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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嘴角叼着一根细草棒,正对着天空飞过的鸟儿嘟囔抱怨。
“都怪你!都怪你!”
反复念着已经抱怨了八百八十八遍的话,男子侧首瞅了瞅身边静坐的粉色人儿——黑发长短不一地覆去半张小脸,无任何饰绳系束;额间系着一道白纱,松松地搭在右眼上,适巧掩去半面脸颊;一缕纱角飘落唇角,红唇白纱两相映,煞是诱人。
她盘膝而坐,两手微弓搁于腿上,双目微闭——很标准的面无表情也无心理人的神色。
唉!还是不理他,就算是骂骂他瞪瞪他,也好过什么情绪都没有呀。
重重叹气,男子抓了抓自己头发,滚到粉衣女子身侧,完全不心痛自己的黑发被草屑搅成一团乱。
“随随,你不能丢下我不管,不然……你让我到哪儿去找老族长要的东西?”为争取同情,好可怜的语气啊。
夏初时节,微风自远方飘送,拂过草地,扬起清新恬淡的气息。
凉风轻拂……拂啊拂……无人理他。
“随随,真的不能怪我啊,我又没有你的……嗯嗯。”吞下三字,男子毫无顾忌地将头枕上女子大腿,伸手绕过纤腰,轻轻把玩女子垂在身后的散发。
凉风轻拂……依旧拂啊拂……
试问,一棵草被风吹落在腿上,你会有什么感觉吗?答案是——没有。
女子根本当他是棵草,是故,眉头也没皱一下,呼吸平顺而轻缓。
得不到重视,男子倒也不恼,借着侧首掩去一丝窃笑,开始唱起怪调:“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随……”
“闭嘴。”
“随,随,随随随……”
凉风轻拂……终于,那女子眉心开始抽搐,一下——又一下——再一下。
扇睫突然张开,未覆白纱的半边面容上,亮起清澈如水的黑眸,宛若浸在冰雪寒潭内的一颗黑珍珠。
没有焦距地盯着远方,女子冷声斥道:“闭嘴,辰门!”
“啊——”立即,欢喜的叫声响彻低空草地,震得林中鸟群惊飞喧闹。男子一跃而起,优雅的俊颜上绽出与高贵完全不匹配的傻笑,“你理我啦,不生我气了,随随?”
“你认为我不生气?”看看天,女子反问。
辰门想了想,点头道:“好嘛,要生气也行,你就生老族长的气好了。总之刚才的麻烦也是他惹出来的。我只是帮他找东西而已,对不对?找得到找不到,只能看他有没有机缘了。”
如水黑眸眨了眨,视线移向男子,半晌,叹气。
麻烦是老族长惹出来的,归根究底,却是老族长的宝贝小孙子惹出来的。
想起一个月前,镇随又重重叹了口气,唉……
人类信奉神灵,驱逐鬼怪,却不知这宇宙共有六界——妖、怪、人、鬼、灵、魔。
六界共存共息,互不干扰,这其中,有一界为“灵”类所居。灵界种族繁多,中有一族名为“古骨”。
话说古骨族这一代的老族长有座收藏楼,名为“骨骨阁”,纳得无数奇珍异兽骨骼。平素里除了亲自打扫骨骨阁,老族长最常挂在嘴边的“幸甚至哉歌以咏志”之言是——他的乖孙儿完全传袭了祖父对收藏的痴迷。
然而,有那么一天,小家伙粗心撞碎了骨骨阁内的五副“精品”收藏,气得老族长以头抢地,急命“金木水火土”五星骨宫的尊长们出马,务必找回一模一样的骨骼。
寻骨时间,不限。但是——
谁能拔得头彩,第一位完成“寻骨任务”,将会有半年的自由时间。也就是说,可以半年不必理会星骨宫的烦琐事务。
五位尊长看不看重这“半年之奖”,旁人是猜不透的,至少,他们上路了。
她,土尊镇随,不过走得慢了点、去得迟了点、拒绝时懒了点,就被摊上这么个破烂摊子,分到寻找“双尾肥遗”之骨的任务。
他,水尊辰门,也就是身边这个长得像女人,拿她的腿当枕头的家伙,明明找的是“琴骨人”,两人分道找寻多好,他却非得拉她结伴同行。结果,来人界一个月,她的双尾肥遗无踪可寻,他的琴骨人更是连线索的边也没沾上。
“随随,你说琴骨人怎么才能从外貌上看出来?”在草地上打滚的白影终于觉得滚来滚去没什么趣了,问出这一句正经话。
“不知道。”镇随如实陈述,如水黑眸动了动。
琴骨人算是比较特殊的人种,古骨族史书有记,远古时期人类分族而居,极易辨认,但近千年来混杂而居,根本就分不清哪族是哪族了,除非人死肉腐,才能从骨骼推知此人是何人种。琴骨人死后,全副骨骼上上下下共有大小不均的孔洞三百零六个,每每将琴骨迎风立放,必是风过曲出,清宛悠扬,故而得名。
最令古骨族灵们啧啧称奇的是,同一位置,同一时间,无论风劲是否相同,骨骼发出的曲调却绝无重复;若是将骨骼分解,不同的部位迎风谱出的曲音风格也完全不同,时而雄厚,时而婉约。若是用于伴乐,它又能与乐工弹奏的曲调产生共振,使曲子更加扣人心弦。因此,琴骨也是古骨族乐师的最爱。
然而,越是惹古骨族灵们喜爱的东西,就越少。越少的东西,就越不易得到。
随着时间流逝,“喜爱”会变质成“狂热”——这是常情。
“随随,你用透骨眼帮帮我,看看哪些人骨骼上有洞,再帮我数数是不是三百零六个。大小不论,如果是,我们就拖着那人回去交差。”辰门一张俊脸趁着镇随发呆时凑了过来。
“不。我讨厌看那些骨骼。”她斩钉截铁地拒绝。
“帮帮忙嘛!”
