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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小说 第十五辑-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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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站在远远的地方,看她把手搭在那名女孩的胳膊上,眼睛里的笑要溢出来。
  而我是即便在教师节,拿着父母准备给老师的礼物券走到她面前,也会感觉同手同脚般的不自然。最后在脸上堆出的微笑肯定更加尴尬,因为老师只是点点头说:“你父母真客气”。
  说不出“这个您一定喜欢”,“这个我妈说了最合适”,“我妈妈昨天给您电话打了好久,吓死我啦”,撒娇一样乖巧的口吻。根本没有办法。
  班上有的女生的家长甚至能和班主任成为熟悉的朋友。而我一直不明白这怎么可能。
  或许换种说法——成为成绩不错性格乖巧的学生,就有可能。
  只是这两点都和我没有半点儿关系。
  出现在面前的是成绩糟糕、不专心听讲、总是睡觉逃课、平日里远远地躲着、一走到近前就拘束得开始讲话结巴的人,挨批评时更是自以为洒脱地死命抖腿。
  这样的人,连我也会觉得讨厌。像这样的人,没有必须被谅解的义务。所以对于不能拿出体罚等更明确的手段显示自己厌恶感的老师们来说,语言是唯一的途径了。
  说“扫马路也好”,说“吓人”也好,干脆说“又懒又笨”也好,只是单纯
  为了表达厌恶感而已。不要研究那具备什么“教育意义”,实质带有怎样的“痛
  心”。我相信并确信,那仅仅为了表达对一个糟糕学生的心理上的厌恶。自然而
  又顺理成章。
  通常即便批评也会尽量克制而避免尖刻的老师,采取了最尖刻的说法。那一定是非常严重的厌恶,让她盯着我的脸,用“你知不知道别的老师”,“他们怎么评价你”……这样微妙的表达,说“你哦,又懒,又笨”。
  直到今天我还能记得她口气里的每一处细节。让神经犹如受刺激的草叶瞬间卷曲起来。
  过去数年后。
  我在一次偶然的聚会中碰到了原来的班主任老师。她的确和别人曾经说过的话一样过了那么多年后,依然“看来非常年轻”,面色和发型都透着熠熠的精神。
  我碰到了老师。在她知道我出版了三本书,奇怪地但就这么变成作家后。
  好像是我们同时看见对方,于是我笑着像多年前那样称呼她“K老师——”,她也伸出双手,用力搂住我的肩膀说“哦哟,××啊,现在了不得了哦,老师在马路上都认不出你了——”。她拉着我的手。
  “K老师才是,怎么还那么年轻啦,我要惊讶死啦——”
  “是吗?是吗?教到你们这班学生我运气好呀。”她连连重复说着我的名字,“××你真是让老师吃惊哦,不过,××你以前就很喜欢写写弄弄的嘛——”
  “K老师现在不做班主任啦。以前做班主任时老是很开心的样子。”
  “是呀,我也喜欢做班主任,但现在就教教几节外语而已。”
  “我记得K老师原来就……”
  我做到了。
  熟络的撒娇般的口吻,不时开开轻度的玩笑。拉着她的手,或者被她的手握着,时不时翻过来拍一拍。
  我做到了。我笑得不尴尬不局促,好像面对远离的亲人那样自然。
  被连连用亲切的态度喊着名字。被称赞。被用美好的词语装饰的回忆。由它们构成的谈话——
  我做到了。
  那两排无人的竹林中,把牙齿咬住手指的呜咽。
  有什么是刻骨铭心的。
  不是复仇,不是嘲讽,不是在内心冷笑说着“人性呵人性”的戏码。我相信自己在拥抱她时出于真心,就如同她拥抱我时一样。
  因为我现在变成了值得她喜爱的人。而我又高兴着能被她喜爱。仅此而已。
  那个连我自己都不觉得应该被老师们喜爱的形象,糟糕、阴郁、不开朗又懒散的自己,无法强求别人对她产生勉强的好感。没有人喜爱弱小的丑陋的东西。就如同没有人喜爱破损的家具,蛛网的角落,歪歪扭扭的书迹,或是一盘带有怪味的菜肴。
  正如同大家都喜爱逐渐健康明朗起来,有所成就的人,如果她是自己的学生,那更值得欣喜。有诧异,有感叹,但更多是惊喜。
