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八八书城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赫克尔贝里.芬历险记 [美]马克.吐温 著-第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了一跤,发出了响声。我们伏下不动。华珍小姐的那个大个儿的名叫杰姆的黑奴,正坐在厨房门口。我们看得清清楚楚,因为他身后有灯光。只见他站起身来,把颈子往前探,侧耳听了一会儿。接着说,“谁呀?”
  他又仔细听了一阵,然后踮起脚尖走过来,就在我们俩之间,我们几乎能摸到他的身子。就这样,几分钟、又几分钟过去了,一点儿响动也没有,可我们又都靠得那么近。这时候我脚脖子上有一处发痒,不过我没有用手抓。接着,我的耳朵又痒了起来,然后在我的背上,正在我两肩的当中,又痒起来了,如果再不抓便要死了。是啊,从这以后,我发现有好多回也是这样。你要是跟有身份的人在一起,或者参加一处葬礼,或是根本睡不着偏要睡,——不论在哪里,只要那里不容许你抓痒,那你就全身会有一万处发痒。不一会儿,杰姆在说:“喂——你史(是)谁啊?史(是)什么人?我约(要)是没听到什摸(么),才见鬼啦,好吧,我知道该怎么办。我要坐在这里,直到再听到响声才罢休。“
  就这样,他坐在地上,就在我和汤姆的中间,他背贴着一棵树,两脚向前伸开,一条腿几乎碰到了我的一条腿。我的鼻子开始发痒,痒得我的眼泪都直淌下来,不过我仍然没有抓。接着,我鼻腔里也痒了起来,然后是鼻子底下。我真不知道怎样才能这么坐着一动也不动。这么长时间难受的罪啊,一直持续了有五六分钟之久,不过在感觉上觉得不止痒。接着,我估摸着,我浑身有十一处在发痒。再坚持一分钟以上,我可就要顶不住啦。不过,我还是咬咬牙,准备再顶一顶。就在这个时刻,杰姆呼吸变粗了,又过一会儿,他打起鼾来了。——这样,我就马上又舒坦起来了。汤姆呢,他给了我一个信号——嘴里发出一点声响,——我们就手脚并用爬过去。爬了几步远,汤姆在我耳边低声说,为了这样好玩儿,他要把杰姆捆绑在一棵树上。我说不行,这样会弄醒他,就会闹腾起来,人家就会发现我不在屋里。接着,汤姆说蜡烛不够用,他想溜进厨房去多带几根蜡烛。我劝他别这么干,因为说不定他会醒,会跟着来。可汤姆却要冒一冒险,我们溜了进去,取了四支蜡烛,汤姆在桌上留下了八分钱,算是蜡烛钱。然后,我们出了厨房。我想快点溜走,可是怎么也阻止不了汤姆,他非要手脚并用爬到杰姆那边,跟他开个玩笑。我只得等着,仿佛等了很久,周围一片寂静,使人感觉很孤单。汤姆一回来,我们就顺着园子的围墙,沿着小径向前走,一步步摸上了屋那头陡峭的小山顶。汤姆说他把杰姆的帽子从头上轻轻摘了下来,挂在他头顶上一根矮树杈上。杰姆身子虽然动了一下,不过幸亏没醒。这件事过后,杰姆对人说,妖巫在他身上施了魔法,弄得他神志昏迷,然后骑着他飞往本州各地,然后把他降落到原来那棵树下,并且把他的帽子挂在枝杈上,好让他知道这到底是谁干的。到下一回,杰姆逢人便说,他被一直骑到了新奥尔良。再后来,每次对人家吹起来,地界越吹越广。最后,他告人说,他们骑在他身上走遍了全世界,搞得他几乎累得半死,他背上也长满了马鞍子磨破了的泡泡。杰姆对这一回的经过,高兴得忘乎所以,甚至为此不把别的黑奴放在眼里。各地的黑奴从遥远的地方来听杰姆讲述这种种经过,这样他成了这一方黑奴中间最受欢迎的人。外地来的黑奴嘴巴张得大大的,上上下下打量他,仿佛见到了珍奇宝贝。黑奴一般喜欢讲黑地里、灶火边,妖巫怎么样怎么样。不过,逢到有人这么讲,便显得自己在这方面无所不知,无所不通。杰姆总会插一句,说一声,“哼!你懂得什么‘妖巫’?”那个黑奴就被封住嘴,不得不往后靠了。杰姆总是把那个五分钱的角子用细绳栓在颈子上,说这是那个妖巫亲手给他的一种法宝,还亲口告诉他这能治一切疑难病症,并且说只要念咒语可以随时把妖巫招请来,不过妖巫告诉他念的那些词,他可从未对人讲过。