“休想。”推开他的脸,镇随躺向草地,一片深蓝天空映入黑瞳。
黄昏已过,快入夜了。
她的透骨眼是天生,就算现在习惯了右眼的透骨能力,她依然不喜常用,甚至,拒绝使用。
儿时,她是极厌恶这只右眼的。她爹是前代土尊,她娘是灵界焰夜族公主,灵界各族通婚是很寻常的事,照理,他们也会生出正常的孩子才对,但她不是。
在别人眼中,古骨城是风景绝美之地,在她眼里却是骷髅满街走的地狱。九岁那年,被爹强行送去学堂念书,被辰门缠上,他送她一块浣火纱覆住右眼,从此成为朋友,连带的也认识了月纬、摄缇和荧惑。
随着年岁增长,对透骨眼虽不再讨厌,却仍是白纱覆眼,能不用就尽量不用。
试问,谁会喜欢在宏伟辉煌的宫殿中看到骷髅林立?谁会喜欢登高远眺时,在满目苍绿下看到满街的骷髅?更何况儿时定力不佳,看了骷髅会做上三天的噩梦,她当然是能避就避。
从小,她就有个模糊的念头——要隐居。越大,念头就越清晰。她知道,自己不是个很热情的人,有那么点云淡风轻的性子吧。
她淡泊名利,她宠辱不惊……所以,她讨厌责任,更抗拒成为新一代的土尊。
十八岁时,她下定决心,趁夜远走,找个有山有水没有灵的地方隐居,如此就不会有成堆的骷髅碍她的眼。偏偏,古骨族五星尊长只世袭,不传让,加上辰门舌粲莲花兼死缠烂打,害她一时脑袋发热承袭了土尊之位……悲惨的回忆呀。
她不想隐居了吗?
当然不是。如果说隐居是图个清静,那么成为土尊,傲视全族,位高权重,同样能图清静。
为什么?
呵,土星骨宫之内,她一句话丢出去,谁敢有胆子在她眼皮下晃呢,对不?她爱把土宫整成什么样都行,种种千步香养养百叶竹,挖个大水池养鱼养蛟养黑蛙……哦,她那只顽皮的黑蛙名叫卷耳,古骨巨蛙种之一,可爱极了。
“随随你在想什么?”
耳边一声轻问,镇随想也没想地答道:“卷耳。”
“咯啦!咯啦!”
这是破裂的声音——美男子的心裂成碎片,补也补不回。
“随随啊,我好歹也是你的情人哪,你未来的相公,你不想我,却去想那只不可爱的黑蛙?”男人负气的声音响起,下一刻,她的脸被一只手扳向右边,对上一双含幽带怨的眸。
情人?对呵,这个比女人还美艳三分的男人,是她的……心爱之人。
白玉般的五指缓缓攀上他光润的尖下巴,感受着他冰凉的肌肤。柔软的指腹一一抚过他的颊他的眼他的眉,在额心逗留片刻,再沿着俊挺的鼻梁滑下,徘徊在淡白的唇角。
他们明明是朋友啊,怎会成了情侣?
四年前,他二十四岁,她二十一岁,那一天,他说他心仪的姑娘是她。老实说,做了十多年的朋友,天天对着这张比自己还美还柔的脸,她是真的没感觉,只觉得他像一个好姐妹,而不是一个男人。
“怎么会爱上我的?”——她问。
“日久生情嘛!”——他答。
从那时起,他对她除了勾肩搭背,在她耳边追问有没有多一点喜欢他爱他之外,还多了一个动作——吻她。
从小他就喜欢缠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