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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3-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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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庆来沉默了一会儿,把卢杏仙拉了出去。在羊圈的栅门外面,在第二天早晨初升的太阳下面,少年罗庆来对他母亲透露了枫杨树乡间历史上最大的一个秘密。他说,妈妈,我告诉你你别怕,你别怕,那不是夏天走散的羊,也不是别人家的羊,我告诉你你别怕,是你说错话,那个孩子认准我家的门,又回来了! 
   
   (选自《上海文学》2006年第1期) 
   

姊妹
魏 微 


  【魏微简介】 
  魏微,女,生于1971年,江苏人,广东省作家协会专业作家,现居南京。1994年开始写作。著有小说集《情感一种》、《到远方去》以及长篇《流年》、《浪荡子》等。短篇小说《化妆》荣获中国作家大红鹰集团杯文学奖;短篇小说《大老郑的女人》荣获茅台杯人民文学奖,第三届鲁迅文学奖。 
   
  生活以它不可逆转的方向滚滚向前,把她们像沙子一样想带到哪就带到哪里,她们于其中虽然挣扎扑腾,可是从不分离,她们是两粒抱在一起的沙子。 
   
  一 
   
  我们那地方,向来把父亲的兄弟称作爷,把父亲兄弟的配偶称作娘。比方说,我有一个爷,是我父亲的远房堂兄,行三,所以我们小孩子就叫他三爷了。 
  我的这个三爷,说起来也是个正派人,他一生勤勤恳恳,为人老实厚道,十八岁就进厂当了检修工,三十年如一日,到头来还是个检修工,带了几个徒弟,荣升为师傅而已。他是1988年得肺癌死的,才四十八岁,身后留下五个孩子,系两个女人所生。 
  这两个女人,一个姓黄,一个姓温,现在都还活着,带着她们各自的儿女分住两处。我们做小辈的一视同仁,都唤她们三娘。私下里,则是依着大人的叫法,把她们称作大房二房,以示区别。 
  我的三爷并不风流,他只是长得好看而已,性格又温和,写得一手好字,又爱拉个二胡,在我们小城,这样的人就被视作是多才多艺了,所以招蜂引蝶是难免了。 
  我的黄姓三娘,也就是大房,长三爷两岁。他们原是技工学校的同学,早个几十年,三娘也该是个落落大方的姑娘,她性格开朗,又是班里的文体委员、团支部书记,说话做事的果断利索,那实在是在三爷之上的。我们家族的人都很纳闷,不知道她怎么会看上三爷这么一号人物,蔫不唧儿的,我奶奶说,可能是三爷的肉香。 
  三爷这人有点说不太好,他好像一直在犯迷糊,说他不懂事吧,他又特别省心,从不惹是生非。在厂里,他工作认真,技术娴熟,常常被评为先进个人;在家里,他听话温顺,除了拉拉二胡,吹吹笛子以外,他几乎不太出门。他脾气虽好,人却有点闷,长辈们都说,他没什么上进心;仿佛他做一切事,都是出于尽义务,而不是因为喜好。就连他拉二胡的时侯,他也是埋首晃了几下身子,突然抬起头来,那脸上竟看不见一点寂寞沉醉的神情,平静得有如老僧入定。 
  或许三爷早把一切都看透了,虽然他未经风雨,才二十来岁;或许这本是他的个性。反正他的个性不太像我们这一族的男人,我的祖上曾出过几个著名的败家子,狂嫖滥赌,也出过两三个革命投机分子,到后来居然也都混了一官半职……反正不管争气不争气,他们个个都野心勃勃,富有幻想朝气。相比之下,三爷的性格则平庸多了,他让我们安心,也使我们叹气。他生得又确实标致,他是细高挑儿,容长脸,淡黄肤色,小时候因为读书姿势不好,早早落了个近视,所以戴着眼镜,很像个知识分子了。 
  我们合家老小,但凡说到三爷这人,不知为什么总是要发笑的。就比如说,他很讨姑娘喜欢,十三四岁的时候,就有女同学给他递纸条约会,他又是那样好心肠的一个人,所以每次都去了。我的二姑奶奶有一次欢天喜地地说,真没看出来,她这侄儿竟长得一身骚肉。 
  三爷“噢”了一声,茫然地转过头来,全家人都笑了,他一脸的懵懵懂懂,样子很是无辜。三爷对男女之事不怎么上心,懂总归也懂一点的。他又是那样孩子气的一个人,没什么表情,喜欢斜着眼睛看人,对谁他都要搭上一眼,若是看一个姑娘,他先本是无意,再搭一眼,对方或许就有心了,三爷虽然没什么表示,心里则难免有些高兴了。 
