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像是我满得快要溢出来的思绪……
※ ※ ※ ※
十月三日。晴。
国庆节三天假期被我睡掉两天,起床后直感叹着虚度光阴。
想起好几天没和她联络了,为防止被她cut,赶紧爬起来拨个电话。
“喂,我现在不在家,请稍后再打电话来。”
WOCAO!电话里的声音比TMD《午夜凶铃》里的贞子还恐怖,一听就知道她八成还迷失在睡梦和现实之间。
“NND,快给我起床!”我吼道。
电话那头的人似乎被吼声惊醒了,火大地回吼:“死狼崽子,大清早就不给人清静!”
“快起来啦,待会儿咱们去玄武湖玩。”我改用“温柔”的语气说话。
“啊?还要‘约会’啊?!”她的声调拔高四度,好像和我约会是件极可怕的事。
“拜托,再帮帮忙嘛!”我哀求道。
“唉——命苦啊!记好了,你欠我六次肯德基了!”
“是,是。”我连声答应,虔诚地挂了电话。
到达目的地时,远远的就看见她站在公园不耐烦地虐待着高跟鞋的鞋跟。
“嗨。”
“我刚才就在想,如果我数到三你还不出现的话,我就用高跟鞋踹你的脸!”她恶狠狠地说。
“好险,幸亏赶在你数完之前赶到了……”我擦了一把冷汗。
“很可惜……我刚刚已经数到三百二十三了……”她补充说。
为了保全我英俊的脸庞,只好认命地买来了雪糕讨小姐欢心。
“我喜欢吃菠萝味的,你干嘛又买香芋的?”她不满地说。
“我再去买。”
“算了,凑合凑合吧。”她一把抢过了雪糕,大口啃起来。
“那么,我们可以进去了吗?”我小心地征求她的意见。
她点点头,意犹未尽地舔着雪糕棒。
我先一步向公园大门走去,但没走两步,却听到她在身后说着什么。
“小狼……你认为这么做……真的好吗?”
我的膝盖顿时僵硬了,木然地转过身,望着她轻轻地说:
“为什么这么问?……YY猫猫。”
“你不觉得这么做……对于Lizzy她来说有点残忍?”YY猫猫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而又问了一个问题。
“难道你认为有更好的办法吗?”
今天我们真是很奇怪,总喜欢用问句说话。
“可Lizzy她真的很喜欢你……”
“但相比起她的性命来说,这份微不足道的感情应该不值得她牺牲一切吧?”
我顿了顿,接着说道:“上次她哥哥来找我时,已经说了她的病情……而她又因为一时的冲动执意不肯去德国接受治疗……”
“你居然把她对你的感情说成是一时冲动?!”猫猫不可置信地瞪大双眼。
“你真狠心!”她又接上一句。
狠心吗?我不知道。我只觉得我的心仿佛被人丢进了绞肉机里,痛的快无法呼吸。
“是不是一时冲动……我不管,但我必须为她的病负责,不能因为我而延误她治疗的时间。”
“我究竟是该骂你无情无义呢……还是该赞你情操伟大?”猫猫叹着气说。
“你觉得Lizzy会信我们‘相爱’了吗?你的这个办法实在够烂够俗够老套,任何一部三流言情小说都把这一招用滥了!”
这就是我苦思冥想出来的计策:假装我爱上了别人,从而让奴奴心死,然后没有任何留恋地离开这个伤心地。
以前倒也曾参加过校内的一些舞台剧的演出,演过诸如罗密欧——的随从,或是白马王子——胯下的白马等等,那些都算纯情的角色,却没有演过这种的负心汉类型的人物,因此对于我现在所要扮演的形像的心理揣摩还不算深刻。为此,我特意找来猫猫,并强迫她跟我约会N次以体会爱上别人是何种感受。这个N嘛,大致等于我欠下的请猫猫上肯德基的次数。
“正因为被人用烂了,所以才要靠我们精湛的演技化腐朽为神奇嘛。而且奴奴就像猪一样单纯,像猪一样天真,往往最笨的方法反而是最有效的。”
“你做什么骂人家是猪?!”
我该怎么解释呢?毕竟外人是不会懂得我和奴奴之间的赞美方式的。
“咦,阿天,真的是你?”
