透明,非歧视的分配权力的游戏规则,特别是权力转移的规则;政治上没有垄断,有进入政治的自由,政党自由(结社自由,所有政党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平等);禁止政治和宗教迫害。英国年之后实现的宪政有一个特征就是国王的财政和国家的财政是分开的,翻译成中国的语言就是共产党的财政和国家的财政分开。还有一个是当时英国执政党的财政和国家的财政是分开的,执政党在执政的时候不能从事赢利性事业。台湾是在80 年代以后才逐渐实行国民党的财政和国家的财政分开。最近政党轮替后才实行执政党不能从事赢利性事业的制度。执政党从事赢利性事业实际上是违反宪政制度游戏规则的,就是说游戏规则的制订者不能直接去比赛。打个比方说,分饼的人绝对不能先拿饼,不能有利益冲突。政府搞国营企业就违反了这一宪政游戏规则。1980 年代中国政府鼓励下级政府创收也违反了这一宪政游戏规则。中中国政府禁止军队经商,及最近中国政府规划四统一,禁止下级政府创收搞小金库,就是朝这一宪政游戏规则的进步。美国的成文宪法的特点是;其主要条款全是严格限制政府的权力; 严格保护人民的天赋权利不受政府侵犯。共和实际是对民主的不信任,它害怕民主变成多数人压迫少数人,所以共和有一种保护少数的机制。比如美国参议院不管各个州的大小和人数多少都是一州两票,所以可以作为少数对抗多数的一个机制。众院是按选民人数选出; 却要受不是按选民人数选出的参院的制衡。选总统的选举团则是众院(民主)和参院(共和)的折衷。所以以选民人数算得票少的小布什可能赢得票多的戈尔。美国另一个对抗民主的制度就是大法官制度。法官不是选举的,而是总统任命的,而且实行终身制。当然总统的任命权受国会制衡,也难得有机会运用此任命权(有个空缺才有机会)。法官是可以对抗舆论的,所以有人说美国是言论自由,这不是绝对的。因此共和与民主是有很大差异的。我在北大教书,就跟他们说,你们北大老是讲民主和科学,现在应该讲自由和共和。讲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