  所以不是复仇,不是嘲讽,不是内心里连续的冷笑。我理解所有那些在我卑微无用时,忽略我,不喜爱我,厌恶我的人。就如同我接受当自己变得稍微强大起来时,她们改变的姿态和口吻,亲切的,热络的。没有必要因此变得愤世嫉俗,因为亲切的和热络的没有什么不好。变成受喜爱的人没什么不好。
  得到倾情的交谈,温暖的姿势,动人的句子,这些没有什么不好。
  n只要留一两个夜晚,翻开毕业时回忆起来,那些只有我刻骨铭心的事情,泛过鼻腔的酸涩直到眼眶。
  然后把它们温柔地,用手指挖开,种子一样埋入后灌溉。
  在两排竹林中间,不受喜爱的庸俗的普通的我——她走到了今天。
  文 | 郭敬明
  以黑夜为界
  当日出东方,薄雾被光线照得四下散开,安静的大街开始被喧闹的人群填满,不远处的小店伙计,揭开水面翻滚的锅子锅盖,把清晨的第一把拉面倒进水里。
  楼下的保安穿着干净的制服,对着他看见的每一个人,说,早安。
  流水声。汽笛声。喇叭声。母亲第三遍叫赖床的小孩起床的声音。
  慢慢醒来的世界。
  有一段时间工作太忙,几乎消耗掉了整个白天的时间,于是所有的稿件,小说,都必须晚上回到家的时候继续熬夜。开始的时候是持续到凌晨一点,之后变成两点,三点,最后演变成在冬天里已经彻底亮起来的天光下(六点半?),裹着被子倒头睡去。
  醒来的时候已经下午三点。
  刷牙,洗澡,随便从冰箱里拿出一点东西来吃。
  之后去公司上班。
  写字楼大堂的保安,有时候会对我说下午好。
  坐下来打开电脑没有多久,公司的人就陆陆续续地下班了。他们对我说,小四,我先走啦。
  很快地,公司里就只剩下我自己,或者一两个同样需要加班的人。
  然后就慢慢地过度到了黑夜。
  说是慢慢地,其实并不准确。
  应该说,“然后就一下子到了黑夜”。
  想要结束这样的昼夜颠倒的生活,于是早早地躺到床上去。可是却怎么也睡不着。过了一会还是起来看书。
  没有拉严实的窗帘露出一小块窗户,望出去是零星的还没有熄灭的灯火。
  哗啦哗啦翻书的声音,在寂静的黑夜里听起来格外清晰。
  两点把书看完,在结尾的时候被男主角的那一句哽咽的“那,我就先走了?”触动了心绪。翻身起床,套了一件毛衣,打开电视准备打一会WII,玩了一会没有了兴致,打开莲蓬头准备洗澡。然后发现热水器没有了电池无法点火。
  于是穿上裤子,套上一件大衣,抓起钥匙,出门去买电池。
  在这样的漫长的黑夜里,任何的事情都显得格外隆重。我们有那么长的一段时间需要一个人孤单地度过,一个人因为寒冷而打开空调,一个人翻完一本书而叹气,一个人把电视频道从1换到39,一个人看着MSN上几乎清一色的黑白头像,一个人裹紧大衣出门买电池。
  我们每一个人都幻想过的,怎样去打发一段太过漫长的时光。
  是去欧洲旅行,还是窝在家里看完堆积在书架上的累累图书。
  这些时光都像是遥远在一整个世纪之外,漫天的尘埃还没有来得及飞到我们身边变便轻轻地坠地。变成了铺展在我们远方的,一条浮游着尘埃的银河。
  我们慢慢前往,慢慢老去。
  在我们漫长的青春里,我们的世界都被浸泡在这样光线充足的日子中。
  我们在灰蓝色的清晨里醒来,大家拥挤着,睡眼惺忪着,拿起牙刷和杯子,走向宿舍楼道尽头的水房,哗啦啦的水声把天色冲刷明亮,擦掉嘴角的牙膏泡沫,抬起头,窗外枝头的麻雀已经可以看得分明。
  宿舍管理员会在7点前把每一个人赶出寝室,去教室里上早自习。所有的人整理好书包,把没有吃完的馒头或者面包,塞进塑料口袋,然后随着人流开始一天的功课。
  早晨,中午,下午,傍晚。
  黑板上的粉笔字换过一版又一版,来不及抄写的人,叹了一口气,把钢笔丢到桌子上,趴下身子,把脸埋在胳膊里,微微抽动的肩膀,也不知道有没有流泪。
  我们离黑暗很远,我们离深夜很远。
  就算廉价的速溶咖啡也无法让我们坚持到更深的黑夜。总有强大到无法抗拒的疲惫袭来,让我们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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