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但是当他拍过所有的口袋,又在全身上下到处找火柴时,他的手触着了他那把小剑的剑柄──就是那把从特洛尔人那儿得来的匕首,他已经差不多把它给忘了,妖怪们看来也没有留意到这把匕首,因为比尔博把它佩带在马裤里边。
他把匕首拔出来。匕首在他眼前发出朦胧的微光。“看来这也是一柄精灵的宝剑哪!”他想:“而且看来妖怪们离这里不很近,但也还不够远。”
他还是有点儿觉得安慰,能够佩带一柄干多林城制作的、曾经用于妖怪之战的宝剑,这是很气派的事情;要知道有多少歌谣是专门歌颂这次战争的!他还注意到,这样的武器给那些对他们发动袭击的妖怪留下多么深刻的印象。
“回去吗?”他想:“绝对不行!走岔路吗?不可能!向前走吗?只能这样做了!前进!”于是他站起来,一只手摸着洞壁,一只手在前面举着剑,快步往前走,他的心乒乒乓乓的跳得厉害。
比尔博现在当然是所谓的身处窘境;但你得记住,他的处境其实不至于像如果你我遇到同样的情况时那样窘迫。霍比特人跟普通人类不一样,而且说真的,他们的洞穴是美好愉快的地方,通风良好,跟妖怪们的地道大不相同,他们毕竟还是比我们更善于钻地道,而且他们在地下也不会那么容易失去方向感──即使在头部挨了碰撞之后刚恢复过来。他们能够非常小声地走动,又容易躲藏,跌伤、打伤之后能够非常迅速地康复。他们还有一个贮存着机智以及聪明谚语的宝库,内容都是普通人类大多数从未听到过或者早已遗忘的。
即使是这样,我还是希望巴金斯先生不要处于这样的处境。
那地道似乎没有尽头。他只知道地道是在不断地缓缓向下伸延,尽管经过一、两处曲折和拐弯,却仍保持着原来的方向。他靠着短剑发出的微光,或者藉由用手在洞壁上摸索,知道不时有通往山边的通道。他对这些通道没有在意,唯一的反应是赶快走过去,唯恐妖怪或一半是想象出来的黑东西,会从里面出现。他一直往前走呀走的,同时也越走越低。!他仍然什么声音都听不见,只听见一只蝙蝠偶尔呼呼地飞过他的耳旁,最初这使他吃了一惊,后来逐渐变得太频繁,使他觉得讨厌。我不知道他这样子持续了多久;他讨厌往前走,却又不敢停下来,走呀、走呀,直到他疲劳到不能再疲劳。看来似乎明天、后天、大后天……他都得一直这样走下去。
突然,一点预兆也没有,他一脚端空,掉进了水里!哇!这水真冰冷,这使他迅速从水里抽身出来。他不知道那到底只是通道中的一滩积水呢,还是横过通道的一条地下河的河边呢?还是一个又深又黑的地下湖的湖岸呢?短剑几乎完全不再发光。他停下了脚步,当他仔细听的时候,他能听见水滴滴略滴略地从看不见的洞顶往下滴,滴到下面的水中;但似乎没有别种声音了。
“这样看来这是一滩积水,或者是一个湖,而不是地下河。”
他想。不过他还是不敢跳水走进那黑暗中去。他不会游泳;而且他也想到那些黏糊糊的可憎的东西,张着两只胀鼓鼓的瞎眼,在水里蠕动的样子。在山腹里的水池和湖里,居住着一些生物;有些鱼,它们的祖先从外面游进来(只有上天知道是在多少年之前),再也不游出去;它们的眼睛由于要在黑暗中看东西,所以变得越来越大;此外还有些别的东西,比鱼还要黏糊的。甚至在妖怪们为他们自己建造的地道和洞穴中,也有不为他们所知的其他生物偷偷跑来,在黑暗中高卧。这些山洞的历史,有一些可以追溯到妖怪们到来之前,而妖怪们来了之后只是把它们加宽,再连在一起。这些古洞原来的主人现在还在,他们躲在一些偏僻的角落里,到处走动和刺探情况。
在这山底下黑暗的水中,居住着老戈伦姆,一个小小的、黏糊糊的生物。我不知道他是打哪儿来的,也不知道他是谁或是什么东西。