惊喜的声音穿过人群传来,我用肚脐眼也猜到是谁。
“是奴奴啊,在这里碰到你,好巧。”
为了符合负心汉的形像,我故意用冰冷的口气说话。
其实我知道她今天会和同学来逛玄武湖,所以才专挑显然的地方走,以创造“巧遇”的机会。
“我刚才就在想那边的高个子男孩会不会是你呢,呵呵,居然被我猜对了。”
她习惯性地走上前想帮我把领口弄整齐,却被我让开了。
她愣了一步,很奇怪地望着我。
“Lizzy,你一个人来玩吗?”猫猫明知故问道。
“不,我的同学在那边,”她随口答道,只是定定地看我,好像我很陌生似的。
“阿天,最近怎么没来找我呢?”她轻轻地问,脸上挂着淡淡的笑。
“我很忙。”
天知道我都快闲得生锈了,不过电视剧上的负心汉总是这样回答前任情人的问题的,所以我只好照搬台词来用。
她呆了一下,然后似乎很轻松地说:“你知不知道最近阿朱他们告诉我一个笑话……”她灿烂地笑笑,接着说,“他们说……说你在和猫猫……谈恋爱耶!哈……是不是很好笑?”
我的心好像被什么尖利的东西扎了一下,脸上却不动声色。
“他们说的没有错……我和猫猫的确在……恋爱……”
我不敢再看奴奴的眼睛,将视线移开,却看到了一脸沉重的猫猫。
“真是笑死我了……你和猫猫……怎么会……”她大笑着,笑声坚硬得好像风干的腊肉。
“有什么不可能?你也知道我和猫猫曾是十二年的同学。‘日久生虫’的道理你懂不懂?”
“真的?”她小心翼翼地问。
“真的!”我郑重地点点头,为了加强效果,还一手去揽猫猫的肩。猫猫企图挣扎,我加大了力道,她才不情不愿地被我拥着,顺便给我的背上添了一处淤青。
但在外人眼中,我和猫猫的小动作无异于情侣间的打情骂俏。
“哦。”她似乎又变成了一个很乖的小孩子,轻轻地答应着。
没有预期的嚎啕大哭、愤而离去或是歇斯底里,甚至连泪眼婆娑也没有。难道是电视演错了?
“我的同学在等我。我先走了。”她平静地说。
“再见。”
她突然又冲我鞠了个躬。90°的躬,很标准,标准到几乎让我以为她曾专门训练过。
“再见。”我礼貌性地说,猫猫依然是一脸假笑。
她头也不回地走了。我看着她穿过人群走到她的同学那里,然后两人有说有笑,慢慢消失在人海中。
我开始怀疑我类似机器人读台词般的生硬演技,能否骗得过这只小狐狸?
“傻瓜。”猫猫轻轻地说,不知在骂谁。
晚上接到悠扬的电话,说奴奴愿意去德国了。
为了庆祝计划成功,我特意翻出一大箱啤酒,独自坐在屋中央喝着。
可惜由于喝得太多,又错过了第二天上午的课。
而且还连着头痛了三天。
真是乐极生悲啊。
红茶被水泡了好几遍,已经淡得尝不出味道。
就好像是我现在的生活一般,平平淡淡,完全没有任何可以让人振奋的效力。
一晚上不知喝了多少杯茶,胃里满满的全是水,甚至还能听到“哐哐”的声音。
再来一杯吧。就算再淡,茶始终是茶呀。
同样的。无论怎么试着去遗忘,思念永远是思念。
那天送别的情景又慢慢从脑海中浮现出来……
※ ※ ※ ※
十月七日。晴。
中午接到YY猫猫的电话,要我下午陪她逛街。
我本来不想去的,但她说如果我肯陪她的话,那么我欠她的六次肯德基的帐就一笔勾销。
孟子曾告诫大丈夫要“威武不能屈,贫贱不能移”,可惜我这人总喜欢离经叛道,所以我很没骨气地答应了。
只是有些奇怪,她为什么不找“项羽”陪她呢?
两点半钟出门,在约好的地方等,却看见一辆出租车停到我面前。
车窗摇下,露出YY猫猫的脸。
“上车吧。”她招手。
“你不是要逛街吗?逛街的话还是用走的来得有意境……”
“你少无聊,我知道你怕花打的的钱。放心,今天我请客。”
我笑着开了车门坐进去:“汽车这东西实在是人类智慧的结晶,四只轮子转得比两条腿快多了,而且还非常省力气……”
她朝我翻白眼:“真受不了你!”
车子逐渐驶上大路,但方向感不佳的我还是觉察到不对劲。
“你不是要去新街口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