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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说很好玩……”
“不许玩!”我吓她一跳地吼道。
她很委屈地低下头,然后默默地拉我的衣角。
“为什么?”她的睫毛像小刷子一样刷得我心里好痒。
“因为太恐怖……”
她乖乖的“哦”了声,不再蹂躏我的衣角,继续舔她的冰激凌。
“少吃些冰激凌吧。对你的心脏不是很好。”
她乖乖的“哦”了声,很是不舍地将剩下的大半个香芋甜筒塞进路旁的垃圾桶里。
我油然产生出一种疼惜的感觉,忍不住冲她喊:
“你知道吗,奴奴,我喜欢你……”
她乖乖的“哦”了声,躲在我怀里偷偷地笑啊笑的……
(1)
如果不是她,我一定会死,而且是死得很难看,被大卸八块的那一种。不过我的体型比较庞大,被砍成三百六十块也绰绰有余——因为围着我的,是一群打不散,扁不烂,令我别有一番痛苦在心头的丛林矮人。
不要误会,我没说我是在聚众斗殴或是参与帮派火拼。我是和平主义者,属于那种有贼心没贼胆的类型:怕死,见血头晕。虽然时常在别人面前夸口说我昨天砍了多少多少人——其实我是在玩游戏。
一款叫《DIBLO2》的游戏。中文名叫《暗黑破坏神2》,俗称“大菠萝”。
我不喜欢吃菠萝,因为一吃就会拉稀,每次都拉到面无人色,以致于朋友们居然能从我脸上看出我今天有没有吃菠萝。我曾问为什么,他们回答说只要我一吃菠萝,脸上就五彩缤纷得有如一道人工彩虹。
不过不吃菠萝,不代表就不玩“大菠萝”,就好象和尚不吃肉,却对颇存亲切感一样,为的是寻求一种心理平衡。
我选的是野蛮人,全为了体现我的男子气概。因为圣骑士没个性,亡灵法师又太阴毒,只有野蛮人那发达的肌肉能让没有肌肉的我,心里小小的满足一下。可惜,在局域网上我又常被人骂“头脑简单,四肢发达”。
这其实是天大的冤枉!我甚至敢说,在局域网上最有头脑的就是我——见容易就上,见困难就让,连我这一身黄金装备,都是从烈士身上拣回来的。所以我又有了个外号,叫“葬丁业者”。
这也是天大冤枉。因为“葬丁业者”还会替死者把尸体好生安葬,而我却不曾收埋过任何一具尸首,往往还会对着烂骨头唾弃:“呸,衰鬼!”
所以我被敌人围攻时,绝不敢大呼“HELP”。宁愿壮烈牺牲,也不愿被仇家得知赶来看热闹,顺便掺上一脚——不过打的不是敌人,而是我。我想书上形容“众叛亲离”和“过街老鼠”指的大概就是这种情况。
就像上一次,野蛮人遇上了丛林小矮人,和大象碰上老鼠差不多。根本无计可施,只有眼看红瓶子不断减少,身上也没带传送魔法卷轴,却死也不肯向别人求助。我自我安慰说我是陶渊明,不为五斗米折腰。其实内心早已被汪精卫的奴才气概折服,只差没奉李莲英为圣人先师了。
也就是这个时候,我遇上了狐奴奴。
当时奴奴的箭很准确地让砍的最嚣张的一个矮人成了永远的哑巴——死人当然不会说话。我顿时看到了希望的曙光,兴奋得全身每一根汗毛都傲然耸立着,甚至连上次在朋友家欣赏PLAYBOY时,也没有如此兴奋。
复仇的怒火熊熊燃烧着。我起劲地挥舞着双斧,拼着将斧子砍卷刃的危险,在射箭的神秘人士的帮助下,成功地制造了一个人工湖泊。我还诗意地谓之“矮人的眼泪”。因为直接喊“矮人的鲜血”太过残忍。我是佛教徒——不信佛的教徒——见到尸体总会心痛。虽然造成心痛的祸首就是我自己。
成功地保住了一条命,我便大声喊了句:“兄弟,谢了!”