他就是戈伦姆──黑得像黑夜一样黑,只除了瘦削的脸上有两只圆圆的、苍白的大眼睛。他有一条小船,常常在湖上悄悄地到处划来划去;是的,那是一个湖,又宽又深,湖水冷得要命。他双脚吊在小艇的两边,像浆一样划着水,静得从来不会弄出一个涟漪,绝对不会。他用那双像两盏灯一样的苍白的眼睛去寻找盲鱼,然后伸出他长长的手指去抓住它们,动作敏捷得跟思维同步。他也喜欢吃肉。他认为妖怪好吃,如果抓得到的话;但他很小心地不让妖怪发现他。如果有妖怪单独走到离水边不远的地方,刚好他在四处游荡,他就会走到妖怪身后,从后面指死他们。妖怪们很少单独行动,因为他们总觉得有某种令他们讨厌的东西潜藏在下面,在山的最底部。很久以前,当他们开地道开到这下面时,他们曾到过这湖上,但他们发现无法再往前走了,这样他们朝那个方向去的路也就开到这里为止。妖怪们平时也没有什么理由会走到这边来──除非大妖怪派他们来,因为有时他想吃湖里的鱼,也有时妖怪和鱼都没有回去。
其实戈伦姆住在湖中一个滑溜溜的石头岛上。此刻他正在远处用苍白的双眼像望远镜一样观察着比尔博。比尔博看不见他,但他对比尔博产生了许多疑问,因为他完全看得出,这不是一个妖怪。
戈伦姆坐上他的小艇,像箭离弦一样离开小岛,而比尔博此刻正坐在湖岸上,正是途穷智竭,一副狼狈不堪的样子。突然,戈伦姆走了上来,对他悄声耳语,他的口音带有许多嘶嘶声:“上帝保佑我们,上帝也弄湿我们,亲爱的!我猜这该是一席上好的筵席,至少可以给我们戈伦姆作一顿可口的佳肴!”当他讲到“戈伦姆”这个词时,特意在喉咙里作出吞咽的可怕声音。这是他的名字的由来。虽然他总是称自己为“我亲爱的”。
当那嘶嘶响的悄语声传入比尔博的耳朵,忽然又看见一双苍白的大眼睛盯着自己,比尔博吓了一大跳。
“你是谁?”他说,把匕首指向他身体前面。
“他是谁,我亲爱的?”戈伦姆悄声说。(他从来没有谈话的对象,所以习惯了从头到尾自言自语。)“这正是他到这里来想弄清楚的,因为他现在肚子不太饿,只是好奇;否则的话,他就会先抓住你再说话了。”
“我是比尔博。巴金斯先生。我跟丢了侏儒们,跟丢了巫师,我不知道我自己现在在哪里;我也不想知道,只要我能离开就行了。”
“他手里拿的是什么?”艾伦姆看着剑说。他不太喜欢这东西。
“这是一把剑,是干多林城出产的兵器!”
“嘶,”戈伦姆说,态度变得十分有礼。“也许你想要坐在这儿跟它聊聊天吧,我亲爱的。它喜欢谜语,也许喜欢的,是吗?”
(注:作者这里为了表示戈伦姆长期独居,养成自言自语的习惯,讲话时已搞不清正确的人称。习惯大致上是:把自己称为“你”
或“我亲爱的”;把谈话的对方称为“它”。有时也把自己称为“我们”。)他很想表现得友好些,至少暂时友好些,直到弄清楚这把剑和这个霍比特小矮人的底细,弄清楚地是否真的只有一个人,他是否好吃,还有戈伦姆自己是否真的饿了。谜语是他唯一能够想到的东西。出谜语,有时候猜谜语,是很久很久以前他跟别的有趣的生物坐在他们洞穴中玩的唯一的游戏。后来他失去了所有的朋友,孤零零地被赶走,向下爬呀爬,爬到这座大山的底部来了。
“很好。”比尔博说,他急于表示同意,直到弄清楚这个生物的底细,弄清楚他是否只有一个,他是否凶恶或饥饿,他是否妖怪们的同伙。
“你先出谜吧。”他说,因为他自己根本没时间想出一个谜语。
于是戈伦姆嘶嘶地说:什么东西比树高,明明有根看不到;尽管向上再向上,却是从来不生长。
“这很容易!”比尔博说:“是山,我猜。”
“这很容易猜吧?亲爱的,应该让它跟我们来个比赛!如果亲爱的出谜语,它猜不出,我们就吃掉它,亲爱的。如果它问我们,我们答不出,那我们就要做它要我们做的事,嗯?我们马上把它说出来,好吗?”
“好的!”比尔博说,他不敢违拗戈伦姆的话,他排命搜索枯肠,要想出谜语来救命,免得被吃掉。
一座红山上,三十匹白马;先磨磨,再砸砸,然后站着不动啦。
这就是他能够想出来的最好的谜语──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