  三爷十九岁就结了婚,是三娘把他从一个姑娘那儿抢过来的。三爷想了想,觉得有两个女人为他争风吃醋,他心里也蛮受用的。照实说呢,他对三娘也不讨厌的。 
  婚姻这东西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总之,三爷过得不错,他在各方面都得到了妻子的照顾,她爱他,又长他两岁,她待他就像待一个小孩似的,凡事都哄着他,让着他。大概三爷自己也觉得,除了床笫之事,妻子和姊妹也没什么不同。 
  他们新婚那阵子最是引人发笑,怎么说呢,两人好像都不太知廉耻,有人没人就往屋里跑,做长辈的难免会觉着害臊,又担心三爷的身体,又嫌新娘子太浪。我们小城有一种偏见,就觉得男人浪一浪不妨的,女人浪就不行了。待要提醒他们吧,只见三爷成天跟在老婆身后,涎皮赖脸的,一副馋相。 
  不得不说,那是三爷一生中最平静幸福的时光,他们夫妻恩爱,情投意合。三爷破例变成了一个小碎嘴,他是什么话都要跟妻子说的。比方说,又有哪个女人喜欢他啦,这些事他一概不瞒的,说起来总是要笑的。 
  三娘说,你怎么知道的?人家跟你挑明了? 
  三爷说,噢,这种事还要挑明说的? 
  三娘说,那你怎么知道? 
  三爷“咯”一声笑了,脚一蹬,拿被子盖住了脸,只管自己乐了。 
  三娘看着自己的男人,说不上是忧还是喜。他怎么就长不大呢,偏又那么虚荣!她也疑惑着,这人她可能是嫁错了,他不怎么有出息;她一颗心全在他身上,只是不安生。 
  然而谢天谢地,三爷并没惹出什么乱子来,至少在结婚的前十一个年头。照我堂爹爹的话说,不是三爷多有责任心,而是作为一个男人,他那时压根儿还没开窍。 
  三爷成为一个男人的历史非常漫长,直到他三十一岁那年,遇上一个姑娘为止,这姑娘后来成了我的温姓三娘。谁也不知道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毋庸置疑,三爷在那一年里突然茅塞顿开,他心里第一次有了女人,他知道什么叫爱了。 
  三爷知道爱以后,嘴巴就变紧了,在妻子面前什么话都不说了。他心情好得要命,常常一个人呆坐着,自己都不自觉得,脸上就会放出一种白痴的笑容来,为了掩饰这一点,三爷总是捧着一本小人书,这小人书理该是他十岁的儿子看的。三爷对老婆更加好了,两年以后,三娘才知道,他这完全是愧疚所致。其实三爷这时候还没什么愧疚心,他之所以温言软语,手脚勤快,只不过以为做完了他该做的,他就能出去野了。 
  现在,一切都颠倒过来了,三爷愿意把他的心里话留下来,一股脑儿地全倒给心上人听。我的温姓三娘其时二十一岁,还是个大姑娘。我见过她年轻时的一张照片,还真是蛮俊俏的,她是典型的那个时代的美女,穿方领小褂,扎一双麻花辫挂在胸前,五官端正得没什么特征。我估计三爷这辈子对女人的美素无研究,所以他能很快地跳过相貌,一下子就发现这个姓温的姑娘原来是自己人。 
  这简直要了三爷的命,他的爱情甜蜜而忧伤,有时候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能同时承担这两种南辕北辙的重量,他成天昏昏沉沉的,身子轻得快要飘起来,莫名其妙的,他常常就叹气了,不管是快乐还是忧伤。很多年后,三爷也承认,这一时期他的感觉就像患了重感冒,或是出了疹子,说这话时,三爷四十二岁:温姑娘已为他生下一双儿女,他两边疲于奔命,家庭矛盾不断升级,三爷实在累了,有时也会自嘲,疹子嘛,他说,总归人人都会出一次的。 
  有一次,温姑娘问他,他这一生最想做什么? 
  三爷勾着脖子想了半天,瓮声瓮气地说,可能是拉二胡吧。 
  温姑娘屈膝抱腿,看着自己的脚面问道,假若有一天你老了,不久于人世了,你最遗憾你没有做什么? 
  三爷的心荡了一下,他突然想起来,自己其实也有梦想,那就是进文工团,或是县剧团,当一个二胡独奏员。这梦想隐隐约约的,他从未跟任何人说起过,现在,他跟心爱的姑娘坦白了,声音很平静,眼里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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