当时网吧里还有五个人,玩“大菠萝”的有三个。我也不知道是哪一位帮了我,但这么一喊,相信他应该能听到。
这时,我对面的一个女孩子开始偷偷地笑。笑得很欢快,也很轻巧。不知为什么,我居然会抬头望望天花板,心里在想会不会突然掉下一只大雁来。
当然不会有大雁掉下来,因为在动物濒临灭绝的今天,即使在马路上能拣到一根大雁的羽毛,也是以名留青史了。
那女孩八成是被网络上不知从哪个角落里冒出来的“霆锋”给逗笑的。我颇有些不是滋味的想。
这也是为什么我会讨厌聊天室的原因之一。不管是王老五还是猪八戒,在网上清一色全成了潘安,霆锋,莱昂纳多。而我的打字速度又极慢,打一句话的工夫足以让白痴把歌德巴赫猜想证明十遍。记得有一次与一个女孩在聊天室聊天,她嫌我速度慢便又与另外一个男孩讨论中国古代史。等我好不容易用全拼输入法拼出一句赞美的话,她已经与那男孩从先秦聊到了当代性开放,并为了证明自己的确是拥护性开放的新新女性,同那男孩上宾馆实践去了。
也难怪,正所谓物以类聚,兔子和乌龟是勉强不到一起去的。
对面的女孩还在笑着,但没有看过来,何况这里并没有精彩的表演而我也不可爱,反而是救我一命的人在屏幕上现身了。
是一个漂亮的亚马逊战士,金黄的发辫在脑后摆动着。而且她的名字也很有意思,叫“HUNUNU”。
虽然我的英文不好,但还是能看出这是汉语拼音,不过我猜不出是哪三个字。
古人有训:“受人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所以我从上前告诉她“今生无以为报,来世以身相许。”
可能是天底下的天鹅都一样高贵,无论是蛤蟆还是蛮牛都休想染指,她二话不说就给我一箭。我吓得转身开溜,她紧追不舍——情况有点像羚羊追大象,可怕的是这只羚羊还会射出致命的利箭。
她的箭越过我笨拙的身子点燃好几座火墙,让我无路可逃。然后她闲庭信步地踱到我跟前,嘴角噙着一抹阴狠的笑。
我的道具栏里只剩一瓶血瓶,硬拼不是办法。
“英雄啊,放过我吧!”
所以说我做不了文天祥,他的名句到我的嘴里一定变成“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得小命赚黄金”。
“Give me a reason that I needn‘t kill you。(给我一个不杀你的理由)”
看样子还有转机,我不假思索地大声说道:
“曾经有一份真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
网吧里的人都开始笑,我对面的女孩更是笑得浑身直抖。
好在至尊宝的台词还是挺管用的,不但帮他从紫霞的剑下逃生,也帮了我从“HUNUNU”的箭下拣回小命。
“大难不死,必有后福。”古人的确有先见之明。“HUNUNU”没杀我,更丢给我五千大洋,然后飘然而去。
“兄弟,再一次感谢你!”
回头一箭,射得屏幕上的野蛮人尖叫,屏幕外的那个女孩窃笑。
我很纳闷,怎么这个女孩如此爱笑呢?
如果“笑一笑,十年少”这句话真的灵验的话,估计这女孩把她的祖父一辈也笑没了。
尽管打字很慢,我却仍然开了一个BBS。
昨天晚上发了几份帖子,有一封是谈“大菠萝”的。今儿个早上起床打开电脑,已经有人跟帖回应了。
回应人叫“狐奴奴” ,很精辟地延伸了我的观点,其见解之独到,用辞之贴切不禁让我叫绝。
因为桌子上放着一杯牛奶,所以才没有拍案。
咦?“狐奴奴”这个名字好熟……所幸我的记忆力并未退化,而且还在上高中平时小考时练就了过目不忘的本领,我很快便想到了那个曾救过我的“HUNUNU”。
不敢肯定二者是同一个人,但显然眼前的这个“狐奴奴”挑起了我的激情,于是我热血沸腾地回帖道:“狐奴奴先生果然颇有慧黠,与在下志同道合,在下亦为先生的文章倾倒……”
早上起床本就低血压,加上热血燃烧是需要氧气的,导致我的大脑处于无氧状态,写出的文字也很古化。没有氧气,死板板的。
但发出去的帖子犹如嫁出去的女儿,虽然可以回娘家,但绝不想再嫁一次,所以我也就将就着把帖子发到了自己的BBS上。
下午没有课,我打算还是去网吧玩“大菠萝”。
出网吧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而且还颇有“山雨欲来风满楼”的气势。这一点从大街上女孩子们纷纷捂着裙子四处逃窜的情形就可以看出来。
偶尔也会有雷声响起,不过声音的发源地并非高空的云层,而是我的肚子。
估计马上会下一场暴雨,我开始考虑现在往家跑,半路上会不会突降大雨帮我洗澡。
正站在网吧门口举棋不定时,我看到了那个笑的可以让大雁掉下来的女孩在柜台结了帐后也走出来。
她看见我,轻轻笑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