黑奴从四面八方来,还给杰姆带来他们所尽有的礼品。他们的目的只是为了能见识一下那个五分钱的钱币。不过他们不敢摸钱币一下,因为这是魔鬼的手摸过了的。作为一个仆人,杰姆这下子可糟了,因为他既然见过魔鬼,又被妖巫骑在身上过,他就很自然地神气起来,目中无人了。再说,汤姆和我到了小山头的边边上,我们往下面村子里一看,见到有好几处亮着灯光。也许那里有病人吧。我们头顶上的星星呢,闪烁着迷人的光亮。下面村子边上,流淌着那条大河,差不多一英里宽。它是那么宽广,那么寂静,那么庄严。我们走下小山头,找到了乔。哈贝和朋。罗杰斯,还有四五个别的躲在废了的鞣皮工场里的男孩子,于是,我们就解开了一只小舟,顺水划了两英里半路,到了小山边上一处大岩石那儿,就上了岸。我们走进了一簇矮树丛,汤姆让我们每个人都宣了誓,表示永远保守秘密,随后领他们到小山上一处山洞前。那里正是矮树丛里树木长得最茂密的地方。我们就燃起了蜡烛,连走带爬地进去了,在里边两百码处,豁然开朗。汤姆在那一条条过道之间摸索了一阵子,就在一道石壁那里钻了下去,在那里,你根本无法看到有一处洞口。我们沿着一条狭窄的过道,闯进了一处类似一个房间的地方,那里湿漉漉的一片,很冷。我们就在那儿停了下来。汤姆说:“听着,我们这个强盗帮就在这里成立啦。我们给它起个名字,就叫它汤姆。莎耶帮吧。凡是有心参加的,都得宣个誓,还要用血写下自己的名字。”
  那是人人情愿的。汤姆拿出了一张上面写好了誓词的纸,他把誓词念了一遍。誓词说,每个哥儿们要忠于本帮,决不把本帮的秘密告诉任何一个人,如果有任何人伤害本帮任何一个哥儿们,本帮便会命令任何一个哥儿们去杀死那个人和他的家属,而且必须照办。在他把他们杀死,并在他们胸膛上用刀刺下本帮的标记也就是十字以前,一律不准吃东西,不准睡觉,凡非本帮的人,一概不准使用这个标志;凡使用了的,初犯者要被控告,再犯者要处死。对外泄露秘密的本帮成员,必须被割断喉管,并把尸体烧毁。把骨灰撒掉,名字从血书的名单上除掉。凡属本帮哥儿们,从此一律不许再提到他的名字,而且还要永远诅咒他。人人都说,这才是一个真正神圣的誓词。还问汤姆,这是不是用他自己的脑袋想出来的。他说,有些地方是的,不过其余的出自海盗书上与强盗书上的。还说,每个强盗帮,凡是有统帅的,都有誓词作记。有的人认为,凡泄露秘密的哥儿们的家属,理应处死。汤姆说这个意见很好,并用笔记了下来。接着,朋。罗杰斯说:“这儿的赫克。芬呢,他可没有家属啊——怎么处理他?”
  “啊,他不是还有个父亲么?”汤姆。莎耶说。“是的,他是有个父亲。不过,在这些日子里,他连他父亲的人影都没见到过。他总是喝得醉醺醺的,在鞣皮工场的猪圈里过夜。在这一带,有两年多没见到他这个人影了。”
  他们就进行了讨论,还准备把我排除在外,原因是每个哥儿们必须得有个家或是有个什么人可以杀掉才行啊。不然的话,对其他的人来说,那就有失公平了。是啊,谁都没有办法——一个个都哭丧着脸,呆呆地坐在那里,我急得快要哭出来了。可是突然之间,我想出了一个解决办法。我向大伙儿推出了华珍小姐——他们可以杀死她啊。于是大家都说:“对,她行,她行。成了,成了。赫克能加入了。”
  接着,大伙儿用针尖从个自儿的手指头刺出血来,写了姓名,我也在纸上血书了我的名字。“那么”
  ,朋。罗杰斯说,“我们这个帮干些什么样的行当呢?”
  “除了抢劫和杀人,其它一概不干,”汤姆说。“可是我们要劫的是什么呢?
  房子——牲口——还是其它的“
  “胡说!偷牲口,以及诸如此类,那算什么强盗,那是偷盗,”汤姆说。“我们可不是偷东西的,这算什么行为。我们是拦路行劫的英雄好汉,我们头戴面具在大路之上拦劫驿车和私家马车,我们杀人,夺去他们的表,劫去他们的钱财。”
  “我们非得要杀人么?”
  “哦,那当然,杀是上策。有些老行家不是这么看,不过大半这么看。除非是那类,我们把他押到山洞里来,看守在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